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都市圈规划(2002—202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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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都市圈规划(2002—20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编制《南京都市圈规划》(以下简称为“本规划”),是为了实施《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提高南京都市圈的综合竞争力,推进区域共同发展,巩固提升南京在长江流域的中心城市地位,促进都市圈规划范围内各城市的协调发展。

  第二条 指导思想

  南京都市圈的发展应淡化行政区划,从区域角度强化城市间的经济联系,形成经济、市场高度一体化的发展态势;协调城镇之间发展的关系,推进跨区域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保护并合理利用各类资源,改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的整体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包括:

南京市、镇江市、扬州市、马鞍山市、滁州市、芜湖市的全部行政区域,淮安市的盱眙县、金湖县和巢湖市的市区、和县、含山县。

  本规划对省内部分提出要求,报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对省外部分从区域发展的整体协调考虑,提出发展预测和建议。

  第四条 编制依据

  

(一)主要依据

  1、《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

  2、《关于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的批复》(建规[2002]39号);

  3、《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工作的意见》(苏发[2000]17号);

  4、《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

  5、《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二)相关依据

  1、相关城市的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2、《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1995—2010)》;

  3、相关城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4、《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第五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

2002-2020年。

近期:

2002-2005年;远期:

2006-2020年。

第二章功能定位与发展目标

  第六条 功能定位

  长江流域与东部沿海交汇地带的枢纽型都市圈,江苏省核心型都市圈,兼容并蓄、开放多元的文化型都市圈,以上海为龙头的长江三角洲的重要组成部分。

  南京都市圈“承东启西、承南接北”,地处中国重要的沿海和沿江发展轴线的交汇点,是东部与中西部经济发展的转换地带、南方与北方经济发展的交融区域,具有战略性的枢纽地位;都市圈核心城市南京是江苏省政治、经济、科教文化、信息中心,南京都市圈地跨江苏苏南、苏中、苏北,对促进苏中地区快速崛起并融入苏南板块、进一步加快苏北地区发展等全省区域共同发展战略具有重大意义;南京都市圈历史上是吴楚文化的交汇地带、南北文化的交融区域,同时也是近代文明兴起之地,集历史、近代、现代特色文化于一身,融吴楚文脉、南北文化、中西文明于一体,具有兼容并蓄、富有活力和创新精神的多元文化特征;南京都市圈地处长江三角洲的北翼,基础产业实力雄厚,科教优势明显,文化底蕴深厚,是长江三角洲地区重要的基础产业、制造业、科教文化基地之一。

  第七条 总体目标

  推动都市圈的经济、市场发展一体化,培育平等、互利的发展环境;针对市场、产业、基础设施、城市化等方面的共同发展制定相应策略,扩大区域合作,创造多种灵活的合作方式,形成区域一体化发展格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都市圈区域可持续发展;以长江为纽带、沿江城市为依托,联合培育都市圈信息生产和信息服务中心,构建国际性的沿江先进制造业集群和以历史文化、山水城林为特色的城市带。

  近期,都市圈省内部分实现全面小康;远期,建成经济发达、社会文明、空间集约、生态优良,经济社会一体化的现代化都市圈。

  第八条 经济目标

  近期:

国内生产总值4600亿元(省内3550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8000元左右(省内24000元),三次产业比重为8:

50:

42(省内5:

51:

44),出口占GDP的比重达到24%(省内超过30%),财政总收入550亿元(省内48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25-30%,研究与开发投入占GDP比重大于2%,文化产业年均增长速度超过12%(省内15%),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速度超过15%(省内18%),科技进步贡献率50%以上(省内5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500元(省内110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500元(省内5200元)。

  远期:

国内生产总值在2005年的基础上增长接近5倍,人均国内生产总值78000元(省内112000元),成为经济充满活力、科技发达、环境优美、地位独特、高度一体化、辐射功能强劲的发展区域。

  第九条 社会目标

  近期:

恩格尔系数38%(省内3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25%(省内30%),宽带网入户率35%(省内45%),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5人以上(省内6人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小于5‰(省内小于3‰),人均期望寿命大于75岁,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左右(省内约3%),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覆盖率达到100%。

建成大型综合医院与各类专业性医院相结合的都市圈共享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都市圈大型综合性体育设施和体育专项场馆,具备举办全国运动会的能力。

  远期:

建成华东地区乃至全国的重要会展中心、长江下游的医疗服务中心;大型体育设施达到承办相当于亚运会规模的国际性大型运动会的能力;创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学园区,建成国家教育科研基地;建设大型文化设施,成为长江中下游区域文化中心;传承都市圈独特文化与山水城林景观,建设成为独具特色的文化型都市圈。

  第十条 城市化目标

  “做强、做优、做美、做特”各级城市,重点“做大”核心城市,择优培育重点中心镇,全面提高城镇发展质量,完善都市圈的城镇空间结构。

  强化核心城市的主导地位,加快都市圈沿江城市带规划和建设的整体协调,有序培育城镇发展轴和通道地区的特色中小城市,进一步提高都市圈城市化水平,将都市圈建成国内城市化和经济社会最发达的区域之一。

  近期总人口2600万人,城市化水平达到52%左右(省内58%),城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省内20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8平方米(省内12平方米);远期总人口3200万人,城市化水平达到66%左右(省内74%)。

  第十一条 环境目标

  城镇与产业发展要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发展循环经济;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以保护长江、京杭运河等区域供水水源,南水北调取水水源及输水廊道水质为重点,以建立都市圈整体执法监督和环境管理体制为保障,以改善城镇环境质量和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出发点,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第三章空间组织

