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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城维护费绩效评价报告

2015年度市级城市维护费绩效评价报告

一、专项资金和项目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1.资金基本情况

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维护资金管理的通知》(青政发〔2001〕10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青政发〔2008〕4号)的有关规定,市级城市维护费主要承担市属城市维护事业单位经费,市管城市建设项目正常维护支出和市政府确定的城市维护专项支出。

2011年起,为充分发挥城市维护资金的使用效益,市财政局将市属城市维护事业单位经费整体切出,2015年市级城市维护费主要承担市管项目正常维护支出和市政府确定的城市维护专项支出。

2.绩效目标

做好市管项目正常维护和市政府确定的城市维护专项,保障城市正常运行。

(二)专项资金安排项目基本情况

1.安排项目种类、项目数量、项目承担单位等。

市级城市维护费主要分为市管项目正常维护支出和市政府确定的城市维护专项支出。

其中:

市管项目正常维护支出18项,市政府确定的城市维护专项支出18项。

项目承担单位包括市政工程管理处、市公安消防局、市交警支队、市公安警卫处、市路灯管理处、青岛水务集团、青岛市亮化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国信汇泉湾管理有限公司、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市南区城管局、市北区城管局、李沧区建管局、崂山区市政公用局及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等。

2.各项目绩效目标。

市级城市维护费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及时对市管项目进行正常维护和市政府确定的城市维护专项进行建设,保障城市正常运行。

二、绩效评价结论

(一)专项资金整体评价结论

1.专项资金实际到位和支出情况。

2015年度下达支出计划资金26976.9万元,支出25402.78万元。

2.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或未完成原因分析。

严格依法依规对市级城市维护费管理,加强监管,各项目资金结报及时,绩效完成情况较好。

36个项目中有1个项目(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的青岛市道路交通组织优化微改工程)因位置敏感,苗木迁移难度大,周边商铺居民反对,地下管线密集等原因,经现场协调并征得交警部门同意将改造方案调整变更;2个项目(市交警支队负责的市区黄标车禁行标志设置、市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划线)因公安局与交警内部协调原因,项目已按照预算完成,并验收合格,但未完成项目资金支付。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论(按项目分别编写)

1.城建项目前期研究。

项目承担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城建处,预算安排数180万元、预算执行数161.92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维护、城市建设项目前期研究、设计咨询审查等。

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

2.城市化发展研究。

项目承担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城市化办,预算安排数30万元、预算执行数30万元,用于小城镇规划建设技术导则编制,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已按计划完成。

3.城建技术研究及推广。

项目承担单位市城乡建设委科技处,预算安排数200万元、预算执行数200万元,用于28个建设科研项目和建设科技专家咨询服务费,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已按计划完成。

4.市区道路隔离护栏保洁。

项目承担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城建处,预算安排数285.9万元、预算执行数285.9万元,用于市南、市北、李沧三区护栏保洁。

该项目由市城乡建设委统一组织招标确定专业保洁公司负责市内三区道路护栏保洁工作,经费以招标价格按各区护栏保洁量划拨给各区,各区城管部门与中标单位签订护栏保洁合同,辖区政府负责对护栏保洁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及资金拨付。

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已按计划完成。

5.市重点道路桥梁设施维护。

项目承担单位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预算安排数4010万元、预算执行数3634.26万元,用于市重点道路桥梁设施维护工作,保障设施完好,运行正常。

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由于2014年市重点道路桥梁设施维护项目未完成审计,剩余375.74万元被财政局收回。

6.消防业务费。

项目承担单位市公安消防局,预算安排数5328万元、预算执行数5327.54万元,用于专职消防队履行职能所需的经常性、消耗性支出。

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已按编制落实。

7.合同制消防警人员经费。

项目承担单位市公安消防局,预算安排数1817万元、预算执行数1817万元,用于合同制消防警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抚恤费、被装费、住房公积金等。

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已按编制落实。

8.消防设施更新改造。

项目承担单位市公安消防局,预算安排数1800万元、预算执行数1747.62万元,用于支付2015年前购置的城市主战消防车、消防器材等尾款及质保金,购置双头消防车,建设消防船浮码头。

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提高消防能力。

9.交通设施维护。

项目承担单位市交警支队,预算安排数1120万元、预算执行数1035.73万元,用于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护栏隔离栏、交通网络通信、电费等支出,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

