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方爆破工序安全技术措施.docx
《石方爆破工序安全技术措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石方爆破工序安全技术措施.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石方爆破工序安全技术措施
爆破施工主要施工工序安全技术措施
丹大铁路新建丹东至前阳段爆破工程项目部
主编人:
年月日
审核人:
年月日
审批人:
年月日
目录
一、钻孔安全技术措施
二、装药安全技术措施
三、填塞安全技术措施
四、连线安全技术措施
五、起爆及警戒安全技术措施
六、盲炮处理安全技术措施
钻孔安全技术措施
一、严格按照技术交底进行钻孔,不得任意更改孔位、孔深以及布孔方式,当遇到特殊情况进行调整,调整后应形成记录报告给工长或现场爆破员。
二、钻孔人员必须记录孔位、孔数、孔深并形成记录报告给工长或者现场爆破员。
三、当不同孔位之间存在高差时,为保证爆破后底面的平整度,所有炮孔底端必须在同一个水平面上,要求确定孔位人员判断、告知潜孔钻司机钻孔深度,从而保证上述条件。
四、钻孔完成后必须将已形成的炮孔顶端进行防护,防止石块和其他杂质进入炮孔,从而减少炮孔深度或者使炮孔变成废孔。
五、潜孔钻机必须配置两人,一人为潜孔钻操作司机,一人为按照技术交底确定孔位人员。
六、分体式潜孔钻司机必须穿戴潜孔钻特佩的操作服以防止粉尘对司机造成健康危害。
七、潜孔钻操作规程必须粘贴在司机操作时能够见到的机体位置上,保证司机正确操作潜孔钻。
八、潜孔钻安全作业必须严格遵照设备负责人给定的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装药安全技术措施
一、爆破员进行现场装药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技术交底进行作业,不得随意更改装药量和变化填塞长度,当遇到特殊情况需进行调整,必须征得工长同意后方可,变化后的装药情况必须形成记录。
二、爆破员装药完成后必须形成装药记录。
三、爆破作业时,必须有专职安全员(四大员范畴)在现场监督。
四、装药过程中不得拔出或硬拉起导爆管,必须保护好导爆管,不得踩到或者被硬物硌到,不得对导爆管和炸药进行硬物冲击。
五、向孔内装填药时,用木质或竹制炮棍,不得使用金属杆。
六、装药时利用炮棍送药时必须轻轻送入,并使后进入的炸药和先进入的炸药紧靠。
七、在现场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堆放,并派专人进行看护。
八、现场搬运爆破器材必须轻拿轻放,不得超量运载爆破器材,一人一次运送的爆破器材数量不超过:
雷管,5000发;拆箱(袋)运搬炸药,20kg;背运原包装炸药一箱(袋);挑运原包装炸药二箱(袋)。
九、爆破器材进入施工现场开始,必须划定警戒区,警戒区范围由工长确定,警戒区外边线以警戒旗界定,同时派出警戒人员进行警戒。
一十、爆破器材进入现场后,必须立即告知附近其他作业人员和群众,防止其进入爆破施工现场。
一十一、装药警戒区范围内,严禁烟火,与爆破作业无关人员严禁进入现场。
一十二、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立即向施工队长及公安机关报告。
填塞安全技术措施
一、爆破作业人员进行填塞工作时,必须将炮孔填实、填满,必要时利用沙袋压护。
二、爆破作业人员填塞完成后,爆破员必须形成填塞记录。
三、专职安全员必须(四大员范畴)在现场监督。
四、必须保护好导爆管,不得踩到或者被硬物硌到,不得对导爆管进行硬物冲击。
五、用木质或竹制炮棍进行填塞作业,不得使用金属杆,填塞时要利用炮棍轻轻送入填塞物以保护炮孔内导爆管。
六、填塞用细沙或黄泥,不得用石块或者易燃物进行填塞。
七、当炮孔内有水时必须一填一捣一压实,保证填塞物密度。
八、填塞作业过程中,装药时设定的警戒区不得撤除。
连线安全技术措施