  第一节空间结构

  第二节空间分区引导

  第一节空间结构

  第十二条 总体结构

  形成一个核心、两个圈层的空间结构,重点发展一带一轴三通道。

  一个核心:

包括南京主城和以主城为核心、半径约30公里范围的城镇和潜在的城镇发展地区,即规划中的南京都市发展区。

该区域是南京城市功能重组和集聚新兴城市功能的重点区域。

  两个圈层:

包括核心圈层和紧密圈层。

  核心圈层:

与核心城市联系紧密、接受核心城市强烈辐射,城市间相互作用最强、最广泛的区域。

规划范围包括核心城市和距核心城市中心约50公里范围内的城市(镇)和区域,包括南京市、仪征市、句容市、马鞍山市、滁州市区、来安县、全椒县。

紧密圈层:

与核心城市联系密切,接受核心城市的辐射,圈层地带节点城市具有相当的发展规模,且相互之间具有较强的经济社会联系的功能地域。

规划范围为核心圈层外围、距核心城市中心约100公里范围内的城市(镇)和区域,包括扬州市、镇江市、芜湖市、滁州市的北部、巢湖市的北部、淮安市的南部地区。

  一带一轴三通道:

沿江城市带:

包括南京、扬州、镇江、马鞍山、芜湖等5个设区市以及仪征、江都、当涂、和县等县(市)。

城镇发展轴:

北从金湖、盱眙开始,经天长、南京、溧水至高淳。

三条通道:

南京至句容并延伸到苏锡常都市圈环太湖地区、宜(兴)溧(阳)金(坛)丘陵山区通道,南京至滁州、明光、凤阳通道,南京至全椒、合肥通道。

  第十三条 发展策略

  空间发展策略:

“强化核心,提高沿江,带动纵深”。

  强化核心:

进一步强化核心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引导核心圈层各项功能的合理扩散与集聚,建设充满发展活力、空间秩序优良的核心城市功能一体化地域。

  提高沿江:

协调沿江地区各类用地的空间布局,建设符合沿江城市带整体发展要求、高效运行的基础设施网络,建成具有国际水平的整体协调发展的沿江城市带。

  带动纵深:

培育都市圈城镇发展轴线,完善都市圈辐射通道,加强沿轴、沿通道地区与都市圈核心城市、节点城市的联系,提高核心城市、沿江城市带对纵深地带的辐射强度,带动都市圈南北两翼纵深地区的发展。

  第十四条 远景空间组织

  形成网络化与极化共同发展的都市圈空间结构。

核心圈层与沿江地区呈网络化发展态势,核心圈层发展成为以现代服务业为支撑,通勤发达、高度协作、联系密切的大都市地区,沿江地区发展成为国际一流的先进制造业产业带和发达的城市化地区;紧密圈层成为集中型城市与开敞型休闲度假胜地、优质无污染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生态敏感空间相融合的区域,沿城镇发展轴、沿通道极化发展趋势进一步加强。

都市圈内部交通、通讯网络高度发达,形成基础设施网络化格局;大区域性通道网络逐步完善,都市圈空间形态更加开放,与周边区域的联系更加紧密。

  第二节空间分区引导

  第十五条 空间分区

  南京都市圈按四个空间分区进行组织:

沿江地区、沿轴线地区、沿通道地区和其它地区。

沿江地区为城市化促进区,是都市圈城镇发展的主要空间;沿轴线地区为都市圈仅次于沿江地区的城镇发展空间,要加强城镇沿轴线集聚发展;沿通道地区引导城镇点状布局,控制沿交通线无序蔓延;其它地区要特别重视保护农业生产空间和生态环境,发挥对都市圈空间的生态支撑的作用。

  第十六条 沿江地区

  空间利用以城镇布局为主,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

保障自然风景区、森林公园、防护绿带的合理布局,积极引导非农产业向沿江地区集聚,省内结合沪宁城镇发展轴、宁通城镇发展轴的建设,形成制造业、服务业高度集聚,经济发达,城市空间与生态空间有机结合的高度发达的城市化地区。

  综合考虑沿江地区城镇发展趋势和产业布局、环境协作、交通组织等的发展要求,加强镇江与扬州段、南京段、沿江上游区域等分段空间管治与协调。

  第十七条 沿轴线地区

  重点依托高速公路、铁路,引导非农产业、城镇沿轴线集聚发展,强化都市圈南北向经济联系;在加强核心城市南北向辐射通道建设的基础上,以多种交通方式来加强核心城市与轴线地区城镇以及沿线城镇之间快速、便捷的联系,增强核心城市对轴线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

  第十八条 沿通道地区

  保障沿线交通的高速、便捷、安全,重视通道地区的生态环境功能、旅游休闲功能和农业功能,选择适当区域作为城镇与非农产业的集聚发展点,严格限制规划城镇建设区域以外的建设活动。

  第十九条 其它地区

  都市圈主要的农业生产空间、生态开敞空间,承担都市圈农副产品生产和生态环境调节功能。

要加强网络状的联系,提高这些区域的交通可达性和对外经济联系强度;集聚发展城镇和工业区,服务于广大农村地域。

第四章产业发展

  ·第一节服务业

  ·第二节旅游业

  ·第三节信息产业

  ·第四节产业集群

  ·第五节农业

  ·第六节产业空间组织

  第二十条 总体要求

  1、区域一体化:

面向市场,依托制度创新、技术创新以及发达的区域性基础设施网络,与上海、苏锡常等地区错位发展,加强圈内各城市之间主导产业发展的横向联系,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2、市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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