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农民增收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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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农民增收规划
铜川市农民增收规划(2008—2012)
增加农民收入是新农村建设的根本,是破解“三农”问题的关键,也是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
为了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增收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规划。
一、农民收入现状
多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增加农民收入这个核心,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拓宽增收渠道,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改善。
(一)基本情况
1、农民人均纯收入快速增长。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经历了三次突破,呈现增幅逐步加快的良好势头。
(1)突破1000元用了18年时间,由1978年的61元增加到1996年的1060元;
(2)突破2000元用了9年时间,2005年达到2010元;(3)突破3000元将用3年时间。
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620元,较上年增长18.3%,增速创历史新高。
预计200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将超过3000元。
2、农民收入结构趋于合理。
1998年到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结构呈现“-一降三升”的态势,改变了经营性收入一枝独大的局面,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稳步增长,受益国家政策调整,转移性收入大幅增长,收入多元化趋势越来越明显。
(1)经营性收入仍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
2007年农民人均经营性收1391元,虽然占农民纯收入的比重较1998年下降了31.4个百分点,但仍然是农民纯收入的主体,占53.1%。
(2)劳务输出带动工资性收入比重快速上升。
2007年全市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6.71万人,占总数的27.6%。
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008元,占纯收入的38.5%,较1998年提高了24.7个百分点。
(3)强农惠农政策推动转移性收入高速增长。
2007年全市落实农业综合补贴6764万元,占农民纯收入的5.8%,较1998年增长25倍。
2008年将兑观资金11854万元,人均266元,净增114元。
(4)财产性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新亮点。
2007年全市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69元,占纯收入的2.6%,较上年增长81.6%。
(二)存在问题
一是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全省、全国差距拉大。
2007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居全省第7位,与全省平均水平相差25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63.3%,差距由1998年的820元扩大到1520元。
二是财产性收入比重偏低。
三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
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差距由1998年的1620元扩大到5543元,城乡居民收入比由1998年的2.21:
1扩大到3.12:
1。
四是农民收入增速滞后于经济增长。
1998—2007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7.7%,滞后于生产总值13.9%的递增速度。
二、农民增收的目标任务和基本思路
按照率先发展跨越发展的要求,全市农民增收的预期目标是:
从2007年到2020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翻两番,由2620元提高到1.2万元,年均增长l3.5%。
规划分两步走,第一步,从2007年到2012年,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翻一番,由2620元提高到6000元,年均增长18%,赶上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第二步,从2012年到2020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再翻一番,从6000元提高到1.2万元,年均增长9%,赶上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今后五年是农民收入保持快速增长的关键时期,实现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第一步规划目标,对于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及农民增收第二步规划目标的实现,具有决定性意义。
因此,我们必须着眼长远,狠抓当前,扎实工作,锐意改革,努力实现农民收入快速增长。
今后五年促进农民增收的基本思路是:
