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规程内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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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规程内容
xxxxx项目经理部项目适用安全操作规程
一、箱体内用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认真吸取过去相关事故的深刻教训,结合本项目当前的实际生产情况,必须加强对箱体内用气作业进行安全管理,特将箱体内用气作业的安全规定作再次重申:
一、箱体内用气作业前必须到安全管理部门办理用气作业申请单。
二、箱体内作业必须要有通风设施,并配戴劳防用品。
三、箱体内作业必须实行双人监护制度。
四、严禁将氧、乙炔气瓶带入箱体内作业。
五、作业前必须清理箱体内的易燃易爆物。
六、将皮管带入箱体内作业,必须检查皮管是否完好及接头是否牢靠。
七、烘枪、割刀必须随操作人进出。
八、操作人员在作业时不能擅自离开,以防发生意外情况。
九、作业完毕后,关闭气源,整理收管好皮带,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有异常情况。
二、明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一、切实加强明火作业人员的消防知识教育,明火作业人员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得进行明火作业。
二、总装后的构件上任何部位动火,必须办理动火申请审批手续,由操作方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单,明确操作人、监护人,实行专人监护制,标明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三、明火作业前,要坚持检查制度,操作人员对构件上的外露或箱体內部的电缆、电线、电器或者可能涉及范围内的情况先检查,(如电线、电缆、变压器、油料、油漆、电器、氧乙炔气瓶等),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例如用防火布等防火器材覆盖等),要确认安全,方可动火作业;同时要准备好灭火器材。
四、明火作业时,氧乙炔气瓶必须分开3m以上,帽盖齐全,气表有效。
气瓶需分隔捆扎牢靠,下方等高空作业区气瓶需用防火布覆盖,气瓶不得倒放在地上,作业结束后必须关闭氧乙炔气瓶、焊机等。
五、明火作业中应随时注意观察作业场所以及邻近区域的情况,即监护人忠于职守,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后方可施工。
明火作业结束后要检查是否有余火,如有余火必须及时彻底扑灭,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收工。
三、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气瓶的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促进生产的发展,现根据国家劳动总局公布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结合本项目部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各类气瓶应由专门部门集中管理和发放,要对气瓶管理、使用和运输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二、气瓶应旋紧瓶帽,分类存放。
瓶内气体互相接触后能燃烧、爆炸的气瓶不准堆放在一起。
三、气瓶应放置整齐,妥善固定,并留有通道。
气瓶卧放时应防止滚动,头部朝一个方向,高压气瓶堆放不得超过五层。
四、气瓶应按规定使用年限进行技术鉴验,不合格的钢瓶一律报废。
氧气瓶表面沾有油污的必须经常清洗处理后方可使用。
五、退库空瓶应保持一定的剩余压力。
六、气瓶运输时,应采取防震防撞措施,要旋紧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撞击,存放时,头部朝一个方向。
七夏季要有遮阳设施,防止暴晒。
八、气瓶存放处要注意防火、防爆,禁止与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在一起。
九、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应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1.禁止敲击,碰撞。
2.瓶阀冻结时,不得用火燃烤。
3.气瓶不得靠近热源。
可燃、助燃气体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应小于10米。
