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8底板巷600顶板巷猴车下山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设计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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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8底板巷600顶板巷猴车下山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设计3
呈批报告表
拟文单位
豫新公司
防突科
文号
拟文人
王滔
内容摘要
+708底板巷—+600顶板巷猴车下山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设计
承办人
意见
请领导批示
审核人
意见
有关部室意见
公司领导意见
存在主要问题:
处理意见:
+708底板巷—+600顶板巷猴车下山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设计
+708底板巷—+600顶板巷猴车下山在煤层中间从+708底板巷向下掘进至+600中大顶板巷。
为保证该工作面的安全施工,杜绝瓦斯突出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第八十条和八十六条,豫新公司《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对+720以下的掘进工作面按照突出煤层进行管理,工作面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要求,特制定+708底板巷—+600顶板巷猴车下山掘进工作面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设计。
一、矿井概况
1、地质构造
矿区位于乌鲁木齐山前坳陷的东段,二工河—黄山倒转向斜是控制矿区的基本构造,在矿区范围内,该向斜轴向近东西,向东翘起。
查明向斜北翼为正常翼、倾向南、倾角25°—42°,西陡东缓,查明北翼仅有一条平推小断层,构造简单。
查明南翼为倒转翼,倒转南倾,倾角50°-87°,有规模较大的北西断层,将南翼煤岩层错断成三段,构造中等复杂。
经过详查和精查,向斜的东段和影响煤层的断裂已经由工程或巷道控制。
2、煤(岩)层赋存特征
该煤层位于主要煤层段(J1b1)段的上部,米尺槽煤层之下,是该段主要可采煤层,也是工业区内最主要的煤层,煤层厚度大,结构简单,不含或极少含夹矸全区稳定。
煤层厚度为19.67-56.07米,平均25.12米,煤层顶板岩性由西东多为泥质粉砂岩变为沙砾岩,粒度变粗。
底板为粉砂岩、细砂岩、碳质泥岩。
煤层特征情况表
指标
数值
备注
煤层厚度/m
19.67-25/m
《一号井扩建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
煤层倾角/(°)
25-35
煤层硬度/f
<2
煤层层理
不发育
煤层节理
不发育
自然发火期/月
3-6
绝对瓦斯涌出量/(m3·min-1)
3.2
根据+733顶板巷实测数据
煤尘爆炸指数
39
地温/℃
瓦斯含量/(m3·t-1)
5.4
《大黄山煤矿一号井瓦斯基础参数测定及抽放可行性研究报告》
地压
小
煤层顶底板情况表
顶板
顶底板名称
岩石类别
硬度
厚度/m
岩性特征
顶板
沙砾岩
6.33
30-65
顶板岩性由西向东(Ⅳ线到Ⅷ线)由泥质粉砂岩变为沙砾岩,粒度变粗
底板
底板
粉砂岩、细砂岩、碳质泥岩
2.5
12.5
底板为粉砂岩、炭质泥岩、细砂岩。
该煤层基本无夹矸,仅个别地段夹有0.15米的炭质泥岩夹矸
3、水文地质
根据+764中大底板巷和+733中大顶板运输巷施工水文地质资料收集整理显示,推断本下山掘进无水害水患影响。
目前水文地质情况及防治水措施
(1)区域F1断层在矿区南部,由西向东通过向南斜翼的三迭系小泉沟群克拉玛依隔水组酷似—拦水大坝,对南部山区的基岩裂隙水起到了很好的阻水作用,使其不能补给矿区主要含煤地层。
(2)在掘进过程中密切关注地质变化情况,特别是煤层倾角发生变化、顶板破碎时,须要注意,并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二、工作面概况
1、掘进工作面开口位置的确定
