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委员会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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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律委员会章程
自律委员会章程
自律委员会章程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院针灸学校龙泉校区
四川红十字卫生学校东区学生自律委员会章程(试用)
第一章总则
自律委员会是在学校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的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的规章制度以及自律委员会章程,以“团结自律,奉献创新”为宗旨,以“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理念,加强学生日常行为管理、服务广学生为宗旨,在专职老师的带领下,于20xx年9月成立的学生自治组织。
第二章宗旨
在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的指导帮助下,团结广学生,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不断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政治理论水平,帮助学生成长进步。
以育人为中心,锻炼并提高广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使之成为适合社会需要的全面型人才。
发挥助手作用,维护校纪校规,协助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和学生公寓管理部门做好学生自我管理工作。
服务同学,矢志不渝。
及时有效地向校有关部门反映学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积极开展勤工助学、生活维权等活动,努力改善学习、生活和活动条件,关心并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努力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各种困难和挑战。
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校内,增进同学、教师和职工之间的互相理解,促进安定团结;树立校自律委员会的良好形象。
第三章成员自律委员会成员的权利:
1、自律委员会成员有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参加内部各项活动及对本委员会各成员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
2、自律委员会成员在本委员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自律委员会成员有参与学生自律委员会评优的权利。
4、受到院级处分及学习有挂科现象的成员,在处分期间不享有上述权利。
自律委员会成员的义务:
1、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身作则、严以律己、作风正派、公正无私,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自律委员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各方面为全校同学做出表率。
2、自律委员会成员有按时参加学生自律委员会的统一检查或临时检查的义务。
3、自律委员会成员有按时参加主管部门或全体成员会议及例会的义务。
4、自律委员会成员有如实向上级领导反映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的义务。
5、自律委员会成员有妥善保管学生自律委员会的章程和工作证以及维护本委员会信誉的义务。
第四章组织机构
自律委员会设办公室、学风督察部、宣策部、校园文明督察部、宿舍监
察部,共5个部门。
部门职能办公室
1、负责日常工作、例会的考勤及会议记录;做好全体成员期末考核
2、进行自律委员会优秀学生干部、干事的评比,最终由学生处老师决议3、传达学校有关部门的方针、政策和精神,组织各部门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任务。
4、全面负责学生自律委员会日常工作、活动的监管和组织工作,并及时将5、工作情况定期汇报学生工作处。
6、主持召开学生自律委员会干部例会及全体工作会议。
7、负责自律委员会干事档案的建立、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材料的印制发送工作。
8、会议的通知,整理学生自律委员会例会记录。
9、制订自律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计划》,做好自律委员会的《工作总结》。
学风督察部
1、领导和组织学校各班开展有关专业知识,技能训练方面的活动。
2、检查各班的学习情况,监督各班严格执行学校的教学事故管理制度。
3、检查各班的放假收假学生收假情况。
4、检查各班的晚自习纪律。
5、把握自律委员会学生干部的思想动态,并将存在的问题及时反映。
6、与学校其它社团组织进行交流、学习,为自律委员会的发展提供可借鉴性的经验。
7、及时收集同学对老师,学校的意见和建议,在学校制定位置悬挂意见箱,并对其管理。
8、不定时召开全校各班学习委员会议及相关活动
宣策部
1、负责公布自律委员会各部门的日常检查结果。
督促同学们对教室卫生的维持。
