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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担保分析
第八章 贷款担保分析
【知识点1】贷款担保概述
1.担保的概念
贷款担保是指为提高贷款偿还的可能性,降低银行资金损失的风险,银行在发放贷款时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以保障贷款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
担保为银行提供了一个可以影响或控制的潜在还款来源,从而增加了贷款最终偿还的可能性,使银行资金更具安全性。
2.贷款担保的作用
①协调和稳定商品流转秩序,使国民经济健康运行
②降低银行贷款风险,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率
③促进借款企业加强管理,改善经营管理状况
④巩固和发展信用关系
【例题·单选题】银行为避免借款企业无力还本付息可能造成的危害,除了在发放贷款时,通过认真征信、预测和分析以规避风险外,另一种有效途径就是( )。
A.减少贷款 B.建立风险经营管理机制
C.加强对贷款企业的监督 D.改善经营管理状况
[答疑编号1937080101]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银行为避免借款企业无力还本付息可能造成的危害,除了在发放贷款时,通过认真征信、预测和分析以规避风险外,另一种有效途径就是建立风险经营管理机制,通过转移风险,共同承担和约束风险来减少和消除损失。
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3.贷款担保的分类
贷款担保的分类
人的担保
作为第三人的自然人或法人向银行提供的,许诺借款人按期偿还贷款的保证。
财产担保
分为不动产、动产和权利财产(例如股票、债券、保险单等)担保。
这类担保主要是将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抵押给银行。
担保的具体形式
抵押
抵押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在不转移财产占有权的情况下,将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银行持有抵押财产的担保权益,当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时,银行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
质押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
保证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留置
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按照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定金
定金较少用于银行信贷业务中。
一笔贷款可以有几种担保。
4.担保范围
图8-1
【知识点2】贷款抵押分析(总述)
1.定义:
贷款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对债权人以一定财产作为清偿债务担保的法律行为。
2.各关系方
●提供抵押财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为抵押人;
●所提供抵押财产称为抵押物;
●债权人则为抵押权人。
抵押设定之后,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抵押物的变卖价款较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
【例题·单选题】贷款抵押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在( )的情况下,将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银行持有抵押财产的担保权益,当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时,银行有权将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A.不转移财产占有权 B.转移财产占有权
C.不转移财产使用权 D.转移财产使用权
[答疑编号1937080102]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根据《担保法》的规定,贷款抵押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在不转移财产占有权的情况下,将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银行持有抵押财产的担保权益,当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时,银行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知识点3】贷款抵押的设定条件
1.抵押的范围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不得抵押的财产有
①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②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③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④抵押人依法有处分权的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⑤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⑥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①土地所有权;
②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担保法特别规定的除外;
③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④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⑤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⑥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2.贷款抵押额度的确定
(1)抵押物的认定
作为贷款担保的抵押物,必须是归抵押人所有的财产,或者是抵押人有权支配的财产。
因此,银行对选定的抵押物要逐项验证产权。
①实行租赁经营责任制的企业,要有产权单位同意的证明;
②集体所有制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用其财产作抵押时,除应该核对抵押物所有权外,还应验证董事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同意的证明;
③用共有财产作抵押时,应取得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并以抵押人所有的份额为限。
(2)抵押物的估价
抵押物的估价是评估抵押物的现值。
银行对抵押物的价值都要进行评估。
①估价方法
房屋建筑的估价
主要考虑房屋和建筑物的用途及经济效益、新旧程度和可能继续使用的年限、原来的造价和现在的造价等因素。
机器设备的估价
