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第十八章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11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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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第十八章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114

第十八章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

第一节概述

一、自然环境概况

1、位置与交通

东博煤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境内,行政区划隶属于伊金霍洛旗新庙镇。

其地理坐标为:

东经:

110°15′06″~110°17′56″;

北纬:

39°22′15″~39°25′25″。

井田位于伊金霍洛旗新庙镇东南与陕西省交界处,位于新庙镇西北方向约16km,有乡村土路与之相通。

由新庙镇沿包(头)—府(谷)公路向南约35km可至陕西省神木县大柳塔镇,向北约42km可到鄂尔多斯市市政府所在地东胜区。

东胜区东西向有109国道(北京-拉萨)经过市区,南北向有210国道(包头-南宁)、包府公路(包头-府谷)、包神铁路(包头-神木)通过,交通干线、支线四通八达。

2、地形地貌

矿区位于鄂尔多斯高原北东部,由于侵蚀作用,沟谷纵横交错,多形成高原丘陵地貌特征。

总体地形呈北高南低,最高点位于勘查区北部,海拔标高1332.0m,最低点位于勘查区南部七概沟中,海拔标高1200m,最大标高差132.0m。

区内一般海拔标高为1250~1300m,一般高差50m左右。

井田第四系风积砂(Q4eol)分布广泛,植被稀少,属半沙漠波状沙丘地貌特征。

3、水系

井田西部为七概沟,井田内沟谷均为七概沟的支沟,所有沟谷均为季节性沟谷,旱季无水,雨季在暴雨后可形成短暂洪流,向南经勃牛川流入陕西省的窟野河,最终注入黄河。

4、气象

井田属半沙漠、干旱—半干旱高原大陆性气候,阳光辐射强烈,日照丰富,冬寒夏热,多风少雨。

据伊金霍洛旗气象站资料,区内年平均气温6.2~7.8℃,最高气温36.6℃,最低气温-29.6℃;年均降水量350mm左右,多集中在7、8、9月份;年均蒸发量2492.1mm;常年以西北风为主,最大风速24m/s;最大冻土深度1.5m。

5、地震

依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本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对照《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1900),地震烈度为6度,为弱震区,近年来未发生过破坏性地震。

区内未发现无泥石流、滑坡及塌陷等不良地质灾害现象发生。

二、区域经济简况

东胜区是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重要交通枢纽。

但井田内居民居住分散,人口稀少,劳动力贫乏,地方经济以种植业为主,兼有养殖业,经济较为落后,发展缓慢。

近年来,随着煤炭工业的开发建设,农牧民生活逐年改善,地区经济状况逐步好转。

井田及周边电力供应充足,可解决矿山建设的电力需求,附近无供水水源地,可在七概沟中采取截伏流方式解决供水,井田东北的旧新庙及井田以北的新庙镇,居民居住较集中,可作为井田开发建设的劳动力来源。

三、环境现状

矿区在自然状态下,没有规模较大的地质灾害和较为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局部地下水已受到了轻微污染,地下水水质较好,矿区的区域稳定性较好。

未来煤矿在开采状态下,可能会引起区域地下水位的下降,地面沉降、地下水污染等地质灾害和环境污染问题,但对地质环境破坏不大,煤和废石中化学成分基本稳定,无其他环境地质隐患。

因此,矿区地质环境类型为第二类矿区地质,环境质量中等。

四、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

矿井的排污情况按建设期和运营期二个时期来进行分析。

(一)建设期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矿井建设期主要污染源有环境空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1、环境空气污染源

环境空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

施工扬尘的主要来源有:

场地开挖、道路扬尘、搅拌混凝土产生的扬尘、材料露天堆放扬尘、土方、废渣扬尘等,污染物为粉尘。

2、水体污染源

施工过程配料、冲洗及施工人员少量生活污水等。

水量较少,随地泼洒,自然蒸发。

3、施工噪声

主要为施工机械,如混凝土搅拌机、提升机、挖掘机及汽车运输等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