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大力发展“一村一品”,做大做强果牧产业,扩大经营性收入;统筹城乡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提高工资性收入;强化强农惠农政策,加大投入力度,落实转移性收入;以深化改革为保障,创新完善机制,增加财产性收入,努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和谐。
2007年,全市农业人口43.4万,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预计每年有4000人转为城镇人口,2012年全市农业人口为41.4万。
以2007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2620元为基数,5年内农民人均纯收入需要增加3380元,增加总量约为14亿元。
为了确保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6000元,考虑各种自然灾害频发和市场风险等不确定因素对农民增收的影响,力争通过五年努力,粮食生产实现增收0.15亿元,果品实现增收7.25亿元,畜牧业实现增收1.5亿元,药、莱、烟叶、花卉、渔业实现增收2亿元,非农产业实现增收2.5亿元,农民工资性收入增加4亿元,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增力0.6亿元。
到2012年,全市农民收入比2007年增收18亿元。
三、扩大经营性收入
(一)粮食生产。
2007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106万亩,总产26.7万吨。
今后五年,按照“稳定面积,依靠科技,优化结构,主攻单产,增加总产”的奋斗目标,认真落实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实用技术组装配套,进一步挖掘潜力,到2012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00万亩,总产达到27.1万吨,粮食生产收入由1.68亿元增加到1.83亿元。
进一步优化农作物布局,在后塬山区、川道,重点发展春玉米;在南部台塬及中部塬区,重点发展夏玉米;在前塬及中东部塬区,重点发展以小麦、油莱为主的夏季粮油作物;到2012年建成10万亩青贮玉米基地、30万亩优质专用玉米基地、20万亩优质强筋专用小麦基地。
大力实施种子工程,粮油品种全部实现良种化;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积极实施沃土工程,加大地膜覆盖、统测统配和病虫害统防等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力度,推动粮油作物增产。
(二)果业生产。
到2012年,全市新增40万亩水果,果园面积达到200万亩,鲜干果各100万亩。
水果总产达到100万吨,其中苹果90万吨,优果率达到80%,水果产量增加66.5万吨、实现增收6亿元。
干杂果面积稳定在100万亩,严量达到2.25万吨、增加1.25万吨,实现增收1.25亿元。
因地制宜,调整区域布局。
积极扶持发展山地苹果和反季节水果。
南部台塬区重点发展大樱桃、鲜桃、葡萄等时令水果和早中熟苹果、加工专用苹果,中部、东北部残塬区重点发展中晚熟苹果;西北部土石山区以核桃为主,中部、南部沟壑区以花椒为主,南部川塬区以柿子为主。
依托省果树良种苗木繁育中心和省内科研院所,引进生产优质无毒种苗,每个区县建立1—2个百亩水果苗木扩繁基地,带动老园更新。
建立果品质量标准体系,切实推进绿色食品苹果基地、有机果晶基地.出口认证基地和良好农业操作规范基地建设。
推行“果一沼—畜”循环联动模式,到2012年,建设示范“果畜沼窖草”五配套生态果园20万亩,建成生态果园示范村20个。
全面推行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到2012年,全市亩产4000斤、优果率80%、亩收入超过4000元的苹果示范园达到40万亩,亩产量100斤、亩收入1000元以上的干杂果示范园达到20万亩,鲜干果示范园建设带动农民增收5亿元。
依托龙头企业,大力推进果品深加工,提高果品的转化率和贮藏率;建成渭北现代果品物流中心;实施品牌战略,推动果业创收。
(三)畜牧业生产。
到2012年,全市奶牛存栏达到3万头,奶山羊存栏达到4万只,肉牛、肉羊、生猪、家禽饲养量分别达到20.6万头、30.3万只、64.4万头、315万只;奶类总产量达到10.9万吨,肉类、禽蛋产量分别达到4万吨、1.2万吨;畜牧业产值达到11.4亿元,增加8.4亿元;畜牧业增收1.5亿元。
以生猪、奶牛、肉牛为重点,转变生产方式,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集中力量建设奶牛、瘦肉型猪、秦川牛、肉羊,绿色蛋品五大优势畜产品生产基地,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
以耀州区、王益区、印台区为重点,建设奶牛标准化养殖基地和小区,形成五条放射状的奶牛产业带;建设5个奶山羊养殖小区,到2012年,奶类产量10.9万吨,奶产业实现增收0.5亿元。
以耀州区、宜君县为重点,大力实施秦川牛基地县养殖项目建设。
到2012年增收0.4亿元。
以城郊和公路沿线为重点,加快规模化养殖场建设和4个瘦肉型猪生产基地县建设项目,每个区县至少建成1个年出栏万头生猪示范村。
到2012年增收0.6亿元。
以印台区、宜君县为重点,建设蛋鸡生产基地。
到2012年绿色蛋品产量达到2000吨以上。
(四)区域特色产业。
积极发展城郊型设施农业,加快反季节蔬菜、花卉生产,促进药、莱、渔、烟叶、花卉等产业发展,到2012年特色产业增收2亿元。
突出抓好耀州区省级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和宜君县中药材产业大县建设,到2012年人工种植药材10万亩,野生护改20万亩,农民从中药产业中获得的收入达到2亿元。
加快耀州区、王益区、宜君县设施蔬菜基地建设,到2012年新建蔬菜、食用菌设施种植面积4万亩,蔬菜面积发展到12万亩,产量27万吨,增收1.5亿元。
推进水产养殖集约化和品种特色化,建成20公顷的宜渔荒滩荒水综合渔业项目。
到2012年,水产品产量1427吨,实现产值3206万元,增收0.28亿元。
以宜君县为重点,加大烟叶生产基础设施投入,扩大烟叶种植面积,到2012年。
烟叶发展到4万亩,产量达到5000吨,增收0.2亿元。
以新区、耀州区、印台区为重点,推进花卉、绿化观赏苗木规模化生产,到2012年实现产值1000万元,增收200万元。
(五)加快农村非农产业发展。
到2012年,农民从非农产业中实现增收2.5亿元。
