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分项工程施工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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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分项工程施工合同
内部承包协议书
(钢筋分项)
协议编号:
2014-ZY-
甲方(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施工班组):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地址:
兹由甲方将工程楼的钢筋分项工程委托乙方承包制施工,为了明确双方职责,便于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及如期完成,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共识,特立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m2;
层数:
;结构形式:
框剪结构;
承包方式:
清包工;
二、工作内容:
1、本工程图纸所包含的从基础至屋面和二结构、预制构件所示钢筋的全部工作。
2、按照施工图纸要求结合规范图集进行钢筋翻样,提前上报甲方审定后作为钢筋进场计划的依据;
3、负责钢筋进场验收,卸车、取料、解捆、开拆、平直、分类堆放、施工现场二次运输,配合甲方有关人员取样送检。
运输成品、半成品钢筋和设备至作业面。
4、钢筋加工:
包括配料、划线、加工、捆扎、标识、成品、半成品堆放以及操作地点的材料取放等;
5、钢筋连接:
包括绑扎接、电弧焊、闪光对焊等(电渣压力焊、直螺纹套丝接头除外);搭拆符合安全要求的自用临时操作架。
6、钢筋绑扎:
按图纸、图集、规范要求绑扎,并做好清除摸板内杂物等落手清工作。
7、钢筋加工、绑扎工作完成后,做好班组自检、互检及工种交接检工作。
及时报甲方、监理进行验收,并负责对甲方、建设、监理等主管部门提出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8、清理加工、绑扎后多余的钢筋运往指定地点,按材料规格堆放整齐,废旧材料按要求集中堆放。
充分利用现场材料,不得随意浪费。
9、浇捣混凝土时,派专人看护钢筋,及时整修过程中出现的纰漏。
10、按照甲方关于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化工地的要求,做好标化文明工作,制作场内设备、机具的布置,钢筋加工场地及楼层的日常保洁及维护工作;施工楼层和钢筋作业有关的建筑垃圾清理、运输。
11、指派一名技术员参与放线,工程施工前,乙方应对甲方测量人员的放线结果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可组织施工,若乙方未对甲方的测量放线结果认真复核,所造成的工程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条件返工并承担相关责任及费用。
12、参与钢筋工程技术方案的编制;完成甲方安排其他和钢筋相关的工作。
13、本工程钢筋单项范围内闭口包干,不存在任何点工。
三、施工机具、材料:
1、本工程甲方提供以下施工机具,除此之外的所有机具、材料应有乙方自行承担。
以不影响甲方的总体施工进度为前提,若发现乙方自购的机具、配电箱、零星材料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并提供给乙方使用,以保证工程施工进度的正常进行,有关费用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2、甲方提供的机具、材料:
1)、机械使用总配电箱、楼层配电箱、照明设施(不含移动小太阳),垂直运输机械;2)、施工用脚手架钢管、扣件、升降架、跳板等材料;
3)、永久用于工程所需的钢筋原材料(按照施工预算量加定额损耗量之和)(工具扎丝、塑料垫块等易耗品除外)。
3、甲方提供的施工机具、材料在进场时需经甲乙双方共同检查、验收,确认数量及可正常使用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使用、保养并承担相应费用。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完好、足额移交归还甲方,如有损坏、丢失,乙方应负责维修及赔偿。
4、原材料及周转材料的使用应控制在甲方规定指标范围内,超出将承担相关费用。
四、工期要求:
1、本工程结构施工工期为天,计划开工日期20年月日,结构封顶日期20年月日。
2、暂停施工:
如果出现停水、停电、机械故障、停工待料、自然危害、设计变更等情况,视为在乙方承包风险范围内,不向甲方计取任何损失费用。
3、工期延误:
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若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逾期,每延误一天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4、如工程出现与建设单位解除合同停止施工,乙方相应解除协议条约,按完成工程量,约定合同单价结算,并在15天内撤离施工现场。
5、如甲方计划工期另有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
五、工程质量:
乙方应保证工程施工质量达到以下标准:
1、达到国家《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要求;
2、达到《建筑优质结构质量评审标准》中钢筋工程质量评审要求;以江苏省建委管理部门评定为准。
3、严格执行甲方制订的质量管理条例。
乙方应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对进度、质量、安全的监督指导,及时修正工程质量上的纰漏,保证工程达到优质。
4、钢筋加工质量:
钢筋的调直、平直、冷拉、切断、弯曲、焊接等半成品加工质量应符合规范、规
程、标准和设计要求,经检查合格的半成品,应按工程使用部位和规格、形状分类堆放。
有标识牌,注明钢筋编号、规格、尺寸和使用部位。
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冷拉钢丝盘条,应用调直机调直、切断、配料。
热轧钢筋盘条,宜采用冷拉调直,应严格按照钢筋的级别、品种控制冷拉率。
定尺直条粗钢筋局部弯曲可采用锤敲平直或卡盘校直,防止敲击损伤钢筋或采用冷拉措施。
2)、钢筋切断配料,应以钢筋配料表提供的钢筋级别、直径、外形和下料长度为依据,
并做到合理裁料,减速少短料浪费。
钢筋表面应洁净,不得有颗粒状、片状锈蛀和
飞边、翘皮、裂纹损伤及泥浆油污。
做好由于梁、柱、板钢筋的交叉引起相应构件
截面高度量差的调整。
3)、用于对焊、电渣压力焊焊接接头的钢筋,应将钢筋端头的热扎弯头或劈裂头切除,
用于直螺纹连接接头的钢筋,应用无齿锯锯断以保证钢筋断头平直,直径无椭圆、
钢筋顶端切口没有影响连接质量的斜口、马碲口或偏头。
4)、钢筋弯曲加工的弯折角度大于或小于900时,其弯弧内直径(弯心柱直径)和钢筋