+708底板巷—+600顶板巷猴车下山位于+708底板巷向下,西距副井60米,距主井皮带巷20米,在中大煤层中间向下-29°掘进至+600中大顶板巷。
2、巷道所在煤层区域瓦斯抽放情况
在+720八尺巷和+690八尺巷分别向下实施穿层钻孔抽放,+720八尺巷实施15个钻场和+690八尺巷实施10个钻场已抽放2-3年,至今仍在抽放中。
3、地面相对位置及邻近采区开采情况见表
井上下对照关系情况表
水平采区
工程名称
+708底板巷—+600顶板巷猴车下山
地面标高/m
+998~+1043
井下标高/m
+708~+600
地面相对位置建筑物、小井及其他
巷道上部为公司办公大楼以东至黄土梁以东无人区,巷道上部有部分私自搭建的小民房,无大型构筑及高层建筑,没有废弃小井及开采小井。
井下相对位置对掘进巷道的影响
对应相邻为主皮带巷,上部为+708底板巷,在开始从+708向下掘进时,可能会出现顶板压力增大,支架载荷增加等现象。
领近采掘情况对掘进巷道的影响
该下山临近区域暂无采掘施工,无影响。
4、通风系统(附图)
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通风方式采用压入式通风,风机供风新鲜风流经过+708底板巷—局部通风机—工作面。
乏风经过工作面—+708底板巷—+708-+745回风上山—+745回风—+733中大2号上山—十四度回风—+820回风巷—东风井
三、防突工艺流程
1、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87条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之规定,工作面掘进前,由防突科对该工作面进行连续不少于2次的突出危险性预测验证,经预测后各项指标均不超限及无突出预兆时,且必须在正头煤壁上施工3个15m深的探孔,对前方的地质情况进行探钻后,采取在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施工;经预测若其中任何1次验证为有突出危险时,该工作面必须按突出危险工作面进行管理。
2、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88条和《防止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之规定和豫新公司《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规定》之规定对+780以下的掘进工作面按照突出煤层进行管理,工作面经预测指标超限具有突出危险性时,必须严格执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措施孔按防突措施设计(附图)要求进行布置,措施孔施工结束后经效果检验措施有效后,在执行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进行掘进作业,工作面每7.2米为一个大循环。
工作面只要执行防突措施后效检指标不超限第一循环掘进进尺为4.8米,再次预测数据不超标以7.2米的掘进进尺为循环。
在正常的预测(效检)指标接近临界值应执行4.8米的小循环,每个循环必须进行工作面预测,每循环措施孔超前距不少于5米,预测(效果检验)孔超前距不少于2米,如遇地质构造带变化带、应力集中区或有明显的突出预兆时必须保证每循环留有不少于7米的措施孔超前距和5米的检验孔超前距。
四、工作面“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一)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防突科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新疆豫新有限责任公司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规定》之规定,结合大黄山煤矿实际情况,采用复合指标法、钻屑指标法,(其中瓦斯涌出初速度q值和瓦斯解析指标△h2值为主要参考指标,钻屑量为辅助指标)对工作面进行预测。
1、预测方法:
①预测时,在工作面断面中布置3个直径Φ42mm、孔深10m的预测钻孔,钻孔尽可能布置在工作面中央与两帮的软分层上,预测钻孔采用煤电钻和配套麻花钻杆施工。
一个钻孔位于掘进巷道断面中部,并平行于掘进方向,其他2个钻孔布置在巷帮,孔的开口距巷帮0.5m处,终孔控制巷道轮廓线外3~4m,与巷道夹角26°,预测孔角度与工作面坡度走向一致,钻孔布置如下图所示。