主要为井下掘进矸石,其次为主体工程基础的开挖,剩余土方堆置在工业场地内,施工中应合理处置,建议将部分剩余土方运到矸石堆放场做为后期井下掘井矸石分层堆放的覆土。

5、生态环境

矿井占地将造成土地使用功能的改变,工程施工时场地开挖对土地产生扰动作用,并引起水土流失。

建设单位要按要求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硬化和绿化,使水土流失得以控制,生态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恢复。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随着矿井建设工程的完成投入运营,污染源发生变化,对环境的影响也有新的改变。

1、环境空气:

由于矿井产品储存均采用落地储煤场形式,储煤场设防风抑尘网。

环境空气污染主要是锅炉房和运煤汽车道路扬尘。

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和煤尘。

2、水体:

主要污染源为矿井用水和生产及生活污水。

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

3、噪声:

在矿井工业场地,煤炭转载运输及洗选加工过程中各种设备均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范围主要为矿井工业场地。

4、固体废物:

主要为矸石、锅炉炉渣和少量的生活垃圾。

5、生态环境:

矿井建成后由于工业场区锅炉房排放的烟尘、SO2、煤炭运输过程中道路扬尘等大气污染物,COD、BOD5、SS等水污染物,厂区内各种噪声污染,这些污染物排放对当地农作物、植物、动物将产生不利影响,锅炉炉渣和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处置场和厂区占地也将对区域内局部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厂区采取硬化和绿化措施后,可使生态环境有一定恢复。

6、地表塌陷

矿井开采引起的地表塌陷对井田内矿井工业场地、村庄、道路、土地、植被等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

五、环境保护标准

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中的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

(3)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III类标准。

(4)声环境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三类标准。

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大气和污水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的相应标准。

(2)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III类标准。

(3)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的相关部分。

3、水土保持执行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1年6月29日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1993年第120号令);

(3)《水利部、国家煤炭工业局关于加强煤炭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水保[1999]398号);

(4)《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内蒙古人大常委会,1997年修订);

(5)《内蒙古自治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通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1999年62号文);

(6)《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

第二节矿井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

矿井建设期主要污染源有水体、环境空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影响。

一、建设期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矿井建设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队建设生产及生活产生的污废水。

应首先采取有效方法保护水源地,要防止人为的水污染,防止水质恶化对将来煤矿正常的生产和生活造成影响。

二、建设期空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矿井建设期在施工队建设、运输等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粉尘,容易对空气造成污染,为了使空气中含尘量达到卫生标准,在产生粉尘的地方要增加洒水灭尘环节,设备自带的降尘设施要保持完好。

三、建设期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矿井建设期噪声的来源主要是钻机、推土机和汽车等生产设备作业过程中产生的。

有些噪声不可避免,但大部分噪声还是可以抑制的,如车辆噪声可以安装消音装置,噪声必须控制在85dB以内。

四、建设期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矿井建设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施工队生产产生的建筑垃圾(如碎石、废弃材料等)以及少量生活垃圾。

可将这些固体废弃物运往离矿井生产区的周边地区的空地进行掩埋,但不能对周围居民生活环境造成影响。

第三节矿井生产期污染防治措施及综合利用

矿井生产所带来的主要污染物有:

井下排水、工业场地所排放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矸石的排放、锅炉房炉渣和烟尘的排放;储煤场扬尘、各类风机噪声及地面塌陷等。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

1、井下水处理

本矿井下正常涌水量100m3/h,最大涌水量150m3/h,主要污染物为SS,经过处理可作为生产、消防用水及井下洒水。

矿井水处理设计规模为150m3/h,处理到满足井下消防、洒水的要求。

矿井水中主要是悬浮物、色度、透明度、漂浮物、细菌学指标超标,所以只需进行净化处理。

本设计采用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的处理工艺。

该流程采用钢砼结构的斜板沉淀器和重力式无阀滤池工艺来净化处理矿井水。

矿井水由井下排水泵提升后进入地面预沉调节池,部分煤泥在调节池中得以沉淀,经水量水质调节后,经提升泵提升进入斜板沉淀器,经过沉淀处理后的上清液流入重力式无阀滤池,经混凝反应、沉淀、澄清,过滤后浊度3度。

