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年农民建房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可编辑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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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农民建房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可编辑)
农民建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民建房的现状和特点;兰溪市城市化水平不高。
大多数人口仍然生活在农村地区。
全市农村村民总数为1万人。
一万人口大约占整个城市的总人口。
**年建造的房屋总数为户,其中**年建造的房屋平均数为户。
经过**年,市政府出台了相关政策,规定农民必须按照村庄建设规划建房,全市获准建房的户数从**年大幅下降至**年。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一些村庄已经有**年没有批准基础设施住宅。
统计数据显示,目前该市农村村民的住房建设率约为大部分村民仍住在老房子里(其中大部分是民用、砖木结构),这将持续很长一段时间。
“娶媳妇、盖新房”是农民生活中的两件大事。
农村村民建房是历代农民孜孜以求的理想。
据估计,每年大约有1000户家庭需要建造更多的房屋。
需要改善生活条件的村民建房之间的矛盾非常突出。
总体而言,我市农民住房建设的主要特点如下:
一、是分散的、是无序的。
兰溪市的原始村镇、街道、行政村、许多自然村。
农民自建的原有房屋基本上没有统一规划和集中选址建设。
他们中的大多数选择了自己的私人土地、承包土地或交通便利的村庄。
乡村公路两侧的绝大多数农民,特别是山区的农民,由于土地和户口登记等各种政策,无法离开自己的土地。
当他们在自己的住所建造房屋时,他们经常看到每一个这样做的机会,表现出一种、的分散和无序状态。
二、是一个很大的数量和范围。
该市的农村人口基数大,家庭数量多。
数据显示,每亩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占各类建设用地总量。
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分别是城镇的两倍和两倍。
因此,数量多、覆盖面广是农村住宅建设的一个显著特点。
三、是任意的。
过去,村民们主要选择在承包土地上建造房屋,地块、或在房屋后面的空地上。
由于房屋工程量小、施工难度小、建设周期短、土地使用审批难、村民法律观念淡薄,一旦村民筹集到足够的资金,他们就会选择一个合适的日子,建造随机性强的房屋。
此外,村民们在房屋前后随意搭建了一个晒粮场、柴房、猪圈、牛棚、厕所等生产设施、生活辅助设施,这不仅占用了大量的土地,而且影响了村庄环境和居住环境的美观。
由于种种原因,农民建房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和实施中的问题。
**根据兰溪市政府的要求,各乡镇、村开始编制村庄建设计划。
目前,全市有已建成的行政村,占全市行政村的总数,有13个行政村规划尚未完成,约占总数。
未完成建设计划的村庄将不被批准。
在一些村庄,即使建设规划已经完成,由于各种原因,实施起来仍然有困难。
村庄建设规划超前、滞后与当前农民实际住房需求之间的矛盾。
当前村庄建设规划是**年规划超前、前瞻性,与农民当前经济承受能力总体水平、意识形态形成一定差距。
例如,根据新农村规划的要求,将几个自然村合并为一个中心村,规划的农民建房新址与原承包地有一定的距离,这给原承包地的管理和使用带来不便,导致许多农民不愿意在中心村规划新的建房用地。
在过去的几年里,基本上没有村庄建设的计划。
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大多数村民已经批准了基本建设住房。
目前,只有少数农民需要建造新房子。
新农村建设规划难以启动,旧农村改造难以实施。
其他村庄还没有适应当前形势的发展需要。
例如,云山街的茅竹园村在规划新住宅时遇到了省道。
新农村建设规划引发了地块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之间的矛盾。
经调查,部分村庄建设规划中的启动地块被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待置换土地或基本农田保护区,必须经过农业转产审批手续后才能投入使用,而农业转产审批手续少于几个月,多于几年,可能无法完成(需经该指标许可)。
另一方面,由于**年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不变,新农村规划用地调整、置换有一定困难。
重建这个古老的村庄很困难。
目前,空心村问题在农村普遍存在。
**在新的《土地管理法》实施之前,多栋房屋的现象很普遍。
许多家庭既有老房子又有新房子。
这些老房子大多是民用建筑。
