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地土地整理施工资审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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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地土地整理施工资审文件
2011年度铜仁地区第一批土地整理项目
施工招标
招标编号:
YZJZB-GZ-2011-12-02
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人:
铜仁地区行署土地矿权储备交易局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德江县国土资源局
松桃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石阡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
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
日期:
二0一一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2
一、总则3
二、资格预审申请4
三、资格预审标准5
四、利益冲突6
五、申请文件的提交7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材料的更新8
七、通知与确认9
八、附件10
资格预审原则及方法11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13
资格预审量化评分标准14
招标工程项目概况16
第二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18
一、资格预审申请书21
二、授权委托书23
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附表24
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25
近三年已完工程一览表26
近三年类似工程经验27
公司人员及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人员情况28
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29
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主要施工设备表(格式)30
现场组织机构情况31
省外企业入黔备案表复印件(省外企业提供)32
其 他 资 料33
第一章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
一、总则
1.铜仁地区行署土地矿权储备交易局、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德江县国土资源局、松桃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石阡县国土资源局作为拟建“2011年度铜仁地区第一批土地整理项目”的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的条件,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
2.招标方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
每一位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施工)的1或多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关于本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招标人提供的设施和服务等将在附件4中说明。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资格预审申请
1.资格预审将面向须是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土地开发、土地治理资质。
2.投标申请人应向招标方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第1条规定的资质条件,所有证明材料须如实填写并提供。
3.投标申请人必须回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4.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交与资格预审有关的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提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5.按资格预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
6.投标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关键人员和主要设备的相关资料(按附表5和附表6的要求)。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由投标申请人加盖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没有投标申请人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资格预审标准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将根据国家有关招投标管理的规定确定投标人。
2.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标准,以附件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附件2“资格预审量化评分标准”作为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2.1附件2“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中有任何一项不符合或缺项时,资格预审结果为不合格;
2.2若完全符合附件2“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在3家以下时,重新组织招标。
2.3若完全符合附件2“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在7家以上时,按附件3“资格预审量化评分标准”总分由高到低选取7家投标申请人作为预审合格的投标人。
2.3.1若由于投标申请人第7名预审总分相同,对并列的第7名,均为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3.本资格预审依法由专家和业主代表组成的预审小组(5位专家、0位业主代表),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该工程评委。
4、本资格预审申请人不需要提交资格预审保证金。
四、利益冲突
1.近三年来直至目前,投标申请人应:
1.1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
1.2未曾参与过本项目的设计、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1.3与即将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任何隶属关系。
五、申请文件的提交
1.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须经完好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法人章和密封章,同时在封皮上清楚地注明“2011年度铜仁地区第一批土地整理项目”字样后于2012年01月10日9:
30时(北京时间)以前送达铜仁地区行署土地矿权储备交易局2楼(地址:
铜仁市花果山南路39号);迟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申请人应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3.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名称、本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封口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应单独提交如下证件及资料的原件,以备审查:
4.1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2税务登记证(副本)
4.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4省外企业入黔备案表
4.5授权委托书
5.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给予保密。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材料的更新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如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投标人须对其更新,且更新必须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证明其仍能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并且所提供的材料是经过确认的。
如果在评标时投标人已经不能达到资格评审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通知与确认
1.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2.招标方保留下列权利;
2.1接受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2拒绝不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3.在资格预审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电话通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领取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八、附件
1.资格预审原则及方法;
2.《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详见附件2);
3.《资格预审量化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4.《招标工程项目概况》(详见附件4)。
附件1
资格预审原则及方法
资格预审的评审工作质量,是本工程项目招标工作顺利进行的保证。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七部委2003年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贵州省人民政府第88号令《贵州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1.资格预审评审原则
1.1资审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科学”的原则。
1.2资格预审按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预先确定的合格标准。
1.3评审过程中不得改变和增加评审项目和标准。
1.4评审工作应严格保密,接受相关监察部门的监督,评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次招标工作结束前,不得向其他人透露评委组成及评审情况,也不得向申请人解释。
2.评审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七部委(2003)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2.3《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贵州省人民政府第88号令《贵州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黔建招标通[2006]434号。
2.4本工程项目招标的《资格预审须知》。
3.资格预审组织
3.1本工程招标的资格预审评审工作,由铜仁地区土地整理类和经济类的专家在相关评委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名组成。
专家抽取工作,由业主与相关监督部门进行监督。
3.2评委会职责
(1)投标申请文件符合性审查;
(2)澄清和复查工作;
(3)完成资格预审报告,审查结果报招标人主管领导批准,并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2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审查必要条件
情况说明
1
营业执照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
税务登记证
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
组织机构代码证
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5
省外企业入黔
备案表
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入黔备案表
6
资格预审保证金
提供递交资格预审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7
企业业绩
近三年类似业绩3个,类似业绩为单项合同价款为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土地整理项目,近三年指2008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1日
附件3
资格预审量化评分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评分条件
评分标准和办法
满分
1
财务状况
2010年度经过合法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提供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
提供并符合要求的计10分,未提供的均计0分。
(今年注册企业可不提供)
10
公司承诺拟投入本工程的流动资金不少于本工程总造价的20%,并保证该流动资金在工程需要时,能随时投入。
(提供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书面承诺)
提供本公司承诺的计10分,未做承诺的计0分
10
2
主要施工
设备
投标申请人承诺有足够满足本招标工程需要的施工设备。
(提供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书面承诺)
提供本公司承诺的计10分,未做承诺的计0分
10
3
各项承诺
投标人承诺不分包及递交资料真实性,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形承诺(提供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书面承诺)
提供承诺计9分,缺一项扣3分,未提供承诺计0分。
9
4
企业
信誉度
提供近三年涉及法律诉讼判决书、仲裁裁决书复印件或无诉讼的声明。
(提供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书面声明)
1、提供诉讼证明材料并胜诉的或提供无诉讼声明的计5分,未提供声明或败诉的计0分。
2、提供无不良记录声明的计5分;未提供声明的,计0分。
3、招标人、评委会有材料证明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施工合同签订履行合同中存在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扣1~4分
10
6
安全文明措施
提供切实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符合要求计10分,不符合或缺项计0分,部分符合扣1~8分。
10
7
环境保护措施
提供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
符合要求计6分,不符合或缺项计0分,部分符合扣1~3分。
6
8
工程技术负责人职称
拟投入本工程技术负责人职称(提供加盖公章及本人签字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符合要求计15分,不符合或缺项计0分。
15
9
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
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质检人员、安全人员、施工人员、预算员)上岗证。
(提供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
质检人员、安全人员、施工人员、预算人员上述人员上岗证符合要求和提供证件齐全计5分。
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5
10
与项目管理单位、项目业主、项目实施地的相关单位的工作协调与配合措施
提供切实可行的协调与配合措施
提供措施方案完整详细的计15分,提供基本达到要求计10分,提供不全计5分,未提供计0分。
15
11
合计分数
100
附件4
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一标段:
沿河土家自治县晓景乡新河村土地整理项目;
二标段:
德江县稳评镇海溪沟土地整理项目;
三标段:
松桃苗族自治县(太平村、石榴溪村、古庄坪村)土地整理项目;
四标段:
石阡县甘溪乡平望村土地整理项目;
二、项目位置
一标段:
沿河土家自治县晓景乡新河村;
二标段:
德江县稳评镇海溪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