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留堆场监理细则103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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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堆场监理细则1030
唐山曹妃甸实业港务有限公司
辅区土地整理(堆场)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核:
秦皇岛方圆港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曹妃甸项目监理部
二O一三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1
第二章监理工作目标2
第三章监理技术依据3
第四章监理施工工序控制点及控制措施5
4.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5
4.2施工进行阶段的监理控制7
4.2.1基层与垫层7
4.2.2面层11
4.2.3地下管井与管沟14
4.2.4构筑物25
4.2.5强夯施工27
4.3见证点、停止点29
4.4巡视、旁站内容及做法31
4.5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32
第五章隐蔽工程和分项工程验收方法和程序34
第六章文件处理程序36
第七章本工程安全目标控制45
第一章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唐山曹妃甸实业港务有限公司辅区土地整理(堆场)工程。
1.2工程概述
本工程位于曹妃甸工业区矿石码头一期辅区北侧,首钢厂区南侧,唐山曹妃甸实业港务有限公司院内。
该项目总占地51464㎡。
其中四块堆场面积约为36700,1#堆场约为11440㎡,2#堆场约为8660㎡,3#堆场约为8300㎡,4#堆场约为8300㎡。
其工程内容包括:
强夯施工、堆场结构层施工、大门建设、配套排水、消防以及相应的照明。
1.3主要工程量
强夯51464平米、300mm厚山皮石15077.93方、400mm厚6%水泥稳定碎石基层50529.76平米、80mm厚高强联锁块50529.76平米、C30混凝土800方。
1.4监理范围
全部工程项目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1.5工程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唐山曹妃甸实业港务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河北港口集团港口工程有限公司
总承建单位:
中交一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章监理工作目标
我公司愿意为本工程的建设服务,愿意为工程建设单位服务,我们将竭诚的按本工程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履行监理义务,按“质量为本,诚信服务、公正公平、科学监理”的服务宗旨,对工程建设施工阶段进行全过程监理;遵循“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本工程建设质量、工程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监管、文明施工控制五大目标工作,以科学的管理方式、饱满的工作热情使本工程建设达到工程质量优良、进度快、安全无大事故、工程投资受控的建设目标。
第三章监理技术依据
1.合同文件
1.1唐山曹妃甸实业港务有限公司《曹妃甸实业港务有限公司辅区土地整理(堆场)施工合同》
1.2唐山曹妃甸实业港务有限公司《曹妃甸实业港务有限公司辅区土地整理(堆场)监理合同》
2.设计文件
河北港口集团港口工程有限公司《曹妃甸实业港务有限公司辅区土地整理(堆场)》施工图。
3.执行技术标准
3.1国家标准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1)
《钢筋混凝土用钢带肋钢筋》(GB1499.2-2007)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
3.2行业标准
《水运工程监理规范》(JTJ216-2000)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
《水运工程测量质量检验标准》(JTS258-2008)
《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J203-2012)
《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JTS202-2-2011)
《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S202-2011)
《港口工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JTS151-2011)
《水运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J225-1998)
《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275-2000)
《港口水工建筑物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JTJ302-2006)