2、根据日检结果评比优秀教室、寝室,评出学校的优秀自律学生。
3、负责领导、老师交付的关于教室卫生的其他检查督促任务。
4、负责策划自律委员会干部素质拓展的策划和具体实施。
5、积极配合学生处及自律委员会各部门做好宣传工作,负责海报、通知、宣传栏等材料的制作,活动的美工、设计和宣传报道工作。
6、宣传自律委员会的工作,树立自律委员会的形象。
校园文明督监察部
1、引导同学树立自律观念,在全校学生中开展遵守公共道德和校纪宣传教育及舆论监督。
2、协助学校保卫处做好校园保卫工作;维护在校学生学习、生活、活动等场所的公共秩序;维护校园文明。
3、维护学生正当权益,促进学校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了解,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
4、维护学校大型活动的会场纪律,及安全督促,检查晚上就寝后的校园秩序。
5、维护学校行课期间的晚自习纪律,如果某班纪律特差该部成员有义务和责任与该班班委或班主任进行交流。
宿舍监察部
1、负责公寓文化、卫生的检查评比工作。
2、负责作息纪律、违章用电、晚归等宿舍文明行为的检查工作。
3、在公寓设立意见箱、定期召开宿舍会议,收集同学们对宿舍的各种意见;及时发现宿舍中的各种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4、设立意见反馈箱,了解学校伙食状况,监督伙食质量及价格,及时反映同学呼声,维护同学们的切身利益。
5、召集学校各班生活委员工作会议,了解、掌握学生对生活、卫生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6、负责维护餐厅就餐秩序。
第五章干部
第一条自律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各部门部长必须从自律委员会产生,并且具备如下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觉
悟和良好的道德修养,热爱学生自律委员会工作。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乐于奉献、服务学
生。
3、学习成绩优秀,品行端正、坚持原则、自觉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思想健康、工作积极踊跃、有奉献精神
第二条自律委员会设办公室主任一名,办公室负责人一名,各部门部长一名,一名副部长。
第三条办公室主任/部门部长全面负责协调自律委员会各项工作,副主任/副部长,协助办公室主任/副部长开展工作。
第四条各部门成员必须团结一致,积极努力的做好各项工作,对工作敷
衍推脱,严重影响或破坏自律委员会正常运转发展的,办公室主任有权进行人事变更。
第六章制度
第一条自律委员会全体成员,必须具备严格的时间观念,开会值班执勤
要准时到达,有事提前向负责人请假,不得事后补假,除特殊情况除外。
第二条自律委员会全体成员执行各项工作时必须佩戴,自律委员会工作
证件,并妥善妥善保管,工作证不得转借他人或抵押物品。
第三条每周一晚19:
0020:
30为例会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则提前请假。
第四条例会总结本周工作情况,安排下周工作计划,听取合理化建议。
每
次会后由办公室整理好会议记录及会议室,保持会议室干净整洁
置物有序;走时请关电源,锁好门窗。
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翻动文
件。
第五条所有自律委员会成员必须认真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学生行为准则,
自律委员会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学生自律委员会的成员在工作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打击报
复,视其后果给予警告或以上的处分。
第七条学生自律委员会成员凭借工作权力摆架子,胡作非为,严重影响
学生自律委员会声誉,经教育不改者给予劝退级以上处理。
第八条学生自律委员会干部无故未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或未及时完成自己分管的工作,视情节给予点名批评或降职留用处分。
第九条自律委员会成员参与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违反校纪校规,经教
育后仍不悔改,将勒令其退会处分。
第十条学期末考试成绩出现挂科行为的,暂停其学生自律委员会职务。
第十一条对妨碍对内检查工作或严重有损学生自律委员会形象者给予开除
处分。
第十二条自律委员会每学期末将根据对各分会的考核评出优秀个人,向全
校公布评优结果,并对优秀个人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十三条每学期办公室根据成员有无旷会记录,是否服从院学生自律委员
会的工作安排,对持工作是否积极认真等情况,按各部门人数总
数的5%评出自律会优秀学生干部。
第七章工作礼仪
第一条学生自律委员会的工作具有其特殊性,在工作方式上若有处理不
当,易引起同学的不满和反感,不利于开展工作,因此在开展工作中要做到有理,有据,有节,有礼
第二条礼貌待人,诚恳待人。
“请”字在前,“谢谢”“对不起”“打扰了”在后。
若发生误会,决不可强词夺理狡辩争吵,应向对方诚恳道歉,不
怕丢面子。
第三条自律委员会成员在开展工作中若对方无理取闹时应做到,不着急,
不上火,心平气和;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
第四条对方争执时,检查人员不能指手画脚,口带脏字,尽量动之以情,
晓之以理,以理服人。
第五条自律委员会在开展工作中,当遇到对方无理取闹引起同学强烈反
感、事态紧急时,可采取强硬手段,保护大多数同学的利益,维护校纪;
