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莱美两防专项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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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莱美两防专项方案
专项方案
渝开发·格莱美城三组团二期(3.3期)总承包工程
“两防”专项方案
编制单位:
重庆渝开发·格莱美城工程项目部日期:
2017年8月
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目 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3
第二章编制依据3
第三章安全总则及目标4
第四章预防高处坠落管理措施4
第五章临边防护措施6
第六章脚手架作业安全措施13
第七章砌体施工安全措施15
第八章高空作业安全措施15
第九章焊接作业安全措施17
第十章施工用电的安全措施18
第十一章防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导致的群死群伤事故23
防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导致的群死群伤事故、
防范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措施方案
第一章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渝开发•格莱美城三组团二期(3.3期)总承包工程
2、建设地点:
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片区
3、本工程建筑总面积:
99043.17m²;1#、2#、3#、4#、5#楼为剪力墙结构:
车库为框架结构。
其中1#楼为32/-2F,2#楼为22/-2F,3#楼、4#楼为17/-2F、5#楼为15/-2F。
建设单位: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重庆市设计院
勘察单位:
重庆市勘测院
监理单位:
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施工单位:
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施工合同造价:
17059万。
建筑面积:
总建筑面积99043.17平方米,地下车库约22827.76万平方米。
建筑层数:
地上:
15\17\22\32层;地下:
2层
结构形式:
塔楼采用薄壁剪力墙结构体系,地下车库采用框架结构体系
项目功能:
商业住宅
第二章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重庆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5)《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二、标准: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
三、规范规程:
(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80-91)
(2)《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2008)
(3)《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
(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5)《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6)《建筑施工扣件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30-2011)
四、建筑机械安全:
《建设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装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第三章安全总则及目标
1、按公司要求项目部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科学的指导安全施工,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同时,为使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安全管理有据可依,特编制此防范高处坠落专项方案和防范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
2、安全管理目标
坚决杜绝因高处坠落导致的死亡和重伤事故、轻伤事故。
第四章预防高处坠落管理措施
1、工程开工前应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等管理方案,必要时还应编制高处施工专项控制措施。
方案必须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2、作业前,技术人员应依照批准的方案,向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让作业人员了解可能会产生的危害因素,施工后的预控措施,管理目标要求。
3、凡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殊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4、进入现场施工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有关规章制度,严禁带病作业和酒后作业。
作业时,严禁在脚手架、平台上和临边危险处嬉闹。