②、钻孔每钻进1m用弹簧秤测定该1m段的全部钻屑量S;每间隔2米,即2米、4米、6米、8米、10米处用MD-2型钻屑瓦斯解吸仪测定钻屑瓦斯解吸指标△h2;4米、8米时测定一次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q,测量室的长度为1.0m。
③、确定所测钻孔的最大瓦斯涌出初速度q值及钻屑量S值和钻屑解吸指标△h2值,若其中任意一项指标值大于或等于突出临界指标,该工作面应立即停止掘进并严格执行防突措施。
2、掘进工作面一旦出现下列任一情况,工作面应视为有突出危险性:
①干煤△h2≥200Pa、湿煤△h2≥160pa(钻屑解析指标临界值);S≥6.0Kg/m(钻屑量临界值);q≥5.0L/min(瓦斯涌出初速度临界值)
②煤层的构造破坏带,包括断层、剧烈褶曲、火成岩侵入等;
③煤层赋存条件急剧变化;
④采掘应力叠加;
⑤工作面出现喷孔、顶钻等动力现象;
⑥凡巷道开口、转向、改变掘进工艺,没有安全屏障;巷道贯穿前进入应力集中带;
⑦煤柱应力集中带和采掘应力叠加区域以及矿压显现和瓦斯涌出异常地带;
⑧工作面出现明显的突出预兆。
每次预测工作完成后,防突科值班人员填写突出预测和效检报告单,待防突科科长、矿总工程师、矿长审批签字后,抄送相关单位,原始报表由防突科存档。
3、动态监测工作面的瓦斯涌出。
矿井调度室对工作面的瓦斯涌出情况进行连续监测,发现瓦斯超限时间超长、瓦斯涌出异常,必须立即向防突部门通报;相关技术人员(检测工)每天审阅监测曲线,对每天的瓦斯监测资料及时分析,发现瓦斯监测资料异常要及时查明原因,并向调度室、有关部室和矿总工程师汇报。
4、地质预测预报
①施工过程中如迎头煤岩产状发生变化或各类钻孔出现异常(塌孔、钻孔变形等),掘进前方情况可疑不清时,必须停止掘进,采取探测措施探明前方地质构造及煤厚变化情况,并进行认真分析,由生产技术部地测人员形成书面分析资料,制定相应措施经审批后方可恢复掘进。
②在防突区域内作业的施工队技术人员必须及时探测并收集工作面煤层厚度、煤层结构破坏类型、地质构造等资料,若发现煤层变化或构造变化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生产技术部门、防突科汇报,生产技术部门经过准确的地探及测量确定具体情况与防突科及时联系对其生产工艺流程从新部署安排。
③掘进过程中,生产技术部地质勘探人员(测量人员)应随时观测地质构造及其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向矿总工程师汇报,并向矿调度室、施工单位和防突科通报。
生产技术部测量人员应及时配合通风部防突科技术人员做好瓦斯地质编图编制。
④在掘进时,如发现有出水预兆(淋水增大,来压、水雾、水叫等)时,必须立即停止生产,撤出人员,向调度室及地测科汇报。
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遇地质构造带时要制定专项防治水措施。
⑤防突预测人员在预测过程中所实施的3个预测孔除做防突数据之外,还必须作为前方地质条件的探查孔,起到一孔多用的效果,以便掌握掘进工作面前方的地质情况。
⑥生产技术部门收集突出危险区域地质资料、巷道及采面地质素描并根据已有地质资料,结合相邻区域地质资料,及时动态预测预报工作面前方地质情况;预测预报图应附有文字说明,尽可能做到图文并茂。
及时向防突等部门、矿领导通报地质情况。
5、当工作面需要预测时:
施工单位按照防突板牌上允许掘进进尺,掘至距防突预测允许掘进进尺还有1米时通知调度室,调度室通知防突员或防突负责人员下井预测,防突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预测地点。
二)掘进工作面综合防突措施
工作面预测(效检)指标大于突出临界指标、工作面有明显的突出预兆或严重地质变化时,必须立即向调度室及有关领导报告并在工作面严格执行防突措施,与消突无关人员应撤出工作面。
(一)措施孔要求
1、当工作面预测指标大于突出临界值时工作面必须实施防突措施,措施孔参数见(附图Ⅰ),边孔终孔位置控制范围到巷道轮廓线外的两帮6米处,每循环措施孔超前距不小于5米,检验孔超前距不小于2米,每循环布置排放措施孔32个,如果没有达到效果,继原措施孔接管抽放。
终孔控制巷道上部、左右帮轮廓线外5m,下部3m,孔深15m。
2、若工作面执行防突措施经过效果检验后仍一项指标大于突出临界指标,工作面必须采取补充措施:
采取在原措施孔排中间补打措施孔(在超标孔附近适当多打),措施孔参数同原措施孔,打完最后一个措施孔释放或抽放4小时后再次效果检验(抽放时间为抽放4小时关闭阀门稳定1小时)。