4.夏季要防止日光暴晒。
5.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
四、使用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前检查砂轮机是否牢固、有无晃动,砂轮应无损伤,特别注意检查是否有裂纹,如有应予以。
二、砂轮机应设置防护罩将砂轮非工作部份遮挡起来,没有防护罩砂轮不允许使用。
三、操作时尽量站在侧边,工作时必须戴防护眼镜。
施压时,应逐渐用力,使砂轮不受冲击力。
四、当手持工件在砂轮机正面摩削时,开始不宜用力过猛,以防砂轮碎裂,但也不宜用力过小,以防工件过份跳动,飞出伤人或磨伤手指。
五、砂轮机在使用中其声音应始终正常,如发生尖叫声、嗡声或其它杂声时,应立即停车检查,或通知维修人员排除故障。
例如振动厉害时,可能是螺丝松了,也可能砂轮质量差,不平衡。
六、更换新砂轮安装时应使砂轮平衡,不平衡的砂轮不能使用,砂轮与卡盘间软垫装置要妥帖,螺帽不应拧得过紧,以防砂轮碎裂。
七、新换砂轮后,防护罩要盖好,砂轮机旋转方向应与旋转方向指示相同。
八、砂轮在库内不能受潮,要防冻、防酸、碱、氯等腐蚀性的气体接触。
五、防电、防火安全要求
一、电气失火,一要切断电源,二要移开失火设备附近的可燃可爆物品,三要迅速使用二氧化碳或四氯化碳灭火器,千万不要用泡沫灭火器和水龙头灭火,以防触电。
二、可燃气体、液化气、氧气、油类等失火,一要关掉开关;二可用干粉(例砂子)、泡沫灭火器等灭火;三漏气管道可用湿布包扎,然后更新。
三、电气线路不得短路、断路、不得裸露。
泡沫灭火机、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灭火机,它们的周围不得堆放物品,车间安全通道也要保持畅通无阻。
四、带班者和关键工序操作者,必须懂得消防用品性能和使用方法。
还必须知道工序事故急救知识。
五、触电急救措施:
(1)拉开或关掉开关或拔掉插头,还可用干燥木棒、竹杆将电线拨离触电者。
(2)触电者伤害不严重,未失去知觉,要就地安静不走动,休息1-2小时即可;伤害较严重,送医院急救。
六、遵守电气设备和防火安全操作规程。
设备需维修时,应请专门人员维修,要设立监护人,电源处要挂警告牌“禁止合闸”等。
六、铲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特种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证》,方准上岗操作,未经公安部门同意不准驾驶车辆出厂。
实习司机除有实习证外,还应有正式司机跟随教练,不得单独操作。
严禁无证驾驶车辆。
二、车辆发动前,应认真做好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制动器、方向盘、喇叭、指示灯、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的灵敏性,严禁带“病”出车。
三、出车前严禁饮酒。
车辆起步时应看清前后左右有无行人和障物,然后鸣号起行驶。
行车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必须集中思想,谨慎驾驶,密切注意来往车辆、场地环境及行人动态。
四、车辆在进出车间、库房应鸣号、减速、靠右行;通过十字路口应“一慢、二看、三通过”,交会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停),在车间、仓库等复杂场所倒车时,必须有助手或随车人员的指挥以免撞坏设备和挤伤人。
严禁争道和强行通过。
五、车辆在厂区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进出车间、库房、码头及弯道的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车间、库房内的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六、车辆在运行中和尚未停妥时,严禁任何人上下和爬车、跳车。
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车辆的踏脚板、铲齿、铲斗、在顶保险杠等部位严禁乘人,严禁驾驶室门外站人。
七、车辆不准超载使用,铲车铲物件时,铲件升起高度不得过全车高度的3/2,运行时铲件离地高度不得大于500毫米。
电瓶车装物地高度不得超过地面算起2.2米,物体地宽度不得超过底盘两侧各40厘米,并不得将物件拖在地面上运行。
运送地货物必须放稳缚牢,以防物体倾斜滑落。
八、严禁铲运超4米高的物件。
九、严禁将铲车当拖车、牵引车使用。
一十、铲车铲重物时,发现车尾或侧面轮胎有离地现象,应立即松下,禁止铲运,堆入物件要整齐、平稳,防止倒塌发生事故。
一十一、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车辆刹稳、熄火。