再经消毒后自流入清水池,作为生产用水。

煤泥水通过自动排泥系统排至煤泥水池,再由煤泥水泵提升压滤机做浓缩压滤处理。

2、生活污水处理

矿井工业场地内的污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工业场地污废水设计排水量为320.91m3/d,矿井工业场地现没有完善的排水系统,工业场地内的办公楼、浴室等排放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简单处理,食堂排水经隔油池隔油,锅炉排污经降温池降温后,汇集其它建筑排放的污废水由室外排水管网排入工业场地的120m3污水调节池,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进入一座80m3中水回用池,用于道路洒水及灌溉绿化。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锅炉除尘措施

矿井投产后建有一座锅炉房供采暖和浴室用水,选择DZL6-1.25-AⅡ蒸汽锅炉两台为供热服务,冬季运行,夏季检修。

选择DZL4-1.25-AⅡ蒸汽锅炉一台为洗浴用热服务,全年运行。

锅炉的除尘器为配套产品,除尘效率95%,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的标准。

本次设计烟囱高度30m。

2、储煤场除尘措施

根据当地气候干旱、风大雨少易起尘的特点,设计对煤炭生产、储运过程采取抑尘措施。

对车流量大的路段及时洒水降尘,本项目产品煤为块煤和末煤,末煤进入两个筒仓,能有效抑制煤尘污染。

块煤堆放在落地储煤场,储煤场设防风抑尘网,并定期采取喷水增湿等方法提高煤堆表面湿度,并在储煤场四周,尤其是上风向,种植防风绿化带,栽种隔离式乔木林,灌木林,株距为1.0m,行距为1.0m,减少或杜绝煤尘二次飞扬。

三、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矿井开发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

煤矸石及锅炉灰渣和少量生活垃圾。

固体废弃物防治规划原则:

综合利用合理处置相结合,优先用于综合利用,防治结合,以防为主,加强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固体废弃物带来的环境和生态问题。

1、煤矸石的处置

本矿井掘进矸石量约为矿井原煤产量的2.5%,产生矸石量约为3万吨/年。

矸石在建井初期用于回填场地,修筑防洪堤。

生产中后期由汽车运至矿井东南部的排矸场排弃。

排矸场容量为30万m3,排矸场占地面积为24000m2。

2、锅炉灰渣的处置

矿区锅炉灰渣应优先进行综合利用。

可用于水泥建材厂等做辅助材料,灰渣排弃时应注意防止扬尘二次污染,必要时应设洒水抑尘。

3、生活垃圾处理

在工业场地的主要建筑物及其它作业场所应安置适量的垃圾筒,定点收集垃圾,并配备一部垃圾车定时定点清运垃圾。

生活垃圾随矸石、锅炉灰渣等一起排弃至排矸场掩埋。

四、噪声控制措施

矿井的噪声均属于设备噪声。

工业场地主要噪声源通风机、坑木加工电锯、泵房等产生的运行高噪声。

噪声污染主要采取如下措施进行控制:

1、在总平面布置时,按功能分区,将产生高噪声设备与办公楼等环境要求较高的建筑物保持一定距离,并利用绿化带隔挡噪声传播;

2、对一些产生较大噪声的设备,如通风机、压风机等,在排出管上装消声器,在扩散器内装吸声材料,并设密闭值班室;

3、对各种水泵、风机等采用减振基础,进出管上采用柔性接头代替钢性接头等,设备选型,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