《港口工程混凝土非破损检测技术规程》(JTJ/T272-1999)
《港口道路堆场铺面设计与施工规范》(JTJ296-96)
《水运工程混凝土试验规程》(JTJ270-98)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JGJ/T27-2001)
《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JTS205-1-2008)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交通基本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量化标准》(Q/ZJGFZH001-2009)
《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2006)
《混凝土路面砖》(JC/T446-2000)
《联锁型路面砖路面施工及验收规程》(CJJ79-98)
3.3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技术法规和规范;
3.4唐山曹妃甸实业港务有限公司辅区土地整理(堆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第四章监理施工工序控制点及控制措施
4.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4.1.1组建现场监理机构
1)根据投标文件和业主要求,组建项目监理机构,向业主提交监理机构组成、监理人员名单,组织监理人员按合同规定的数量和资格按时到位,明确岗位职责。
2)建立健全严格的监理规章制度;组织全体监理人员熟悉合同文件及相应的技术规范。
3)确保各种检测、测量设施仪器,按时到位,并对所有试验、检测、测量设备请有资质的计量单位进行标定认证。
4)进行现场调查,对现场地形、地物、水文地质情况全面掌握,沿线测量标志复核无误。
4.1.2组织召开图纸会审,并参加设计交底
组织各参建单位召开图纸会审,使各参建单位熟悉设计图纸、领会设计意图、掌握工程特点及难点,找出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并拟定解决方案,从而将因设计缺陷而存在的问题消灭在施工之前。
参加业主组织的设计交底,充分理解设计意图。
4.1.3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总监理工程师将组织人员根据施工图和设计要求,编制完成监理规划及必要的监理实施细则。
4.1.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督促承包商按照施工承包合同要求及时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并对以下方面进行审查:
1)自然条件和施工条件的分析是否全面落实、准确,施工工艺、计划安排是否已充分考虑自然条件的因素。
2)施工工艺的选用是否合理可行,施工技术方案设计是否安全可靠;设备的选用和搭配是否合理,设备的来源能否保证。
3)材料的来源渠道是否合理并有充分的保证。
4)施工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考虑是否全面、是否有利于提高施工效率。
5)总进度计划安排能否满足总工期要求,各分项工程工期编排是否合理,船机、设备、劳动力的配置能否适应进度的要求。
6)重点审查影响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并对其合理性进行充分的论证、研究。
7)质量、工期、安全的保证措施是否可靠,执行中能否落实。
4.1.5检查承包商的设备
1)监理工程师将检查承包商进场的设备的规格、性能与质量是否符合合同文件的规定及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的承诺。
2)进场的施工设备的规格、性能和数量应满足技术和进度的要求,并有完善的质量保证资料。
3)对照有关文件对进场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完好率等进行检查和记录。
当发现进场机械、设备型号、数量与合同文件或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求不一致时,应要求承包商说明原因,主要机械及设备的改变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对施工设备的配套使用作细致分析,特别是检查承包商直接用于网络计划关键线路工程中的机械设备的生产能力是否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4.1.6审查承包商质量保证体系
监理工程师将督促承包商明确质量方针,建立完整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从思想上、技术上、制度上和组织上确保每个环节、每道工序、均在受控状态下精心施工从而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1)审查承包商的质保体系是否有效而完整。
检查承包商质量检验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是否与其职责相一致,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将通知承包商更换。
2)审查承包商质量检查程序、质量岗位责任制及质量奖罚制度是否科学合理,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要求承包商加以补充或修订。
