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报告书模板课程作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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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书模板课程作业
北京前进建筑公司拟进行资产清查
涉及的电动卷扬机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黑宇评报字[2009]第A001号
黑龙江宇宙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报告提交日期: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
目录
第一部分资产评估报告书声明3
第二部分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4
第三部分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6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6
二、评估目的6
三、评估范围及对象6
四、价值类型和定义7
五、评估基准日7
六、评估原则7
七、评估假设及限定条件7
八、评估依据8
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9
十、评估方法10
十一、评估结论11
十二、评估结论有关说明11
十三、特别事项说明11
十四、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12
十五、评估报告提出日期13
第一部分资产评估报告书声明
1、注册资产评估师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我们遵循资产评估有关法律、法规、准则、规范和行业指导意见等进行分析、估算、判断和推论,形成意见和结论,撰写本评估报告。
3、本评估报告中陈述的事项是我们根据在执业过程中掌握的事实,基于在评估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进行描述,是客观、真实的。
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4、本评估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我们基于公平原则下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没有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但受到报告中已载明的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
5、我们具备评估业务所需的执业资质和相关专业评估经验。
评估报告中已披露可能存在利用其他机构报告的情形。
6、本评估报告和所披露的评估结论是相关经济行为实现的参考依据,但仅限于报告中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于评估报告所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下,于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限内使用。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并恰当使用评估报告,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我们无关。
7、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进行现场勘察,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相关权属资料进行查验,但无法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的真实性做任何形式的保证;我们已提请企业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披露。
8、我们与本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利益关系,也与委托方或评估目的所涉及经济行为的相关当事方没有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第二部分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重要提示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报告使用者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及评估结论成立的评估假设和限定条件,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依据北京前进建筑公司与我公司签订的业务约定书的要求,北京前进建筑公司拟进行资产清查的经济行为,对其涉及的北京前进建筑公司电动卷扬机于2009年3月19日审计后进行评估,为其提供公允价值参考依据。
黑龙江宇宙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北京前进建筑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运用资产评估法定或公允的方法和程序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对进行资产清查所涉及的北京前进建筑公司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09年3月19日的价值作出了公允评估。
本次资产评估以持续经营和公开市场原则为前提,并结合委估资产的实际情况,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了资产评估。
在评估过程中,北京前进建筑公司对指定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必要的勘察核实,对北京前进建筑公司机器设备提供的法律性文件、财务记录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审核,实施了必要的资产及负债评估程序。
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止,本次评估目的涉及的北京前进建筑公司的有关资产评估结果如下: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如下: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
2009年3月19日
资产占有单位名称:
北京前进建筑公司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
D=C-B
E=(C-B)/B
机器设备
1800
1550
1317.5
-232.5
-15%
资产总计
1800
1550
1317.5
-232.5
-15%
本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一年,自评估基准日2009年3月19日起,至2010年3月19日止。
本报告专为委托人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而作。
评估报告使用权归委托人所有。
未经委托人及黑龙江宇宙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向他人提供此报告或者报告中的任何部分,也不得公开本报告书。
除依据法律需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法定代表人:
XXX
注册资产评估师:
AAA
注册资产评估师:
BBB
黑龙江宇宙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年三月十九日
第三部分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黑宇评报字(2009)第A001号
依据北京前进建筑公司与我公司签订的业务约定书的要求,北京前进建筑公司拟进行资产清查的经济行为,对其涉及的北京前进建筑公司机器设备电动卷扬机20009年3月19日审计后进行评估,为其提供公允价值参考依据。
黑龙江宇宙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北京前进建筑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运用资产评估法定或公允的方法和程序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对进行资产整合所涉及的北京前进建筑公司的机器设备电动卷扬机在评估基准日20009年3月19日的价值作出了公允评估。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委托方:
北京前进建筑公司
(二)产权持有者:
北京前进建筑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前门大街5号
法定代表人:
张三
机器设备基本概况:
该机器设备(电动卷扬机)均自产于北京卷扬机厂,型号为JM0.5T,生产日期为2008年,购置日期为2008年3月,使用年限为8年,至评估基准日已使用1年零3个月,账面价值为1800元,重置价格为1550元,其中重置成本1550元,无运杂费、应缴税费、其他费用。
使用情况介绍:
该机器设备使用率较高,设备负荷大,维护情况较好,制造质量一般,故障率低,工作环境比较恶劣。
(三)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根据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不存在除委托方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依据北京前进建筑公司与我公司签订的业务约定书的要求,北京前进建筑公司拟进行资产清查经济行为,对涉及的北京前进建筑公司2009年3月19日的机器设备进行评估,为其提供公允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范围及对象
本次资产评估的范围为北京前进建筑公司电动卷扬机至评估基准日止,北京前进建筑公司电动卷扬机一台进行评估,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与委托评估时确定的资产范围是一致的。
四、价值类型和定义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的特点,确定所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压制的情况下,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某项资产进行价值估计得出的数额。
市场价值反映市场整体而不是某些市场主体对资产价值的认识和判断。
五、评估基准日
本次资产评估的基准日是2009年3月19日,是由委托方及产权持有者根据工作时间计划共同确定的。
本次评估的取价标准均为基准日的有效价格或执行的标准。
六、评估原则
1、遵循了真实性、科学性、可行性的工作原则;
2、遵循预期收益原则,根据对待估资产的未来效用或获利能力来确定待估资产的价值;
3、遵循供求原则,充分考虑和依据供求规律对商品价格形成的影响来确定待估资产价值;
4、遵循贡献原则,根据待估资产对其他相关资产或资产整体的价值贡献,或者根据缺少待估资产时对整体价值下降的影响程度来衡量确定待估资产的价值;
5、遵循替代原则,充分考虑与待估资产存在替代性的类似资产的价格来确定其价值;
6、遵循合法原则,以待估资产的合法使用、合法处分为前提来确定其价值;
7、遵循最高最佳使用原则,以待估资产的最高最佳使用为前提来确定其价值;
8、遵循估价日期原则,以评估基准日的市场条件为基础来确定待估资产价值;
9、评估操作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维护评估目的对应经济行为关联各方的合法权益。
七、评估假设及限定条件
(一)本评估遵循持续经营的假设,即被评估资产按照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继续使用,并相应确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二)由委托方及产权持有者提供的与评估相关的产权证明文件及其他有关资料是形成本报告的基础。
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相关当事人应对所提供的以上评估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三)本评估报告没有考虑将来可能出现的因拍卖、变卖抵(质)押物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发生产权变动时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以及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四)在执行本次评估程序过程中,对资产的法律权属,评估师进行了必要的、独立的核实工作,但并不表示评估师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进行了确认或发表了意见。
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只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
(五)本评估报告仅供业务约定书中明确的报告使用人黑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使用,不得被任何第三方使用或依赖。
本公司对任何个人或单位违反此条款的不当使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评估没有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等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七)对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或有事项或其他事项,如资产占有单位等有关方应评估人员要求提供而未提供,而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八、评估依据
(一)行为依据
1、北工信发[2009]01号《关于对北京前进建筑公司固定资产清查的通知》;
2、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二)主要法律法规
1、国务院[1991]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2]36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过细则》;
3、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6]23号文《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协[2003]18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的通知》;
5、财政部财企[2001]802号《关于印发[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6、其他与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
(三)法规依据
1、财政部财企[2004]20号批准发布的《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2、中评协[2007]189号《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
(四)产权依据
1.设备购置发票及会计凭证;
(五)取价依据及参考标准
1、《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2、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编制的2009年《机电产品报价手册》;
3、市场询价及网上询价;
4、中和明讯机电设备价格系统(2009年);
5、资产现场鉴定及其它有关资料。
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整个评估工作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
1、明确此次评估的目的、对象、范围及评估基准日;
2、签订委托业务约定书;
3、依据初步调查了解的情况,拟定了评估的总体方案和现场实施方案。
(二)资产清查核实阶段:
1、根据评估需要,协助并指导委托方进行资产清查,填报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
2、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核对待估资产与实际状况是否相符;
3、听取产权持有者有关人员对委估资产状况(包括历史和现状)的介绍;
4、对产权持有者填报的资产评估申报表进行征询、核查,并与财务账表记录进
行核对;
5、核实产权持有者填报的有关资料及搜集产权证明文件;
6、进行现场实物核实,对资产状况进行察看,作出记录,向资产管理人员了解
资产的经营、管理状况。
(三)评定估算阶段:
1、根据委估资产的特点,选择制定具体的评估方法;
2、查阅委估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购建协议等有关资料;
3、收集价格信息资料,开展市场调研询价工作;
4、对委估资产进行数据处理,作出评定估算,并初步汇算出评估价值。