5、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患高血压、恐高症等不宜高处作业疾病的,禁止安排登高作业。
6、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具,并教育、检查作业人员正确配戴和使用。
7、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配戴安全帽;悬空作业人员须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凡在2m以上悬空作业,必须系好符合要求的安全带,施工负责人应为工人设置悬挂安全带的安全绳、安全栏杆等。
8、高处作业点的下方必须设安全网:
在高度4m至5m处设一层固定安全网,每隔三层楼再一道固定安全网,防止人、物坠落造成事故。
9、对坑、阳台、料台、挑平台、雨篷与挑檐边等周边采用防护栏杆。
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
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设置栏杆柱。
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密目式安全网密闭,必要时亦可在底部横杆下沿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踢脚板。
10、设备操作面周围防护栏杆齐全,高度不底于1.2M,安装牢固;施工层脚手架采用5cm木跳板和竹笆脚手板满铺,并于脚手架捆扎牢固,施工人员严禁沿架体攀登上下。
11、正在施工的建筑物所有出入口,必须搭设防护棚。
棚的宽度应大于出入口,棚的长度应根据建筑物的高度,分别为5m至10m为宜。
12、凡楼梯口、电梯口(包括垃圾口)、预留洞品(包括管井口),必须设围栏或盖板、架网。
砼预制楼板的预留洞口,可事先预埋钢筋网。
设备安装时剪掉预埋钢筋网。
13、把好设施验收关。
作业前,应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现场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实施。
施工完毕,应及时恢复安全设施,并经有关部门验收。
未经批准,严禁擅自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
14、把好班组自查检验关。
作业前施工人员应认真检查设备、防护器材的完好性,在做好自身检查后,还应做到互相检查;对违反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设施不全,不符合要求时,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并上报安全员或相关人员。
15、登高作业人员衣着应灵便,所用小型工具、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严禁投掷。
16、上下作业面,应通过专门设置的扶梯,梯子质量要合格。
作业人员应面向梯子上下,手中不得持器物。
严禁攀爬脚手架、龙门架。
17、在可能坠落半径内,不得安排上下同时交叉作业。
情况特殊,必须施工时,中间需设可靠的隔离措施。
第五章临边防护措施
1、边长大于1500mm时周边设防护栏杆,并兜水平安全网,防护栏杆采用直径48×3.5钢管扣接,上横杆距地1000mm,下横向联合杆距地200mm,中横杆距地600mm。
2、边长介于500-1500mm的楼板洞口,装置200×200mm间距的扣件钢管网格,钢管网上铺设钢跳板。
3、边长介于250-500mm的楼板洞口、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用木板盖板固定在洞口位置。
4、边长介于25-250mm的楼板孔口,用坚实盖板盖设,盖板应防止挪动移位。
5、施工现场的坑、井及升降口、楼梯口、预留口、通道口和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楼层周边、斜道两侧边、卸料台外侧边等,设置有严密的防护措施,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6、墙面上其它有坠物可能性的洞口,按临边作业的规定加以防护。
7、洞口、临边防护要有专人管理,经常检查防护措施的可靠性和完备性,安全网内积存的杂物要定期清理。
8、楼层周边设安全防护栏杆,下面拦一18cm高的挡板,并挂设安全网。
9、未做正式封闭的门窗,施工洞口均设二道防护栏或立挂安全网封闭。
10、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11、现场通道附近的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设红灯警示。
(1)柱子边防护
(2)小于50㎝的洞口防护
(3)边长在500-1500的洞口防护
(4)1500以上洞口防护
(5)楼梯临边防护
(6)电梯井的防护
电梯竖向井口应加装开关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
电梯井内首层及以上每隔1层(不超过7米)满挂一道水平安全网,平网要挂至井道边四周用钢管(钢丝绳)固定;井内严禁有伸出横杆。
电梯井安全防护示意图。
(7)安全通道的防护
搭设安全通道的部位:
施工现场内的通道;进入建筑物的出入口。
根据《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2008处于坠落半径内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时,必须搭设双层的防护棚,层距为0.5m~0.6m,顶部用5㎝木脚手板搭设的双层防护廊,并铺一层0.75~1mm铁皮防止穿透。
详图见下:
现场安全通道、临街安全通道的防护
(2)进入建筑物的安全通道的防护见图
(3)建筑物的防护棚:
出入口搭设长度必须在5~10m以上,长度大于坠落半径。
且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0.5m,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封闭,设立禁止通行的标示,以防作业人员误入。