第四节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对地面建筑物的保护措施

井田范围内村庄民房一般为一层砖墙平顶房,还有部分旧房为土坯房,保护等级为Ⅳ级,对井田内的矿井工业场地、村庄以及井田境界均采用留煤柱的保护措施。

二、对采动影响的土地、农田、植被的治理措施

本着“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受采动影响破坏的土地由矿方负责进行土地复垦。

由于本井田所处地区为低山丘陵,村庄稀少,目前没有观测到地表塌陷。

根据土地破坏程度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土地复垦方式。

对局部破坏较严重的土地给予一定的补偿。

采动对农作物及植被的正常生长影响不大,倾斜变形使少量树木产生歪斜,对树木正常生长有一定的影响,可采取拉直扶正的措施。

对倾斜较为严重或倒伏的树木进行重新种植。

三、对输电线路、水利设施的保护措施

井田范围内只有供村庄的低压输电线路,地表移动变形可能使电线塔(杆)下沉或歪斜,影响线路驰度及对地高度,严重时造成输电线接地或拉断。

为了维护输电电路正常运行,矿方应委派专人定期巡视采空区的输电线塔(杆),发现下沉或歪斜时要及时加固、维护,以避免造成重大损失。

井田范围内无大型水利设施,主要为农灌用水窖、水渠等,矿方应视破坏程度给予修复或重建。

四、水土保持措施

为防治道路两侧的水土流失以及增加绿化面积,在公路两侧栽植行道树进行防护。

具体做法是在公路排水沟沟沿上栽植旱柳2行,株行距为5m×2m。

在公路两旁采取乔灌草结合绿化防护措施。

乔木树种选择杨树和旱柳。

灌木选择耐旱、耐寒的水土保持树种如柠条、沙棘等,设计好坡面和地面排水设施,充分利用雨水灌溉植被。

定期加以修整,补植。

场外公路路基设置排水沟等工程措施,并采取护坡,护坡形式为浆砌片石、格状框条及灌草。

地面运输工程施工便道占地面积小,道路沿线地势平坦,道路建设完工后对施工便道进行整治和植被恢复,主要采取迹地恢复措施,以播撒草籽为主。

五、开采沉陷区水保措施

1.土地整治

该矿区沉陷土地整治工程,主要是地表裂缝填堵与整治,以及小面积滑坡预防。

对受到影响的耕地根据条件进行复垦和整治,恢复其耕种能力,对林地一般保持原地貌。

主要对沉陷裂缝进行充填处理,对高陡边坡加强沉陷观测,预防滑坡发生。

2.地表水与地下水影响预防措施

该矿井煤炭开采导水裂隙带预测结果表明,在重要保护目标留设保护煤柱、部分区域采用条带式开采后,本项目煤炭开采对地表水和第四系浅层地下水影响甚微,不构成威胁。

第五节机构设置及监测

一、机构设置

1、环境管理机构设置:

(1)施工期环境管理机构

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并由当地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主要内容包括:

依照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对施工中可能产生污染的环节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以减轻对环境的污染。

(2)生产期环境管理机构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和《煤炭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矿井须设置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落实、监督本矿井的环境保护工作。

环境保护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有关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矿井的环境保护规划和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和协调环境监测工作;检查和监督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推广和应用环境保护先进技术和经验;组织开展环保专业技术培训和技术交流等工作。

2、环境监测机构设置

(1)施工期环境监测结构

矿井施工期的环境监测任务可委托由当地的环境监测部门承担,监测任务包括包括施工期污染源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

(2)生产期环境监测机构

根据《煤炭工业环境保护暂行管理办法》及《煤炭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相关规定,矿井须设立环境监测室。

环境监测室应隶属矿井环保科领导,负责矿区环境质量日常监测、矿井各环保设施运行状况日常监测和主要污染源的常规监测,污染源例行监测则由当地环境监测部门承担。

第六节专项投资

本次工程涉及的环境保护投资有:

污水废水治理工程、粉尘及烟气治理、固体废弃物处置、噪声治理工程、水土保持及工业场地绿化工程、环境监测费用等。

环保工程投资295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为469.59万元。

环境保护投资概算见表18-6-1。

环境保护工程投资概算一览表

表18-6-1

序号

环境保护工程项目

投资概算(万元)

水污染控制

矿井水处理站

30

污水处理站

30

噪声控制

20

粉尘及烟气治理

30

污泥及垃圾处置

20

矸石排放

40

标准化排放口

30

化验监测设施

30

工业场地绿化

50

水土保持工程

469.59

环境保护工程总投资

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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