第六条检查执勤过程中注意个人形象,穿着,不得嬉笑打闹。
第八章附则
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
自律委员会筹备委员会有权修改和完善本章程。
本章程应作为本协会的内部文件,自律委员会的内部干部不能随意将本
章程外泄或者任意发布。
自律委员会的干部必须认真阅读本章程,承认章程的效力。
在每个学年的会员大会上,自律委员会干部必须宣读本章程。
自律委员会筹备委员会保留对于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
自律委员会筹备委员会
20xx-9-28
扩展阅读:
自律委员会章程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章程
为了加强自律委员会的内部管理,以培养有能力、搞素质的学生干部,塑造严明实效、团结一致,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优秀学生干部组织。
根据我院各种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1、自律委员会性质:
商学院自律委员会由商学院领导,在商学院宿管干事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学生宿舍综合治理和寝室文明建设,机构暂设主席团、文建部、外宣部、督导部、组织部。
2、主要任务:
在商学院领导的直接指导下,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的方针,以“自醒、自律、自强、服务学生成长”为宗旨,监督管理学生做好寝室安全,卫生、内务等工作,繁荣寝室文化,协助分院做好宿舍管理工作。
3、干部负责:
学生干部要责任明确,积极配合,及时完成本职工作,发扬“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优良作风。
4、干部奖惩:
建立工作档案制度和干部任免制度,奖优惩过,提高学生组织的整体素质。
第二章制度
(一)自律委员会干部任免制度
凡加入商学院自律委员会人员,须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参与自律委员会干部竞争上岗演说竞选,经主席团讨论通过,经过一个月使用合格后,即可成为学生自律委员会成员。
一、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轻者警告重者交给主席团及指导老师讨论1、工作不认真,搞形式主义,敷衍了事者。
2、不遵守自律委员会制度,行为散漫,无组织性,无纪律性者。
3、不服从自律委员会工作安排,搞个人主义者。
4、有意破坏自律委员会物品和校园公共设施者。
5、学习成绩有两科以上不合格者。
二、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立即免去其所在职务。
1、受分院警告,记过,留校查看以上处分者。
2、在公共场所打架,酗酒闹事者。
3、学习成绩有三门以上不及格者。
4、自律委员会成员均有权及义务监督批评,有向上级领导反映情况的权利。
(监督反映对像包括主席团成员。
(二)会议制度
1、自律委员会每周召开一次全体例会,有全体人员组成,凡有重大活动、决定需经过主席团开会讨论,意见一致后上报给上级领导。
若意见难以统一,由上级领导做好决定。
若意见发生争执,不得当面顶撞,需会后协调或找老师沟通。
2、定期召开部长会议,总结定期工作,定制下一期的工作计划,其他会议另行决定。
3、自律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一次总结表彰大会,表彰先进,鼓励后进。
4、开会时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督导部每次都要记录会议出勤情况,有事会前请假,会后补假无效,两次违反者办公室点名批评,三次以上者由主席团讨论决定。
5、严肃会场纪律,开会时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各部门要有相应的会议记录(办公室要定期检查)。
6、开会时实行民主集中制,全体与会成员都有发言权。
7、提高会议效率,少说空话,多办实事,会议保密内容,任何人不得泄漏。
(三)自律委员会日常管理制度
1、自律委员会成员要爱护自律委员会一切财务。
2、自律委员会办公室在会议结束后,要及时清理,不得堆放垃圾杂物。
3、自律委员会办公室是自律委员会学生干部的办公场所,非自律委员会成员无事不得逗留。
4、各部必须及时交纳计划与总结,不得无故拖延。
5、各部搞活动时,主席团、部长和相关人员必须在工作人员到岗时间前20分钟到场,否则出现问题,将追究主席团、部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自律委员会办公室值班及考勤制度
1、自律委员会办公室每学期从活动周开始到活动周结束,每周都设办公室值班人员负责记录活动、物品管理。
若有事请假,也需请人代替值班。
2、每天值班的人员要在办公室记录本上签到,值班期间收到的资料要进行记录,具体值班人员安排由文建部负责。
3、要有书面假条,交指导老师处;若情况紧急可口头向老师请假。
4、无故缺席例会、活动达到三次的按自动退会处理;迟到三次计算一次缺席;一个学期请假达到五次的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先资格。
第三章附则
1、以上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有效,解释权归自律委员会所有。
2、全体自律委员会成员均有对以上制度进行批评指正,健全完美本制度的权利。
3、全体自律委员会成员在以上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没有超越此制度的特权。
商学院自律委员会20xx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