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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号模板

中煤第一建设公司第六十三工程处

施工项目负责人业绩考核暂行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有效的项目负责人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规范项目负责人业绩考核工作,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根据中煤第一建设公司〔2006〕5号文关于印发《中煤第一建设公司施工项目负责人业绩考核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处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矿建工程项目(含清包工程项目)、土建工程项目、安装工程项目(土建、安装按处确定的单位建制考核)。

第三条 处将与所有矿建施工项目(土建、安装按单位建制签订)签订项目目标管理经济责任书,对项目经理实行经营风险抵押金制度,经营风险抵押金数额及原则详见《中煤第一建设公司第六十三工程处经济责任风险抵押金考核办法》。

第四条 本办法是处内部承包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处属所有施工项目均应按照本办法实行经营承包。

第二章 项目负责人薪酬构成及确定

第五条 项目负责人薪酬包括岗位月薪、绩效薪酬两个部分,列入项目成本费用支出。

第六条 1、处结合施工项目的不同情况,综合考虑施工合同工程范围、合同金额或营业收入、工期要求、技术特征和地质水文条件及施工准备期、履约风险等因素来确定项目负责人岗位月薪标准,岗位月薪列入项目成本费用支出。

超出现场经费构成中所提工资含量指标时可适当增补含量指标。

2、岗位月薪标准分两种办法考核,第一种(指矿建项目)是按本项目部掘进工人平均工资的倍数考核,项目负责人按其平均工资的1.8—2倍执行,项目部年营业收入小于2000万元时可参照执行。

第二种是按年营业收入考核,月薪标准如下:

项目经理岗位月薪参考标准

档次

年营业收入

月薪标准(元)

1

低于1500万元

3000元/月

2

1500以上—2000万元

3500元/月

3

2000以上—2500万元

4000元/月

4

2500以上—3000万元

4500元/月

5

3000以上—4000万元

5000元/月

6

4000万元以上

5500元/月

7

工程前期施工准备和工程竣工收尾期间

2500元/月

年营业收入可按以下公式计算调整:

年营业收入=[合同价(工程结算收入)÷工期(月)]×12。

第七条 1、岗位月薪处将按月结算营业收入相应月薪标准考核预兑现,年终按项目工程对应档次标准考核总兑现,项目竣工累计兑现,多退少补。

其岗位月薪要与本项目部的成本、计划完成情况、安全等挂钩。

2、成本核算考核时按其当月成本超降额奖罚岗位月薪,年终考核月度有盈利的项目如出现亏损时,除将原月度奖励金额扣回外另罚2000元,项目工程竣工后总考核如不亏损,原考核扣罚金额全部退还本人。

项目经理岗位月薪考核与成本挂钩奖罚标准

档次

当月盈亏损额

奖罚指标(正职)

1

≤10万元(含10万元)

500元

2

≤20万元(含20万元)

1000元

3

〉20万元

2000元

3、项目负责人的月薪在月度考核时,与其当月完成的计划工程量挂钩,当月如完不成计划罚500元,完成计划处奖励500元,超计划完成按其当月实际完成的计划工程量比例在月薪基础上再进行奖励,最高奖励比例不超过20%。

4、计划工程量的制定,首先以甲方下达的月度工程量计划为依据(甲方的计划月初报经营管理部),如甲方没有月度工程量计划,以合同月度工程量为依据,如上述两项都没有,以我处下达的月度工程量计划为依据;

5、计划调整,如确因客观原因影响施工或工程变更与原计划不符时,项目部写明情况,由建设单位出具证明报处经营管理部作为当月调整施工计划和今后索赔的依据,调整依据必须于每月28日前报处经营管理部,逾期不予考虑调整。

第八条 项目部专职书记的岗位月薪可比照项目负责人岗位月薪水平确定。

第九条 项目部其它副职的岗位月薪原则按照项目负责人岗位月薪的80%确定。

第十条 项目负责人确定绩效薪酬的考核内容包括工期、质量、安全、成本降低额(率)、工程价款回收、上缴费用、设备完好率、营业收入、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党建工作内容。

专职书记和其他副职的绩效薪酬分配比例与岗位月薪相同。

第三章 工程项目承包的确定原则

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承包建造成本的确定原则:

