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县绿色食品大米质量追溯程序手册 精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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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安县绿色食品大米质量追溯程序手册精品

庆安县绿色食品大米质量安全追溯程序手册

程序手册说明

 

1、《手册》的目的

本手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用于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庆安县生产加工的绿色食品大米全面实行质量安全追溯制,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和知名度,促进县域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2、《手册》的适用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庆安县所有的绿色食品大米加工企业及相对应的基地。

3、《手册》的编制和发放

本《手册》由庆安县绿色食品办公室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负责编写和发放。

4、《手册》的保管和更改

《手册》的持有者,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外借、擅自更改和复制。

需要更改时必须经庆安县绿色食品办公室批准。

 

庆安县绿色食品大米质量安全追溯程序手册

庆安县绿色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的组织构成

 

1、庆安县绿色食品质量安全追溯领导小组:

组长:

景泽宇(县长)

副组长:

董树春(副县长)

组员:

农委主任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绿办)主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财政局长质监局长工商局长公安局长法院院长林业局长水务局长畜牧局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1.1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庆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即庆安县绿色食品办公室。

1.2职责

领导小组对全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和领导,部署工作任务和协调统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监管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

办公室负责方案及规程的制订和下发,工作的联系沟通和日常管理事务。

2、乡(镇)组织构成

组长:

乡(镇)长

副组长:

主管农业的副乡(镇)长

组员: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派出所司法所各村委会主任

2.1职责

负责对本乡(镇)内绿色食品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对基地农户种植技术、投入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管,对基地可追溯性记录即农户生产手册记录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农户与企业的对接和县领导小组分配的其他任务。

3、企业质量追溯机构组

总经理

副总经理

生产技术部主任质管部主任

生产车间主任成品库保管原粮库保管

3.1职责

总经理负责公司的质量管理和可追溯的一切日常事务;副总经理负责企业的生产管理,负责原料的收购,组织各部门的工作,负责顾客的沟通和投诉;质管部主任负责产品标识的可追溯性控制,当产品出现问题时,组织对其进行追溯;生产技术部主任负责安排生产和产品的质量控制并做好记录,负责顾客满意度的调查;车间主任负责生产计划的实施和监督控制,负责生产设备的控制和管理。

保管员负责原料和成品贮存、出入库标识的准确记录标注。

 

 

庆安县绿色食品大米质量安全追溯程序手册

企业基地产品规程

 

1、绿色食品加工企业、基地分布及产品名称

1.1庆安县庆翔粮油开发有限公司,绿色食品水稻基地位于丰收乡,基地编号B1,面积12万亩。

绿色食品大米名称为庆翔牌精洁米,产量为42000吨。

1.2庆安青清米业有限公司,绿色食品水稻基地位于平安镇,基地编号B3,面积10万亩,七河源牌大米,产量为38000吨。

1.3庆安双洁天然食品有限公司,绿色食品水稻基地位于久胜镇、一良种场、二良种场和欢胜乡,基地编号分别为A2、A3、A4和A1面积分别为15万亩、6万亩、4万亩、5万亩,总基地面积30万亩,绿色食品大米名称为双洁牌大米,产量为105000吨。

1.4黑龙江铁丰米业有限公司,绿色食品水稻基地位于同乐乡,基地编号A6,面积10万亩,绿色食品大米名称为铁丰牌大米,产量为35000吨。

1.5庆安雁行米业有限公司,绿色食品水稻基地位于致富乡,基地编号A5,面积10万亩,绿色食品大米名称为龙龟牌大米,产量为38000吨。

1.6庆安源升河米业有限公司,绿色食品水稻基地位于发展乡,基地编号B4,面积10万亩,绿色食品大米名称为源升河牌大米,产量为35000吨。

1.7庆安鑫利达米业有限公司,绿色食品水稻基地位于勤劳镇、新胜乡,基地编号分别为B2-2、B2-1,面积分别为7万亩、6万亩,总面积为13万亩,绿色食品大米名称为庆鑫牌精洁米,产量为45000吨。

1.8基地图(附后)

2、生产合同卡(附后)

