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三资管理政策讲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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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三资管理政策讲解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
同志们:
提起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可能大家都听过,但能耳熟能详的人并不多。
其实农村集体“三资”与在座的村组干部有莫大的关系。
今天,借此机会谈一些自己的认识和体会,与大家共勉。
我从农村集体“三资”基本概念、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如何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等方面讲述。
一、农村集体“三资”基本概念
(一)农村集体资金是指村组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
(二)农村集体资产是指村组集体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债权等其它资产。
(三)农村集体资源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
二、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农民群众十分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多发领域,抓住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就抓住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对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健全“三资”规范运作机制,能够科学、合理地规范农村经济事务管理,有助于铲除农村基层干部经济腐败的土壤,起到预防腐败的关键作用。
三、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组织及职责
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是全乡代理服务、监督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的专职机构。
各村配备一名报帐员,报帐员在村委中产生,由村两委提名,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
采用“双重管理、相互制约”的管理模式,推进我乡农村“三资”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的轨道。
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要严格执行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按照“一村一账”方式进行分户核算管理,建立统一的行政村集体“三资”台账,对各村“三资”进行代理服务。
“三资”台账的保管、调整实行动态管理,并逐步纳入电算化管理。
各村根据“三资”的使用变动情况,及时到“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进行台账变更调整,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村集体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不变的原则。
村资金属于该村集体所有,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平调、挪用。
2.坚持独立核算的原则。
村原财务独立核算的主体不变,实行以村建账,单独核算,保持原村帐户、债权债务关系不变,保持原村财务的独立和完整。
3.坚持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原则。
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坚决制止新增不良债务,发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
4.坚持帐、表、据统一管理的原则。
村财务管理所需账簿、记账凭证、凭证封面、报表,一村一柜,由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统一保管。
(二)工作职责
1、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职责是:
①代管各村会计帐目,各类凭证,涉及财务内容的合同,代管各村民委员会财务公章。
②对各村的财务收支凭证进行定期审核和接收,及时受理报账事宜,并按照要求填制记帐凭证、登记会计账薄,编制会计报表,做到账账、账证、账款、账实、账表相符,保证会计资料的及时、准确、完整。
③遵守财经法规,执行财务制度。
④对各村的收据进行管理,负责发放、稽查和核销。
⑤监督各村重大经济活动情况,发现有违犯财务制度行为的,有权冻结该村财务业务,对违犯财经纪律严重的应移交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⑥监督各村财务收支公开情况。
⑦对各村的资产、资源进行协管和监督。
⑧代理会计档案。
⑨提供会计信息。
2.村民委员会报帐员职责是:
①负责村各类明细帐目登记、管理村内各类资产、资源。
②对本村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及时上交各种收入。
③定期整理财务收支凭证,组织开展民主理财活动。
④对村内会计事项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核。
对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应及时向负责人说明并予以更正,对不符合财务规定、审批监督手续不完善的开支,不予报支。
⑤按照规定定期将本村发生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有关单据、凭证报送代理服务中心进行会计业务处理。
⑥对于代理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⑦按照要求保管使用村委的备用金、有价证券、农经单据、现金支票。
⑧定期与乡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进行会计帐目核对,保证会计业务及时准确。
⑨协助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做好本村财务公开工作。
⑩负责居民组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如何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
(一)认真分析当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对农村集体“三资”底数不清,账目混乱,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管乏力等问题仍然粗存在。
在座的各位村组干部,你能说得出来,你村你组的有多少资金、资产资源嘛?
