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业绩核算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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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业绩核算暂行办法

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业绩核算暂行办法

(讨论稿)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客观公正地考核教师教学工作业绩,增强教师的教学质量意做好人力资源,企业无忧

识,保证本科教学的中心地位,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性意见(试行)》(浙教高教〔2007〕33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调整〈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性意见(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09]33号)、《杭州师范大学教学工作暂行规程》等文件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职专任教师在从事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课堂教学、实践教学以及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教材建设、教改研究等方面工作业绩的考核。

对新进校不满一年,学校批准脱产进修,请产假或哺乳假3个月以上,在外挂职锻炼半年以上等人员可以申请不参加教学工作业绩考核。

第三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是我校教师年度考核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学校成立校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审)定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研究处理考核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委员会下设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公室(下称“考核办”),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具体的考核组织实施工作。

各学院(部)成立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或执行院长)担任,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

学院(部)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领导小组依据本办法对学院全体专任教师的教学工作业绩进行考核。

第四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记入教师本人业务档案,作为教师评优、聘岗、晋升的重要依据。

教师职称评定实行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一票否决制。

二、考核办法、内容与程序

第五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主要依据《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及计分标准》及学校有关教学文件进行考核。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每学年考核一次,其中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每学期进行一次。

第六条学生评价

学生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每学期一次,课堂教学评估分去掉最高和最低的各10%后取平均分。

学生评价取二个学期的学生评估分的平均值。

学院要重视并按要求组织好学生的参评工作。

在进行学生评价前要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组织学生学习《课堂(课程)教学质量评估指标(学生用)》(附件1)。

第七条学院(部)评价

学院(部)根据《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及计分标准》(见附件2)对教师的教学工作量业绩、教学工作奖励业绩进行考核。

第八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行等级考核制。

原则上根据“教学工作业绩点”由高到底的顺序按A(优秀)、B(良好)、C(合格)、D(基本合格)和E(不合格)评定出等级。

B级及以上比例不得超过考核教师人数的60%,其中A级比例不得超过20%;C、D和E级具体比例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各等级还须符合以下限制性条款:

A级。

教师在教学工业考核中各方面表现突出,在考核学年至少主讲一门本科课程,教学工作量饱满,学评教成绩名列学院前40%,无教学事故。

B级。

教师在教学工业考核中各方面表现比较突出,在考核学年至少主讲一门本科课程。

教学工作量不低于基本教学工作量。

学评教成绩名列学院前80%,无教学事故。

E级。

有下情况之一者直接定为E级:

1)考核学年内出现二级教学事故两次(含)以上者或出现一级教学事故;2)本人基本工作量未达到定额标准,且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教研室、学院所安排的教学任务;3)任课班级有三分之二以上学生提出要求撤换且理由充分;4)在该学年中有一门次课程“学评教”成绩低于60分;5)在教育育人中出现影响恶劣事件。

C、D级。

位于B级与E级之间。

其中C级无教学事故。

编制不在学院的双肩挑教师不列入任教学院的考核人数,但其业绩计算及核实由相关学院完成。

根据其在学院学评教分数排列情况折算等级(位于学院排名前20%(含),且主讲一门本科课程,定为A级;排名20%-60%(含)之间,且主讲一门本科课程,定为B级)。

第九条时间安排

1.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的时间安排在每学期学生选课前进行,质量评估采用网络评价方式。

学生评价的数据整理和统计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各学院(部)每学期期初应认真落实教学任务,评教前重新核对教学任务,保证评教系统中教学任务与实际教学任务的一致性。

2.每年6月上旬,学院向校考核办报备学院(部)考核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3);教师本人如实填写本学年《杭州师范大学教师教学工作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并送交学院(部)审核。

3.6月底前各学院(部)将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等级汇总表(见附件5)送校考核办。

第十条

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考核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向学院(部)考核领导小组申诉,学院(部)考核领导小组应予以核实并进行解释。

必要时向校考核办提交复核申请报告。

校考核办将对教师的申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结果反馈当事人。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一条学校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以奖励教学业绩优秀的教师。

1.在全校范围内公布每学年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优秀的教师名单,并给予奖励(不含编制不在学院的双肩挑教师)。

2.凡申报学校教学科研岗位、专职教学岗位聘任的教师,聘前考核期本科教学业绩须达到有关岗位聘任要求。

3.凡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教师,其教学业绩成绩须达到学校有关要求,其中破格晋升职称者,近三年其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必须有一年为A,对于科研成果、社会贡献特别突出者,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也须连续三年为B以上。

近五年来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累计三年为A者,优先晋升高一级职称。

在最近三年中,其中二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为D者,或最近一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为E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