3、庆安县绿色食品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绿色食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全面提高基地建设水平,实行“从土地到餐桌”的全程控制,实现基地的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促进绿色食品产业的战略升级,达到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协调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

根据《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管理条例》和《庆安县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绿色食品基地是根据绿色食品特定的标准认定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生产设施条件及技术保证措施的食品生产企业或生产区域。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庆安县绿色食品生产基地。

第二章基地管理组织和人员

第四条庆安县成立绿色食品基地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基地规划、基地设施、生产计划、规程制定、生产技术的指导和咨询、产品收购加工和销售、生产资料供应等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监督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和加工操作规程的实施。

第五条基地设立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推广员,承担相应的专业技术工作,技术推广员必须接受过绿色食品知识的培训,熟悉绿色食品生产要求和标准,经县绿办考核,取得证书后上岗。

第六条基地建设领导小组设立绿色食品基地监督员,负责基地建设的检查、技术推广员的培训、考核以及各项技术、管理措施的确认和监督。

第七条基地农户和企业相关人员必须进行绿色食品知识培训,熟练掌握绿色食品种植技术操作规程和加工规程。

第三章环境管理

第八条充分利用自然条件和资源环境的比较优势,保护和加强环境建设,是每个基地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应尽的义务。

第九条确保环境质量达到NY/T391-2000标准。

第一十条哈佳铁路、哈伊公路两侧至少设置50米以上隔离带。

基地边缘也要设置明显的植物隔离带。

第一十一条生产过程中严禁固体废弃物、炉渣、污泥、生活垃圾等未经处理的有毒、有害物质混入生产田中。

第四章基地建设

第十二条基地按作物、按位置统一编排区号。

第十三条基地内道路平坦畅通,全部实现砂石化,达到一条路、二个台、四条沟、八个沿,路肩种植花卉,护路林整齐一致,农防林设置合理。

第十四条保证灌溉水源充足洁净,拦河坝、节制闸、灌补井、桥涵、堤防配置合理,干支斗农渠畅通,排灌设施齐备,渠系分明。

第十五条生产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统一清运,并做无害化处理。

第十六条单元地号有固定的积粪场所,对粪肥进行高温发酵或腐化处理。

第十七条各种类型农机具完整、齐全配套,电力设施齐备。

第五章投入品

第十八条县绿办和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确定投入品种类、使用数量、范围和方法,推荐给经营业户和生产者。

第十九条实行生资经营许可证制度。

经营者严禁经营剧毒、高残留和具有腐蚀性的生产资料,禁止游动商贩经营投入品。

第二十条经营者和生产者经营和使用的农药必须符合NY/T393-2000标准、肥料必须符合NY/T394-2000标准。

第二十一条技术推广员和基地监督员对基地种植过程进行全程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二条生产者必须建立完善的生产档案。

第六章栽培种植

第二十三条生产者严格按照绿色食品操作规程进行生产。

第二十四条单元地号实行“五统一”生产,即统一优良品种、统一栽培模式、统一施肥用药标准、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标准质量。

达到栽培模式化、种植科学化、管理规范化。

第二十五条率先使用各种先进的科学栽培技术,鼓励试验、示范和相互交流、推广应用。

第二十六条植物保护优先使用农业技术防治和生物技术防治,药剂防治要严格控制农药种类、剂量、时间和方法。

第二十七条执行地力培肥制度,执行耕翻轮作制度。

第二十八条及时收获,做到单品种收获、拉运、堆放、脱粒(谷)和贮存。

第七章收购与加工

第二十九条企业与基地农户严格履行购销合同,企业必须做到匹配生产。

第三十条产品符合绿色食品标准质量。

第三十一条加工企业符合标准、工艺流程先进,严格执行“四单”生产。

第三十二条产品包装必须按照GB7718-94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同时严格按NY/T658-2002绿色食品包装通用标准要求进行。

