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标准化计量质量管理及合格评管工作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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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标准化计量质量管理及合格评管工作要点

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标准化、计量、质量管理及合格评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

  现将《2008年全市标准化、计量、质量管理及合格评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

请你们结合各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2008年全市标准化、计量、质量管理

及合格评管工作要点

2008年全市标准化、计量、质量管理及合格评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省委“两创”战略和市委“六大提升”战略,认真落实全市质监工作年度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重点产业质量提升工程,全面推进技术标准战略,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深入开展民生计量、环境计量、能源计量工作,努力探索3C监管新模式,充分整合标准化、计量、质量管理及合格评定职能,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一、标准化工作

(一)实施“重点产业质量提升工程”,提升产业技术标准水平

认真做好本系统重点产业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工作,形成并争取市政府转发《宁波市重点产业质量提升工作的意见》。

不断探索和创新产业质量提升的推进机制和方法、手段,逐步建立完善绩效评价体系。

全面启动先期确定的“5+2”产业(纺织服装、家用电器、装备制造与重要机械基础件、精密仪器仪表、文具5个产业和食品、特种设备2个行业)质量提升工作,完成各专业工作组部署的标准化提升目标与任务。

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提高高新技术企业技术标准科研与创新能力。

围绕重点产业,各地选择1—2个具有块状经济竞争力的区域(园区)开展集群采标和制订联盟(协会)先进标准试点工作。

(二)深化“技术标准自主创新推进工程”,提升龙头企业技术标准水平

按照联席会议的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技术标准自主创新推进工程”,加快企业尤其是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技术标准自主创新步伐。

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列入推进工程企业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技术标准自主创新系列培训”活动。

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技术标准与相关工作协同推进的意见,引导和推动企业技术标准与科研创新、成果转化、项目建设、技术改造等生产经营活动同步发展。

树立紧迫意识,深入发动企业于第二季度集中申报、争取一批具有国内外竞争优势和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国家标准化技术组织与标准项目,抢占标准制高点。

研究制订《市技术标准自主创新示范企业评价细则》,做好首批“宁波市技术标准示范企业”评选与表彰工作。

继续鼓励企业争创“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和开展国家、省技术标准创新试点。

(三)推进采用国际国外先进标准,提升重点产品技术标准水平

坚持科学采标、主动采标、有效采标的原则,创新采标方式、手段和机制,全面落实《关于大力推进采用国际国外先进标准工作的实施意见》。

探索形成与有关部门相关联工作采标的联动推进新机制和产品、企业、区域(园区)集群、产业采标的融合推进新途径,促进企业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参与国际竞争。

营造企业采标良好氛围,建立企业备案标准采标审查制度和企业执行标准登记制度,6月底全面完成企业执行标准登记与抽样分析,并逐步实现动态监管。

加强出口产品采标管理,继续做好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

引导企业努力争取国际标准化技术组织和标准制修订,实现标准化领域国际新突破。

“5+2”重点产业主要工业产品和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重点产品可采标率达80%以上。

(四)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提升现代农业标准化管理水平

拓展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域,研究出台进一步加强农业标准化组织、标准、示范、推广、追溯、政策体系建设的意见,推进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

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争取10个国家级、10个省级、30个市级示范区(项目)立项,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从源头确保农业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农业标准技术水平,狠抓标准的实施与推广,农业标准化推广实施率提高3%。

第一季度召开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表彰暨经验交流会。

(五)开展服务标准化工作调研与试点,提升服务业标准化管理水平

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服务标准化调研,形成我市服务标准化工作思路与意见。

围绕我市服务业发展重点,加强国家、行业标准的贯彻和地方、企业服务标准的制定、实施与推广,提升服务业标准化水平。

与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结合各地服务品牌建设,选择1—2个有一定基础的区域、行业和企业实施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

(六)加强标准化基础工作与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推进技术标准战略的保障能力

研究出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工作的意见,大力开展以技术标准为主体的企业标准体系建设,增强企业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发展后劲。

研究出台进一步加强标准化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启动标准化千人培训计划。

有效发挥相关部门、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组织的作用,开展“推进技术标准战略先进组织”评选活动,建立完善各级各类标准化专家队伍。

整合现有资源,加快标准信息与技术标准战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增强服务平台运行的科学性、应用性、共享性和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

切实履行政府推进技术标准战略工作联席会议和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能,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

不断加强标准化部门和人员自身建设,提高政府管理标准化工作的能力。

二、计量工作

(一)加大民生计量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要围绕维护民生利益,加强计量监管,实现集贸市场、医疗、交通、民用三表、加油站、液化气充装站六大领域内的计量监管全覆盖,不断提高定量包装商品监督抽查的合格率,扩大“民生计量”的社会影响力。

