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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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四、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五、安全教育制度
六、安全检查制度
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八、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九、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
十、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十一、场容场貌管理制度
十二、便民利民管理制度
十三、门卫制度
十四、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十五、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十六、厕所卫生管理制度
十七、现场防火管理制度
十八、用电管理制度
十九、资料台账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经理的安全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及规定,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2、对企业劳动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把劳动保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
3、健全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按上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组织审批劳动技术措施计划的费用开支,组织建立和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5、在公司生产协调会中,在检查、布置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检查布置安全工作,把生产和安全结合起来,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6、主持召开每月一次的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检查和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7、亲自主持调查、分析本企业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及制订防范措施,做到“三不放过”。
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作出处理决定。
8、加强公司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及时总结表彰,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定期向公司干部职工报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情况,听取职工的意见,建议。
公司领导小组的安全职责
1、在公司经理的领导下,在全公司范围内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定期听取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公司的安全的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2、负责讨论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实施,讨论完善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标准,并提出修改意见。
3、定期组织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并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意见。
4、对公司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进行分析调查,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对直接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5、主持开展好公司“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并对个人与单位进行表彰。
公司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措施标准、规范。
2、熟悉并掌握本职工作及下属主要机构的业务与职责范围,自觉遵守公司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3、审批公司的安全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与推广计划。
4、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讨论解决,在意见不一致时,做出仲裁性的决定。
5、建立与健全安生产技术准备工作程序,科学地组织安全技术准备工作。
及时审批各项目的安全生产技术准备工作计划(方案)。
6、深入现场,研究安全生产技术难点,解决安全生产技术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7、组织安全部门开展安全技术培训,负责安全计划审定,领导和组织实施安全工作计划。
8、建立起国家安全员的业绩考核制度。
9、引进国、内外的先进安全生产技术,并纳入到施工安全生产之中。
10、领导和组织开展安全达标活动,把标准化工作列入日常工作之中。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负责制
1、要做到以身作则,做到表率,认真执行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本项目(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在对本项目(本班组)计划、布置、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内容结合起来。
3、加强对本项目(本班组)安全员的领导,支持他们开展工作,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并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配合开展“一遵两反”的安全活动。
4、对本项目(本班组)的职工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并负责对新职工,未经培训人员及外来人员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知识教育,严禁招收童工。
5、经常组织检查各种劳动保护设施和安全措施和使用情况,监督劳动保护用品的正常使用,对有危险性的临时任务,必须制订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监护。
6、随时检查和督促本项目(本班组)人员严格遵守安全规程,维护设备的安全完好,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7、加强班前班后的安全教育和检查,两班倒的班组,应把安全生产作为交接班的重要内容。
8、对上级有关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书,要认真对待,对整改书中所列的需整改项目进行认真整改,保证安全生产。
9、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果断措施,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支持参与事故调查,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经过,做到“三不放过”。
项目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1、协助并督促项目负责人组织学习、贯彻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做好本工地安全、文明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积极开展施工安全达标活动,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