3)检查承包商试验及审查试验人员资质,要求承包商提供实验室的合格证书及试验人员的资质证书,设备及人员资质不合格时不批准其承担试验任务。
4)检查承包商材料管理人员和材料管理制度是否有利于确保工程质量并有利于文明施工。
5)检查施工技术管理制度是否有利于确保工程质量,施工技术质量交底制度是否落实。
4.1.7检查承包商基线、基点测量
1)监理工程师旁站监理承包商基点、基线的布设工作,并对基点基线的测量独立进行复核检查。
2)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商提供的工程测量、观察成果计算书及图表书面予以批复。
3)监理工程师将独立使用自备的测量仪器检验承包商的测量、观测数据,确保基点和基线的正确。
4)督促承包商定时进行基线、基点的复测和沉降、位移的观测。
4.1.8对承包商材料、设备进场的检验和批准
1)在工程材料、设备未进入工地前,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材料、设备清单。
对质量保证资料如产地、厂家以及出厂合格证书、检验合格证进行审查,禁止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进场。
2)总监理工程师委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材料、设备的产地和质量进行实地考察了解。
3)材料、设备进场后应按规范要求的频度和方法进行验收和定期抽样检验,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禁止用于工程。
4)按规定要求监理对材料、设备进行平行验证试验。
4.1.9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例会,着重检查落实各方开工前准备工作,进行监理工作交底,明确各项工作目标以及工作联系方法和工作程序。
4.1.10批复工程开工报审表
审查承包商上报的工程开工报审表,检查开工前其各项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在确保开工后能连续、顺利施工的前提下,经业主批准,批复同意开工。
4.2施工进行阶段的监理控制
4.2.1基层与垫层
4.2.1.1基底整平与碾压
(1)质量标准:
1)基底整平与碾压的范围应满足设计要求。
当需回填时,回填料的种类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2)基底层碾压后的压实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地基压实度要求:
基槽以下800mm深度范围压实度达到95%(重型击实标准)。
3)碾压后表面应平整、密实、接茬处平顺,并应无弹簧土、松散和龟裂。
4)坡向和坡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5)基底层碾压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基底层碾压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数量
单元测点
检验方法
1
平整度
20
道路每50m一处,堆场每100㎡一处
1
用2m靠尺和塞尺测量
2
标高
堆场
+5
-15
1
用水准仪10m方格网测量
道路
3
用水准仪测量两边线及中线
(2)质量控制
1)若需回填时,回填料的种类和质量必须报监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2)整平与碾压每完成一片区域,施工单位需及时报监理组织验收整平与碾压的范围、标高及平整度。
3)基底整平与碾压结束后,每2000m2施工单位需做1组压实度检测,基底以下800mm深度范围压实度达到95%(重型击实标准),监理对其进行见证取样,并做10%数量的平行检测。
4)经监理验收整平与碾压的范围、标高及平整度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且密实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
(3)质量评定
基底以下800mm深度范围压实度要达到95%(重型击实标准)的要求。
4.2.1.2山皮石底基层
(1)质量标准
1)山皮石的规格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2)山皮石排砌应嵌紧,嵌缝料应均匀。
压实后,表面应平整、密实,中型压路机驶过应无明显轮迹。
3)山皮石垫层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山皮石垫层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数量
单元测点
检验方法
1
厚度
±1.5h/10
每1000m2一处
1
用钢尺测量,必要时挖验
2
平整度
20
道路每50m一处,堆场每100m2一处
1
用2m靠尺和塞尺测量
3
标高
堆场
±20
1
用水准仪按10m方格网测量
道路
3
用水准仪测量两边线及中线
注:
h为基层厚度,单位为mm。
(2)质量控制
1)山皮石的规格和质量必须报监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2)山皮石铺设每完成一片区域,施工单位需及时报监理组织验收铺设的范围、标高、平整度及厚度。
3)山皮石铺设完成后,每2000m2施工单位需做1组压实度检测,压实度达到95%(重型击实标准),监理对其进行见证取样,并做10%数量的平行检测。