主要考虑的因素是无形损耗和折旧,估价时应扣除折旧。
可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的估价
取决于该土地的用途、土地的供求关系。
估价的时间性和地区性
都会对评估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
由于我国的法律还未就抵押物估价问题作出具体规定,一般的做法由抵押人与银行双方协商确定抵押物的价值,委托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给予评估或银行自行评估。
【例题·单选题】抵押物的估价是评估抵押物的现值。
银行对抵押物的价值都要进行评估。
对于机器设备的估价,不需要考虑的因素有( )。
A.无形损耗 B.折旧 C.原值 D.市场价格
[答疑编号1937080103]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抵押物的估价是评估抵押物的现值。
银行对抵押物的价值都要进行评估。
由于我国的法律还未就抵押物估价问题作出具体规定,一般的做法是由抵押人与银行双方协商确定抵押物的价值,委托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给予评估或银行自行评估。
对于机器设备的估价,主要考虑的因素是无形损耗和折旧,估价时应扣除折旧,不需要考虑市场价格。
对库存商品、产成品等存货的估价,主要是考虑抵押物的市场价格、预计市场涨落、抵押物销售前景。
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②抵押率的确定
在抵押物的估价中,确定抵押率也非常关键,抵押率的高低直接影响了抵押物对债权的保障程度。
确定抵押率的主要依据
确定抵押率的依据主要有以下两点内容:
①抵押物的适用性、变现能力。
选择的抵押物适用性要强,由适用性判断其变现能力。
对变现能力较差的,抵押率应适当降低。
②抵押物价值的变动趋势。
一般可从下列方面进行分析。
●实体性贬值,即由于使用磨损和自然损耗造成的贬值;
●功能性贬值,即由于技术相对落后造成的贬值;
●经济性贬值,即由于外部环境变化引起的贬值或增值。
信贷人员应根据抵押物的评估现值,分析其变现能力,充分考虑抵押物价值的变动趋势,科学地确定抵押率。
抵押率计算公式
担保审查和审定人员应认真审核抵押率计算方法,准确确定抵押率。
抵押率=担保债权本息总额/抵押物评估价值额×100%
(3)抵押贷款额度的确认
由于抵押物在抵押期间会出现损耗、贬值,在处理抵押物期间会发生费用,以及贷款有利息、逾期有罚息等原因、银行一般向借款人提供的贷款额会低于抵押物的评估值,贷款额度要在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与抵押贷款率的范围内加以确定。
其计算公式为:
抵押贷款额=抵押物评估值×抵押贷款率
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
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余额可以再次抵押)
(4)抵押合同的签订
贷款发放前,抵押人与银行要以书面形式签订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③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④抵押担保的范围;
⑤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办理财产抵押的,还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方可取得贷款。
【例题·多选题】贷款发放前,抵押人与银行要以书面形式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包括以下内容( )。
A.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B.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C.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D.抵押担保的范围
E.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答疑编号1937080104]
『正确答案』ABCDE
『答案解析』贷款发放前,抵押人与银行要以书面形式签订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包括的内容有: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4)抵押担保的范围;(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因此,本题中的五个选项均为正确答案。
3.抵押的效力
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如果抵押合同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抵押物的转让
①在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银行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银行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②若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银行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同时,抵押权不得与其担保的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③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银行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物的保全
①在抵押期间,银行若发现抵押人对抵押物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善,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②若抵押物价值减少时,银行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等的担保。
③若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银行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
其抵押物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抵押权的实现
抵押担保虽然具有现实性和凭物性,但抵押权是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的。
抵押贷款到期,若借款人能足额按时归还本息,则抵押自动消失。
若借款人不能按时归还贷款本息,或银行同意展期后仍不能履行,抵押权才真正得以实现。
总之,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失的,抵押权也消失。