一、连接爆破网络必须严格按照爆破施工技术交底进行,当遇到特殊情况需进行调整,必须征得工长同意后方可,变化后的连线情况必须形成记录。
二、爆破员连线完成后必须形成连线记录。
三、专职安全员(四大员范畴)必须在现场监督。
四、必须保护好导爆管,不得踩到或者被硬物硌到,不得对导爆管进行硬物冲击。
五、连线作业过程中,装药时设定的警戒区不得撤除。
六、用雷管起爆导爆管网路时,起爆导爆管的雷管与导爆管捆扎端端头的距离应不小于15cm,导爆管均匀地敷设在雷管周围并用胶布等捆扎牢固。
七、四通连接网路时,四通与四通之间的导爆管长度不得小于15cm;遇雨或水,要做防水处理,防止连接处浸水。
八、连完后的区域,除连线和检查网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再进入,防止破坏传爆网路。
九、网路联完后要专人进行复检,并形成检查记录。
一十、网络检查无误,将起爆导爆管引至起爆点。
起爆及警戒安全技术措施
一、起爆站必须选择在绝对安全的地点。
二、爆破警戒范围由工长确定。
在危险区边界,设置警戒点,派专人进行警戒,执行警戒任务的人员,必须按指令到达指定地点并坚守工作岗位。
三、各警戒点之间利用对讲机进行联系,听候爆破指挥指令,现场爆破指挥为工长。
四、未确定爆区内绝对安全时,起爆人员不得将激发笔同起爆器相连接。
五、经负责清场人员确定爆区内绝对安全并向现场爆破指挥汇报后,由指挥向起爆人员发出充电指令,充电完成后报告给指挥,指挥向各警戒点发出充电完成告示,同时再次确定爆区内安全情况,向起爆人员发出起爆信号,起爆人员将导爆管和起爆器连接,爆破指挥发出倒计时起爆命令。
六、爆破的三次警戒信号
(一)预警信号:
该信号发出后爆破警戒范围内开始清场工作。
(二)起爆信号:
起爆信号必须在确认人员、设备等全部撤离爆破警戒区,所有警戒人员到位,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发出。
起爆信号发出后,准许负责起爆的人员起爆。
(三)解除信号:
安全等待时间过后,检查人员进入爆破警戒范围内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发出解除爆破警戒信号。
在此之前,岗哨不得撤离,不允许非检查人员进入爆破警戒范围。
七、各类信号均必须使爆破警戒区域及附近人员能清楚地听到或看到。
八、起爆完成后,必须在烟尘消散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爆破点检查。
九、经检查确认爆破点安全后,经工长同意,方可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准许作业人员进入爆区。
盲炮处理安全技术措施
一、处理盲炮前应由工长定出警戒范围,并在该区域边界设置警戒,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许进入警戒区。
二、应派有经验的爆破员处理盲炮。
三、导爆管起爆网路发生盲炮时,应首先检查导爆管是否有破损或断裂,发现有破损或断裂的应修复后重新起爆。
四、不得拉出或掏出孔中的起爆药包。
五、盲炮应在当天处理,当天不能处理或未处理完毕,应将盲炮情况(盲炮数目、炮孔方向、装药数量、起爆药包位置、处理方法和处理意见)向工长汇报,由工长确定人员进行看护。
六、爆破网路未受破坏,且最小抵抗线无变化者,可重新联线起爆;最小抵抗线有变化者,应验算安全距离,并加大警戒范围后,再联线起爆。
七、可在距盲炮孔口不少于10倍炮孔直径处另打平行孔装药起爆。
爆破参数由现场爆破员确定并经工长批准。
八、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来销毁;在不能确认爆堆无残留的爆破器材之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九、盲炮处理后应由处理者填写登记卡片或提交报告,说明产生盲炮的原因、处理的方法和结果、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