我想没有。
虽然村帐实行了乡代管,但组帐仍旧由组里做。
有的组里组长、会计、出纳一个人兼,缺乏监督,一个人说了算,往往出现侵吞、霸占组集体资源,造成组集体资源的流失,村民集体上访不断。
2.“三资”台帐管理不完善。
农村集体“三资”涉及面广、项目繁多,复杂而多样。
部分村对属于集体的资金、资产和资源家底不清、管理混乱,管理台帐没有健全完善。
特别是对集体土地、国家强农惠农资金和集体收益等重要项目登记不全、不细甚至没有登记。
由于台帐管理不完善,导致了农村集体“三资”存在的产权不清晰、长期闲置浪费、流失严重、被挪用占用等诸多问题。
3.村务公开走过场。
村务公开走过场,只单纯强调财务公开,而不注重资产资源处置上的公开,对集体发包事项、农村建设项目、强农惠农政策等方面的公开还不全面。
4.民主决策难实行。
当前部分村仍存在“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审批一支笔”现象。
在处置集体资产资源时,不按照民主程序,搞暗箱操作,不公开,不进行招投标,不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由村支书或村委会说了算,严重违反有关规定。
(二)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监督工作的重要性。
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和监督,是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客观需要,是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的根本途径,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保障,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
(三)摸清“家底”,健全台帐。
各村要组织专门人员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的排查清理工作。
成立由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村会计、包村干部或村民理财小组和群众推荐的村民代表等参加的清理小组,由包村干部组织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清理。
在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的基础上完成清产核资、登记造册工作,建立台帐。
按照登记、核实、公示、有异议的进行复审、确认、上报的程序,由村清理小组成员及包村干部等分别签字后上报乡镇农经站审核确认,并做好移交的准备工作。
清理清查要以村会计帐簿为依据,坚持帐内帐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帐务相结合。
对遗留的债务问题,要以村会计帐簿为依据,由乡财政、农经等部门审计确认,各项债务要本着“谁举债,谁负责;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采取先急后缓,分类处理,积极予以化解。
对帐外的债务,有条件查清的审核无误后进行登帐,一时无法认定的,在认定后进行补登。
对资源的清查登记以目前由村集体所有和使用产权清晰的为重点,对资源产权不清、有争议的可暂不登记,待明晰产权后,再进行补登。
(四)健全制度,加强管理。
建立健全收入管理、现金管理、支出管理、资产资源管理、票证管理、会计报表、财务档案管理、债权债务管理、承包合同管理、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等十四项制度。
(五)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需进一步提高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
(六)严格程序,民主决策。
针对农村仍然存在的“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审批一支笔”等突出问题,为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必须将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大额固定资产的购置与处置等列入村级重大事项,实行流程化、精细化管理。
坚持用“流程化、精细化”管住“随意性”,从强化程序监督入手,凡办理村级重大事项,必须依次履行“支部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项目实施、验收决算、公开公示”等九道程序。
每道程序都在村民主理财小组和村纪检委员的监督下递次进行。
(七)加强组级“三资”管理,消除盲点地带。
设立组民主理财监督小组,负责本组日常资金收支情况的监督。
如何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的工作
一、基本概念
“强农惠农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投入,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资金、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资金等。
包括: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资金。
包括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病险水库治理、农村能源建设、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水土保持、小水电、堤塘建设、乡村公路建设、土地整理与耕地保护等方面的资金。
(二)涉农奖励补贴类资金。
包括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基础能力建设资金、农机具购置补贴、“家电下乡”补贴、“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能繁母猪补贴、畜禽良种补贴、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补助、渔业补助、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与扑杀补助、“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资金、退耕还林补助、天然林保护资金、森林工程建设资金、绿化长江建设资金、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资金、产粮(油)大县奖励、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等方面的资金。
(三)农业产业化发展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类资金。
包括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专业合作社建设、农村科技、新农村现代物流网络建设、政策性农业保险等方面的资金。
(四)农业综合开发类资金。
包括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等方面的资金。
(五)农村综合改革类资金。
包括镇乡机构改革、区乡财政体制改革、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化解乡村债务、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等方面的资金。
(六)农业防灾救灾类资金。
包括特大防汛抗旱补助、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救济资金、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等。
(七)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类资金。
包括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农村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农村电网改造、广播电视“村村通”、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农村劳动力培训、农民工培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农村低保、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农村医疗救助、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改扩建、农村安居工程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巴渝新居建设、农村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资金。
(八)财政扶贫开发类资金。
主要是中央和市财政用于支持
我区扶贫工作的资金。
(九)库区移民类资金。
包括中央和市财政安排用于支持库区饮水、道路、困难移民住房等生活生产设施建设,移民后期扶持、口粮补贴资金和对口支援资金等。
(十)支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类资金。
包括用于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镇乡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等方面的资金。
二、如何做好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
1.摸清涉农项目资金。
以“对农民的补贴资金、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农村社会事业投入、其他重点专项资金”四类资金为重点,进一步摸清各项涉农政策项目和各类涉农专项资金的数额。
2.强化涉农补贴资金发放监管。
对石油价格补贴、粮食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生态公益林补偿、农村低保等补贴类资金,通过“一卡通”方式,及时足额地兑现给农民;对农机购置补贴、家电下乡补贴,着力完善政策,改善服务,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督,确保农民群众得到实惠。
3.完善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制度。
制订、清理和完善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制度,明确强农惠农专项申报条件、扶持重点、使用范围、报批程序、资金拨付与检查验收方法等,规范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
4.公开资金管理分配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公开强农惠农资金安排的原则、投向重点、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分配标准、监督检查、跟踪问效等,提高资金分配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推动涉农资金在村务栏公示制度的落实,切实解决涉农资金和项目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
5.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和财政监督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强农惠农项目和资金的监督检查。
各涉农部门都选择2个以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涉农项目资金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强农惠农资金等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并通报有关情况。
6.加强政策宣传工作,增强政策透明度。
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多方位开展政策宣传,增强政策透明度。
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形成对惠农资金多形式的监督,保障了惠农资金受益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