(四)评估汇总阶段:
根据评估小组对资产评估的初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检查并确认有无错、漏、重评的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修改和完善。
(五)提交报告阶段:
评估小组组织讨论并分析评估结果,撰写评估报告,组织审查评估报告,汇集工作底稿。
最后,向委托方提交资产评估报告书。
十、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是为北京前进建筑公司拟进行资产清查经济行为服务的,应将其涉及的北京前进建筑公司一台电动卷扬机作为评估主体,以卷扬机的市场价值作参考来测算其价值。
由于没有同类交易案例,不宜采用市场法;鉴于电动卷扬机用于生产,本次评估不宜采用收益现值法,确定采用成本法(资产加和法)进行评估。
具体评估方法简述如下:
对机器设备的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计算表达式为:
机器设备评估价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重置价格的测算:
1,机械设备重置价格=购置价格+运杂费+其他应摊入的合理费用+应缴税费
=1550+0+0+0
=1550元
2,设备成新率的确定:
重点、关键设备采用综合分析法确定其成新率;对于非重点、非关键设备,成新率直接采用年限法进行确定。
(1)年限法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96-15)/96×100%
=85%
(2)打分法成新率=85%
(3)该机器设备使用率较高,设备负荷大,维护情况较好,制造质量一般,故障率低,工作环境比较恶劣。
鉴于以上情况,打分法成新率=85%
(4)综合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40%+打分法成新率×60%=85%
3,机器设备评估价值=重置价格×成新率=1550×85%
=1317.50(元)
十一、评估结论
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止,本次评估目的涉及的黑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十台数控铣床的评估结果如下:
委估资产审计后的账面价值合计1800元,调整后账面价值1550元,评估值1317.50元。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如下: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
2009年3月19日
资产占有单位名称:
黑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单位:
人民币万元
项目
帐面价值
调整后帐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
D=C-B
E=(C-B)/B×100
流动资产
1
长期投资
2
固定资产
3
1800
1550
1317.50
-232.5
-15%
其中:
在建工程
4
建筑物
5
设备
6
1800
1550
1317.50
-232.5
-15%
无形资产
7
十二、评估结论有关说明
1、本评估结论未考虑评估对象及涉及资产交易时可能需支付的各种交易税费及手续费等开支。
2、本评估结论未考虑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3、本评估结论在一定程度上依据了委托方和其他关联方提供的关于评估对象的信息资料,资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对评估结果产生影响。
评估人员假定这些信息资料均为可信,对其真实性不做任何保证。
4、使用本评估结论需特别注意本报告所述之“评估假设与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十三、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一)由委托方和产权持有者管理层及其有关人员提供的与评估相关的所有资料,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
委托方及产权持有者应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全面性负责。
(二)本公司对委托方及产权持有者提供的有关文件等资料进行独立审查,但不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也不作为对其资产权属关系的界定。
(三)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原则确定的现行价格,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四)关于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如在委托方委托时未作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知的情况,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五)我们提醒报告使用人关注:
本评估报告应由黑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后方可正式使用。
十四、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
1、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若用于其他目的和用途,评估结论将失效,评估机构和注册评估师不承担任何相关义务和责任。
2、本报告的分析与结论是根据报告中所述评估原则、评估依据、评估假设与限制条件、评估方法、评估程序而得出,仅在本报告所述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下成立。
3、在评估报告出具日期后及本评估报告有效期内,如发生影响评估对象价值的重大期后事项,包括国家、地方及行业的法律法规、经济政策的变化,资产市场价值的巨大变化等,不能直接使用本报告评估结论。
4、本报告包含若干备查文件及评估明细表,所有备查文件及评估明细表亦构成本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应与本报告正文同时使用才有效。
5、本评估报告是以委托方及产权持有者提供的相关资产权属证明材料复印件为依据,评估人员已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给予了合理关注,但不保证对所有文件和材料复印件的正本进行了逐项审阅和复核,也未考虑评估对象权属缺陷对其价值的影响。
6、本报告中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的陈述不代表评估师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或鉴证意见。
本报告不能成为资产的权属证明文件,亦不为资产的权属状况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本评估报告只能由委托方和报告中载明的除委托方以外的其他报告使用者使用。
除非事先得到书面授权使用,对于任何其他用途、或被出示或掌握本评估报告的其他人,评估机构和注册评估师将不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不因本次评估报告而提供进一步的咨询、提供证词、出席法庭或其他法律诉讼过程中的聆讯,并保留向XX人追究由此造成损失的权利。
8、未征得评估机构和注册评估师同意,本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9、按现行规定和评估准则,在本报告载明的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没有重大变化的基础上,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才可以使用本评估报告。
如超过壹年,应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10、本评估报告内容的解释权属本评估机构,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的特殊规定外,其他任何单位、部门均无权解释。
十五、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本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为2009年4月19日。
谨此报告!
法定代表人:
XXX
注册资产评估师:
AAA
注册资产评估师:
BBB
黑龙江宇宙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0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