3、猴车下山工作面在开口时可先掘过+708底版巷道后预测,如确定所测钻孔的最大瓦斯涌出初速度q值及钻屑量S值和钻屑解吸指标△h2值,小于突出临界值方可掘进,若其中任意一项指标值大于或等于防突临界指标,必须采取浅孔释放或抽放等防突措施,只有在效果检验指标小于突出临界时方可正常掘进。
4、在进入正常的防突进尺循环前施工单位要将全断面所有的措施孔和效检孔用黄土全部封填严实,封孔材料必须使用黄土严禁用煤末或其他材料代替,封孔深度必须大于当班次的最大进尺量。
(二)挂耳抽放
1、钻场位置
在+708中大底板巷设计钻孔,对猴车下山附近区域的煤体瓦斯进行预抽。
在+708中大底板巷相对应猴车下山位置东、西5米处施工两组钻孔,终孔标高690,+708中大底板巷对应猴车下山位置以东5m布孔5条,+708中大底板巷对应猴车下山位置以西5m布孔5条。
2、挂耳钻场施工要求:
钻场内钻孔超前工作面不得少于20米,钻孔高度距巷道底板不低于0.6m。
钻孔采用75型钻机施工,钻孔直径94mm,套管选用直径75mm的钢管,要求套管长度不低于8.0m,采用水泥注浆封孔,保证封孔质量。
钻孔打完后必须设置一个总闸阀,设置一个放水器,放水包容量不得小于0.5m³。
打孔期间,出现打孔长度与设计长度不一样的,及时与通风部进行联系,以便及时更改钻孔设计。
(三)现场监督与记录
1、施工单位将每班打钻情况(包括钻孔孔号、位置、深度)由当班班组长进行验收填写在现场记录表上,及打钻过程中的异常情况,施工单位现场必须安排专人做好记录,按照防突科要求逢格必填,字迹清晰工整,内容详细,叙事完整,保存完好,不得丢失,否则对施工单位月底考核扣除相应的分数。
用完后归档(防突科保存)。
2、每个钻孔完成后,首先由连队跟班干部或班长负责钻孔的施工质量检查第一次验收;再由瓦检员、质量验收员负责查验钻孔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及时督促施工单位现场整改,并向有关部门汇报,同时对其工作量进行签名确认。
钻孔记录没有签名、代签、记录不实,或钻孔不按要求施工,要对当班跟班干部、当班施工人员、瓦检员、质量验收员签名人员按事故进行处理。
3、防突人员对掘进工作面效检前,必须检查工作面防突措施的施工记录,必须对实施的措施孔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率不得少于40%。
在检查中施工单位对防突措施执行不到位时,防突预测员要将检查情况汇报调度室并监督工作面将措施执行到位后在效检。
4、打钻过程中施工队必须采取降尘措施,(工作面防尘喷雾)施工人员必须佩戴防尘保护用品,没有防尘措施不准打钻。
5、措施孔施工结束后,施工个人当班现场负责人及时向调度室汇报(钻孔数量、施工情况),调度室要对打钻情况作专门记录,并做好汇报时间的记录以便保证排放或抽放效果,以便防突预测员的及时效检。
6、防突管理巷道内必须挂有防突牌板,有关检测参数由防突员认真填写在牌板上,字迹工整清晰,班组长、瓦检员和跟班干部必须现场监督施工情况并在牌板上签字。
7、防突人员在锚网上加锁做标记,施工单位负责看护,发现板牌损坏、锁标牌丢失,私自移动锁标等情况按照《豫新公司防突管理处罚规定》给予施工单位主管领导及当班工作人员相关处罚;发现锁标丢失或超掘情况对施工单位给予处罚并通报批评,严重者建议给予免职处分。
对于掘进巷道进尺由班组长、质量验收员、调度室、生产技术部测量人员及防突技术人员共同把关,控制好掘进进尺并及时上图。
8、防突员应做好预测(效检)数据,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性,防突预测员有意对防突数据意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建议公司给予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
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
1、执行防突措施后,由防突科按要求进行措施效果检验,效果检验方法同预测方法一样,校检孔布置在措施孔中间,并平行于措施孔。
校检孔参数按照预测孔参数执行,如果测得指标在该煤层突出危险临界值以下,则认为措施有效;反之认为措施无效,必须重新补打措施孔或抽放,并经效果检验有效后,方可施工。
2、补充防突措施为:
(1)工作面为排放孔时在上下两排钻孔之间增打排放钻孔,孔深15m。
(2)工作面措施孔抽放4个小时,如果效检指标在该煤层突出危险临界值以下,则认为措施有效;反之认为措施无效,必须再次接管抽放,抽放时间不得小于8小时。
(3)浅孔抽放要求:
要求工作面所有措施孔接管抽放(浅孔抽放),工作面打好一个措施孔接一个抽放孔进行抽放,浅孔抽放时间不得小于4小时,稳定一小时后进行再次效果检验。