4)经监理验收山皮石铺设的范围、标高、平整度及厚度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且密实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
(3)质量评定
山皮石压实度(按重型击实标准)不小于95%。
4.2.1.3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1)质量标准
1)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所用材料的品种及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2)胶凝材料的用量、粒料的粒径、级配和配合比应符合配合比设计报告的要求。
3)水稳的压实度或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要求水稳压实系数不小于0.98(重型击实标准)。
4)混合料应拌合均匀,颜色一致,摊铺时不应有离析现象。
5)混合料摊铺时的含水量应满足最佳含水率要求;从加水拌合到碾压终了的时间不得超过胶凝材料的硬化时间。
6)碾压应平整密实、接茬平顺,表面应无明显轮迹、坑洼和离析。
7)碾压后的养生方法和养生龄期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港口道路、堆场铺面设计与施工规范》的有关规定。
养护期不宜少于7d。
8)实验检测标准,碾压完成后压实度取样:
道路与堆场底层和结构层,每层、每一施工段且面积不大于2000m2取一点;无侧限抗压强度取样:
每2000m2或每工班取一组,7天龄期浸水抗压强度不小于4.0MPa。
9)水泥稳定碎石基层与垫层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与垫层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数量
单元测点
检验方法
1
平整度
20
道路每50米一处,堆场每100㎡一处
1
用2m靠尺和塞尺测量
2
厚度
±10
1
用钢尺测量必要时挖验
3
标高
+5
-15
3
用水准仪测量两边线及中线
(2)质量控制:
1)施工单位对水泥、中粗砂和粒料等主要材料按进场批次要及时进行监理见证取样检验,监理单位按规定进行平行检测试验。
2)在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要做好水稳配合比的试验,并上报监理审核水稳配合比设计报告。
3)在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工程施工前,需通过试验确定混合料的最佳含水量、最大干容重和松铺系数,水泥须采用终凝时间长的普通硅酸盐或矿碴硅酸盐水泥等。
4)运输水稳的车辆进入施工区域,应低速行驶,严禁转弯,掉头和急刹车,防止下层表面遭到破坏。
5)整形的水泥稳定土,宜在水泥初凝前并应在试验确定的延时时间内完成碾压,并达到要求的密实度,同时没有明显的轮迹。
6)碾压施工过程中,第1遍初平静压完成后要及时检查高程,若有高低不平之处,高处铲除,低处填平补齐,填补处要翻松洒水,再加混合料,然后用振动压路机压实,禁止贴薄层找平。
碾压过程中,如有“弹簧”、松散、起皮等现象,应及时翻开重新补充新料再压实,使其达到质量要求。
7)水稳分层施工,在铺筑上层稳定土之前,宜在下层表面撒少量水,始终保持下层表面湿润。
8)接缝处理:
每个作业段压实后,在与下一作业段的接茬处及时人工切齐,且接缝必须是垂直向下的断面。
人工修接缝处碾压遍数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的增加。
一层与二层留出2m间隔,保证与下面水稳接茬处的结合严密。
9)验收、养生及成品保护:
①每一段碾压完成并经压实度检查合格后,应立即开始养生。
初春低温时节采用塑料布密封养生,高温时节采用洒淡水养生,保湿养生不少于7天,养生期内始终保持表面湿润,养生期满后,经检测合格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②养生期满后如不能及时进行上部结构施工,需继续洒水。
③压实度和强度2000m2检测一组,碾压完毕后施工单位现场取样检测其压实度,监理单位见证取样并进行10%的平行检测,7天后检测所留试件的强度,7天浸水抗压强度≥4.0MPa,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0)水稳每铺设完成一块区域,施工单位要及时报监理验收铺设的范围、标高、平整度及厚度,经监理验收合格,且密实度和无侧限抗压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
(3)质量评定
水稳压实度(按重型击实标准)不小于98%,7天龄期浸水抗压强度不小于4.0MPa。
4.2.2面层
4.2.2.1联锁块铺面结构
(1)质量目标:
1)混凝土联锁块的质量应下表的规定。
混凝土联锁块的质量要求
序号
项目
质量要求
C50
C60
1
抗压强度(MPa)
平均值
不小于50
不小于60
单块最小值
不小于42
不小于50
2
吸水率(%)
不大于7
3
抗冻性
经25次冻融循环试验后,强度损失不大于25%
4
尺寸允许偏差
(mm)
厚度
±3
5
边长
±3
6
侧面倾斜
2
7
裂纹
不允许
8
分层
9
表面粘皮
10
掉角尺寸(mm)
两边破坏尺寸不得同时大于5
注:
①对无抗冻要求的工程,序号3项目可不检验;
②对设计有抗折强度要求的,联锁块的抗折强度尚应满足设计要求。
2)找平砂垫层的厚度应均匀。
3)砌块铺砌应紧密、稳固,砌缝应均匀,灌缝应饱满。
4)铺砌面层应平整,格缝应清晰,表面应无砂浆和沥青等污染。
5)与侧缘石和其他构筑物的交接应平顺、挤紧。