剩余资金84.27万元财政局收回。

10.第二、三海水浴场维护管理。

项目承担单位市公安警卫处,预算安排数150万元、预算执行数149.46万元,用于浴场日常维护、保洁、水费、电费、救护人员费用、公众责任险等,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

保障第二、三海水浴场正常运转。

11.路灯设施维护。

项目承担单位市路灯管理处,预算安排数1565万元、预算执行数1565万元,用于市区路灯维护,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

保障市管路灯正常维护。

12.路灯设施电费。

项目承担单位市路灯管理处,预算安排数2690万元、预算执行数2690万元,用于路灯电费,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

保障市管路灯正常照明用电。

13.海泊河中水利用补助。

项目承担单位青岛水务集团,预算安排数200万元、预算执行数200万元,用于向海泊河供送中水,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

共向海泊河供送中水237万吨。

14.团岛中水利用补助费。

项目承担单位青岛泽润中水有限公司,预算安排数100万元、预算执行数100万元,用于厂内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水电费、厂外管线应急抢修及日常维护等运行管理,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

已按计划完成。

15.市管亮化设施维护。

项目承担单位青岛市亮化工程有限公司,预算安排数887万元、预算执行数813.59万元,用于市管亮化设施维护,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

节余资金是由于实行公开采购招标降低了维护成本和费用支出,剩余经费由市财政局收回。

16.市管亮化设施电费。

项目承担单位青岛市亮化工程有限公司,预算安排数577万元、预算执行数386.96万元,用于亮化设施电费,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

亮化设施电费是按照实际使用支付费用,2015年通过减少亮灯天数和采取节能措施,减少电费支出190.04万元,剩余经费由市财政局收回。

17.汇泉广场维护补助。

项目承担单位青岛国信汇泉湾管理有限公司,预算安排数227万元、预算执行数227万元,用于汇泉广场绿化养护、亮化设施维护、卫生保洁及水、电费等补助,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

保障汇泉广场绿化养护、设施维护、卫生保洁等。

18.风景名胜区设施保护管理补助。

项目承担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城建处,预算安排数500万元、预算执行数500万元,用于对1个国家级、3个省级风景名胜区进行设施保护管理补助,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由财政部门划转相关区市,提升景区品质。

19.公共停车场建设技术导则编制。

项目承担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城建处,预算安排数50万元、预算执行数33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

完成了公共停车场建设技术导则编制。

20.青岛市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课题研究。

项目承担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城建处,预算安排数70万元、预算执行数19万元(编制《青岛市“十三五”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规划》),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

因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课题研究第一次招标废标,2015年12月24日才完成招标工作,相关资金未能支付。

21.建设工地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运行费用。

项目承担单位市城乡建设建筑工程管理局,预算安排数100万元、预算执行数85.8万元,用于建立建设工地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

完成了123个建设工地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剩余14.2万元为质保金,当年无法支付,财政已收回。

22.城建档案数字化扫描。

项目承担单位市建设档案馆,预算安排数90万元、预算执行数83.6万元,用于城建档案数字化扫描,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

按时完成450万页/年的档案扫描量目标,为提高数字化及档案检索质量和信息化服务水平奠定了良好基础。

23.青岛市道路路口交通组织优化微改工程。

项目承担单位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预算安排数200万元、预算执行数2万元。

该工程招标施工合同为10032871.47元,实际完成工程量约688万元。

2015年2月下达第一次488万元资金,支付486万元;2015年6月下达第二次资金200万元,支付2万元,共计支付工程进度款为488万元,占预计结算值688万元的71%。

未完成原因是东海路-普宁路等路口因位置敏感,苗木迁移难度大,周边商铺居民反对等原因取消实施;香港路—福州路节点因位置敏感、地下管线密集,交通设施、苗木迁改量较大,经现场协调并征得交警部门同意将改造方案调整变更。

该项目于2015年底才完成施工,因部分项目实施较晚且为避免进度款超付,故在进度款支付至488万元后便停止支付。

计划在审计结束后根据审计值上报财政局申请剩余款项进行支付。

24.城市桥梁大中修建设检测。

项目承担单位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预算安排数213万元、中标合同额为194万元、预算执行数184.3万元,用于C、D级桥梁结构检测,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

保障城市桥梁大中修建设检测,指导相关区(市)合理制定桥梁中修、大修、加固、改扩建建设计划。

25.第二海水浴场防浪堤坝加固修缮工程。

项目承担单位市公安局警卫处,预算安排数230万元、预算执行数230万元,用于因受台风、风暴潮侵袭损坏的防浪堤,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