2、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3、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规定及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和保健食品,并监督本项目人员按规定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4、协助并督促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人员、新工人、变换工种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并做好教育内容记录,新工人或临时工必须通过三级安全教育才可进入工地施工,并由安全员验证记录。
5、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协助并督促负责人按照《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规定、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对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者,除立即停止作业外,还要依据有关规定作出经济处罚。
6、做好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标志、警示牌及各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设立。
督促检查工地做好文明生产。
7、负责做好本项目的安全台帐资料记录、整理和安全动态的分析研究,及时表扬安全生产的好人好事,不断改善作业环境,消除事故隐患。
8、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登记、统计、分析、报告,协助有关单位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他们按期实现。
9、督促项负责人搞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项目施工员的安全职责
1、协助支持项负责人、项目安全员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对所管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负有直接责任。
2、认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搞好文明施工,支持配合项目安全员做好安全台帐,重视安全员提出的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3、领导所属班组搞好安全活动日,组织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教育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做好有针对性的方面安全技术交底,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4、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立即组织抢救,迅速上报,并保护好现场配合调查处理。
项目材料员的安全职责
一、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协助项目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人员共同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及生产方面的工作;
二、对项目部材料进场验收负总责;
三、进入施工现场建筑材料进行分批验收,不合格者材料不得入内;
四、考虑到施工现场操作方便,严格按施工现场场地平面布置图堆放材料;
五、施工现场操作时,若发现有劣质材料进场,有权责令退场;
六、工程因劣质材料使用而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项目材料员应负主要责任;
七、协助项目部做好主要建筑材料的试压、试验,及时要求试验室开出试压、试验报告单,要求出厂厂家及时开出材料出厂合格证。
生产工人的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对他人的违章作业行为有责任劝阻,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报告领导。
2、学习安全业务、坚守工作岗位,自觉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机械设备,不乱开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及电气装置。
3、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活动,服从各级领导指挥,虚心听取安全员的指导。
4、上班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并做到正确穿戴和合理使用。
5、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6、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及有事故隐患的,应立即报告。
对已发生的事故,要积极参加抢救并向调查事故的人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经过,开好分析会。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2、3m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保险带;
3、高空作业,不准往下或往上乱抛材料和机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得站人。
二、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第一责任人,必须组织人员编写项目安全保证计划措施,以及各级岗位责任制,筹措安全经费协调,并对保证计划运行负主要责任。
三、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四、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和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事故隐患提出和落实改进措施。
五、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的学习教育。
六、施工前,必须在交任务的同时进行安全技术操作交底和安全教育。
七、各工作场所,必须设置操作规程、警示标志等。
八、安保体系合格。
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一、安全目标
本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监督实现,并负主要责任,具体目标如下:
1、杜绝一般事故;
2、无责任事故;
3、无交通事故;
4、制定各项方案措施,降低安全隐患;
5、施工人员因施工负伤率小于3‰;
6、达到零死亡率;
7、不因施工对周边环境、建筑、设施等造成破坏;
8、不因施工影响道路的通畅;
9、完成上级交付的各项安全管理目标。
二、实现要求
为切实落实本项目部各项安全制度、规程,确保安全管理目标的有效完成,安全管理目标实现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领导重视:
指本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领导和其它领导负有综合治理责任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完成各自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2、日常管理:
主要做好“十二个落实”,即安全机构、安全领导、安全专(兼)职人员、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安全会议、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安全隐患查找、隐患整改、安全经费、基础工作落实;
3、实际效果: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管理目标,特别是四项指标的执行情况,是否达到或控制在安全目标管理规定范围。
三、保证措施
1、施工前应将施工中存在的风险告知所有施工人员,认真落实《风险告知制度》,做好《风险告知》记录。
2、每一分项工程开工前,对所有参加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被交底人要亲自签字,严禁他人代签,切实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规定内容,严格按照本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2、施工人员在作业区内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及使用防护用品,严格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确保施工人员自身安全;
3、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勘察,根据地形、地物,采取和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积极编制各项应急预案,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学习演练;