铲车的铲齿、铲斗和车门,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十二、 冬季下班时应将水箱内的存水放完,关闭电源,以防冻裂,平时应将车辆紧靠路边。
不得影响交通,并将铲叉放到地面。
七、起重工(挂钩、指挥)安全操作规程
一、必须熟悉起吊设备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具、绳索的最大允负荷量及报废标准。
二、起重工夹具要经常检查保养,妥善保管,不得随便乱丢,确保完好可靠。
三、工作前要根据吊运任务,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对吊具及作业环境应作细致检查,掌握物体形状、重量、重心、角度生根地方,选择、配备好吊具,不得超负荷使用。
四、起吊物件,必须捆缚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及精密部件必须采取衬垫措施,吊位重心应正确,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度(遇有特殊吊运物体时,应用专用工具)。
吊物不得较长时间高空悬挂。
五、起吊物体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
指挥时不准戴手套,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不得远距离指挥吊物运行。
起吊过长过大等大型重吨位物件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高于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并用绳索牵结物体保持平稳,方可指挥起吊运行。
六、大型物件翻身吊运前,应划出警戒区,检查各点受力情况及吊攀(小耳朵)地焊接质量,并经试吊,确认安全可靠 方可指 挥起吊翻身。
七、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个物件时,应按起重机额定载重量的80%合理分配,统一指挥,步调一致,稳步吊运。
严禁任何一台起重机超负荷吊运。
八、吊运物上地零星物件必须首先清除,防止吊运中坠落伤人。
吊运物件,应尽量在通道上通行。
吊物上不准站人。
吊物不准在人头上越过。
九、多人操作要密切配合,步调一致,统一指挥。
起吊前,应待操作者的手、脚离开绳索或链条等结合处后才能指挥起吊,以免轧伤手指和压伤脚部。
十、吊运、装卸物件,必须留有充分地安全余地。
人不准站死角(下风),攀登高处作业要步步留神站稳,防止踏空坠落。
堆放物件要稳妥,不能过高;堆放圆管等各类物件要垫妥,防止倾斜、滚动而倒塌;船上堆放物件不得靠近船舷、舱口、梯口等开口的边缘,防止坠落;不准将重物堆放在动力输送管道线上或安全通道上。
十一、使用一切扒杆、浪风绳索与桩头时应与架空线或地下高压线保持一定安全距离;杆底要紧固牢靠;绳索的数量和位置要适当,浪风绳应有专人收放,听从指挥,统一行动,把杆使用前要经过试吊,严禁超负荷使用。
使用滚杠搬运物件时,滚杠直径要统一,应有专人指挥,统一行动,速度不得过快,地面必须平正结实,滚杠不得用手一把抓,手指应放在管口内,防止滚杠轧伤手。
十二、摇绞车时,必须听从指挥。
绞车停止时必须刹车刹紧,以免发生倒车摔坏机件和伤人。
十三、使用三角架时,必须选择适当位置,杆架脚要固定扎牢,以防倾斜倒塌。
十四、使用手拉葫芦或千斤顶时,挂架或上下支撑要牢固,一人揿位不动时,禁止多人硬拉硬揿。
使用千斤顶必须衬垫平稳;使用两人以上千斤顶时,应同步平衡升降,千斤顶禁止长时间地作为支撑之用。
十五、使用卷扬机要固定牢固,开车前应对设备进行检查。
操纵者应听从指挥和看清指挥信号,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开车后钢丝绳两侧不准有人。
卷扬机滚筒上的钢丝绳应留有不得少于3至5圈。
要严格遵守起重机“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无专人指挥或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隐暗看不清不吊;
3、安全装置、机械设备有异场声或有故障不吊;
4、物件捆缚不牢不吊;
5、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以及歪拉斜挂不吊;
6、吊物上站人或吊物上有活动物件的不吊;
7、氧气、乙炔瓶等受压容器无安全措施不吊;
8、棱角快口未垫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情况不明不吊;
10、吊物周围的设备和人员未转移到安全地点不起吊(挂钩人员除外)
八、铲车司机文明安全操作责任制
一、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特种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证》,方准上岗操作,未经公安部门同意不准驾驶操作。
严禁无证驾驶车辆。