1、创建医疗卫生计量监管新机制。

在巩固去年开展的医疗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成果的基础上,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联动,切实增强医疗计量工作的有效性,医疗卫生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登记率、受检率均达到100%。

2、加强集贸市场的计量监管。

继续做好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要通过政府拨款、按规定或免费检定等多种方式,将集贸市场监管范围覆盖到全市各乡镇(街道);并着力抓好专业市场如建材市场在用计量器具的监管工作,为消费者营造“公平正义、和谐发展”的消费环境。

3、抓好民用三表的强检工作。

一是在加强对电力系统电能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监管工作的同时,理顺非电力系统电能计量的监管工作,确保我市电能计量强检率100%。

二是严格水表、煤气表的首检工作,实现水表、煤气表的首检达100%。

4、加强交通领域计量监管。

一是加强汽车维修业在用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

联合市交通局对我市二类以上的汽车维修企业配备的计量器具普查备案,督促企业做好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监管面达100%。

二是加强对出租车计价器及咪表的强检工作,确保出租车计价器及咪表周检率达98%以上。

三是组织开展对机动车测速仪、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仪和轴重仪的强制检定,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在用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和监督管理,确保老百姓坐上放心车、安全车。

5、加大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管力度。

市局今年将加大生产、流通领域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抽查力度,在抽查面和量上都较上一年有较大增长。

各地在配合市级抽查的基础上,均应自行组织县级抽查,检测工作应委托有资质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

同时加大对定量包装商品监督抽查的后处理力度,确保区域内不出现同种商品连续两年不合格的生产企业。

6、加大民生计量执法力度。

关注社会热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通过专项监督检查和日常检查等形式,加大对超市、商店、餐饮业、加油站、液化气充装站、咪表收费点等涉及公平交易场所的执法检查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7、借助信息化手段,提高计量监管能力。

建立贸易结算、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环境监测等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电子档案,努力探索和建立长效的动态监管机制,将建档工作与日常检定、日常维护与后续监管有效结合起来,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全市的强检计量器具进行动态监管,确保强制检定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

8、积极配合法制部门做好计量立法调研工作。

(二)发挥计量基础作用,促进节能减排

把能源计量和环境计量工作作为工业计量、法制计量的重要内容,有机地融合到我市生态市建设、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节能减排、重点产业质量提升工程等工作中去,促进能源结构优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证环境检测科学、准确,不断提高能源计量和环境计量的贡献率,推动能源计量和环境计量工作的新发展。

1、争取将能源计量和环境计量列入政府对重点用能单位和减排重点监管单位的考核和检查中。

在《宁波市节能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暂行办法》中,能源计量已列入《重点用能企业(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之中,各地也要努力争取将能源计量列入政府对重点用能单位考核之中。

2、要以新《节约能源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大对重点用能单位的监管力度。

加强对《节约能源法》和能源计量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力度,将检查范围扩大到全市年耗标煤3000吨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重点用能单位必须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应符合规定的能耗限额标准要求。

3、组织开展“共同推进节能降耗增效工作责任书”“回头看”活动。

认真检查责任书落实情况,真正把帮助企业实现节能减排作为我们的责任,履行好,落实后服务好,贯彻好。

4、结合名牌战略,推进能源计量工作。

将企业是否按规定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以及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是否达到浙江省强制性标准要求等,作为企业参加名牌产品、免检产品评定项目,以进一步提高能源计量的影响力。

5、建立健全部门间协作互动的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与经委和环保部门的联动。

争取和环保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共同推进环境计量工作,确保环境监测用计量器具的强检率达100%。

二是加强与主要涉能部门如建委、交通、旅游等政府部门的联系,将能源计量工作延伸到各领域,扩大能源计量的工作面和影响力。

三是充分发挥技术机构和行业协会的作用,通过加强与市节能中心、环境检测机构的合作,在能源计量和环境计量方面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四是加强能源计量和环境计量知识的培训。

在市经委举办的由全市重点用能单位、各县(市)、区节能办、乡镇街道参加的能源管理员培训班上,派计量技术专家讲解相关能源计量知识。

在由质监部门举办的能源计量培训班上,拟请节能中心的技术专家讲解与节能相关的政策以及节能新技术、新产品,请节能减排先进企业介绍能源计量和环境计量的相关经验,以提高我们工作的针对性与有效性。

6、继续推进测量管理体系认证。

在今后一段时期,计量检测体系认证的重点要围绕节能减排的目标来展开。

要继续在中小企业中推广贯彻落实《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规范》,帮助中小企业开展计量保证能力评价工作,推动广大中小企业提高计量检测能力,促进企业的节能减排。

年耗标煤5000吨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中通过计量检测体系确认数达60%以上。