4、现场人员应分工明确,互相配合,多人工作时,必须明确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
5、加强安全监察力度,强化施工人员规范化,标准化,文明化作业意识和行为,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盲目乱干,随意作业;
6、施工人员应做到“五不”,不酒后作业,不违章作业,不影响他人安全作业,不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不开启不懂操作(无合格证)的机械;
7、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须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本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8、对各科室、施工班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考核,惩懒奖勤,提高广大职工工作积极性。
四、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本项目的各级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交底工作。
项目工程师接受公司技术部负责人的交底,项目其他人员接受项目工程师的交底。
2、职工上岗前,项目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做好该职工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交底工作,做好分部分项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做好危险源交底及监控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3、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做好工种变换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要完整,并具有针对性。
5、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记录在统一印制的表式上,写清交底的工程部位和工种及交底时间,签上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名字。
6、各项交底表式一式二份,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各执一份。
五、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的保证,必须认真抓好。
1、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部、班组),并必须经考试合格、登记入方可参加施工。
2、工人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产并记录入方可参加施工。
3、三级教育的时间一般不能少于50小时。
(公司级不少于15小时,项目部不少于15小时,班组级不少于20小时)
4、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5、定期轮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至少一至二次,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6、安全教育内容是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从加强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劳动纪律两个方面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主要从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工艺方法、危险区、危险部位及各类不安全因素和有关安全生产防护的基本知识入手,安全技能教育,这就是结合各种专业特点,实施安全操作、规范操作的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掌握本工种安全操作技术;事故教育、法制教育,事故教育可以使其从事故教训中吸取有益的东西,可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法制教育可以激发人们自觉地遵纪守法,杜绝各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这类教育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实施。
在开展教育活动中,必须结合先进的典型事例进行正面教育,以利取长补短,保障安全生产。
安全教育要求体现“六性”,即全员性、全面性、针对性以及成效性、发展性、经常性。
7、要开展好主管部门及本公司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如“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安全月”、“安全周”等竞赛活动,使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
同时还可以根据施工生产的特点实施好“五抓”的安全教育,即:
工程突击赶任务时,工程接近收尾时,施工条件好时,季节气候变化时,节假日前后时这五个环节必须抓紧教育。
8、教育培训形式
安全教育、培训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
如设培训班、上安全课、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图片展、书画剪贴、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通报、广播等等使教育培训形象生动。
六、安全检查制度
根据建筑施工现场是一个露天、受到不同气候影响,要多种立体交叉作业、临时设施工多、作业面变化大、人员集中的生产特点,由于“产品”固定、作业环境多变,人机流动性大,因此,存在着诸多不安全因素,属事故易发性的作现场。
为此,公司制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组织管理
1、由项目经理组织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并编制工地安全管理网络,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报公司存档。
2、每工程在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严格按施工方案,且依据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向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二、现场设施管理
1、施工现场应按新规范要求设围墙、栅栏,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2、施工现场入口处必须设置“工程概况牌”、“安全纪律牌”“十项安全措施牌”、“十大禁令牌”、“文明施工牌”、“防火须知牌”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等有关标牌警示。
3、现场沿脚手架四周必须设置1.5米宽、约50毫米夸的砼硬化运输道路,施工现场道路要保持畅通、平坦、整洁,场内排水性能良好。
4、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禁赤脚、穿高跟鞋、拖鞋、喇叭裤、裙子等上岗。
5、建筑材料及周转材料严格按布置统一分类堆放,必须标时品种、数量、规格与用途。
6、各施工班组必须按切实做好手清,做好工完场清。
严禁从高处倾倒垃圾,建筑垃圾集中堆放指定地点,及时处理。
7、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各种粉尘、废气、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8、生活区应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活动室、文化学习用品(用具)、食堂用品应与施工用品分别放置,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
9、施工现场要求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制订防火责任制,有专人负责,并配备必需的消防器材。
10、木工间应有标烟牌,易燃物及时清理,易燃物与明火的安全距离符合规定。
11、各工地应配备保健箱应急药品。
12、严禁随处大小便。
13、临时宿舍应搭建大离施工工程20米以外,不准搭在高压线下方,与高压线的水一距离不得小于6米,与火灾危险较大的场不得小于30米,宿舍应制订卫生和安全轮值制度。
三、安全行为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禁止无证上岗作业。
2、进入施工区内,必须戴安全帽,机操工必须戴压发防护帽。
3、操作前不准喝酒,不准坐扶手栏杆和卧睡在脚手架上。
4、现场内不准赤脚,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喇叭裤。