二、车辆发动前,应认真做好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制动器、方向盘、喇叭、指示灯、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的灵敏性,严禁带“病”出车。
三、出车前严禁饮酒。
车辆起步时应看清前后左右有无行人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行驶。
行车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必须集中思想,谨慎驾驶,密切注意来往车辆、场地环境及行人动态。
四、车辆在进出车间、库房应鸣号、减速、靠右行;通过十字路口应“一慢、二看、三通过”;交会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停);在车间、仓库内倒车时,必须有助手或随车人员的指挥以免撞坏设备和挤伤人。
严禁争道和强行起事。
五、车辆在厂区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进出车间、库房、码头及弯道的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车间、库房内的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六、车辆在运行中和尚未停妥时,严禁任何人上下和爬车,跳车。
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车辆的踏脚板、铲齿、铲斗、在顶保险杠等部位严禁乘人,严禁驾驶室门外站人。
七、车辆不准超载使用,铲车铲物件时,铲件升起高度不得过全车高度的3/2,运行时铲件离地高度不得大于500毫米。
电瓶车装物的高度不得超过地面算起2.2米,物件的宽度不得超过底盘两侧各40厘米,并不得将物件拖在地面上运行。
运送的货物必须放稳缚牢,以防物体倾斜滑落。
八、铲车铲重物时,发现车尾或侧面轮胎有离地现象,应立即松下,禁止铲运,堆入物件要整齐、平稳,防止倒塌发生事故。
九、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车辆刹稳、熄火。
铲车的铲齿、铲斗和车门,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一十、冬季下班时应将水箱内的存水放完,关闭电源,以防冻裂,平时应将车辆紧靠路边。
不得影响交通,并将铲叉放到地面。
九、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工具、设备是否完成好,焊机的外壳是否有可靠的接地。
焊机的修理应有电气保养人员进行,其他人员不得拆修。
二、焊机起动前,在推上焊闸刀时,应戴好防护手套,人必须站在侧面,防止电弧灼伤。
三、焊机起动时,要注意焊机动转是否正常,发现有异声,必须排除故障后才能起动。
四、在容器和狭小舱室焊接时,应加强通风,严格执行双人监护制,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
五、在焊小耳朵和吊环时,必须清除铁锈和氧化折。
焊接后要敲清焊渣,严格检查,焊缝及包角必须符合技术要求。
六、在拉皮带时,要注意皮带是否被其他物件挂住,不要强拖硬拉,更不要拉龙头线一端,防止物件被皮带带动落下和脱头伤人。
七、换下来的焊条头,要集中保管,不应乱扔乱甩,特别是在高空作时业更应重视。
八、在高空作业时,应戴好安全带和安全帽。
不准将电焊皮带缠在身上,也不准在脚手板上垫木箱、凳子等进行操作。
多人立体作业时,站立位置要互相照顾、叉开进行。
并妥善放好工具和材料,严防落下伤人。
九、使用竹梯时,应认真检查。
梯脚要用橡皮包扎防滑,放置在坚固的支持物上,顶端必须扎牢或梯脚有人扶住。
缺档、损坏、霉蛀的竹梯不准使用。
一十、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严禁焊接。
必要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经消防部门检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一十一、在舱室、围壁等地方焊接时,应仔细检查周围环境和相邻舱室围壁的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焊接。
一十二、焊钳必须绝缘良好,焊线要经常检查、整理,如发现破皮轧坏等,应及时用胶布包扎好或调换,防止短路。
一十三、焊机不能雨淋、曝晒或放在有腐蚀性的场所,要防止有害介质侵入。
所有电线不得放在油脂、酸、碱等有腐蚀性的地方。
一十四、焊机的接地线和焊接工作搭铁线,不准搭在各种气瓶、管道、脚手架、钢丝绳、轨道、层架、贮罐等。
工作回线不准接行灯线。
一十五、必须遵守明火作业“十不烧”:
1、不是焊工不能烧焊。
在容器内部或狭小舱室焊时,无人监护不烧焊。
2、重点要害部门及重场所未经消防部门批准,未落实安全措施不能烧焊。
3、不了解焊割地点和周围情况(如该处是否能动用明火,有无易燃易爆物品等)不能烧焊。