【例题·多选题】关于抵押物的保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在抵押期间,银行若发现抵押人对抵押物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善,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B.在抵押期间,银行若发现抵押人对抵押物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善,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增加时,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C.若抵押物价值减少时,银行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等的担保
D.若抵押物价值增加时,银行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等的担保
E.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失的,抵押权也消失
[答疑编号1937080105]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在抵押期间,银行若发现抵押人对抵押物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善,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若抵押物价值减少时,银行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等的担保。
若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银行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
其抵押物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总之,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失的,抵押权也消失。
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E。
【知识点4】贷款抵押风险分析
1.贷款抵押风险分析
抵押物虚假或严重不实
抵押权建立的前提是抵押物必须实际存在,且抵押人对此拥有完全的所有权。
客观上由于所有权的确定是项较复杂、政策性很强,又可能涉及多个部门的事情,存在一些漏洞,给一些蓄意骗取银行贷款的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未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我国《担保法》规定了在法律规定一定范围内的财产抵押时,双方当事人不但要签订抵押合同,而且要办理抵押物登记,否则抵押合同无效。
实践中,有可能发生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甚至作了假登记。
将共有财产抵押而未经共有人同意
共有财产是指两人以上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
对以共有财产抵押的,按照共有财产共同处分的原则,应该经得各共有人的同意才能设立,否则抵押无效。
以第三方的财产作抵押而未经财产所有人同意
未经所有权人同意就擅自抵押的,不但抵押关系无效,而且构成侵权。
所以,以第三方的财产作为抵押,必须经得第三方同意,并办理有关法律手续,方能有效。
资产评估不真实,导致抵押物不足值
抵押物价值是随着市场行情变化,相对不确定,但借款人往往为了多贷款,利用各种手段尽量争取将抵押物价值抬高,而一些中介评估机构不规范竞争,造成目前资产评估不真实的情况大量存在,使抵押物不足值成为抵押贷款的重要风险点。
未抵押有效证件或抵押的证件不齐
抵押中的财产一般都由抵押人控制,如果抵押权人未控制抵押物的有效证件,抵押的财产就有可能失控,就可能造成同一抵押物的多头抵押和重复抵押。
如某公司用汽车营运车牌抵押,在A银行抵押时只在有关部门作了抵押登记,之后又在B银行以将车牌交其保管的方式质押,重复抵押行为给银行贷款带来风险。
因主合同无效,导致抵押关系无效
抵押权的发生与存在须以一定债权关系的发生与存在为前提和基础。
故抵押权是一种从权利。
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无效。
贷款主合同无效,多见于贷款合同附条件生效,但生效条件不具备,或贷款违背了有关法律规定,或贷款超出经营范围等。
抵押物价值贬损或难以变现
如果抵押人以易损耗的机器或交通运输工具作抵押,抵押物易受损失,且价值贬值快,从而使贷款难以获得有效的保障。
对于专用机器设备等抵押物,由于变现能力差,不易流转,也难以实现抵押价值。
2.贷款抵押的风险防范
对抵押物进行严格审查
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首先要确保抵押物的真实性,这要求信贷人员认真审查有关权利凭证,对于房地产抵押的,要对房地产进行实地核查;其次确保抵押物的合法性,这要求信贷人员严格依照相关法律审查抵押物,防止法律禁止抵押的财产用于抵押。
最后认真查验抵押物的权属,确保抵押物的有效性。
信贷人员在核查抵押物的权属时一定要认真仔细,特别要注意以下情况:
用合伙企业财产抵押时,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共同出具抵押声明。
对抵押物的价值进行准确评估
这是保证抵押物足值的关键。
在实际操作中,银行一般要求抵押企业提供商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并根据评估价值打折扣后确定贷款额。
这就要求银行认真审查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防止评估价值中掺有水分。
贷款一旦发放后,银行应按照一定的时间频率对抵押物价值进行评估。
可见,抵押物价值评估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
做好抵押物登记工作,确保抵押关系的效力
需依法登记的抵押物,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这些财产包括房地产、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以及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
法律规定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的合同,必须办理抵押登记,否则合同就无效。
因此,银行在办理抵押贷款时,对法律规定需登记的合同,必须切实做好登记工作,以确保抵押关系的合法有效。
抵押合同期限应覆盖贷款合同期限
抵押期限应等于或大于贷款期限,凡变更贷款主合同的,一定要注意新贷款合同与原贷款抵押合同期限的差异,不能覆盖贷款合同期限的要重新签订抵押合同。
【例题·单选题】贷款抵押风险存在的可能原因不包括( )。
A.资产评估不真实,导致抵押物不足值
B.未抵押有效证件或抵押的证件不齐
C.因主合同无效,导致抵押关系无效
D.抵押物价值增加
[答疑编号1937080201]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贷款抵押风险存在的可能原因有:
(1)抵押物虚假或严重不实;
(2)未办理有关登记手续;(3)将共有财产抵押而未经共有人同意;(4)以第三方的财产作抵押而未经财产所有人同意;(5)资产评估不真实,导致抵押物不足值;(6)未抵押有效证件或抵押的证件不齐;(7)因主合同无效,导致抵押关系无效;(8)抵押物价值贬损或难以变现。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贷款抵押风险存在的可能原因不包括选项D。
因此,选项D符合题意。
【知识点5】质押与抵押的区别
质押定义:
质押是贷款担保方式之一,它是债权人所享有的通过占有由债务人或第三人移交的质物而使其债权优先受偿的权利。
当事方:
●设立质权的人,称为出质人;
