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槽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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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槽监理细则
1.1工作监理要点
1.1.1设备进场监理要点
机械设备进场必须严格检验施工方提供的机械年鉴证书,尤其是要检验机械的稳定性。
1.1.2材料进场监理要点
(1)建立进场原材料质量报批和监理认证制度。
(2)承包人应按进场材料报验单填报,并附厂家质量证明、出厂检验单和实验室抽检试验报告报送监理,经监理认证并核定后返回一份,承包人在收到监理的批复后方可出库使用。
1)水泥
运到工地的每批水泥都应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承包人按每400t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为一批进行抽检(不足也为一批),样品重量不应少于14kg,并分为二等份,一份用于自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三个月。
水泥检测的内容包括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水化热(中、低热水泥),必要时应曾做:
比重、细度、含碱量、三氧化硫、氯化镁等项目的检测。
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指定取样、增加取样数、或自行取样复检。
2)外加剂
承包人在使用外加剂之前必须将每一种外加剂的名称、来源、样品及提供鉴定外加剂品质的其他资料,以及参量试验成果报告提交监理,征得同意后方可实施。
运到工地的外加剂都应有检验合格证和出场检验单。
3)粗细骨料
用于工程的砂石料,承包人必须出具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
细骨料以400m
或600t为一个取样报批单位,检测项目包括颗粒级配、细度模数、人工砂石粉含量、含水率。
细骨料全指标检测每月进行1~2次。
粗骨料以2000t(碎石)为一个取样报批单位,检测项目包括颗粒级配、超逊径、针、片状颗粒含量。
粗骨料全指标检测每月进行1~2次。
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建单位进行指定取样、增加取样数、或自行取样复检。
3)施工用水
砼拌合及养护用水应符合水质标准要求,并每季度检查一次,在水源改变或对水质有怀疑时,应随时进行检验。
4)钢筋
热轧钢筋验收检测内容包括外观检查、屈服点、极限抗拉强度、伸长率、冷弯试验的等检测,并以同一牌号、同一批号、同一截面尺寸的钢筋为一批,每批重量不大于60t,不足者也作为一取样单位。
2施工监理要点
2.1事前控制
(1)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并应监理质量管理体系。
(2)掌握沿线的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特别是地质突变情况,对于沿线发现暗浜或地质突变要准备相应措施,要摸清沿线渠道的分布和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分布情况,制定相应的防止地面隆起和沉降措施。
(3)施工方应单独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经过审查批准。
施工单位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有关施工工艺标准施工,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4)施工单位应建立地面与地下测量控制系统,控制点应设在不易扰动、视线清楚、方便校核、易于保护处。
施工单位所用仪器应符合要求,平面控制点和水准点应复核,引用原点准确。
(5)审查材料生产厂家的资质,所用材料必须经过业主、监理、施工各方联合考察检查,进行随机抽样。
(6)渡槽施工时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2事中控制
2.2.1测量控制
根据设计图纸,采用极坐标法测量放出基坑、基础的四个点,定位放出构筑物的形状。
所测量和放样的有关参数应事先报监理人审查。
必要时,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在监理人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测量。
但监理人所作的对照测量以及对承包人报送文件和资料的审批均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包人对施测成果与精确性所负的责任。
2.2.2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控制检查要点
(1)混凝土拌和及拌合物的试验检测监理