机械设备防护棚:
凡在高处坠落半径之内及起重机起重臂回转范围之内的机械设备,按现场安全通道、临街安全通道的规定搭设。
注意事项
1、必须及时封闭,盖板设固定措施,防止牵动,并设专人负责实施。
2、防护设施要经常派人检查和维护,不准随意拆除或移动,如施工需要必须拆除或移动要征得分管人员的同意,方准许拆除或移动,施工后或人离开时要及时恢复安全防护状态。
(8)屋面临边防护
(9)楼层周边防护
(10)卸料平台临边防护
注意事项:
栏杆和挡脚板应搭设在外排立杆的里侧。
操作层上栏杆的上皮高度1.5m,中栏杆居中设置。
安全网须满挂在外侧立杆的里侧,用铁丝绑扎牢固,不留缝隙,四周应交圈。
卸料平台悬挂重量标示。
堆放材料总重量不能超过设计规定。
第六章脚手架作业安全措施
1、作业层脚手架的脚手板应铺设严密,下部应用安全平网兜底。
脚手架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全封闭,不得留有空隙。
密目式安全网应可靠固定在架体上。
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的空隙大于15cm时应作全封闭,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
作业人员上下应有专用通道,不得攀爬架体。
2、防止高空坠落和落物伤人的主要措施:
严禁从楼上往下抛掷物品,工具和零配件等应放在工具袋中。
楼层清理不得直接往下倾倒,必须用斗车或袋装好用吊笼运下。
吊装散状物品如木方、模板、管材、钢筋、砖等,必须装好捆牢。
3、建筑施工按规定架设垂直网和水平安全网及脚手架,脚手架不得超负荷;上下交叉施工,按规定增加隔离设施;在屋面作业时,按规定设置防止操作人员坠落的措施。
4、脚手架搭设范围内的地基要夯实找平,作好排水处理,采用硬底化施工。
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相关规范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5、大横杆在每一面脚手架范围内的纵向水平高低差,不宜超过1皮砖的厚度。
小横杆用扣件紧固于大横杆上,双排脚手架小横杆靠墙的一端应离开墙面5-15cm。
6、大横杆在每一面脚手架范围内的纵向水平高低差,不宜超过1皮砖的厚度。
脚手板应满铺、铺稳,离开墙面一定距离。
脚手架各杆件相交伸出的端头,均应大于10cm,以防杆件滑脱。
7、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
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8、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9、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2kN/m2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10、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
雨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
11、脚手架的安全检查与维护,应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安全网应按有关规定搭设或拆除。
12、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的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连墙杆、纵向扫地杆、横向扫地杆。
13、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
14、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15、脚手架的搭设作业必须在统一指挥下,严格按方案或规范要求进行操作。
架体结构符合要求,各节点连接可靠,剪刀撑、斜杆、连墙杆等随搭升的架子及时设置。
16、脚手架采用的钢材和构件不得使用无产品合格证的产品,同时做好材料的检查、挑选,主要承重杆件不得使用变形弯曲、锈蚀的钢管,同时对有缺陷的螺丝扣严禁使用,安全网选用优质密目网,小幅安全网宜采用强度较高的大孔网。
17、外脚手架搭设完成后,必须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外架工程管理人员、安全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会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18、外架使用过程中,作业人员应加强对脚手架水平工字钢、立杆、剪刀撑等部位进行观察和维护,钢丝绳的使用,锚固螺栓是否锁紧,防倾装置是否牢靠等。
同时注意破漏的安全网及时更换等。
19、安全防护架遵照安全施工规范的要求,用钢管加竹笆及密目网搭设,各层周边围护架、安全通道、顶棚遮挡架等。
装饰施工时设全封闭式安全网和安全兜网。
出入口、通道口防护图示:
第七章砌体施工安全措施
1、脚手架上堆料量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堆砖高度不得超过3皮侧砖,同一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得超过2人。
2、不准站在墙顶上做吊线、刮缝及清扫墙面或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
3、不准用不稳固的物体在脚手板面垫高操作,更不准在未加固的情况下,在一层脚手架上随意再叠加一层。
4、砍砖时应面向内打,防止碎砖跳出伤人。
5、如遇到雨天或每天下班时要做好防雨措施。
6、在同一垂直面内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隔板,下方操作人员必须配戴好安全帽。
7、人工垂直递砖时,要搭递砖架子,架子站人板宽不得小于60cm.