市级以上名牌产品企业和列入省千家名牌培育的企业中通过计量检测体系确认数要达到50%以上,中小企业通过计量检测体系能力确认同比增加10%,列入市重点产业质量提升工程的企业全面推进计量检测体系建设。

(三)围绕产业质量提升工程,提供强有力的计量技术保障

1、以水表、钢卷尺、压力表产业为重点,积极实施精密仪器仪表产业质量提升工程。

根据精密仪器仪表产业质量基础较好、产品质量较稳定、许可证项目较多、行业协会较健全的现状和特点,在对产业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成立由相关产品集聚地局或市局牵头的工作小组,确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推进的重点目标、任务和措施,建立政府推动、协会主导、企业主体的推进机制,充分运用标准引领,产业政策、行政许可、节能降耗、品牌建设、计量检测等综合配套,打扶结合,技术服务等推进方式,努力提升精密仪器仪表产业质量水平。

今年,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水表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力争我市成功创建“中国水表之都”。

2、配合其他产业组抓好计量基础工作。

在列入市重点产业质量提升工程的企业中加大计量的监管和帮扶力度,引导广大企业建立完善计量检测体系,不断提高计量检测能力,保证检测数据准确可靠,促进企业的产品质量提升和节能减排。

3、加强计量器具生产企业监管。

在严格考核发证的基础上,始终坚持以监管为首职,落实监管责任制,通过开展证后监督抽查、巡查等方式,从源头抓好计量器具产品质量,提高我市计量产业整体质量水平。

(四)加快计量技术机构能力建设

1、加快计量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提高计量检测服务能力。

一是按《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技术机构2007-2010年重点建设项目发展规划》,督促各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抓好落实。

二是根据前期规划,加紧完成国家水表检测中心的建设。

三是在科学分析和决策的基础上,加快医疗计量、环境计量、能源计量检定(校准)能力的提升,以及涉及民生计量器具产品质量检测能力的提升。

  2、大力推进定量包装实验室建设。

随着定量包装商品的不断普及,国家总局、省局对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管要求也越来越高,各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尽快建立定量包装实验室,为计量行政监管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

3、加强计量技术机构的监管。

通过开展量值比对、监督检查等途径,加强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机构和建标单位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全市量值传递体系。

今年的量值比对不再集中进行,范围仍包括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机构和建标单位,并将工作重点放在量值比对后处理上。

三、质量管理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名牌战略,积极带动产业提升

2008年全市新增中国名牌10个,全市名牌经济贡献度达到40%,各县(市)、区必须力争实现增长在5%以上,继续保持中国名牌数全省第一、全国同类城市领先水平,争取浙江名牌数全省排位前移,并力争中国世界名牌取得零的突破。

1、加大对名牌的培育,调整完善名牌培育政策导向,引导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要着重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坚持高技术、高附加值、拥有自主创新技术的产品和高新技术产业、提升城市技术实力产品占主要地位的产业优先创牌;进一步扩大产业(区域)名牌培育范围,带动和促进产业(区域)发展,努力提高名牌培育工作成效。

2、按照品牌建设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名牌评价、认定指标体系。

调整名牌战略认定重点,使评价、认定向高新技术产业、提升城市技术实力的先进制造业、“两型”产品占主要地位的产业倾斜,不断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的名牌比例,优化名牌产品结构;更加关注产业结构优化问题,制订出台产业(区域)名牌评价、认定指标要求,增强品牌辐射力;继续探索宁波服务名牌评价、认定工作。

通过深化实施名牌战略,确保我市品牌经济竞争力的持续增强。

3、切实加强企业质量管理工作,夯实创牌基础。

(1)加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标准的贯彻力度,积极引导企业追求更为卓越的质量管理模式,开展争创质量奖活动,并重视获奖企业典型经验的宣传和推广。

(2)鼓励企业采用六西格玛、5S、TQM、ISO9000、ISO14000、ISO18000等国际先进管理方法,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着力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3)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以产品质量信用记录为重点的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积极宣传推广“百姓安康重于泰山,质量信用人人有责”的质量诚信理念,让全社会都来关注质量诚信,维护质量诚信。

(二)认真抓好重点产业质量提升工程的实施

围绕又好又快地发展模式要求,着力抓好“重点产业质量提升”工程,扩大宁波产业(区域)名牌培育示范范围,开展宁波产业(区域)名牌评价、认定工作的探索,为加快产业提升创造良好环境。

1、扎扎实实地抓好重点产业质量提升工程的实施。

根据市局有关文件的要求,按时间、按步骤,认真实施重点产业质量提升工程,积极探索重点区域、产业名牌培育工作路子。

2、加强对重点产业创牌工作的引导和服务。

按照市政府已制订的工业产业空间布局和发展重点产业布局规划,按产业建立名牌产品培育的分规划,加强对重点产业创牌工作的引导和服务,根据对培育产业的管理基础、产品质量、市场占有率等现状的综合分析,采取分类指导、跟踪管理等方法开展指导工作。