一、矿建工程项目

第八条

(一)、清包工程:

工资单价按所签合同单价加一定现场经费组成。

(二)、大包工程

1、直接定额费

①人工费:

按预算定额工数乘以处核定的工资单价。

工资单价:

井下直接工为每工日45元,偏远高寒地区的工资单价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提高。

②材料费:

按外部合同中确定价格执行。

③机械费:

按外部合同中确定价格执行。

2、井巷工程辅助费

其中:

①二类费用中的人工费按预算定额工数乘以处核定工资单价。

工资单价:

地面辅助工为每工日30元

井下辅助工为每工日37元

②A:

立井井筒工程按定额辅助费的85%—90%核定;

B:

斜井井筒工程按定额辅助费的93%核定;

C:

平巷及硐室等工程按定额辅助费的95%核定;

③其他费用内容按外部合同中确定价格执行。

3、其他直接费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由处收回,项目部发生时要提前给处安检站和经营管理部报使用计划,经有关领导审批后由项目购置,年终按实际发生内容报经营管理部审批后具实返回项目部。

4、现场经费其中临时设施费留85%给项目部,但项目部的临时设施费投入由项目部负责包干使用。

项目部要把发生的临时设施费明细报处经营管理部。

如处安排建彩板房的项目,其和普通板房费用的差额转入下个项目部(或合同段)成本,可按原值分三次摊入成本。

5、凿井措施工程费及搬迁费处将按中标价或合同规定取费价提取一定比例的费用,剩余费用全部留给项目部包干使用不再调整。

项目部的前期准备和措施工程的施工全部由项目部负责,(包括使用外部队伍的对外结算),项目部要把发生的措施工程明细报处经营管理部。

6、合同履行期间的费用调增、调减对项目部的建造成本划分原则同上。

7、新定额颁发后,按新定额费用构成中标的工程项目,或分时段执行新定额的原工程项目,处将按新定额的费用标准和费用构成内容,并按实际使用时间和上述费用划分原则从新核定工程项目承包建造成本,从新确定承包原则。

(三)、为了适应市场,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在本文履行过程中可对上述费用构成内容做适当调整。

对一些比较特殊的项目可采用一些特殊政策,如固定上缴比列或固定上缴总额等。

二、土建、安装工程项目成本费用组成内容可参照矿建项目执行。

也可根据具体情况由处另行核定。

第十二条 项目承包成本由处经营管理部根据施工合同,结合本单位施工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确定,其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辅助费、其它直接费、现场管理费、凿井措施工程费等构成工程项目建造成本。

清包工程项目可根据其工作内容参照上述费用构成确定。

第十三条 清包工程项目根据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或协议,结合项目配备人员数量,上缴费用原则将根据具体情况在当年承包经济责任书中确定。

(但年上缴费用每个队最少按35万元核定)。

第十四条 项目部职工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会经费、福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按有关规定由处统一缴纳和核算。

(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项目部按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业务招待费可按其年工程结算收入的1‰提取,由项目部包干使用,可列入项目成本。

第十六条 项目履行期遇有下述情况可调整施工项目承包成本:

1、合同变更等增加的费用;

2、合同履行期内经业主确认的索赔费用;

3、因处管理层原因在资源配置、供应不及时影响工期的费用加大时。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

第十七条 项目负责人的薪酬考核从项目开始筹备至项目竣工止。

第十八条 加强项目过程控制,实行项目定期考核制度。

处分管领导每月、每季度都要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项目负责人薪酬收入发放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季度考核时处党政一把手同时参加,考核结果备案,作为项目竣工全面考核的重要依据。

项目承包施工期内如更换项目经理要按本办法规定对其全面考核进行奖罚,并与接任项目经理重新签订项目目标管理经济责任书。

1、营业收入、工期由经营管理部负责考核。

2、成本、工程价款回收、处提管理费等由财务管理部负责考核。

3、工程质量、安全质量标准化由生产部和安全监察处负责考核。

4、设备完好率由设备租赁站负责考核。

5、安全由安全监察处负责考核。

6、职工工资、奖金发放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

7、党建工作由党工部门负责考核。

第十九条 对项目部的工资发放实行总含量控制,为了加强成本管理,其工资含量与成本挂钩,月度考核时不能突破成本容纳界限,否则只能提平成本倒算含量。

第二十条 项目部在对下分配工资时,应控制在含量工资总额的90%-95%之间,预留部分含量做为特殊时期的工资。

项目竣工后工资含量有节余时可用于工人及管服人员的再分配或奖金。

由项目部申请报处有关部门审核经处领导批准后方可发放。

第二十一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成本严重超支及其它重大问题,经考核确认后解除项目负责人职务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同时扣除项目负责人风险抵押金。