由于年久失修和各种灾害,许多房子都变成了破房子,没有人住在里面,形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空心村”。
为了合理节约珍惜和有效利用土地资源,空心村改造,即旧村改造迫在眉睫。
根据新农村建设规划,新农村整洁有序的建设布局势必会打乱原有的农村家庭住房基础的划分。
但是,由于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和经济条件的差距,实施土地调整难度较大,实施旧村改造难度较大。
二、繁琐费时的建筑审批程序,以及较高的审批费用。
目前,农民建房的正常审批程序是,农民先上报建房申请,然后送到村里的镇(乡)、街道,再到国土资源部门领取农民建房审批表。
然后一步一步经过规划部门,再经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
从申请建房到审批,不到几个月的时间,一两年多的时间就能完成。
一些村庄、乡镇政府和审批部门是主观的、武断的、宽泛的和严格的。
如果他们想批准,他们不会批准,导致大多数村民不满。
由于条件严格、手续复杂、审批时间长,“走后门”现象普遍存在,违法建房也时有发生。
虽然土地管理部门对农民建房实行零收费政策,但农民仍需支付规划部门的建筑结构设计图纸费、白蚁防治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一些农民对此不满意,认为建筑许可费太高。
三、更多非法建筑。
目前,非法建房在农村地区很普遍,尤其是在城市的郊区村庄、村。
主要原因是农民建房的随意性和建房审批过程中各种条件的限制。
农民违法建房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未经批准的建房分为两种情况:
未经批准的建房和未经批准的建房;二是少批建设占三分之二以上;第三,多户建筑;第四,擅自增建楼层。
农民住房建设中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高农业保险率。
兰溪地区的农业总保险率高于金华地区,这意味着建设用地指标较少的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较大。
以官塘乡为例,官塘乡的农业保险总费率与上栗村一样高,即原村周围的耕地为建设用地、山地为耕地保护区,根据《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不准建房。
二、土地指数偏紧。
农村人口增长与人口多、人口少的不可再生土地资源之间的矛盾已经非常突出。
省、市发布的建设用地指标最初是有限的,建设用地指标的分配趋于减少。
分配给农民建房的工业园区甚至更少。
可以说,供求矛盾非常突出。
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与新农村建设计划的实施相矛盾。
现阶段,农村地区正在实施土地承包政策,该政策将在**年内保持不变,也就是说,农民有权使用和受益于其承包土地**年、管理、。
大多数村民对代代相传的承包土地有着深厚的感情,而另一些人则把农业作为他们生存的重要谋生手段。
承包土地的总体安排用于新农村建设。
一些村民不愿意调整、来替换,而其他人要价过高。
新农村建设规划难以启动和实施。
四、农村经济收入低且不均衡。
目前,兰溪市农民人均收入普遍低于金华市。
去年,农民人均收入为人民币元,低于金华市农村地区。
收入非常不均衡,贫富差距很大。
编制新的村庄建设计划需要很高的设计成本。
在实施过程中,土地调整、置换需要支付大量的土地补偿费。
旧村改造也需要大量的拆迁和建设费用。
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和实施新村规划的巨大经济支出以及农民现有的经济能力使得新村建设规划难以实施。
五、建设规划部门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以不同方式处理非法建房用地。
在处理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房的过程中,建设规划部门大多会因制度原因(如解决单位资金来源问题)而处以罚款。
但是,他们既不能解决土地使用问题,也不能发放临时土地使用证,这不符合农民建房的实际情况。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房的,应当予以拆除。
建设规划部门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处理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房问题上的矛盾,导致一些村庄的建设秩序混乱,特别是郊区村庄、村的村庄,不利于非法建房的彻底解决和预防
六、农民自己的原因。
(1)、法制观念淡薄,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合法土地使用观念淡薄。
许多农民有“谁耕种、谁拥有”的观念,土地集体所有制的观念淡薄。
他们认为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建造房屋是他们的权利。