第三十三条产品运输与贮藏必须单独进行,防止二次污染。

第三十四条企业建立完善的市场体系,形成产加销、农工贸一体化的经营格局。

第三十五条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生产、管理、销售档案。

第八章资金使用与管理

第三十六条鼓励农户以各种方式向基地吸引和投入资金。

第三十七条鼓励企业向基地投放资金。

第三十八条向基地投放的专项资金,不许串项使用。

第三十九条专项扶持资金设立专户,由县乡财政负责拨付管理,由审计部门监督执行。

第四十条农户自投资金和企业投放资金,由投资者自行管理。

第九章运行机制

第四十一条基地建设采取政府+企业+基地+农技部门的运行机制,建立相关的各项制度。

第四十二条实行绿色食品领导小组及工作人员例会制,及时传达反馈信息。

第四十三条基地使用的标志、证书、宣传牌不允许转让使用。

第四十四条接受国家和省级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检测和指导。

第四十五条保护和完善生产设施,保证稳定的生产规模和生产质量。

第四十六条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达到可持续发展。

第四十七条对基地建设按时达标的乡镇、企业、基地农户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对不能按时达标的乡镇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处分。

第四十八条对基地建设不能按时达标的企业和基地农户,实行淘汰制。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由庆安县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十条本办法由庆安县绿色食品办公室负责解释。

庆安县人民政府

二00七年二月二日

4、庆安县A级绿色食品水稻种植操作规程

4.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A级绿色食品水稻产地环境条件,品种选择、育苗技术、插秧技术、田间管理、收获等技术要求。

4.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引用而构成本标准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改,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NY/T391-2000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

NY/T393-2000绿色食品的农药使用准则

NY/T394-2000绿色食品的肥药使用准则

4.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4.3.1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是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4.3.2A级绿色食品:

系指在生态环境符合规定标准的产地,生产过程中允许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物质,按特定生产技术规程生产、加工,产品质量及包装经检测符合特定标准,并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4.4技术要求

4.4.1产地环境条件:

符合NY/T391-2000绿色食品生产环境质量标准。

4.4.2育苗技术

4.4.2.1壮苗标准

秧令28-30天;叶令3.1-3.5;苗高12-14厘米;根数9-10条;百株苗风干重3克以上。

4.4.2.2育苗前准备

4.4.2.2.1秧田选择。

选择无污染、地势平坦、北风向阳、排水良好、水源方便、土质肥沃的中性旱田地做秧田,秧田长期固定,连年培肥、消灭杂草。

纯水田可采用高台苗床。

4.4.2.2.2备好苗床土。

采用夏天备苗床土,伏天高温造肥法,消灭病源菌、虫卵、杂草籽。

发好倒细,用编织袋装好,放在避雨处存放,待在第二年育苗前施在10厘米厚的床面上。

4.4.2.3整地作床

4.4.2.3.1苗床规格。

大棚育苗,床宽5米,床长15米,大棚高1.8米,苗床高20-30厘米。

4.4.2.3.2秧、本田比例。

中苗上1:

60-70,每公顷本田需育秧150-180平方米。

4.4.2.3.3打床施肥。

秋整地秋打床,秋施农肥。

春打床的要早春浅耕10-15厘米,清除茬根,打碎坷垃,平方米大于3厘米的土块不超过3个。

4.4.2.3.4苗床土配制:

每平方米用沃必达0.375公斤,腐熟猪粪10公斤,与10厘米厚备好的床土混拌均匀后,一起施在床面上。

4.4.2.3.5浇足苗床底水。

做到人工喷灌,要求水流缓慢,达到饱和状态,切忌大水急流,冲刷苗床。

4.4.2.4种子及种子处理

4.4.2.4.1品种选择

根据当地积温等生态条件和绿色食品水稻对品种的要求,选用优质、安全成熟、抗逆性强的高产品种。

第三、四积温区可选用11叶品种,保证霜前安全成熟。

4.4.2.4.2种子质量

达到种子分级标准二级以上。

即纯度不低于98%,净度不低于97%,发芽率不低于90%,含水量不高于15%。

种子每三年更新一次。

4.4.2.4.3筛选

筛出草籽和杂质,提高种子净度。

4.4.2.4.4选种

用波美比重1:

1的黄泥水或盐水选种(可用鲜蛋测定比重,鸡蛋在溶液中露出二分硬币大小即可)。

捞出秕谷,再用清水冲洗种子。

4.4.2.4.5浸种消毒

把选好的种子用10%施保克(使百克)5000倍液浸种,种子与药液比例为1:

1.25,水温保持在15-16,浸种6-7天,每天搅拌1-2次,防治水稻恶苗病害。

4.4.2.4.6催芽

将浸泡好的种子,在温度30-32℃条件下破胸,当破胸种子达到80%左右时,将温度降低到25℃催芽,经常翻动,当芽长1-2毫米时,降温15-20℃练芽。

4.4.2.5播种

4.2.5.1播期

日平均气温稳定通过5-6℃时即可播种,从4月10日至4月17日开始播种,4月25日播种结束,面积大的农户,可以分期播种。

4.4.2.5.2播量

要坚持稀播种。

发芽率在90%以上的芽种,每平方米播250-270克,播种要均匀。

4.4.2.5.3复土

播后压一遍,使种子三面入地,然后复土0.5-1厘米,再进行苗床封闭,扣棚覆膜。

4.4.2.5.4封闭灭草

播种复土后,床面上均匀撒上一层毒土,即每20平方米苗床用40%丁扑合剂乳油6-8毫升加过筛细土600克混拌均匀后撒在床面上,防治杂草生长。

4.4.2.6秧田管理

4.4.2.6.1温度管理

播种到出苗期,要密封保温,防止冻害,晚上可用防寒帘复盖。

出苗到1.5叶期,揭去地膜。

注意开始通风、练苗、棚内温度不超过25℃,严防烧苗和秧苗徒长。

秧苗2.5-3.0叶期,做到昼揭夜盖,棚内温度控制在20℃。

移栽前可昼夜揭膜,练好苗。

遇到低温冷害可覆膜或加防寒帘。

4.4.2.6.2水分管理

秧田2叶前,原则上不浇水,保持土壤湿润,如床面干裂及时补水。

床面有积水可晾床。

秧苗2叶后,床土干旱要早、晚浇水,一次浇足浇透,揭膜后,可适当增加浇水次数,但不能灌水上床。

4.4.2.6.3苗床灭草

在苗床封闭灭草基础上,进行人工灭草,封闭灭草效果不好的,可在稗草1.5叶期用“敌稗”灭草,每平方米用“敌稗”乳油1.5毫升,加水30倍,苗叶露水干后叶喷,喷后苗床正常管理。