1)在混凝土拌和系统试运行时应进行混凝土拌和均布性试验,以选择混凝土拌和参数(投料顺序、拌和时间、拌和容量)。
2)承包人应对混凝土实际配料情况每班检查2~4次,对照混凝土配料单并记录应配量和实配量。
3)混凝土拌和时间应每班检查2次。
4)出机口混凝土坍落度应每2小时检测1次,同时检查出机口混凝土温度、气温、拌和用水温度,对有温控要求的混凝土每2小时检测1次混凝土温度。
5)混凝土质控人员每班必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内容包括改版所有的检测成果、因砂石骨料含水量变化而引起的加水量调整晴空、气温、混凝土浇筑部位、标号、本班混凝土生产方量及质量事故。
6)在混凝土拌制生产过程中,承包人试验人员应按上述要求进行混凝土拌合物的取样检测,必要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增加取样数量或在指定的位置取样,并旁站试验检测过程。
同时监理工程师也按一定的比例进行独立取样检测。
(2)混凝土试件成型与硬化混凝土物理力学性能检测监理
1)承包人的混凝土试件应按随机取样方式成型,应以机口取样为主,仓面取样为辅,试件成型的同时应检测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件养护到达规定龄期时应及时进行各项性能检测。
2)本工程混凝土按每100m
取抗压强度试件一组,不足100m
时也作为一个取样单位。
3)对试验系统的质量检查,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承包人应对试验仪器设备、养护室温度、湿度控制情况、试验检测操作规程、试验检测原始资料等进行检查,监理工程师监督以确保试验、检测结果的可靠性。
现场混凝土试件的强度按强度等级、部位,以同一配合比的一批混凝土作为一个统计单位,并将试验结果列入“试验结果月报表”报监理工程师审核。
(3)施工过程监理
1)混凝土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照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按章作业、文明施工。
同时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作业过程中资料的记录、收集和整理、并定期向监理机构报送。
需根据试验或试验性作业成果决定施工实施,或必须调整、修订施工作业程序、方法与进度计划、或必须调整砼原材料与配合比等,属于对施工措施计划的变更,军营事先报监理机构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2)单元工程首仓开仓前5天,承包人应对浇筑仓面边线及模板安装实地放线成果进行复核并将放样成果报监理人审核。
必要时,监理人可以要求承包人在监理人直接监督下进行复测。
3)混凝土开仓浇筑前,承包人应对各工序进行自检,并在三检合格的基础上填报《工程施工质量终检核合格(开工、仓)证书》。
检查内容包括:
基础面、层面或缝面处理;钢筋布设;模板安装;止水安装及伸缩缝处理;灌浆与排水系统布设检查,观测仪器、设备安装及预埋件安装;砼生产与浇筑准备;其他必须的检查项目内容。
承包人自检合格后,在开仓前3~12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对上述内容进行检查确认,并在认证合格后办理单元工程开仓签证手续。
检查标准参照SDJ249、1-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工程承建合同技术规范和设计技术要求进行。
4)根据质检要求,在混凝土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在浇筑现场参照下述规定制作取样混凝土试件,进行有关技术指标试验。
混凝土的标号以28天龄期的试验结果为准。
工程承包合同中对混凝土取样有特殊规定的,按工程承包合同执行。
5)在承包人提交的试验月报中,至少包括以下关于混凝土试验内容:
所用的每种材料及试验数据的详细描述;试验过程和结果的详细陈述;试验方法、程序及试验仪器设备情况;结论意见。
6)承包人应按报审通过的施工计划按章作业。
任何属于对施工计划的实质性变更,如根据试验结果调整施工实施方案,或调整、修订施工作业程序、方法或进度计划,或调整混凝土原材料与配合比等,均应事先征得监理人审批后方可在施工中实施。
7)金属止水片的焊接、塑料止水片的粘接等作业,必须在将试焊、试接样品送监理人认可后方可实施焊接作业。
8)施工中如果因施工方面的原因,要增加或改变施工缝时,必须在浇筑程序详图中表明,报监理人审批。
9)重要部位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承包人应有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及调度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技术指导、质量检查和作业调度。
10)预留孔灌注混凝土或砂浆之前,必须事先将作业措施报监理人审批后,方可实施。
有关喷射混凝土的施工可参照设计单位编制的有关施工技术要求制定施工方案,报监理人审批后实施。
11)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在每月按时向监理人报送详细的原始记录复制件。