●享有质权的人,称为质权人;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移交给债权人的动产或权利为质物。
以质物作担保所发放的贷款为质押贷款。
质押担保的范围:
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1.质押与抵押的区别
质押与抵押虽都是物的担保的重要形式,本质上都属于物权担保,但两者毕竟是性质不同的两种担保方式,两者有着重要的区别。
质权的标的物与抵押权的标的物的范围不同
①质权的标的物为动产和财产权利,动产质押形成的质权为典型质权。
我国法律未规定不动产质权。
②抵押权的标的物可以是动产和不动产,以不动产最为常见。
标的物的占有权是否发生转移不同
抵押权的设立不转移抵押标的物的占有,而质权的设立必须转移质押标的物的占有。
这是质押与抵押最重要的区别。
对标的物的保管义务不同
抵押权的设立不交付抵押物的占有,因而抵押权人没有保管标的物的义务,而在质押的场合,质权人对质物则负有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
受偿顺序不同
在质权设立的情况下,一物只能设立一个质押权,因而没有受偿的顺序问题。
而一物可设数个抵押权,当数个抵押权并存时,有受偿的先后顺序之分。
能否重复设置担保不同
①在抵押担保中,抵押物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即抵押人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就同一项财产向两个以上的债权人进行抵押。
也就是说,法律允许抵押权重复设置。
②而在质押担保中,由于质押合同是从质物移交给质权人占有之日起生效,因此在实际中不可能存在同一质物上重复设置质权的现象。
对标的物孳息的收取权不同
①在抵押期间,不论抵押物所生的是天然孳息还是法定孳息,均由抵押人收取,抵押权人无权收取。
只有在债务履行期间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法院依法扣押的情况下,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才有权收取孳息。
②在质押期间,质权人依法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知识点6】贷款质押的设定条件
贷款质押中质物的占有权原则上应转移给质权人,贷款质押以转移质物占有和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或登记之日起生效。
质押设定的各环节要求如下。
1.质押的范围
商业银行可接受的财产质押
商业银行不可接受的财产质押
①出质人所有的、依法有权处分并可移交质权人占有的动产;
②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③依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④依法可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知识产权;
⑤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包括合同债权、不动产受益权和租赁权、项目特许经营权、应收账款、侵权损害赔偿、保险赔偿金的受益转让权等。
①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②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
③国家机关的财产;
④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⑤租用的财产;
⑥其他依法不得质押的其他财产。
【例题·单选题】商业银行不可接受的财产质押为( )。
A.出质人所有的、依法有权处分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动产
B.依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C.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中的财产权等知识产权
D.租用的财产
[答疑编号1937080202]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商业银行不可接受的财产质押有:
(1)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2)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3)国家机关的财产;(4)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5)租用的财产;(6)其他依法不得质押的其他财产。
从第(5)点可以看出,选项D属于商业银行不可接受的财产质押。
A、B、C三个选项均属于商业银行可接受的财产质押。
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2.质押材料
出质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质押担保,应在提送信贷申请报告的同时,提送出质人提交的“担保意向书”及以下材料。
(1)质押财产的产权证明文件;
(2)出质人资格证明:
①法人: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法人分支机构: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
(3)出质人须提供有权作出决议的机关作出的关于同意提供质押的文件、决议或其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委托书、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企业作为出质人的,应查阅该公司或企业的章程,确定有权就担保事宜作出决议的机关是股东会还是董事会(或类似机构)。
(4)财产共有人出具的同意出质的文件。
3.质物的合法性
出质人对质物、质押权利占有的合法性
①用动产出质的,应通过审查动产购置发票、财务账簿,确认其是否为出质人所有。
②用权利出质的,应核对权利凭证上的所有人与出质人是否为同一人。
如果不是,则要求出示取得权利凭证的合法证明,如判决书或他人同意授权质押的书面证明。
③审查质押的设定是否已由出质人有权决议的机关作出决议。
④如质押财产为共有财产,出质是否经全体共有人同意。
质物、质押权利的合法性
①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动产,法律规定禁止流通的动产不得作为质物。
②凡出质人以权利凭证出质,必须对出质人提交的权利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确认。
确认时向权利凭证签发或制作单位查询,并取得该单位出具的确认书。
③凡发现质押权利凭证有伪造、变造迹象的,应重新确认,经确认确实为伪造、变造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
④海关监管期内的动产作质押的,须由负责监管的海关出具同意质押的证明文件。
⑤对于用票据设定质押的,还必须对背书进行连续性审查:
●每一次背书记载事项、各类签章完整齐全并不得附有条件,各背书都是相互衔接的,即前一次转让的被背书人必须是后一次转让的背书人。
●票据质押应办理质押权背书手续,办理了质押权背书手续的票据应记明“质押”、“设质”等字样。
⑥对以股票设定质押的,必须是依法可以流通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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