按计划完成工程量和投资。

26.青岛世园会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后续资金。

项目承担单位市交警支队,预算安排数1500万元、预算执行数1270.4万元,用于市区到世园会的主要道路、世园会停车场周边道路以及机场、火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的交通指示牌、标识标线、隔离设施、信号灯、停车场标志牌等交通设施的建设。

资金来源为2015年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剩余资金229.6万元为质保金,自动结转到2016年支付。

27.世园会部分交通指示牌改造。

项目承担单位市交警支队,预算安排数392万元、预算执行数253万元,用于世园会场区道路指示牌内容更换及异地设置,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

该项目中标总价为316万元,2015年支付给施工单位253万元,剩余资金63万元为质保金,合同约定2年以后支付,该质保金63万元财政局收回。

28.市区黄标车禁行标志设置。

项目承担单位市交警支队,预算安排数60万元、预算执行数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

该项目按照预算已经完成,并验收合格,由于未按照程序单独签订合同,导致该项目资金未支付。

29.市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划线。

项目承担单位市交警支队,预算安排数25万元、预算执行数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

该项目按照预算已经完成,并验收合格,由于未按照程序单独签订合同,导致该项目资金未支付。

30.栈桥应急抢修工程补助。

项目承担单位市南区城管局,预算安排数400万元、预算执行数400万元,用于因风暴潮影响,栈桥桥体局部坍塌应急抢修补助,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

完成栈桥应急抢修工程,消除安全隐患。

31.孟庄路四号至普集支路无名路翻建项目。

项目承担单位市北区城管局,预算安排数120万元、预算执行数120万元,用于路面翻建整修,排水边沟覆盖、检查井、桥下雨水斗维修、绿化带、花坛整治等,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

按计划完成道路翻建。

32.市北区截污管网建设工程补助。

项目承担单位市北区城管局,预算安排数700万元、预算执行数700万元,用于截污管打通和改造,完善区域排污管网补助,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

按计划完成截污管网建设工程。

33.青海路-普集路积水点改造建设项目。

项目承担单位市北区城管局,预算安排数250万元、预算执行数235万元,用于排水管道扩容改造、路口道路翻建、增设雨水调蓄池等,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

前期,已按计划完成道路积水点工程改造,目前,工程决算资料已整理完毕,计划近期上报申请项目财务决算审计,项目审计完成后将执行剩余预算安排数。

34.孟庄路积水点改造建设项目。

项目承担单位市北区城管局,预算安排数110万元、预算执行数105万元,用于设置闸门及雨水提升设施,改造漫水桥及拆除障碍物等,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

前期,已按计划完成道路积水点工程改造,目前,工程决算资料已整理完毕,计划近期上报申请项目财务决算审计,项目审计完成后将执行剩余预算安排数。

35.李沧区污染点源治理工程补助。

项目承担单位李沧区建管局,预算安排数500万元、预算执行数500万元,用于大村河等污染点源治理工程,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按计划完成污染点源治理工程。

36.深圳路、香港东路翻建工程补助。

项目承担单位崂山区市政公用局,预算安排数300万元、预算执行数300万元,用于道路罩面、更换路沿石、绿化等补助,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城市维护费。

按计划完成道路翻建。

三、主要经验和做法

1、强化监管,规范项目建设程序。

为了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

2、专款专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对所有项目资金使用方向进行及时跟踪调度,特别是对部分维护专项工程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督查,对因客观原因无法实施或近期难以实施的项目进行了及时调整,保证了维护资金效益的充分发挥。

3、保障有序,确保维护设施正常运行。

市级城维费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保证了市管项目日常维护和城市维护专项实施,保障了各城建设施的正常运行。

4、合理安排,提升城建设施整体水平。

在保障正常维护、经常性项目的前提下,近几年,市级城市维护费每年都安排了一定额度的维护工程和专项,主要用于城市道路、排水、截污管网建设及应急抢修。

专项工程的建设实施,不但提升了城建设施的服务水平,改善了城市环境,提高了城市形象,同时,为市民提供了更加舒适的生活环境,提高了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根据2015年各部门提报的维护需求,市级城市维护费存在总量严重不足、维护设施养护水平不高的问题。

建议有关部门适当倾斜资金,逐年提高市级城维费额度,以便保证城建设施的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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