8、砖、砂浆运输、吊装时,不得装得太满,吊件提升范围内不得有人停留。
第八章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1、操作人员佩带安全带、安全帽,下设安全网。
2、从事高空作业人员,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高空作业者,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3、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六级以上,风速10.8m/s,温度39度以上)影响操作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作业,吊车禁止行驶。
4、高空作业时,临时搭设的脚手架,梯子一定要牢固。
且有防滑措施,禁止二人同时载梯子上作业,打闹嬉笑。
梯子马道应设有监护围栏。
5、高空作业时所用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作业中走道、通道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的物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传递物禁止抛掷。
6、屋面卷材防水层施工时,屋面周围应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
屋面上的孔洞应加盖封严,短边尺寸大于1.5m时,孔洞周边也应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底部加设安全平网。
在坡度较大的屋面作业时,应采取专门的安全措施。
7、模板工程在绑扎钢筋、粉刷模板、支拆模板时应保证作业人员有可靠立足点,作业面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模板及其支撑体系的施工荷载应均匀堆置,并不得超过设计计算要求。
8、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种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签字交底。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技术签字交底。
9、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10、施工单位应按类别,有针对性地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11、安全防护设施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防护栏杆以黄黑(或红白)相间的条纹标示,盖件等以黄(或红)色标示。
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实施。
12、安全带的挂钩在阳台处可利用原来卸料平台的预埋件的钢筋环Φ18作为挂钩点。
其他地方可能挂在外脚手架的横管上面。
第九章焊接作业安全措施
一、电焊接设备、器具的规定
(1)电焊机露天放置应有防雨设施。
每台电焊机应有专用开关箱,使用断路器控制,一次侧应装设漏电保护器,二次侧应装设空载降压装置。
焊机外壳应与PE线相连接。
(2)电焊机二次侧进行接地(接零)时,应将二次线圈与工件相接的一端接地(接零),不得将二次线圈与焊钳相接的一端接地(接零)。
(3)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超过5m,二次电缆的长度不得大于30m。
且不应拖地,与焊机接线柱连接牢固,接线柱上部应有防护罩。
(4)焊接电缆应使用防水橡皮护套多股铜芯软电缆,且无接头,电缆经过通道和易受损伤场所时必须采取保护措施。
严禁使用脚手架、金属栏杆、钢筋等金属物搭接代替导线使用。
(5)焊钳必须采用合格产品,手柄有良好的绝缘和隔热性能,与电缆连接牢靠。
严禁使用自制简易焊钳。
(6)焊接场所应通风良好,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否则应予清除或采取防护措施。
(7)焊修其它机电设备时必须首先分断该机电设备的电源,并暂时拆除该机电设备的PE线后,方可进行焊修。
二、气焊设备的规定
1、氧气瓶的规定:
(1)氧气瓶应有防护圈和安全帽,瓶阀不得粘有油脂。
场内搬运应采用专门抬架或小推车,不得采用肩扛、高处滑下、地面滚动等方法搬运。
(2)严禁氧气瓶和其它可燃气瓶(如乙炔、液化石油等)同车运输和在一起存放。
氧气瓶距明火应大于10m,与乙炔瓶的距离大于5m,瓶内气体不得全部用尽,应留有0.1Mpa以上的余压。
(3)夏季应防止爆晒,冬季当瓶阀、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发生冻结时可用热水解冻,严禁用火焰烘烤。
2、乙炔瓶的规定
(1)气焊作业应使用乙炔瓶,不得使用浮筒式乙炔罐。
(2)乙炔瓶存放和使用必须立放,严禁卧放。
(3)乙炔瓶的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夏季应防止爆晒,冬季发生冻结时,应采用温水解冻。
3、胶管的规定:
(1)气焊、气割应使用专用胶管,不得通入其它气体和液体,两根胶管不得混用(氧气胶管为红色,乙炔胶管为黑色)。
(2)胶管两端应卡紧,不得有漏气,出现折裂应及时更换,胶管应避免接触油脂。
(3)操作中发生胶管燃烧时,应首先确定哪根胶管,然后折叠、断气通路、关闭阀门。
4、气焊设备安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装有减压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不得有松动、漏气、油污等。
工作结束时应先关闭瓶阀,放掉余气,表针回零位,卸表妥善保管。
(2)乙炔瓶必须安装回火防止器。