形状、尺寸均应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5)、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均应为1350,弯钩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箍筋直径d的10倍,箍
筋弯钩两端平直部分应相等,弯钩平直不扭翘。
箍筋的内净尺寸,应确保主筋绑扎
就位和保护层厚度。
5、钢筋绑扎质量:
1)、钢筋安装绑扎质量,应保证钢筋级别、规格、直径、尺寸、形状、位置、排距、间
距、根数、锚固长度,节点构造、连接接头和保护层等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并应做到措施可靠、绑扎牢固。
2)、绑扎梁和柱的箍筋,应与受力钢筋垂直绑扎牢固,每个箍筋弯钩的叠合处,应沿受力钢筋方向相互间隔错开设置。
6、钢筋接头质量:
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和绑扎搭接头质量,同一构件内的接头相互错开和接头在连接区段长度为35d且不小于500mm范围内,有接头钢筋截面面积与受力钢筋总截面的比值,应符合规范规定,其中:
1)、焊接(电弧焊、闪光对焊、电渣压力焊)接头质量应符合《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
焊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有焊接资格证书。
2)、采用钢筋搭接电弧焊时,钢筋搭接端应先预弯后焊接,并保证两根搭接焊钢筋轴线在同一直线上。
焊接宽度应不小于主筋直径的0.7倍,焊缝厚度应不小于钢筋直径的0.3倍,焊药应清理干净,焊缝符合质量标准。
3)、采用闪光对焊时,钢筋对接的端头应除锈和油污,不得有弯曲。
接头焊逢金属熔透无过烧、无缩孔、裂纹、钢筋对接轴线不偏移,表面无烧伤。
用于屋面梁、屋架纵向受拉钢筋应除去接头的飞边、毛刺。
4)、采用电渣压力焊竖向钢筋接头时,钢筋焊口至焊接夹具的钳口范围应除锈,钢筋端面宜平整。
焊包应均匀,凸出钢筋表面的高度应不小于4mm。
接头无轴线偏移、弯折、咬边、气孔、烧伤等质量=缺陷。
5)、机械连接接头质量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的规定。
采用套筒压钢筋接头时,必须根据钢套筒的技术条件选取钢套筒的机械性能、规格尺寸、硬度等指标,严格控制压工艺操作质量。
机械连接操作人员技术培训合格,具有岗位资格证书。
(钢筋工程允许偏差下表):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1
绑扎骨架
宽、高
国标
优质
长
+5
+5
2
受力主筋
间距
+10
+10
排距
+10
+10
弯起点位置
+5
+5
3
箍筋、横向筋焊接网片
间距
20
+15
网格尺寸
+20
+10
4
保护层厚度
基础
+10
+5
柱、梁
+5
+3
板、墙、
+3
+3
5
钢筋电弧焊连接焊缝
宽度
/
+0.1d、-0
厚度
/
0.2d、-0
长度
/
+5、-0
6
电渣压力焊焊包凸出钢筋表面
≥4
≥4
7
直螺纹连接接头外露丝扣
外露整扣
1
≯1
外露非完整扣
/
≯3
8
梁板受力钢筋搭接锚固长度
入支座、节点搭接
/
+10、-5
入支座、节点锚固
/
+5
六、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
1)、地下室+0.000线以下,按钢筋料单审核结算计:
元/吨,(¥:
元/吨);
+0.000线以上,按建筑面积结算计:
元每平米,(¥:
元/m2),计算规则执行工程所在地建筑安装工程定额标准。
2)、设计变更造成的建筑面积增加,按照第1)条规定的单价据实调整。
3)、设计变更造成钢筋工程量的增、减,累计在本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一以内的,则包含在平米造价内,结算时不予调整;超出本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一的予以按实调整。
4)、业主等原因引起,导致设计使用功能变更,造成已做工作返工时,经甲方确认返工部位按实际发生单项调整。
5)、上述价格均已考虑了乙方管理人员、工人工资、机具、施工技术措施所用的附材、零星材料、安全文明施工用工、落手清、赶工费、夜间施工、加班、劳保等所有用于本工程的费用开支;乙方施工人员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保险费用(综合保险除外)及乙方应向相关主管部门、国家政府机关所缴纳的各种费用及税金。
6)、该单价内含3%的安全生产基金,若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发生责任安全事故,所发生费用:
贰仟元/次以内,班组自行解决;若贰仟元/次以上,则根据事故分析评判,由责任方承担。
乙方费用在该安全基金内支付,超出部分在乙方工程款内扣除。
7)、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乙方应支付本单项工程合同造价5%(约计万元)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以实收凭据为准),若施工过程中乙方严格履行本合同所规定条款,在工程结算时,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不计利息)。
2、支付方式:
1)、结构施工出地下室+-0.000线后,支付经甲方审核已完合格工程量的70%;若工资发放超过该比例,则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解决。
2)、月工资的发放按照现场实际施工人员出勤15天/月以上的工人为发放基数,在每月5日前上报、10--15日支付。
所有发放人员名单经甲方相关主管人员确认后报项目财务,凭身份证和胸卡由财务发放。
3)、未跨年度时,主体结构封顶经验收,质量达到本合同第五节要求标准后,支付到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5%;其余15%为质量保证金,待年底(春节前10-15天)付清。
4)、跨年度工程,在年底支付到按已完工程量的85%暂结工程款;待来年分项工程内容全部完成主体结构封顶经验收,质量达到本合同第五节要求标准后,支付已完工程量的5%;其余10%为质量保证金,待年底(春节前10-15天)付清。
七、双方现场代表:
1、甲方授权为现场管理代表,负责在本工程中行使总承包管理权,对工程实施全面管理及协调工作。
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协调施工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2、乙方委派为常驻现场管理代表,负责本工程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进度、
安全、文明施工。
八、甲方管理职责:
1、负责向乙方传达学习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管理文件、会议精神。
组织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安全教育和项目部安全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新工艺、新技术的安全学习,分项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