5、高空作业严禁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无安全作业平台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6、严禁在操作现场(包括仓库、工场)玩耍,吵闹和从高空抛掷材料、工具、砖石、砂泥及一切杂物。
7、严禁在不设栏杆或其他安全措施的高空作业和在单面墙,出砖线上面行走。
8、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垂直面上同时进行上下交叉作业。
9、严禁在高压电源的危险区域进行冒险作业及不穿绝缘水鞋进行机动磨水磨石操作,严禁用手直接提拿灯头,电线移动照明。
10、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11、严禁在有危险品、易燃品、木工棚场的现场仓库生火。
四、安全技术管理
1、每项工程开工前必须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报公司审批备案。
2、每个项目开工前,应随同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级的有关技术人员向参加施工的职工进行认真的安全技术交底。
3、认真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验证记录,以及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材料,按照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要求,定期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及时反馈信息。
4、必须认真遵照经审定批准的措施方案和有关技术规范进行脚手架、施工用电线路,基坑、沟槽边的防护设置,上述项目完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才准使用。
在使用过程中,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目的
为建立并保持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调查、分析,落实防范设施,并按法规要求逐级报告,为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
三.职责
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类事故的统计,并主管、协调或监督各类事故的调查报告处理工作,确保该制度的有效运行。
2、事故单位对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故,要根据本制度要求尽可能迅速地进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以确保工作效率。
四.工作制度
1、事故报告
(1)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2)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当事人并需在3天内填写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表》,交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单位负责人接到重伤以上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用电话、电报、电传等快速方法报主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当地安监部门和公安等部门。
(3)在报告事故的同时,应按《应急准备制度》要求开展救援工作,防止事故及事故损失扩大。
(4)发生火灾事故后,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发生生产、设备、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向公司职能部门报告,并尽快通知公司有关领导和其他相关部门。
2、事故的调查和分析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和责任,坚持“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受不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措施不放过、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1)一般性事故由保安部调查。
(2)遇有与机械设备技术有关的轻伤事故或一次重伤1-2人事故,由经理、保安部及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3)一次重伤3人以上事故的,按照隶属关系由安监局视情况进行调查、处理、结案。
(4)重大伤亡事故,应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第75号令,1991年2月22日)进行调查和报告。
(5)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部门、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6)调查组在三天内向公司报送《工伤事故调查表》,以便及时对事故进行分析处理。
3、事故的处理
(1)轻伤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应先由事故单位负责处理,并把处理意见上报公司,由公司上报同级安监部门备案。
(2)对于重伤、死亡或非伤亡的重、特大事故,经理代表组织、主持召开事故现场会,与会人员应包括事故单位相关人员及生产、技术、安全、设备、工会等有关负责人。
(3)发生工伤事故后根据事由和事故原因给予当事人和其部门主管相应的处分。
八、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进场要求
1、项目部施工所需的中小型机具设备应在施工前事先向机械设备部提出,由机械设备部协调安排,满足施工要求。
2、机械设备部对外租进场的机械设备确保完好无故障,确保在施工中能正常运转。
3、项目部自有的中小型机具设备,应有机械部门负责登记造册。
进场使用前,加强技术安全性能维护保养后,经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安全(设备)员检查验收,确认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二、设备验收制度
1、机械防护设施必须齐全、有效、可靠,必须符合安全标化要求,否则不准验收。
2、机械验收合格后,要有书面验收记录,并保存归档。
三、机械机具设备日常保养制度
1、机械设备每天上班前必须进行例行保养检查。
2、进行例保时,必须在机械停止时进行,戴好安全帽和必要的劳防用品。
3、一般情况下,不准带电保养,如有,必须做好防护措施。
检查电器设备应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牌子,以免发生事故。
4、例保时对机械具设备关键和危险部位重点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5、每天根据例保卡上项目内容仔细检查,填写例保记录,以便检查。
6、安全(设备)员对机操人员经常进行安全作业教育,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四、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和修理制度
1、机械机具设备定期保养实行三级保养结构。
目的在于保证机具设备正常运转,延长使用寿命。
使机械机具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和工作状态,充分发挥其效能。
2、定期维护保养以预防为主原则,内容分为三级:
日常例行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
例保以机操人员检查、清洁、润滑为主。
一级保养由机操人员和机修工配合,以紧固、润滑、调整为主。
二级保养主要以机具设备转场安装时必须进行一次,基本时间为十二个月。
3、机械机具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修理,不能带病操作和延迟规定时间修理,修理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机械机具设备维护保养和修理后,必须做好书面记录及资料保管工作,便于今后机具设备的管理和检查。
九、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队部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审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及实际操作技能,减少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及职业危害,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第三条特种作业范围包括:
(一)挖掘机作业
(二)装载机作业
(三)搅拌设备作业
(四)电工作业
(五)电焊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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