《鄂尔多斯市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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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府发〔2017)191号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
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现将《鄂尔多斯市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7日
鄂尔多斯市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第一章发展基础及背景
—、主要成就
(一)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十二五”期间,面对煤炭需求持续走低、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不利局面,全市响应中央“转型升级的政策号召,积极推进工业转型升级步伐,淘汰落后、高污染、低附加值的工业产业,大力扶持现代服务业、旅游业等第三产业。
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实施了有针对性的发展改革措施,解决经济发展中面临的新问题和新矛盾。
经济发展整体呈现增长平稳、结构优化、质量提升、民生改善的良好态势。
2015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226.1亿元,增长7.7%;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2054.4亿元,增长9.6%;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737亿元,增长14.5%。
全力扶持企业,出台了稳定企业生产经营、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等政策措施,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239亿元、利润516亿元、税金344亿元,均居全区第一位。
新增煤化工产能90万吨/年,其中60万吨烯炷、30万吨乙二醇;非煤产业完成投资1515亿元,占工业总投资的81%,实现增加值993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48%,同比提高6.3个百分点;煤炭产业占工业的比重降到60%以下。
(二)资源保障能力更加稳固
鄂尔多斯市煤炭资源富集,分布广阔,含煤区面积约6万多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70%以上,预测总储量近万亿吨,其中探明储量2017亿吨,约占全自治区的三分之二、全国的六分之一。
境内由东到西分布有准格尔、东胜、桌子山三大煤田。
煤田构造简单,煤层赋存稳定、低瓦斯、埋藏浅、易开发,适宜兴建大型、特大型矿井;煤种齐全,有长焰煤、不粘结煤、弱粘结煤、褐煤、气煤、肥煤、1/3焦煤、焦煤,可用作动力煤、化工用煤,也可做配焦用煤;煤炭资源品质优良,总体具有低硫、低磷、低灰、中高发热量的特征。
全市煤炭资源总体勘查面积为4.8万平方公里,其中,预查面积2.63万平方公里,普查面积1.16万平方公里,详查面积0.53万平方公里,勘探(精查)面积0.48万平方公里。
截至2015年底,累计勘查获得煤炭资源量3031.8亿吨,其中保有储量2921.7亿吨、可采储量1016.9亿吨。
根据资源赋存特点、地质勘探程度、区域分布状况,全市1000米以内的浅层煤炭资源划分为14个开发矿区。
其中万利、准格尔、神东、高头窑、塔然高勒、新街、呼吉尔特、上海庙8个矿区总体规划已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纳林河、准格尔中部、新街台格庙、纳林希里、乌兰格尔五部矿区总体规划已经编制完成;桌子山矿区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不需报批总体规划。
详见表1-1。
表1-1鄂尔多斯市规划矿区基本情况表
序号
矿区名称
隶属旗区
矿区面
积(平方公里)
资源储量
(亿吨)
规划井田
(个)
规划规模
(万吨/年)
总计
20266
3097
123
88220
一
已批复矿区
14023
1984
82
52320
1
准格尔矿区
准格尔旗
1120
282
22
17380
2
神东矿区
伊金霍洛旗
1076
128
17
8840
3
新街矿区
伊金霍洛旗
1416
240
5
4900
4
呼吉尔特矿区
乌审旗
3001
704
7
6300
5
塔然高勒矿区
杭锦旗
2379
162
5
2600
6
高头窑矿区
达拉特旗
3110
194
4
2300
7
万利矿区
东胜区
767
131
8
3840
8
上海庙矿区
鄂托克前旗
1154
143
14
6160
二
上报待批矿区
4691
857
29
26300
1
纳林河矿区
乌审旗
2069
343
12
11100
2
准格尔中部矿区
准格尔旗
672
210
8
6700
3
新街台格庙矿区
伊金霍洛旗
乌审旗
766
144
5
6200
4
纳林希里矿区
伊金霍洛旗
1184
160
4
2300
三
完成规划编制矿区
1552
256
12
9600
1
乌兰格尔矿区
达拉特旗
准格尔旗
1552
256
12
9600
(三) 煤炭基地建设有序推进
“十二五”期间,鄂尔多斯市加强规划和建设管理,合理有序推进国家大型煤炭生产基地建设。
逐步建成了东胜、准格尔2个亿吨级矿区和万利、高头窑两个5000万吨级矿区。
以绿色开采、清洁生产为抓手,持续推进煤矿建设的现代化和标准化,建成了国内先进、世界前列的千万吨级特大型煤矿。
“十二五”期间,在建煤矿27座,建设规模17900万吨/年。
其中:
“十一五”结转续建煤矿5座,建设规模3800万吨/年。
“十二五”期间,核准在建煤矿22座,建设规模14100万吨/年。
核准未开工煤矿2座,建设规模2400万吨/年。
建成投产煤矿3座,新增煤炭产能1880万吨/年;技改煤矿68座,产能7005万吨/年。
“十二五”期间,煤矿建设投资900亿元。
(四) 煤炭生产稳步发展
1.煤炭生产结构
截至2015年底,全市在籍煤矿331座,设计产能76145万吨/年。
按开采方式分:
井工煤矿178座,产能50695万吨/年,露天煤矿153座,产能25450万吨/年;按进展情况分:
生产煤矿239座,产能53120万吨/年,技改煤矿68座,产能7005万吨/年,在建煤矿24座,产能16020万吨/年;按企业性质分:
央企33座,设计产能25970万吨/年,外省国企35座,设计产能7560万吨/年,地方煤矿263座,设计产能42615万吨/年。
煤矿平均单井产能230万吨/年,较2010年的140万吨提升64%。
按照井型划分:
大、中、小型煤矿个数分别占51%、44%、5%,产能分别占85%、14%、1%。
(五)原煤产量
2011-2015年全市累计生产原煤31亿吨,“十二五”期间年平均递增7.1%O其中2015年煤炭产量6.15亿吨,比2010年4.5亿吨增36.67%,完成“十二五”规划7亿吨以下的控制目标。