4.4.2.6.4预防立枯病

秧苗1.5叶期,每平方米用3.2%克枯星15克,兑水2.5-3公斤叶喷。

如果苗床土PH值高于5.5时,可浇75%硫酸500倍的水溶液进行补酸,达到要求标准。

4.4.2.6.5苗床追肥

秧苗2.5叶期每100平方米苗床用液体生物钾5000毫升,加尿素3两兑水20公斤,待尿素溶解后,均匀喷在苗床上,并用清水洗苗。

起苗前一天平方米苗床施磷酸二铵150克,带肥下地,做为送嫁肥,随秧苗一起栽到本田里。

4.4.2.6.6防治潜叶蝇

五月下旬,起秧前1-2天,每亩苗床用40%乐果75毫升800倍药液叶喷。

4.4.2.6.7起秧

提倡用平板锹起秧,秧苗带土厚度2厘米。

4.4.3插秧技术

4.4.3.1本田整地

4.4.3.1.1整地前清理好排灌水渠

4.4.3.1.2建好方条田。

池子面积在700-1000平方米。

4.4.3.1.3秋翻地。

实行秋翻地,翻深15-18厘米,还可进行旋耕,翻旋结合,翻两年旋一年。

4.4.3.1.4旱耕地。

秋翻地块,三月中下旬,开始进行旱耙地,整平耙细,平好堑沟,打好池埂,旋耕地块,只进行水整地。

4.4.3.1.5放水泡田。

要用好头茬水,早放水,早泡田,除春涝年份,每年四月二十日开始放水泡田。

4.4.3.1.6水整地。

在插秧前4-5天,搞好水整地,一个池子内,高低不过寸,寸水不露泥,做到肥水不排出,达到单排单灌的要求。

4.4.3.2本田施肥。

增施农家肥,少施化肥,每公顷生产7500公斤稻谷需施用发好倒细农家肥3万公斤,鸡鸭粪2250公斤,结合旱耕一次施入,结合水整地,每公顷施入磷酸二铵75公斤。

4.4.3.3插秧

4.4.3.3.1插秧时期。

日平均温度稳定通过12-13时开始插秧。

第二积温区5月15日开始插秧。

第三、四积温区5月17日开始插秧,5月30日前结束,不插6月秧。

4.4.3.3.2插秧规格。

高肥力地块,行穴距为30厘米×13.3厘米(9寸×4寸);中等地块,行穴距为30厘米×10厘米(9寸×3寸);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40厘米+20厘米)×13.3厘米的宽窄行,每穴3-4株基本苗,并要拉线插秧,做到行直,穴匀,棵准。

插秧深度不超过2厘米,插后查田补苗。

4.4.4本田管理

4.4.4.1科学灌水。

严禁工厂排放的污水及未处理的生活用水进入稻田。

采用浅水灌溉技术,提高地温促进生育。

因此,水稻插秧时灌花达水,插后灌4-5厘米深水。

返青到6月25日左右灌寸水,6月30日左右排水晒田3-5天,控制无效分蘖,再灌3-5厘米。

7月15日左右加深水层到10-15厘米,抽穗后20天灌寸水然后进行间歇灌水。

8月30日左右(黄熟初期),开始排水,洼地适当早排水。

4.4.4.2追肥

插秧后到分蘖前,每公顷追返青分蘖肥尿素75公斤。

7月15日左右,每公顷追穗肥尿素30公斤。

4.4.4.3除草

以人工除草为主。

在水稻生育期要进行人工挠根,人工薅草和人工除草,活土活水,提高水温、地温,除灭杂草,促进水稻生育;草荒地块,可在水稻返青后,每亩用草克星10克,加细土10公斤。

拌匀后撒施,施药后水层3-5厘米,保水5-7天。

4.4.4.4防虫灭病

采用生物防治技术,对稻瘟病可用生物性农药春雷霉素或井岗霉素,每公顷450-750克,1000倍液叶喷,确保A级绿色食品水稻无污染、安全、优质、高产。

发现负泥虫,可采用人工扫

4.4.5收获、脱谷

完熟达90%即可收获。

边收过捆,捆小捆,码小码,搞好晾晒,降低稻谷水份。

做到单品种收获、单品种拉运、单品种码垛、单品种脱谷、单品种保管和单品种交售,使产品达到国家农业行业农产品二级以上标准。

4.5建立档案

基地农户要对种植水稻的全过程建立档案,全面记载种、肥、药的使用种类、使用时间、使用数量以及在田间管理上采取的技术措施,存档备查。

5、庆安县A级绿色食品大米加工操作规程

庆安县绿色食品大米加工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该规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NY/T419-2000标准。

一、原粮收购标准

(一)地域要求:

原粮必须是来源于公司绿色食品生产基地,按绿色食品生产技术规程所生产的等内原粮。

(二)品种要求:

原粮品种是公司提供的适合地域生产栽培,符合绿色食品要求的优质品种。

(三)质量要求:

1、水份;含水份不超过15%,秋季收购不超过17%;2、净度:

杂质和破碎粒不超1%,无霉粒;3、纯度:

品种纯度必须在95%以上;4、成熟度:

糙米率达到90%以上。

二、原粮保管标准

(一)仓库:

通风、透气、防雨、防潮、无污染源。

(二)设施:

库区灭鼠、灭雀、灭虫、防火、防盗、防霉条件良好,设备齐全。

(三)存放:

原粮拱形仓内散装或蛰底20公分席囤装。

(四)分类:

按不同品种、不同等级、不同水份、分类入库保管,严格防止不同类型的原粮混杂。

三、进料工序操作标准

1、检质:

由质检员对出库原粮的品种、质量、水份、糙米率复检后,填写检验报告单。

2、加工方案:

由公司及车间主任、技术员提出批量加工方案下达车间。

3、检斤:

由保管员进行批量检斤、填写出库报告单,方可进入生产车间。

4、卫生:

出库和加工前,仓库和车间必须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保持良好卫生环境。

四、清、选工序操作标准

(一)清杂去石:

严格按TQLZ1500×2000型自衡振动筛,TSQ×70B型重力分级去石机,TCXT.130型磁力分选器和TEXII150型循环风直连轻杂质分离机的设备使用说明书操作。

1、自衡振动筛开车前先调整进料装置、筛体倾角,而后调整振幅和振动方向角,调好后必须将锁紧装置锁好,使其正常清尘。

2、自衡振动筛工作时应注意进料处的风量调节,观察沙克龙沉降物的情况,以其中不含饱满仔粒为宜:

(3)注意去石机筛进量的调节,以筛石上的谷粒可均匀悬浮而不发生物料“吹穿”为准;(4)去石机精选调节,以石中含谷的多少为区别,一般调节顺序为开车初将拨杆拨到最高位置,然后在运转中逐渐调到适合的位置为止;(5)运转中应经常检查各种杂质的清理情况及下脚料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6)自衡振动筛的筛面应每班定量清理,清理时严禁使用重物敲击筛面;(7)空机运转正常后慢拉开原粮进料闸门,将流量调到合适后固定,若运转中出现异常响声,或剧烈震动应及时关闭进料闸门,然后进行检查,以防物料堵塞。

五、糙米加工工序操作标准

(一)清积除杂:

因前批量的加工存积谷物不能彻底清理,给纯品种绿色食品稻米留下隐患,所以,正常运转后,必须将最先出机的糙米(3—5公斤)截留,单独存放,视为混杂米,以保证稻米纯度。

(二)操作程序:

按照MLGT51型胶辊砻谷机,GCP选糙平转筛和MGCZ型重力谷糙米分离机使用说明书操作。

1、先开机后进料,停机前切断进料,再开机。

2、调整前、后辊转速,使速度符合要求,确保效果良好。

3、根据工艺要求的转数,调整调速机构和筛面倾角,控制净糙含谷量,一般是快转速高倾角对保证净糙质量有利。

4、机器正常运转后注意事项:

(1)经常检查净糙、回砻谷质量、适当调节调速机构和筛面倾角,即保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又提高净糙产量;

(2)监视进机流量是否均匀,尽量使三层筛面流量保持一致,严禁出料口堵塞;(3)监视供料情况机上方进料斗要保持储料,确保均匀增料,控制进灌机的谷糙机的谷糙混合物脱壳率在85—90%,含谷壳率小于0.3%。

(4)监听设备运转的异常杂音,撞击声的震动,以便及时关机修理。

六、精米加工工序操作标准

精制米加工使用SM18系列双风式碾米机,采取串联式多机。

要按下列规程操作:

1、清除机器周围杂物,保持糙米入机的清洁、卫生,用流量调节门来控制,调节好糙米入机流量,保证机器正常运转。

2、根据稻米品种、质量,调节压铊式压力门和弹簧压力门,使之达到所需精米要求。

3、及时检查米筛,发现问题及时更换,防止漏米,或混入碎米,影响米的质量,降低出米率,造成精米损失。

4、控制出米精度,防止碾磨过大或过小,影响米的纯度,防止碎米、糠的混入。

5、保证加工期间的卫生,严禁污染物进入外框,及时清除积糠,保持机械内部清洁。

6、精米加工采用铁辊喷风抛光机对碾白后的精米进行抛光,使精米产生光泽而且不用淘洗,要经常清洗抛光机内的粉尘,保持抛光机内的卫生,同时,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卫生条件。

七、产成品保管标准

产成品是原粮加工的最终环节,最终产品,所以,产成品保管至关重要。

1、按品种、等级存放。

2、垫底、通风保管。

3、加强四防措施,防霉、防鼠、防火、防盗。

4、产品包装准确,商标、品名、产地、容量、保存期、出厂日期清晰,防止错包。

八、分类

按稻谷品种进行分类,实行单品种收购、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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