当使用水封式回火防止器时,必须经常检查水位,每天更换清水,检查泄压装置保持灵活完好;当使用干式回火防止器时,应经常检查灭火管具并应防止堵塞气孔。
当遇回火爆破后,应检查装置,属于开启式应进行复位;属于泄压模式应更换膜片。
第十章施工用电的安全措施
一、临时用电基本配电系统
(1)分级分路:
从一级配电箱向二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向三级开关箱进行分路,三级开关箱设备配电实行一机一闸制;
(2)动照分设:
动力配电与照明配电分别设置;
(3)压缩配电间距:
压缩配电间距是指除总配电箱外,分配电箱与开关箱,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之间的空间距离尽量缩短。
1)分配电箱应设置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场所;
2)分配电箱与开关箱距离不得超过30m;
3开关箱与其供电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m
(4)环境安全
1)环境保持干燥、通风、常温。
2)周围无易燃易爆物及腐蚀介质。
3)能避开外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和热源烘烤。
4)周围无灌木、杂草丛生。
5)周围不堆放器材、杂物。
二、基本保护系统
1、接地保护系统
1)接地保护的原则
①施工现场用电工程接地系统基本系统或优选系统是TN-S接零保护系统;
②施工现场用电工程的接地保护严禁采用TN-C系统;
③在同一供电系统中不能同时采用TN接零保护与TT接地保护系统。
2)TN-S接零保护系统的设置
①施工现场设有专供施工用的低压侧为380/220V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时,其低压侧采用保护导体和中性导体分离接地系统(TN-S系统)(见专用变压器供电时TN-S接零保护系统示意图)或电源系统接地,保护导体就地接地系统(见三相四线供电时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零线引出示意图)
专用变压器供电时TN-S接零保护系统示意
三相四线供电时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零线引出示意图
②PE线的引出位置。
专用变压器供电时的TN-S接零保护系统,PE线必须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RCD)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对于共用变压器三相四线供电时的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③PE线与N线的连接关系。
经过总漏电保护器PE线和N线即分开,不得再作电气连接。
④PE线N线的应用区别。
PE线是保护零线,只用连接电气设备外漏可导电部分,且与大地保持等电位;N线是工作零线,作为电源线用于连接单相设备或三相四线设备,在正常工作情况下会有电流通过。
在实用中不得混用和代用。
⑤PE线的重复接地。
重复接地必须与PE线相连接,严禁与N线相连接。
目的一是降低PE线的接地电阻,二是防止PE线断线而招致接地保护失效。
重复接地电阻值(指工频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⑥PE线的绝缘色。
为了明显区分PE线和N线,以及相线,按照国际统一标准,PE线一律采用绿/黄双色绝缘线。
3)漏电保护器设置
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三、电动机械的使用
1)起重设备的使用
①塔式起重机:
的机体必须作防雷接地,与配电系统PE线相连接。
同时PE线与接地体之间有一个直接独立的连接点。
为适应夜间工作,应设置正对工作面的投光灯,;当塔身高于30m时,在其塔顶和臂架端部设置红色信号灯,以防与空中飞行器相撞。
②外用电梯:
梯笼内、外均应安装紧急停止开关。
梯轨上、下极限位置均应设置双向通讯系统。
每日运行前必须进行空载检验。
主要检验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紧急停止开关、驱动机构、制动器的有效性。
③物料提升机:
电动机正反转应由接触器按钮控制,不得采用手动倒顺开关控制。
电动机
基座与PE线的连接必须可靠。
提升机上、下极限位置设置限位开关。
提升机每日工作前必须进行空载检验。
检查重点是电动机正、反运行控制,行程、限位开关,制动器、变速器等。
2)混凝土机械
①混凝土机械电机的金属外壳或基座与PE线的连接必须可靠,连接点不得小于二处。
②混凝土机械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且不得有任何破损和接头。
③混凝土机械的漏电保护,视工作场所环境条件不同可分成两类:
混凝土搅拌机可按一般场所对待,各种振动器按潮湿场所对待。
④对混凝土搅拌机进行清理、检查、维修时,必须首先将其开关箱分闸断电,隔离开关呈
现明显可见的电源分断点,并将天关箱关门上锁。
严禁在其开关箱未断电的情况下进行清理、检查、维修。
3)钢筋机械
①钢筋机械的金属座必须与PE线作可靠的电气连接。
②钢筋机械的漏电保护可按一般场所要求对待。
③钢筋机械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不得有任何破损和接头。
④钢筋机械周围的钢筋头废料要及时清理,不得堆集。
⑤钢筋机械的电机、负荷线和控制器要注意防雨、防雪、防风沙、防强日光照晒。
⑥对钢筋机械进行清理、检查、维修时,必须首先将其开关箱分闸断电,隔离开关呈现明显可见分断点,并将开关箱关门上锁。
严禁在其开关箱未断电的情况下,进行清理、检查、维修。
4)木工机械
①木工机械的金属基座必须与PE线作可靠的电气连接。
②木工机械的漏电保护可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