3、效检孔超前距≥2米;措施孔超前距≥5.0米。
4、防突科必须填写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单,并报矿总工程师和矿长审批。
5、工作面需要效检时:
当工作面实施完措施孔需要措施效果检验时,施工单位在施工完最后1个措施孔后通知调度室,调度室做好时间记录,通知防突员或防突负责人员在最后一个措施孔抽放或抽放规定时间(4小时或8小时)后到达工作面进行措施孔效果检验。
防突人员进行措施孔效果检验之前必须对施工单位施工措施情况(措施孔深度、措施孔角度等措施孔技术参数)进行抽查,措施孔抽查率30—40%,合格率不低于80%,随机抽查并记录。
抽查措施孔没有按照要求施工且没有记录汇报者不予效果检验,直至补打孔符合要求后再进行效果检验,若遇特殊情况,按最短的钻孔来定进尺(超前距不少于2米)
四)安全防护
为了防止因预测误差、措施失效且效检误差、发生延期突出等而导致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在突出危险、威胁区进行采掘活动时均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一)防护设施
1、远距离爆破
在放炮前瓦检员要认真检查瓦斯,放炮地点20米之内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认真执行一炮三检制度,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放炮地点撤到+708底板巷。
放炮时要使用煤矿允许的雷管炸药,装药时要注意雷管的起爆顺序,要坚持使用水泡泥,放炮前后30米范围内进行散水灭尘,封孔深度要大于当班次的最大进尺量,封孔材料要使用黄土,严禁用煤末或其他易燃物体代替,此项工作有瓦检员在现场监督。
放炮地点应设在进风侧反向风门外的全风压通风的新鲜风流中或避难硐室内,避难硐室可设在采掘工作面进风巷中,选用放炮的避难硐室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300m,避难硐室的设置按有关要求严格执行。
放炮时,反向风门必须关闭,放炮地点应配备压风自救系统或自救器。
放炮撤人距离根据工作面所在工作面具体情况确定,工作面及邻近作业人员撤至炮区300米以外安全地点,距炮区300米以外所有进出通道口新鲜风流出设岗,禁止人员进入炮区,人员撤离出来由班组长清点人数,并派可靠人员在放炮警戒点站岗警戒,警戒人员要站在有安全防护的设施下保证自己的安全,放炮时打电话向调度室通知,调度室要随时注意工作面的瓦斯浓度变化情况,放炮30min后有瓦检员、班组长和放炮员先到工作面检查瓦斯浓度情况,检查工作面是否有瞎炮、残炮、拒炮,如出现瞎炮、残炮、拒炮情况时有瓦检员负责处理,处理完后确认安全时再让其它工作人员进入工作面进行作业。
2、压风自救系统
通风队负责在工作面设置压风自救系统,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四章第五节第106条之规定执行的要求进行;压风自救系统应设置在距掘工作面25~40m的巷道内,正头一组可供10人使用,压缩空气供给量每人不得少于0.1m3/min,每组压风自救系统必须保证能够正常使用并在反向风门外增设一组可供10人使用的压风自救系统,和一部专门直通调度室的电话。
(二)个体防护
1、所有下井人员必须经过防突培训并成绩合格,佩带隔离式自救器(或压缩氧自救器),并会正确使用,在打钻时要将喷雾打开,要正确佩戴防尘口罩。
2、在工作面所有作业过程中,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随时观察突出预兆:
当工作面出现以下现象时为煤与瓦斯突出预兆
(1)地压显现预兆:
煤炮声、支架声响、煤岩开裂、掉碴、底鼓、煤岩自行剥落、煤壁颤动、钻孔变形、塌孔、顶钻、夹钻、等。
(2)瓦斯突出预兆:
瓦斯涌出异常、瓦斯浓度忽大忽小、煤尘增大、气温异常、打钻喷瓦斯、喷煤粉、哨声、蜂鸣声等。
(3)煤层结构及构造预兆:
煤层层理紊乱、煤层强度松软或不均质、煤暗淡无光泽、煤层厚度增大(特别是软分层厚度增大)、煤层倾角变徒、挤压褶曲、波状隆起、煤体干燥等。
3、突出预兆的处理
(1)一般性预兆,如煤层产状变化、构造带、打钻夹、顶、喷、工作面压力增大、煤炮等,必须提高警惕,加强观测,落实防突技术措施。
(2)明显严重预兆,如瓦斯涌出忽大忽小、严重喷孔、连续煤炮声、工作面气温骤然降低等预兆时,必须停电撤人、加强观测,强化防突技术措施。
若出现以上现象,有当班干部(当班干部不在有班组长负责)立即通知作业地点人员按《作业规程》中规定的避灾方法和路线撤到新鲜风流中,并向矿调度室汇报,看情况等候命令或直接撤至地面。