4、不了解焊割物内部是有易燃易爆的危险性不能烧焊。
5、盛装过易燃易爆的液体、气体的容器(如钢瓶、油箱、槽车、贮罐等),未经彻底清洗不能烧焊。
6、用可燃材料(如塑料、软木等)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未经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能烧焊。
7、有压力或密封的导管、容器等不能烧焊。
8、焊接附近还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能烧焊。
9、在禁火区域内未经消防、安全部门批准不以烧焊。
10、附近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作在作业(如油漆、喷涂202胶水等)以能烧焊。
十六、工作完毕,必须拔掉龙头线接头,检查现场,灭绝火种,切断电源。
十七、电焊作业注意事项
在上海市地域内,从2003年7月6日至7月28日的20多天内,连续发生14起企业职工触电死亡事故,而焊工触电事故大多发生在6~9月份,纵观历次焊工触电事故,有以下几个明显特征:
1、这段时间天气炎热,特别是南方地区多雨潮湿引起电气设备绝缘性能降低,加上人体衣服单薄多汗导致电阻下降。
2、在箱体等空间狭小地方施焊,焊工的身体容易接触钢板,甚至需要背靠钢板或跪在钢板上进行焊接作业,万一不慎触电,就会构成电流回路导致触电。
3、在焊工触电事故中,绝大多数是由于操作者的手或身体其他部位不慎触及焊钳,或者触及导电的焊条所致,即焊机的空载电压触电。
4、高温季节中,电焊作业人员为了贪图一时风凉,穿便服进行电焊作业,或工作衣扣子不扣,实质部分身体裸露,个别的还有佩带金银项链的习惯,这些行为都使触电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针对焊机触电事故,可以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1、凡从事焊接作业的人员,都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安排独立上岗,并需按规定期限定期参加复审。
2、严格执行专人监护制。
对箱体等触电危险性较大的场所的焊接作业,实行专人监护制,一则便于及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二则可在触电事故一旦发生时,能迅速切断电源进行抢救。
3、加强作业场所的通风,配备相匹配的风机,对狭小箱体内应设置36V岗位风机,进行强制通风。
4、焊工应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如电焊手套、白色帆布工作服、绝缘工作鞋、橡胶垫板等,加强防护。
5、焊工作业前应加强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1)重视对焊钳和焊接电缆软线的检查,严禁使用绝缘损坏的焊钳和外皮破损的电缆软线。
焊钳上的所有电气螺丝必须用绝缘胶布包扎。
焊接使用的龙头线应使用整根线,中间不宜有接头,如需短线接长时,接头不宜超过2个,接头应用铜导体做成,并须连接紧固牢靠,用绝缘胶布包扎良好。
龙头线不得接触炽热焊件,以防高温烫坏绝缘层。
龙头线必须是单根多芯软铜线,根据电流大小一般采用截面积为35mm2以上。
2)在箱体内使用的手持照明灯,必须符合相应等级的安全电压,坚决杜绝使用龙头线低压照明灯。
3)在积水的地面进行焊接作业时,应清除积水并铺设木板等绝缘物。
4)在箱体等狭小空间内进行仰焊作业时,应铺设橡胶绝缘物,将操作者的身体与钢板隔开,防止形成电流回路。
十、冷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工具、设备、脚手板和操作场地环境等状况,确认正常,方可开始工作。
二、风割龙头的氧气、乙炔皮带接头处,必须用铁丝扎牢,并经常加以检查,发现漏气应及时排除。
三、氧气瓶严禁沾上油脂,严禁沾有油脂的手(或戴着的手套)接触氧气瓶。
严寒季节,氧气出气量小时,切不可用火烘烤气瓶,应用热水或蒸汽解冻。
四、电焊皮带应经常检修。
工作完毕应及时关闭电源闸刀。
五、割余量、吊环、加强材等操作时,要注意下面的人员,不得任其坠落或乱丢、乱抛等冒险操作。
六、凡在狭小舱室、箱柜、容器内等处工作,应保持良好通风。
必须执行双人监护制度,监护人员应认真执行监护任务,不得擅离岗位。
人离开狭小舱室、箱柜、容器时,必须将割刀皮带随身带出。
在平台上操作时,风割龙头不准放在平台孔内。
下班后应将气源关闭,拆除风表、皮带,并要妥善保管。
七、禁止风割龙头的火焰作照明或取暖用,禁止将氧气作为通风气源。
八、使用风割龙头,如遇回火、皮带起火燃烧时,应迅速将后面的一段皮带绞紧,戴断气源使之灭火。
九、氧气及乙炔气瓶内的气体不能用完,必须留有剩余压力,严防乙炔气倒灌至氧气瓶内,引起爆炸。
一十、立体施工、上下层作业要叉开。
上层作业应把工具等物件放置平稳,防止坠落伤人。
一十一、操作时,搭焊要牢靠。
铮铁马时要敲压紧榔头,松铁铮时要轻敲慢松,防止铁铮或铁马弹出或坠落伤人。