联系特殊施工人员岗位安全培训学习的单位,和职工就业证、暂住证、健康证、工作卡的办理。
2、组织项目部每月两次的安全例检活动,落实例检中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
监督分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安全防护、隐患整改,违章行为的纠正执行,定期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检查。
检查、监督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工作的执行。
3、向乙方职工提供足够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等劳动防护用品,以及向乙方施工人员提供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安全帽、工作服不回收(费用双方承担一半)。
4、根据工程总进度计划的要求,确定乙方施工的合理期限,督促乙方施工进度。
5、及时对乙方负责人进行图纸内容、工程质量和安全等技术交底,并督促实施。
监督和检查乙方在施工期间的工程质量,如发现问题有权提出纠正整改。
6、提供乙方施工所需主要材料及机械设备(见本合同第三条)
7、甲方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审定乙方报送的工资表,签字后上报财务,并监督乙方将工
资直接发放到职工本人。
8、负责提供乙方施工人员的寝食条件。
协调乙方与其余各工种间的关系。
九、乙方管理职责:
1、乙方分项承包人是本工程该分项的第一责任人,对该分项的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负责乙方人员在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检查、监督和落实项目部安全例检时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宣传落实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文件、指示精神。
2、乙方应组织每周不少于一次的本工种人员安全思想意识教育,坚持每日岗前教育。
3、乙方在招用工人时,应上交3张一寸照片,有效身份证登记复印,接受安全三级教育、经培训考核合格,办理岗位胸卡,签订劳动合同后方可上岗。
4、严禁使用未年满18周年及无有效身份证的人员进场务工。
乙方职工不得带家属,若带家属者均不得占用甲方所供的食宿,生活设施必须自行解决。
乙方人员应到甲方指定员工食堂就餐,严禁私自开伙。
5、乙方施工人员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由项目部统一采购,按规定佩戴和使用,乙方不得私自采购和使用不合格及与项目部规定要求不相符的劳防用品。
6、乙方应遵守项目部的施工现场安全、治安消防、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管理规定(详见项目部具体规定),积极配合并支持项目部消防、抗洪救灾等方面的义务用工,做到随叫随到,积极配合项目部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化的各项管理工作。
7、认真做好各施工部位施工前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或汇报项目部生产部门,将隐患整改后再安排人员施工;有权拒绝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违章指挥,有权对违章指挥者越级上报。
8、对项目部提供的机电设备和劳防用品,不符合安全规定要求的有权拒绝使用或有权提出要求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
9、乙方须根据甲方的进度计划合理安排施工人员、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根据施工进度需要,及时增加工人。
10、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整改,并承担整改的人工、材料费及连带相关的一切费用。
11、乙方应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乙方施工人员的工资表报送甲方项目部。
负责自有工人的工资发放,若工资发放超出上述约定的比例额度,由乙方自行解决。
在施工期间由于工作原因辞退施工人员,需结清的工资由乙方自行支付。
乙方施工人员不能直接要求甲方发放工资。
12、乙方负责人必须驻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方能离岗。
乙方须安排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工作,专人领料、收料工作。
及时对进场退场材料、租赁物资安排专人清点数量,此人工费由乙方承担。
13、乙方人员在甲方安排就宿的,工程款中暂扣财物保证金200元/间,在人员撤离时,无损坏的如数退还。
乙方应完全服从甲方对宿舍的各项管理,包括限额用电等。
14、严防偷盗行为,被抓获者,当事人和班长分别处罚1000元/次,并追究赔偿财产损失,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施工部分,不得再行转包,经查获,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及损失。
2、乙方应按本协议要求配备足够劳动力按需进场施工,若不能满足施工需求,经甲方督促后仍无法及时组织人员进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3、若由乙方原因造成现场管理未达标,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或进度要求的,在接到甲方通知7天内无条件撤出施工现场,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以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单价进行结算;如整个工程施工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标准,则合同单价自动下浮至70%作为结算单价。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管理人员所提出的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乙方必须及时返工,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处以罚款。
若乙方拒绝返工的,甲方有权派点工落实整改,点工工资按原价双倍计算。
5、乙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影响安全生产的处罚200元以上/次,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乙方责任。