支持鼓励农民脱离土地,发挥专长,创办经济实体,从事个体经营。
围绕资源和产业优势,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贮运销和陶瓷、建材等产业。
在城郊结合部利用地域和产业优势,把观光农业、农家乐餐饮服务业、商贸等产业作为重点创出特色。
以药王山、香山、玉华宫、福地湖、耀州窑博物馆等旅游文化名胜为依托,发展旅游服务和相关产业。
以宜君农民画、剪纸艺术等特色文化艺术为主,开发独特的文化产业。
四、提高工资性收入
今后五年,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加快农村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步伐,强化服务,加大投入,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
力争每年新转移农村劳动力7000人,到2012年,全市转移农村劳动力10万人,实现收入8.4亿元,增收4亿元。
壮大县域经济。
坚持培植产业,聚集项目,以发展乡镇企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为推手,充分发挥工业化、产业化对农村经济的带动和推动作用,依托省市重点扶持发展的墙材、食品、铝业、建材、陶瓷、新材料等工,业园区和周陵农业科技示范园及区县工业园,加快产业集聚,扩大产业规模。
把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结合起来,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拉长产业链条,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大量吸收农村劳动力。
把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与推进农业工业化进程结合起来,加大对新兴企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和服务力度,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使一部分农民直接转为产业工人。
优化劳务输出结构。
强化农村劳动力培训,大力实施“人人技能工程”、“阳光工程”和“雨露工程”,培育家政服务、厨师、电子技术、机械维修等特色劳务品牌,增加劳动力自身附加值;在就地转移农村劳动力的基础上,扩大面向经济发达地区的劳务输出,实现劳务输出的结构性增收。
实行政策扶持。
对农村困难家庭人员,有组织的输出到外省务工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免培训费、职介费、技能鉴定费。
以财政贴息社保补贴方式鼓励支持各类企业增加就业岗位,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
鼓励支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
对农民创业免收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费用,给予小额贷款支持,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强化就业服务。
加强对农民工的就业指导服务,扶持发展劳务中介服务组织,建立市县乡劳动力资源数据库。
在各级驻外机构加挂“劳务输出办事处”牌子,将劳务输出纳入工作职责范围;在我市外出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劳动者之家”、“务工服务站”,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司法援助和政策咨询服务。
支持乡村发展养老托幼家庭服务业,照顾好留守老人和儿童,解除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
五、落实转移性收入
根据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从2009年起,国家将较大幅度提高农民各项直补政策标准,预计到2012年,落实传移支付1.74亿元,比2008年增加0.56亿元。
认真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等补贴政策,逐步将油菜、马铃薯、设施农业纳入补贴范围,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类,提高补贴标准。
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和“两免一补”政策。
加大财政在推广畜牧、果业、蔬菜等政策性保险中的投入力度,努力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
加大扶贫力度,突出抓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贫困人口易地搬迁、生态移民和产业化扶贫等重点工作,尽快减少贫困人口。
扩大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覆盖面。
巩固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低保标准增长机制,将农村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低保范围,提高低保人员生活水平。
六、增加财产性收入
进一步明确农民家庭财产的法律地位,保障农民对集体财产的收益权,创造条件让更多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
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
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
依法征集土地,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
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加快农村住房建设,科学规划、大力推进农村样板房工程,建设质量高、使用年限长、美观实用的农村住房,节约成本、积累农民财富。
鼓励出租农村房屋、农机具,增加农民收入。