使用木铮时手指应拿在木铮两侧,以免压伤手指。
一十二、使用花篮螺丝和拉撑时,脚步要立稳,人应站在侧面操作;使用千斤顶、手拉葫芦时,生根要牢固,不准两人或多人硬掀、硬拉,不准起负荷使用。
一十三、工作时要注意吊运物件的情况。
当吊运物件接近时,应听从起重挂钩人员的指挥,做到及时避让。
一十四、使用竹梯时,应认真检查。
梯脚要用橡皮包扎防滑,放置在坚固的支持物上,顶端必须扎牢或梯脚胡人扶住。
缺档、损坏、霉柱的竹梯不准使用。
一十五、脚手板上不应堆放超面积、超负荷的物件。
工具、物件应放置稳妥。
工作完毕应及时清除脚手板上的工具及杂物。
一十六、吊装钢板等物件时,小耳朵、靠山马应焊牢,并应敲去焊渣加以检查。
各种直立舱壁或构件必须加强妥帖后,方可松吊。
一十七、吊环及其加强部分,应按技术部门提出的位置安装。
电焊应烧包角焊,并敲掉焊渣,检查焊接质量。
一十八、分段制造束后,在吊运或翻身前应作一次认真检查,要固定好活动物及清除掉杂物。
一十九、分段就位安装时,要留有安全回转余地,人不要停留在死角处,避免伤害事故。
二十、在放样台上工作时,操作场地不准吸烟。
香蕉水、喷漆等易燃物品应负责保管好,不得乱放。
碎木、刨花等杂物要及时清除,严防火警隐患。
二十一、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和禁止明火作业的部位,严禁擅自动火;必要时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并经消防部门检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二十二、使用剪板机、压板机、滚床、拆边机、刨边机必须遵守这些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机件有故障的或安全装置不齐全的以及对这些机械性能不熟悉的,禁止使用。
二十三、两人以上共同使用上述机械的,必须确定一人指挥,其他人密切配合,并不准超负荷使用。
二十四、敲榔头时,必须注意上、下、前、后、左、右周围人员安全。
防止榔头脱柄伤害他人。
二十五、登高作业应遵守登高作业的操作规程,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系在牢固的固定物件上。
3米以上高空作业烧搭铁件,必须烧好三角撑挡,严禁烧一字铁件。
二十六、工作场所有起重机械的,要注意吊物运行情况,不准在行车轨道边作业。
二十七、使用电动葫芦时,物件应钩扎牢靠,吊放要平稳,物件堆放要整齐,不得堆放过高。
二十八、使用千斤顶时,要防千斤顶打滑,避免重物伤人。
二十九、吊运铁板时,挂钩、捆扎要平稳、牢靠,操作者要战在上风指挥凡是铁板下落可能到达的范围内都不准站人。
三十、要经常清理场地,留有工作通道。
边角料、余料要及时清理,离开工作现场应切断电源,关闭气源。
(乙炔)
三十一、明火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操作制度,未经明火作业培训人员不得进行明火作业。
明火作业时,应随时注意周围的人员物品,及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方可施工。
明火作业后,必须关闭乙炔、氧气、焊机等,并检查作业余火,以防引起火烧。
十一、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钳工
1、应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女工发辫应放入工作帽内。
2、所用的工具必须完好,严禁使用有裂纹、带毛刺、损伤等不符合要求的工具。
3、使用公用的台钻、砂轮机、手持风动砂轮机等设备时,应严格遵守钻床工和砂轮机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4、使用36伏以上的手电钻、手持电动砂轮机时,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并穿戴好绝缘手套。
在潮湿的地方工作时,应使用36伏以下的电动工具,人必须站在绝缘垫或干燥的木板上,以防触电。
5、设备上的电气线路以及电动工具发生故障时,应有电工修理,不准自己动手拆卸和擅自乱拉临时线。
6、开动设备,应先检查防护装置,紧固螺钉以及电、油、气等动力开关是否完好,并空载试车检验,正常后方可投入工作,操作时应严格遵守所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7、工作中注意周围人员及自身的安全,防止因挥动工具、工件脱落、工件用铁屑飞溅造成伤害。
两人以上一起工作要注意协调配合。
8、手锤柄应用硬质的木料制成,大小长短要适宜,锤柄应有适当的斜度,锤头上必须加铁楔。
9、使用手锤时,注意周围的人员,手捶柄上不准有油污,不戴有油污的手套进行敲击,以防击伤他人或工具脱落造成事故。
10、进入到狭小金属结构件内部、受压容器、空气包、贮柜等狭小部位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