6)混凝土联锁块铺砌面层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混凝土联锁块铺砌面层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数量
单元测点
检验方法
1
标高
±20
道路每20m一处,堆场每100m2一处
3或1
用水准仪测量道路中线和边线,堆场测10m方格网中部
2
平整度
5
2
用2m靠尺和塞尺测量垂直两方向
3
相邻块顶面高差
3
1
用钢尺测量,取大值
4
砌缝顺直
10
2
拉20m线用钢尺测量,取大值
注:
联锁块砌缝的最大宽度不大于5mm。
(2)质量控制:
1)联锁块及砂垫层摊铺砂的规格和质量必须报监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对超过10mm的粗大颗粒用人工筛除。
2)为保证砂垫层的厚度和平整度,先安装50mm方钢导轨,调平后用刮尺刮平
3)联锁块应从固定边界开始,沿45°斜线推进,铺砌后要及时用木锤横向敲击,既可使联锁块相互靠近又基本保证有2-3mm的缝宽。
4)待一个分区(四周都有固定边界)全部铺砌完后,要及时进行调缝、振实和扫砂处理,应采用平板振机或小型振动压路机进行多次扫砂和振实,确保灌缝砂的密实和饱满。
5)填缝砂的粒径和级配应符合规范规定,尤其要控制超过2.5mm的颗粒含量,否者不宜灌入缝中,且宜堵塞缝隙形成满缝假象。
6)联锁块铺砌完后,需用15t轮胎式压路机碾压10遍,目的是提高表面平整度和减小相邻高差。
7)待一个分区(四周都有固定边界)铺砌完工后,施工单位及时组织自检,自检合格后要及时报监理组织验收。
4.2.2.2侧缘石
(1)质量目标:
1)预制混凝土侧缘石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表面平整、无脱皮掉角现象。
2)侧缘石应安砌稳固,背后填料应密实。
3)侧缘石外露面应平顺,勾缝应密实。
4)侧缘石安砌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侧缘石安砌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数量
单元测点
检验方法
1
直线段平直度
10
每20~50m
一处
1
拉20m线用钢尺测量,取大值
2
相邻块错台
3
2
用钢板尺和塞尺测量
3
缝宽
±3
1
用钢尺测量
4
侧石顶面标高
±10
1
用水准仪测量
(2)质量控制:
1)施工单位对侧缘石按进场批次要及时进行抽样检验,监理单位见证取样并按规定抽样平行检验,检验合格后的侧缘石方可投入使用。
2)对施工时基层侵入路缘石部分予以划线切除,并将基层顶面清理干净。
每隔20-25m均应按设计要求确定路缘石的顶面高程,达到顶面平整、线形顺直。
3)砂浆质量的控制:
在拌制砂浆前,对水泥、砂及砂浆用水进行检查。
对于受潮的水泥和含污量大的砂子,需进行处理,对于含水量大的砂子,应根据测得的含水量值对配合比进行调整。
水泥砂浆应严格按设计配合比并采用砂浆搅拌机拌制,砂浆应有适当的流动性和良好的和易性,随拌随用,已初凝的砂浆不再使用。
4)侧缘石直顺度的控制:
采用人工砌筑,在铺设水泥砂浆时,要保证灰浆饱满无空洞。
安砌时必须挂线,特别是曲线段,应加密控制点,确保线条顺畅,标高准确。
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路缘石的顺直度,并用水平尺检查相邻路缘石间的高差和砌缝宽度。
5)勾缝质量控制:
为确保勾缝砂浆与原灰缝牢固连接,勾缝前(开缝)用錾子将灰缝修凿至深4cm,在勾缝时再用水润湿。
勾缝砂浆初凝后、终凝前,要提浆、修饰,使其密实和美观。
要求勾缝采用凹缝,操作使用统一的勾缝器。
保证勾缝密实、表面光洁,无翻砂、裂纹、断道、脱落等缺陷。
勾缝后砌体应适当地加以覆盖和洒水养生,养护时间不少于7d,前24h应每2h浇水一次,以后每4h浇水一次。
6)侧缘石每完成一段,施工单位应及时组织自检,自检合格后要及时报监理组织验收。
4.2.3地下管井与管沟
4.2.3.1基槽开挖
(1)质量标准
1)基槽基底土质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防止扰动。
2)陆上基槽开挖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下表规定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数量
单元测点
检验方法
非岩石地基
岩石地基
1
距设计中心线两边宽度
+100
0
+200
0
每5~10m
一个断面
2
用钢尺测量底部
2
标高
0
-50
0
-200
每10m一处
2
用水准仪测量底部两边线
陆上基槽开挖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
(2)质量控制
1)土方开挖在测量放线完成,并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开挖。
2)机械挖土时,基底留约20cm的土方不挖,这层土方由人工清理整平,防止对基底土产生扰动。
3)基槽开挖的标高与范围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
4.2.3.2垫层
(1)质量标准
1)垫层材料的种类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2)垫层铺设前,基层表面应干净、无积水。
3)垫层内铺设的暗管应稳固、无损坏。
4)垫层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垫层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