6、施工期间绝不允许出现施无理取闹、打架斗欧现象,否则对班组长和当事人分别处以1000元和500以上/次的罚款,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连带责任。
7、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能满足甲方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要求,甲方有权安排其他班组施工,相应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包费用中扣除。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完成全部承包工作内容、结清尾款后自行失效。
2、未尽事项双方协商后列入其他事项,其他事项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3、甲方的企业规章制度、项目管理条例、技术交底、安全协议、工作联系通知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协议
协议编号:
2014-ZY-
甲方(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施工班组):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将本工程主体结构钢筋项目委托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做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双方在签订单项经济责任制协议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施工范围:
主体结构、二结构钢筋、本工种内标化
4、承包方式:
清包工、自带工种机械设备、易耗品
5、工程项目期限:
自2010年月日起开工至实际竣工。
二、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工程所在地省、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按规定配备专职的安全的干部,应有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职能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承包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单项施工方案;
4、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
乙方应组织召开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做好班前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认真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
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承包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
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9、乙方人员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按“三定”规定进行整改,整改后经甲方复查合格后,方准进行施工。
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0、由乙方自备的机械设备,安装完毕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记录,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有擅自使用方负责。
11、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乙方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记录。
乙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乙方负责,并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12、乙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
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甲方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班组负责。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并按规定定期审证,进琼施工的外省市特种作业人员还须经江苏省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
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贯彻先订协议后施工的原则。
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协议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协议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保护。
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擅自损坏责任由乙方承担。
18、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
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省/市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及时报告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
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双方一致同意,损失赔偿额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超出1万元以上的部分,由甲、乙双方按照商定的5:
5的比例分担。
19、其他末尽事宜。
(后附《项目部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乙方不得招收无身份证、身体残疾、年龄不满18周岁的人员进场务工。
20、本协议签订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议甲乙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法规不同,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