扎实搞好农村金融服务,规范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开发适合农民需求的投资产品,完善和利用储蓄、债券、保险等形式,让农民获取更多的投资渠道和投资收益;健全农村信贷担保机制,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组建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和推进民间借贷健康发展,实现财富保值增值。
七、强化促进农民增收的保障机制
(一)夯实领导责任。
成立市促进农民增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加强组织协调,按季度通报各区县农民增收工作进展情况。
把农民增收任务横向分解到市级相关部门,纵向分解到各区县、乡镇。
各区县党委、政府要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农村工作的首要任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农民增收工作,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安排、干部配备上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农民收入快速增长。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以“三级联创”活动为载体,把区县、乡镇、村党组织建设成为带领农民致富的坚强领导核心,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增收。
(二)强化财政支农力度。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落实各级财政的支农资金。
在各类支农资金用途不变的基础上,各级财政每年从新增财力中再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农民增收。
(三)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大力实施农村道路、水利、电力、生态、安全饮水、沼气等基础设施项目,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抓住全省重点镇建设机遇,加快城镇文化、教育、卫生、商贸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城镇公共服务功能;加速农村二三产业向城镇集聚,培育城镇发展的产业基础,带动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以城市化带动农村,以城镇化改造农村,在城乡一体化的格局下,实现农民身份由单一的农民转变为农场主、农业工人、非农产业生产者、非农产业经营者和城市市民。
到2012年,转化农村人口2万人,建设区域中心镇15个。
(四)推进产业化经营。
坚持市场导向,以农产品加工、运销、贮藏企业为龙头,推进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组织与农户有机联合,一体化经营,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
积极发展一村—品、一乡—业,在“百村示范”的基础上,每个区县新建1—3个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区,推动“一村一品”向纵深发展。
到2012年,力争示范村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8000元,百村示范模式覆盖全市行政村的40%以上。
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财政贴息、信息服务、技术引进、产品认证等方面给予支持,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到2012年,专业合作社覆盖所有专业村,社员数量达到2.5万户,真正发挥专业合作社在农业产业化、市场化和农民增收中的核心主体作用。
(五)完善七大服务体系。
健全市、县、镇、村四级农技服务网络体系,加快现代农业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建立以种子(苗)公司为龙头、乡镇种子站为依托的良种购销服务体系,保证良种需求;加快防雹、防干旱、防冻害等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减少灾害损失;加强动植物疫情防控体系建设,提高应对动植物疫病的处置能力,保障产业安全;完善主导产业风险保障体系,化解市场风险,保障农民增收;加大农民培训体系建设力度,职业技术学院、市级培训机构和各区县设立农民培训中心,围绕果牧主导产业大力实施农民素质提升工程,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10万人次;推进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整合现有资源,为农民增收搞好信息服务。
(六)建立激励机制。
建立农民增收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农民增收在目标责任考核中的分值,把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作为评优树模、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市上设立“农民收入先进奖”(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的权重占80%、农民人均纯收入总量的权重占20%),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奖励农民增收先进区县1个,奖补资金50万元;奖励农民收入先进乡镇10个,各奖补资金10万元;奖励农民增收先进部门1个,奖金5万元。
农民增收考核排名最后的区县,主要领导向市委、市政府说明情况;任期内农民收入增长连续2年排名全市最后五位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不得提拔任用,调整为同级非领导职务。
加强对农民收入的统计监管,确保统计数字真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