其内容包括:
①每一构件、块体混凝土数量,所选用原材料的品种、质量、混凝土标号及配合比。
②各构件、块体的实际浇筑顺序、起止时间、养护及表面保护时间、方式、情况、模板和钢筋、止水设施、仪器埋设、预埋件等情况。
③浇筑地点的气温、各种原材料的温度、混凝土的浇筑温度,个部位模板拆除的日期。
④混凝土试件的试验成果及其分析。
⑤混凝土裂缝的部位、长度、宽度、深度、裂缝条数、发现的日期、发展情况和裂缝成因分析。
⑥施工中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及处理措施。
⑦其他必须报告的有关事项。
12)对于施工镇南关发生的质量事故,承包人应立即查明、数量、范围,填报质量事故报告单,分析产生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向监理机构报告,经监理机构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理。
对于一般的砼缺陷应在拆模后24小时内修复、修补完毕。
修复、修补措施应报监理工程师同意后进行,修复、修补过程中,均须详细记录。
13)为了确保施工质量,承包人必须按照有关施工规范和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对发生的违章作业行为,监理工程师有权发出违章警告、返工指令,直至指令停工整顿。
(4)施工质量控制
1)运至工地用于主题工程浇筑的水泥,应有产品出厂日期、厂家的品质试验报告。
施工单位必须进行复检,必要时还应进行化学分析。
试验结果报送监理人审核。
试验检查项目包括:
水泥标号;凝结时间;体积安定性;稠度;细度;比重;水热化。
袋装水泥贮运时间超过三个月以后,必须按国标有关规定重新进行水泥标号检验后,方可使用。
2)选用的水泥标号应与混凝土的设计标号相适应。
3)外加剂应有产品出厂日期、厂家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结果及使用说明,否则必须按《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标准(SD108-83)》进行质量检验。
当贮存时间超过产品有效存放期,或对其质量有怀疑时,承包人必须重新进行质量检验鉴定。
4)混凝土的坍落度应当根据结构部位的性质、含筋率、混凝土运输与浇筑方法和气候条件等决定,并尽可能采用较小的坍落度。
若涉及未明确规定某浇筑地点混凝土的坍落度,可参照以下规定执行:
①对于水工素混凝土或少筋混凝土,标准圆锥坍落度为3~5cm;
②对于配筋率不超过1%的混凝土,标准圆锥坍落度为5~7cm;
③对于配筋率超过1%的混凝土,标准圆锥坍落度为7~9cm;
④采用泵送混凝土作业时,其坍落度标准另行报送监理人审核。
5)模板安装前应检查模板质量,安装时必须按砼结构物的施工详图测量放线样,确保模板的刚度和支撑牢固,重要结构部位应多设控制点,以利检查校正。
浇筑过程中,如发现模板变形走样应立即采取纠正措施,直至停止砼浇筑。
6)用于主题工程的钢筋应有出厂证明或试验报告单。
使用前扔应做拉力、冷弯试验,需要焊接的钢筋尚应做好焊接工艺试验,钢号不明的钢筋,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但不得用于承重结构的重要部位。
7)以另一种钢号或直径的钢筋代替设计文件规定的钢筋时,必须事先征得设计单位的书面同意,并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另一种钢号或种类的钢筋代替设计文件规定的钢号或种类的钢筋时,应将两者的计算强度进行换算,并对钢筋截面积作相应的改变。
②同种钢号钢筋代换时,直径变更范围不超过4mm,变更后的钢筋总截面积不得小于设计规定的截面积或超过设计规定的截面积的103%。
③钢筋等级的变换不能超过一级,也不宜采用改变钢筋根数的方法来减少钢筋的截面积,必要时应校核构件的裂缝和变形。
④以较粗的钢筋代替较细的钢筋,必要时应校核代替后构件的握裹力。
8)钢筋的调直、加工和清污除锈应符合如下要求:
①钢筋的表面应洁净,使用前应将表面油渍、漆污、锈皮、鳞锈等清除干净。
②钢筋应平直、无局部弯折和表面裂纹,钢筋中心线同直线的偏差不应超过其全长的1%,成盘的或弯曲的钢筋均应矫直后才允许使用。
③钢筋在钢筋调直机上调直后,其表面伤痕不得是钢筋截面积减少5%以上。
④如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则其矫直冷拉率不得大于1%(对于一级钢筋不得大于2%)。
⑤现场所有的钢筋弯头都应预先冷弯,凡一头埋入混凝土的钢筋,其外露部分不得在现场冷弯。
9)对于直径小于10mm的热轧钢筋,其接头采用搭接,帮条电弧焊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接头应做成双面焊缝,对于一级或二级、三级和5号钢筋,其搭接或帮条弟弟焊缝长度分别不应短于主筋直径的4倍或5倍。
只有当不能双面焊时,才允许采用单面焊,其搭接或帮条的焊缝长度应比双面焊增加1倍。
②便于施焊结合使帮条与主筋的中心线在同一平面上,帮条必须采用与主钢筋钢号相同,直径一致的钢筋。
③接焊接头的两根主筋的轴线应位于同一直线上。
④焊缝高度应为被焊接主筋直径的0.25倍,并不小于4mm,焊缝宽度应为被焊接主筋的0.7倍,并不小于4mm。