全市累计销售煤炭28.6亿吨,其中2015年销售煤炭5.4亿吨。
“十二五”煤炭产量见表1-2。
表1—2鄂尔多斯市“十二五"煤炭产量
单位:
万
吨
“-一五”
“十二五”期间
年度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煤炭产量
44900
58800
63900
63100
63100
61500
煤炭销售量
44900
58800
59054
57616
56067
54011
(六)煤炭产业集中度逐步提高
在煤炭资源整合基础上,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有序进行,大型煤炭企业发展成效明显,煤矿技术水平得到提升,企业自我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2015年底共有煤炭生产企业146家。
其中,中央企业7家,总设计产能25970万吨/年;外省国有企业10家,总设计产能7560万吨/年;地方煤炭企业129家,总设计产能42615万吨/年。
“十二五"以来,市内煤炭企业技术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全市煤矿采掘机械化程度、全员效率、采区回采率分别达到90%、35吨/工、78%。
大型重点煤炭企业改变过去单一煤炭生产经营模式,逐渐向电力、煤化工以及房地产、交通运输等领域延伸,自我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增强。
(七)煤炭加工转化能力增强
鄂尔多斯市已成为国家重要的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和现代煤化工生产示范基地。
煤炭洗选加工能力增强。
截至2015年底,全市选煤厂182座,总洗选能力5.6亿吨/年,2015年原煤洗选量48610万吨,洗选率90%,其中入洗率57%。
实施煤炭清洁生产同时,强化煤炭高效利用、循环发展战略,促进煤炭产业链延伸增值。
2015年就地转化能力达到17%,较“十一五"末提高6个百分点;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提高。
高铝粉煤灰资源化利用取得新进展,煤砰石综合利用率逐年提高,煤砰石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9%,矿井水综合利用率达到68%,焦煤全部实现了就地循环利用。
(八) 拓展销售市场减轻企业负担
2012年以来,全市积极适应全国煤炭工业发展新常态,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稳定煤炭销售市场和价格,率先开发建立了煤炭交易中心,及时发布煤炭销售信息;组织召开煤炭产运需恳谈会,为地方煤炭生产企业、各大港务公司、地方铁路局、各终端用户等产运需三方搭建合作平台,促成煤炭生产与销售,进一步提高鄂尔多斯市煤炭产品的市场话语权和占有率;加强与铁路、物流园区合作,扩大铁路运力,并加强公路短途运输,确保煤炭顺利外运;全力推进企业兼并重组;通过做大做强地方企业,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延伸产业链推动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限制或停止部分产能以降低库存,并压缩经营性成本;通过税费减免、电价补贴、电力多边交易和发放煤炭企业员工培训补贴等优惠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保障煤炭企业正常生产运营。
(九) 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高
“十二五”期间,全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把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多措并举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安全生产水平显著提高。
2015年全市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为0.0016,创近年来新低,仅为全区的12%、全国的1%,总体处于全国与世界领先水平。
(十)生态环境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通过政府引导,企业投资,群众参与,加大矿区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力度,取得明显成效。
大力发展煤矿清洁生产和循环利用,煤炭企业工业污染源得到普遍治理。
2015年,煤砰石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9%,矿井水综合利用率达到68%,废弃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 产业集中度有待提高
2015年全市煤炭生产企业146户,其中生产规模在300万吨以下的煤炭企业96户,产能仅占13.2%,但户数占比达66%,企业数量多、规模小,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弱。
开发主体所处位置不集中,与鄂尔多斯市的煤炭资源分布状态和能源战略地位不相称,需进一步整合煤炭开发主体,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
(二) 煤炭综合利用效率较低
煤炭产业结构不尽合理,产品结构初级化,产品附加值低,煤炭就地转化比重低,原煤大量直接外销。
重开采轻转化,加工转化利用产业链短,高、精、尖项目少,产品附加值低,产业利润大部分流失在了运输和销售环节,经济效益不能充分体现。
煤砰石、煤泥、高铝煤炭等煤矿伴生和再生资源尚未得到有效利用,2015年全市煤炭就地加工转化率仅为17%,砰石利用率约17.8%,粉煤灰利用率约40%,煤炭产业结构需进一步优化,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亟待提高。
(三) 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任务紧迫
矿区生态治理与环境保护任务重,大量煤砰石堆放,同时煤矿开采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大规模的煤炭公路外运,对沿线造成了粉尘污染。
虽然近几年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安排资金支持矿区综合治理,部分矿区生产和生活条件得到改善,但总体来看,治理任务艰巨。
随着煤矿开采范围和强度的增大以及煤炭转化规模的加大,地表沉陷、植被破坏、水系破坏、环境污染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进一步凸显,煤炭生产及利用将面临土地和环境容量制约,煤炭工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将更加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