3、积极鼓励重点产业所在区域及行业,联合注册创建产业、区域的共享品牌。

鼓励重点产业向国家有关部门争取专业生产基地的命名,扩大产业影响力。

4、鼓励重点产业和企业进行复合式“双品牌”运作。

引导业内的龙头骨干企业使用产业品牌,形成以品牌为纽带的企业联合体,逐步扩大产业品牌知名度。

鼓励重点产业品牌和企业品牌进行复合式“双品牌”运作,不断增强重点产业品牌的市场影响力,探索出一条龙头企业品牌带动产业品牌,产业品牌带动更多企业品牌的道路。

实现重点产业的3个提升:

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自主品牌比重有明显提升;产业整体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整体质量水平有明显提升;产业中品牌经济的比重有明显提升。

(三)开展质量奖获奖企业经验共享工作的探索

认真做好首届宁波市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的经验传播和2008年市长质量奖创奖活动的宣传、评定组织工作,积极组织我市企业开展创“省长质量奖”活动。

1、组织2007年宁波市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的先进经验和成果推广、宣传、交流活动。

获奖企业的经验传播宣传活动贯穿一条主线,即“进一步解放思想,实现管理理念创新,为宁波创新型城市建设注入活力”,使经验传播宣传活动成为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再动员的有效载体。

2008年主要开展“八个一”经验传播系列宣传活动,即:

组织一个送牌入企活动、策划一个系列报道、发出一个联合倡议、举办一场老总论坛、安排一次专家进企把脉、出版一册创奖专辑、制作一部创奖之路宣传片、组织一系列全员培训。

2、严格按标准扎实做好2008年度市长质量奖创奖评定工作。

广泛组织卓越绩效标准的系列培训、宣贯,吸引更多企业参与到卓越绩效的实践上来;要规范推进县(市、区)长质量奖工作,已设立质量奖的5个县(市)、区的局(分局),要注重规范,严格评审标准,确保奖项质量,以切实发挥质量奖的标杆引领作用。

具备设奖条件但还没有设立质量奖的县(市)、区的局(分局),要积极做好协调工作,争取当地政府设立相应的奖项。

要通过市、县两级质量奖的评审和经验推广,全面营造质量振兴的浓厚氛围,促使企业改进管理模式,夯实质量基础,提升质量水平,促进整个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打造质量城市创造条件。

四、合格评管工作

(一)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积极探索3C产品认证全过程监管工作,重点关注产品一致性

1、开展3C认证全过程监管模式探索工作,切实加强对3C重点产品的监管。

联合认证机构开展3C认证全过程监管模式课题研究,力争尽快形成试点方案进入试点工作阶段。

2、根据安全系数大小及各地3C认证企业分布情况,对3C产品认证企业进行分类管理,确定监管重点。

重点抓好3C产品认证目录中直接关系人身、财产安全和认证有效性较差产品的有效性和一致性的监管,确保3C认证产品质量稳定。

3、进一步完善对认证市场的巡查、通报和查处制度,建立健全合格评定行政监管与行政执法相配合的工作机制、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监督与帮扶企业并举的服务机制、行政监管部门间协调的联动执法联动机制、行政监管部门与认证机构间互通互动机制,3C获证企业现场核查率不低于20%。

4、加大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管。

按照总局统一部署,组织、参与10类重点产品的集中整治行动。

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人员培训,使监管人员掌握基本监管技巧。

(二)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引导和推进节能、节水、绿色、环保产品的认证,引导企业走循环可持续发展道路

组织开展节能、节水、绿色认证产品专项执法,打击假冒节能、节水、绿色认证产品的违法行为。

开展能效标识执法检查,打击虚标能效标识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

加强对认证及其相关机构的监管,严肃查处开展违法违规认证及其相关活动的机构,提高认证工作质量,维护认证市场秩序。

重点深化认证市场的巡查、通报和查处制度,加大对非法认证的查处力度,强化对认证机构、认证分支机构、办事机构、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的监督检查,发挥法律约束和行政监管的作用,共同推进认证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继续强化机构监管工作,确保检验科学公正

积极探索检验机构监管工作新方法的可行性,建立健全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度。

根据《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要求,加大对检验机构的日常和证后监管力度,督促检验机构认真执行相关制度,全年对系统直属检验机构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

强化对检验活动的公正性、规范性和合法性的要求,探索建立全市检情分析和通报制度以及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机制,创造公平和谐的市场环境,提高检验公信力。

五、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认真抓好队伍素质建设,构建学习型、务实型的队伍,积极开展工作调研,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升人员素质,增强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营造奋发进取、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确保队伍安全,树立正气、正派的行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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