钢筋和钢板焊接时,焊缝高度应为被焊接钢筋直径的0.35倍,并不小于6mm。
焊缝跨度应为被焊接钢筋的0.5倍,并不小于8mm。
10)为保证电弧焊的焊接质量,在开始施焊前(不是每班前),或每次改变钢筋的类别、直径、焊条牌号以及调换焊工前,特别是在可能干扰焊接操作的不利环境下进行施焊时,应预先用相同的材料、相同的焊接操作条件、参数,制作两个抗拉试件并经抗拉试验合格后,才允许正式施焊。
11)直径小于25mm的钢筋可采用绑扎接头,但轴心受拉,小偏心受拉和承受振动荷载的构件,均应采用焊接接头,钢筋接头应分散布置,配置在同一截面内的受力钢筋,其接头的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积的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光对焊、熔槽焊,接触电渣焊接头在受弯构件的受拉区,不超过50%,在受压区不限制。
②绑扎接头,在构件的受拉区不超过25%,在受压区不超过50%。
③焊接与绑扎接头距离钢筋弯起点应不小于10倍主筋直径,也不应位于最大弯矩处。
12)为了保证混凝土保护层的必要厚度,应在钢筋与模板之间设置强度不低于构件设计强度的埋设有铁丝的混凝土垫板,并与钢筋扎紧,垫板应互相错开,分散布置。
13)在混凝土浇筑施工中,应安排值班人员经常检查钢筋架立位置。
如发现变动应及时矫正,严禁为方便浇筑擅自移动或割除钢筋。
14)施工中采用的混凝土运输设备,应保证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不发生分离、漏浆、严重泌水及过多降低坍落度等现象。
同时运输两种以上标号的混凝土时,应在运输设备上设置明显的标志,以免混淆。
15)运输过程中,应尽量缩短运输时间及减少运转次数,因故中途停歇过久,混凝土初凝时,应作废料处理,在任何情况下,严禁中途加水后运入仓内。
16)不论采用何种运输设备,当混凝土入仓自由落下高度大于2m时,应采用缓降措施。
17)伸缩缝止水材料的形式、结构尺寸、材料的品种规格和物理力学指标,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其原材料的品种、生产批号、质量均应记录备查。
采用代用品时,须经过试验论证并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后方可使用。
18)浇筑砼时,应防止止水产生变形,移位或遭到破坏,止水周围的砼必须特别注意振捣密实。
19)在容易风化的岩基上浇筑混凝土时,在立模扎筋以前,处理好基面的临时保护层。
20)在倾斜面上浇筑混凝土时,应从低处开始浇筑,并使浇筑面保持水平,仓内的沁水必须及时排除,严禁在模板上开孔赶水,以免带走灰浆。
21)混凝土浇筑施工缝的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严格按设计图纸中规定划分施工缝。
②临时工作缝下一层已浇筑好的混凝土,在强度未达到2.5Mpa前,不得进行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工作。
③混凝土浇筑施工缝表面应加工成毛面并清洗干净、排除积水、铺2~3cm厚高一级标号混凝土砂浆后方可浇筑新混凝土。
22)混凝土模板拆除的期限,应征得监理人的同意。
若设计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承重的侧面模板,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2.5Mpa以上,并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损坏时,才能拆除。
②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承重模板,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50%以上,才能拆除。
③对于跨度较大的构件,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100%时,才能拆除模板。
④对于掺粉煤灰的混凝土,要延长拆模时间。
23)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当硬化到不因洒水而破坏时,就应采取洒水等养护措施,混凝土表面经常保持湿润状态知道养护期满。
一般混凝土在浇筑12小时后即可进行洒水养护工作,养护时间不少于21天。
重要部位和利用后期强度的混凝土,以及在夏天干燥、炎热条件下,不少于28天。
特别在炎热或干燥气候条件下,早期混凝土表面应采取经常保持水饱和的覆盖物进行遮盖,避免太阳光暴晒。
早期混凝土表面严禁过水。
24)日平均气温在5摄氏度以下或最低气温在-3摄氏度以下时,混凝土应按冬季施工作业考虑。
冬季入洞混凝土浇筑温度不应低于8摄氏度。
洞外混凝土作业,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摄氏度时,不宜采用露天浇筑施工。
低温季节混凝土的施工。
请参照《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中的有关条款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