教授、副教授教学业绩考核为E者,降低一级聘用,直至合格为止。

4.在省级各类针对教师开展的评先、评优项目中,在项目实施周期内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必须有一年为A。

5.教学业绩考核成绩为D者,由学院与学校职能部门共同向教师本人发出通知,提出改进要求。

6.对教学业绩考核结果连续两年为E者,停止其教师资格,不得聘为教师。

四、附则

第十二条本考核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原《杭州师范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试行)》(杭师大〔2008〕124号)同时废止。

附件:

1.教师课堂(课程)教学质量评估指标(学生用)

2.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及计分标准

3.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暂行办法

4.学院(部)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领导小组

5.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情况登记表

6.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等级汇总表

 

杭州师范大学

二○○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1:

教师课堂(课程)教学质量评估指标(学生用)

指标

评价内容

分值

对教师的评价

教学内容

施教内容安排合理、科学;能吸收新成果,反映新信息;注重理论与实际(或操作)相联系。

15

教学方法

因材施教,教学方法具有启发性;善于组织生师交流(互动);关心指导学生的“学习”。

15

教学态度

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教学准备充分,工作认真负责;既严格要求又关心我们的全面发展。

15

课程的

认可度

喜欢该门课程,对教师的教学、指导有兴趣;我喜欢该教师的教学风格和特色。

15

对自己

的评价

课内学

习状态

能全身心地投入听课,能够跟上教师的授课节奏,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教学讨论,提出问题。

10

课外自

学状况

课后自己能寻找课外读物进行阅读或查询与该课程有关的参考资料等,阅读量大,并有所收获。

10

目标达

成状态

学习过程中有喜悦和成功的体验,掌握了基础知识,获得了自学的能力。

10

总体评价

在授课的大学教师中,你对该教师的授课工作最为认可。

10

附件2:

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及计分标准

(讨论稿)

教学工作业绩Y=(A-B)+C

A:

教学工作量业绩,B:

基本教学工作业绩,C:

教学工作奖励业绩

一、教学工作量业绩(A=A1+A2)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计算方法

(A)

A1课程教学(含实验、实训)

A1=(A11+A12)×(1+K),其中K为课程教学质量奖惩系数(见注1)

理论课程教学A11

具体计算方法见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教学工作量核算暂行办法》。

实验(实训)教学A12

A2实践教学工作

A2=A21+A22+A23

实(见)习A21

毕业论文(设计)A22

学年论文(设计)A23

注1:

课程教学质量奖惩系数K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计算方法

相应要求

课程教学质量奖惩系数K=K1+K2+K3

K1学生评教系数

K1=0.2

成绩在所在学院排名前20%之内(含)

K1=-0.2

成绩在所在学院排名80%之后,且成绩在75分以下

K1=0.0

其他

K2精品课程系数

(仅限于精品课程组成员授课)

K2=1.0

国家级精品课程

K2=0.3

省级精品课程

K2=0.1

校级精品课程

K3优秀教师系数

K3=3.0

国家级教学名师授课

K3=0.5

省级教学名师授课

K3=0.3

省级教坛新秀授课

二、基本教学工作业绩(B)

类别

基本教学工作业绩B

备注

公共课

专业课

教授

288

216

教学单位教授岗

96

72

非教学单位教授岗

副教授及以下

288

216

中层领导岗位上的双肩挑教师

144

108

由学校组织部门认定

三、教学工作奖励业绩(C=C1+C2+C3+C4)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计算方法

备注

(C)

C1教学建设奖励

C1=C11+C12+C13

专业建设C11

国家级特色专业:

1200/年

省级重点专业:

600/年

市、校级重点专业、特色专业:

400/年

新专业:

400/年

1.计算期限:

专业、精品课程建设周期为4年,重点实验室建设周期为3年,其他周期为2年;

2.同一项目在同一建设周期内获不同级别的建设称号,业绩计算采用就高原则,不重复累计;

3.负责人给30%-50%,其余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建设组成员实际贡献大小分配业绩。

课程建设C12

国家级精品课程:

500/年

省级精品课程:

200/年

市、校级精品课程:

100/年

校级主要课程:

80/年

网络课程:

50/年

双语课程:

50/年

教学重点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C13

国家级:

800/年,省级:

300/年,校级:

100/年

C2教学改革与

研究奖励

C2=C21+C22

教改项目C21

国家级:

1000,省部级:

500

市校级:

50

立项时给30%;按期结项给70%,延迟结项给40%。

负责人给30%-50%,其余由项目负责人分配业绩。

教学研究论文C22

二级及以上刊物,除科研计分外,另外奖励5/篇

教学研究论文需教务处认定

其它公开发行刊物(未列入一、二级),5/篇

论文集或增刊,2/篇

C3教学奖惩

教材奖C31

国家级:

一等奖400,二等奖200,三等奖100

主编或第一作者给50%,其余由主编或第一作者分配。

省级:

一等奖200,二等奖100,三等奖50

市校级:

一等奖80,二等奖50

教学成果奖C32

国家级:

特等奖2000,一等奖1500,二等奖1000

负责人给30%-50%,其余由负责人分配。

省级:

一等奖300,二等奖200

校级:

一等奖100,二等奖50,三等奖30

指导学生论文(设计、专利)C33

校级毕业生优秀论文奖励5/篇

指导本科生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等(学生为第一作者),10/篇

除科研奖励外另加,需学生在校期间发表或接受

教学事故(一级)C34

每发生一次减40

C34=-40

教学事故(二级)C35

每发生一次减20

C35=-20

教学事故(三级)C36

每发生一次减10

C36=-10

续上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计算方法

备注

(C)

C4其他教学奖励

C4=

指导学生学科竞赛C41

按《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学生学科竞赛的若干意见》规定计算执行。

由教务处认定

指导课外技能训练C42

C42=学生参加课外技能训练课时数×1.2,指微格教学、临床技能教学、法学模拟课堂实践等课外技能训练活动。

由教务处认定

指导校运动队训练C43

C43按《杭州师范大学体育运动代表队管理办法》(杭师大[2007]89号文件)规定执行。

由教务处认定

学生体质健康测试C44

C44=(公体学生数/200)×34,学生生体质健康测试共测试5项,

相应业绩分配给参与的教师。

由教务处认定

专业外语水平测试C45

C45=(考生数/30)×10,业绩分配到参与工作的教师。

由教务处认定

指导青年教师C46

C46=40/人.年

由教务处认定

省以上教指委成员C47

C47=20/人.年

由教务处认定

参加省以上高考命题C48

C48=8/人.周

由招就处认定

学生综合导师、创业导师、社团指导教师等C49

C49=60/人.年

由学生处、招就处、团委认定

 

附件3:

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暂行办法

(讨论稿)

(一)理论课程教学工作量(A11)的核算

A11=H×(X1+X2+X3)

其中:

H——课程的计划学时数X1——课程类别系数

X2——教学班规模系数X3——双语课程系数

1.课程类别系数(X1):

序号

课程类别

课程类别系数X1

1

理工医类必修课

1.1

2

其它理论课

1.0

3

体育专业术科、公共课(除大学体育、普通话)

0.9

4

大学体育、普通话、音、美技能技巧课、对外汉语教学中高级班课程

0.8

5

标准班人数为5人以下的音、美技能技巧课

0.7

6

校际辅修选修

1.5

7

重修班课程

1.2

8

通识课程选修课

1.5

9

专职课程辅导工作

0.4

[注1]:

(1)H为每门课的计划课时数,H=周学时×17(每学期标准教学周数17周,不足17周的按实际教学周数计算)。

(2)课程教学任务包括:

备课、讲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试命题、监考、阅卷、补考等。

(3)专职课程辅导工作包括:

跟班听课、上习题课、指导讨论课、批改作业、参与辅导答疑、监考、阅卷等。

(4)开新课:

新课指培养方案中新开设的课程,开新课在相应类别的课程系数上增加0.5。

2.教学班规模系数(X2):

序号

课程类型

标准教学班人数

教学班规模系数X2

1

校际辅修、通识课程选修课

120

每超过标准教学班人数1人,X2增加0.01;但最高不超过0.5。

2

理工医类必修课、其他理论课

40

3

一般音、体、美技能技巧课、公共体育课、专业外语课、重修班课程

30

4

特殊音、体、美技能技巧课、对外汉语初级班

5

3.双语课程系数(X3):

序号

课程类别

双语课程系数X3

备注

1

A类双语课

1.0

由教务处认定

2

B类双语课

0.5

[注2]:

A类双语课:

采用外文教材应是正式出版的教材(含国内影印版);课堂教学语言全部是外文;布置的作业全部使用外文;课程考试中的命题和答题全部使用外文。

B类双语课:

采用外文教材应是正式出版的教材(含国内影印版);课堂教学语言50%以上是外文;布置的作业60%以上使用外文;课程考试中用外文命题的试题及用外文答题的比例不少于50%。

(二)实验(实训)教学工作量(A12)的核算

A12=H×I×J

其中:

H——课程的计划学时数I——自然班级数

J——实验系数(见[注3])

[注3]:

实验系数J为:

实验性质

实验系数J

备注

文科专业实验、公共计算机上机实验

1.0

按表2的一般理论课教学班规模要求,计算教学班学生人数系数。

一般理工科专业实验(分组)