4、工作面人员必须熟悉避灾路线,以就近避灾、安全避灾为原则执行,迎着新鲜风流撤离,避灾路线如下:
(附图)
掘进工作面+708-+733猴车上山煤仓下山主行人斜井地面
5、所有入井人员必须熟悉避灾路线,避灾路线所经过的岔道口应设置醒目的方向指示牌,以保证避灾人员安全快速撤退。
(三)煤与瓦斯突出应急措施
应急措施要求按照《大黄山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应急预案》严格执行。
五、防突岗位责任制
1、施工单位负责:
(1)施工单位是防突责任的主体,施工前必须对本措施要认真学习,学习要有记录并考试合格,否则不能入井作业。
同时及时、正确掌握和反映现场防突实况,当措施满足不了现场需要时,必须立即向防突部门提出修改、完善。
(2)做好该掘进工作面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有效的通风断面;
(3)严格执行本措施,按要求施工迎头措施孔,并填写好牌板和作好措施孔记录及配合防突科搞好预测(效检)的打钻施工工作;
(4)每班要有一名跟班干部现场跟班,负责本措施有关规定的现场落实,当本措施没有得到完全执行时不得施工,并有现场工作记录;
(5)负责该巷电气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电器设备的三大保护(过流保护、漏电保护、接地保护)必须灵敏可靠,严禁失爆,严禁电器设备超负荷或带病运行,并有记录可查;
(6)如工作面施工过程中出现突出预兆、瓦斯超限或其它异常情况时,跟班干部或当班班长必须责令现场工作人员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配合瓦检员和安全员撤出巷内所有人员,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矿调度室要及时通知井下变电所人工切断该巷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电源,监测队要采取远程人工断电措施切断该工作面所有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电源。
(7)必须维护好抽放管路、监测设施,工作面的瓦斯探头要悬挂正确,垂直吊挂在顶板下距离不大于300mm,离帮不得小于200mm及压风自救等安全防护设施。
2、通风队负责:
(1)为本工作面建立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保证掘进迎头有足够的风量;
(2)为该工作面配备专职瓦检工和专职放炮员;
(3)当班瓦检员负责与当班安检员一起验收措施孔的实际打钻深度,并在措施孔记录本上签字;
(4)瓦检员必须随时检查瓦斯,掌握突出预兆。
当发现有突出预兆时,瓦检员有权停止工作面作业,并协助班组长立即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报告矿调度室。
(5)按要求安设监测探头,并负责探头的日常维修和调校工作,确保探头准确、灵敏、可靠;
(6)负责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装、供风可靠和移设,确保风量(风压)充足;
(7)负责建立抽放系统及监察现场抽放情况。
3、防突科负责:
(1)组织编制防突措施,并根据现场变化情况及时修改完善,参与防突措施的审查;
(2)组织收集该工作面掘进施工过程中防突资料、填写突出卡片,掌握突出动态和规律,总结经验;
(3)负责组织对防治突出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防突措施的执行和现场落实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向矿总工程师汇报;
(4)对预测(效检)孔、措施孔、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5)对本工作面进行预测预报和效果检验,监督抽查本措施各项规定的落实情况;
(6)负责按本措施要求监督施工单位措施孔的施工情况,并做好记录,填写好防突牌板。
4、生产技术部负责:
(1)加强工作面支架支撑力的管理及顶板管理,杜绝工作面支架有等压现象;
(2)及时提供该工作面地质情况,工作面遇异常构造时,要及时汇报矿总工程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