其他人私下将他们的承包土地、私人土地转让给他人以获得补偿。
许多村民认为批准建房的土地太难也太贵了。
许多非法占地和建房都是通过罚款来完成手续的。
因此,大量非法占地和非法卖地事件时有发生。
(2)迷信和崇拜。
许多村民认为祖屋是风水之源。
建造新房子和拆除旧房子会破坏一个人的风水。
“财富、财富、寿命”和“财富、丁、昂贵”的影响在农村地区造成了大量的“空心村”。
其他村民认为,虽然规划不错,但风水不好或建筑不吉祥,所以他们更喜欢住在旧房子里,而不是新房子。
解决农民建房问题的对策和建议上述农民建房用地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解决:
A、村庄建设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要解决当前农民建房问题,首先要解决村庄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问题。
尚未制定规划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尽快组织实施。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进一步细化村庄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容,合理划定每个村庄的建设用地(包括旧村整理面积、新建设用地面积)。
已经准备好的不符合要求的房屋用地要抓住时机,通过两个规划的衔接工作予以修复。
二、村庄建设规划应结合农民对住房的实际需求。
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修订必须符合当地农民的风俗习惯和人情、传统文化、风俗习惯。
例如,人们下面的村庄不规划他们的村庄。
农民被要求将他们的房子安置在村上新计划的中心。
然而,在偏远的村庄和山区,传统的生活观念、生活方式。
农民的祖父母住在他们赖以生存的承包土地旁边。
如果要求他们在远离承包地的新农村规划区内建新房,除了打破传统的“生活、管理”的观念外,也不利于农田的管理。
因此,在规划新的住房用地时,农民不愿意根据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考虑对现有村庄规划基地进行论证和划界。
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实现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可以因地制宜地实施。
三、重点解决新农村建设规划起始地块的土地利用问题。
要解决农民建房的矛盾,就要把重点放在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启动用地指标上。
在村庄新农村建设规划中,首先要统计出土地面积、的待动工地块,要及时办理土地审批手续,解决土地指标问题。
四、解决危户建房困难。
危房现象在当前农村地区普遍存在。
原建于~**时代的旧房因结构缺陷(如土建结构)、年久失修、天灾人祸等原因已成为危房、危房。
然而,大多数居住在破旧建筑中的人是经济条件差的贫困家庭,他们没有能力建造房屋。
现在,新的村庄规划的实施,原来的拆除和原来的建设基本上是不批准的,和特殊的政策(如允许原来的拆除和原来的临时建筑与一个或两个楼层的建设,等等。
)被采纳。
妥善解决危旧房住房问题是特办的当务之急。
五、政府对农村旧村改造项目的扶持政策目前,空村问题普遍存在。
旧村改造是缓解土地指标短缺、提高土地利用率的最佳途径。
然而,农村经济整体承受能力有限、搬迁成本过高、土地调整困难等诸多因素,使得旧村改造难以启动。
政府应采取相应的优惠政策支持旧村改造,如发放搬迁补贴,出台集体土地出让、出让等相关政策。
减轻农民拆除旧村庄的压力,提高他们建造新村庄的热情。
六、简化建房审批程序,严格建房审批条件,适当调整农民建房收费。
在各乡镇大力推进土地、规划联合办公建筑审批中心,建立固定日期报送领导审批制度,缩短房屋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和透明度。
在建筑审批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建筑审批条件。
应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拆除旧建筑,新建建筑。
审批程序应适当关闭。
此外,建议合理降低农民建房审批中涉及的一些较高费用,如村庄规划设计费、房屋施工图设计等费用,以减轻农民建房负担。
七、加强政策宣传。
深入农村,广泛开展政策宣传。
大力宣传实施村庄建设计划给农民、集体、国家带来的效益和好处。
让农民明白计划的实施对于集约用地、改善基础设施共享、改变过时的农村面貌、使新农村建设计划深入人心意义重大。
另外,要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房屋建筑管理法》等法律、。
加强农民法制观念,预防和制止违法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