1.6

由教务处审核

一般理工科专业实验(不分组)

1.1

由教务处审核

医学课内临床实验

2.4

由教务处认定

大型精密仪器实验

3.0

由教务处认定

(三)实践教学工作量(A2)的核算

A2=A21+A22+A23

其中:

A21——实(见)习、社会实践指导

A22——毕业设计(论文)指导

A23——学年设计(论文)指导

序号

实践教学类别

计算方法

备注

1

实(见)习、社会实践指导

A21=N×T×M

N为指导一天实(见)习、社会实践指导的课时数,N=2;T为在实习点参与指导的天数;M为学生系数(见[注4])。

2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

A.22=F1×R(R≤8)

F1为指导一篇毕业设计(论文)的课时数,F1=12,;R为指导篇数。

3

学年设计(论文)指导

A23=F2×R(R≤8)

F2为指导一篇学年设计(论文)的课时数,F2=3,;R为指导篇数。

[注4]:

(1)实(见)习、社会实践分组人数系数M:

标准分组人数为10人,M=1+Mi,Mi=超过标准分组人数×0.1。

(2)医学类专业实习所开展的教学业务检查(仅限学校教务处安排的工作)、教学检查工作,其教学工作量按“0.3/每生.每月”计算。

 

附件4

学院(部)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领小组

学院(盖章):

学年:

项目

姓名

职称

职务

学科专业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制表人:

制表日期:

 

附件5

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情况登记表

学院:

学年:

教师姓名:

登记日期:

一、教学工作量业绩(A)

类别

项目情况

业绩

课程教学(理论)

课程名称

计划课时

课程类别/系数

教学班人数/系数

双语课程类别/系数

实际工作量

奖惩系数1

 

 

 

 

 

 

 

 

 

 

 

 

 

 

 

 

 

 

 

 

 

 

 

 

 

 

 

 

 

 

 

 

课程教学(实验)

课程名称

计划课时

实验性质/系数

教学班人数/系数

实际工作量

 

 

 

 

 

 

 

 

 

 

 

 

 

 

 

 

 

 

 

 

 

 

 

 

 

实践教学

实(见)习

 

 

毕业设计(论文)

 

 

学年设计(论文)

 

 

注1:

奖惩系数:

课程教学质量奖惩系数

学生评教系数

 

精品课程系数

 

优秀教师系数

 

课程教学质量奖惩系数

 

二、基本教学工作量业绩(B)

类别

业绩

 

 

三、教学工作奖励业绩(C)

教学建设奖励

类别

项目名称

级别/排名

立项年月

业绩

专业建设

 

 

 

 

课程建设

 

 

 

 

教学重点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

 

 

 

 

小计

 

教学改革与研究

类别

项目名称

级别/排名

立项/结项/发表年月

业绩

教改项目

 

 

 

 

教学研究论文

 

 

 

 

小计

 

教学奖惩

类别

项目名称

级别/排名

立项/结项/发表年月

业绩

教材奖

 

 

 

 

教学成果奖

 

 

 

 

指导学生论文(设计、专利)

 

 

 

 

教学事故

 

 

小计

 

其他教学奖励

类别

项目名称

级别/排名

获奖年月

业绩

 

 

 

 

 

 

 

 

 

 

 

 

 

 

 

合计

 

学院(部)考核工作小组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

日期:

 

附表6

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等级汇总表

学院(部):

学年:

—学年

序号

教师工号

姓名

业绩

考核等绩

学院(部)考核等级统计表

等级

A

B

C

D

E

合计

人数

比例(%)

 

学院(部)考核组组长(签字):

学院(部)盖章

日期:

年月日

 

以下表格供学院计算存档使用:

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量业绩汇总表

[A=A1+A2]

学年:

学院(部)名称:

填表时间:

年月日

 

 

 

序号

教师工号

教师姓名

理论教学

实验教学

课程教学质量奖惩系数

课程教学

实(见)习

毕业论文(设计)

学年论文(设计)

实践教学

教学工作量业绩

 

 

 

A11

A12

K

A1

A21

A22

A23

A2

A

1

 

 

 

 

 

 

 

 

 

 

 

2

 

 

 

 

 

 

 

 

 

 

 

3

 

 

 

 

 

 

 

 

 

 

 

4

 

 

 

 

 

 

 

 

 

 

 

5

 

 

 

 

 

 

 

 

 

 

 

6

 

 

 

 

 

 

 

 

 

 

 

注:

1.A1=(A11+A12)*(1+K)

2.A2=A21+A22+A23

3.A=A1+A2

 

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教学业绩考核汇总表

Y=A-B+C

学年:

学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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