第二十二条 工程项目竣工移交后,由处经营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承包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考核,经考核全面完成承包考核指标后,可按成本降低额的40%奖励项目部班子成员,兑现项目考核绩效薪酬的80%,剩余20%待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且业主返还质保金后一次兑清,否则,不予兑现。

若未完成成本及其它考核指标,处将按奖罚对等的原则进行处罚,直至扣除全部绩效薪酬和经营风险抵押金。

第二十三条 项目部在承包期间若实现成本降低额,而其他考核指标未完成按下列内容及比例考核扣罚绩效薪酬:

1、工期5%(按对外合同工期或年计划);

2、工程质量3%(按对外合同要求或处内规定);

3、安全5%(按与处签订的安全责任书考核);

4、成本降低率3%(按责任书要求);

5、工程款回收10%(按外部合同规定比例);

6、处提管理费用10%(以处经营管理部、财务管理部核定基数考核);

7、设备完好率3%(按处规定);

8、营业收入3%;(按处定指标考核);

9、安全质量标准化3%;(按处对各项目工程所定标准及规定);

10、党建工作5%。

(按处党委与各项目部确定的责任目标考核)。

第二十四条施工项目负责人业绩考核原则上按工程项目考核,即一个合同段内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按本办法规定对项目负责人考核兑现不再按年度预考核预兑现。

清包工程项目,可实行一年一兑现的考核方式。

考核兑现程序,原则同上。

成本降低额扣除经处批准的绩效薪酬和奖金,全部交处。

第二十五条 承包期间项目部必须严格按处参保工伤保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报工伤,不准瞒报,不准将工伤费用私进成本,(不够申报工伤条件发生的费用除外)。

否则按处安全条例规定处罚。

项目工程施工出现重伤、工亡时,发生的费用(不含工伤保险费及意外伤害保险费内容承担的费用)项目部承担50%,轻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项目部承担,未完成安全控制指标的,按有关安全规定处罚。

第二十六条 项目竣工经审计考核后对业绩突出、经济效益显著、技术创新优异、获得省部级以上工程质量奖等的项目负责人,处将给予特别奖励,并报公司经营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备案。

第二十七条 项目负责人的绩效薪酬和奖金为税前全部收入,应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八条 项目部出现违反《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虚报、瞒报财务状况的,扣减项目负责人的薪酬,直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项目清算后一月内,由处经营管理部将项目管理总结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考核兑现资料报公司经营管理部备案,并记入项目经理业绩档案。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考核办法由处经营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三十一条 本考核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2007年12月31日前签订内部承包责任书的施工项目执行原考核办法,以前文件与本考核办法不一致的,一律以本考核办法为准。

附件:

项目目标管理经济责任书(示范文本)

 

附件

 

项目目标管理经济责任书

 

(示范文本)

(编号:

XM2006()-)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部名称:

 

中煤第一建设公司第六十三工程处制定

 

项目目标管理经济责任书

为加强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全面履行工程施工合同对发包人的承诺,确保实现工期、成本、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目标,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本工程委托项目经理承包经营组织施工。

根据公司“以人为本,安全为天,效益为先”的工作方针,实行项目成本费用承包,经双方协商,签订此项目目标管理经济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责任双方

单位负责人:

项目经理:

二、工程名称:

三、工程地点:

四、工程概况:

五、承担责任方式

1、签订此责任书后项目负责人及参加考核的其他成员应向处财务部门交()元的项目承包押金,抵押承包、承担风险。

2、工程项目承包成本加调整费用为项目承包费用。

六、考核时间及范围:

1、考核时间自工程项目开始筹备至工程项目竣工止。

2、施工合同确定的工程范围、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变更等。

七、考核指标:

1、工期:

2、质量:

3、安全:

4、项目承包成本万元,其中:

人工费万元,材料费万元,机械费万元,辅助费万元,其他直接费万元,间接费(现场管理费)万元,其他费用万元;成本降低率%或成本费用降低额万元。

5、处提管理费用

6、工程价款回收:

7、营业收入:

8、安全质量标准化:

9、设备完好率

10、党建工作:

八、项目负责人薪酬

1、项目负责人薪酬,列入工程项目成本。

2、项目经理岗位月薪为元。

3、项目部专职书记、其他副职的月薪参照《中煤第一建设公司第六十三工程处施工项目负责人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执行。

九、双方责权

(一)工程处责权

1、协助项目部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办理与工程施工有关的事宜。

2、与项目经理签订“项目目标管理经济责任书”。

3、对项目部实行全过程的控制和监督管理,重点加强过程控制,建立定期考核制度。

处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部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备案,待项目竣工验收、资料手续齐全、工程款收回、内部审计和考核之后总兑现。

4、健全、完善施工项目管理的各项制度,规范项目管理。

5、履行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指导、服务、监督和检查职能。

6、实行项目资金集中管理,负责设备、大宗周转材料等的采购、供应,对施工项目的人力、材料、机械、资金和技术等资源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平衡管理,实现项目管理决策的科学化和经济收益的最大化。

7、协调解决项目工程竣工后项目部的撤退和相关遗留问题。

(二)项目部责权

1、根据处授权范围、时间和内容,负责施工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

2、根据处授权进行物资采购。

3、建立项目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认真组织实施。

4、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建立健全项目管理的各项制度。

5、优化施工现场资源要素配置,根据施工和管理需要,提出调动、解聘、辞退人员申请,按公司和处有关规定办理。

6、项目部的工资发放不能突破处核定的工资含量,不能突破成本容纳界限,否则只能提平成本倒算含量。

成本节余含量

要提足并用于职工分配。

7、制定项目部的材料控制、管理考核办法,对直接定额费中的材料要严格按预算定额消耗量考核管理,对直接定额费中的机械设备和辅助费中的机械设备、设施等日常维护维修发生的零星配件和材料费要核定延米定额消耗费用进行包干使用。

要制定详细的奖罚考核标准,对超定额消耗的材料费等必须从工资中扣罚。

8、负责工程价款的回收清欠,其回收力度将和项目领导成员绩效薪酬挂钩,如造成吊帐死帐,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9、加强项目的基础管理工作,保证各种文件、资料、数据等信息准确及时地传递和反馈。

10、及时办理工程变更、隐蔽工程等资料的签证,会同相关业务部门搞好工程结算、交工验收等。

11、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经济运行分析会,查找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努力提高经济运行质量。

12、严格财务管理,认真执行各项财务费用开支、工程成本核算等规定。

13、加强项目团队建设,创造和谐团队氛围,提高项目运作效率。

协调和处理与施工项目管理有关的内、外部关系。

14、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15、承担安全、质量事故的责任,承担拖延工期的责任,承担由于管理不善而发生的重大治安灾害性事故的责任。

16、严格按外部承包合同和施工图纸施工,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达标,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17、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程竣工决算和施工项目竣工总结,接受处对项目竣工的审计,负责竣工资料的整理与移交,处理项目部的善后工作。

十、分配及奖罚

1、项目部所有薪酬发放由项目部按处规定制定分配方案,但必须报处有关部门审核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发放。

计件人员工资、非计件人员工资发放必须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执行,并列入工程项目成本。

2、亏损项目不计发绩效薪酬。

3、项目承包成本控制指标、工程款回收两项考核指标有一项完不成,处将扣罚项目负责人的风险抵押金。

(承包成本按处文件规定扣罚,工程款回收将视实际情况在考核时确定扣罚金额)。

4、其他事项按公司和处有关规定考核。

十一、补充条款

十二、附则

项目目标管理经济责任书由处负责人与项目经理签字后生效,工程交工验收、结清款项、保修期满、承包兑现后失效。

 

(本页无正文)

 

施工单位(章):

      项目部(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中煤第一建设公司第六十三工程处

经济责任风险抵押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处的经营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增强二级承包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意识,强化经营管理的过程控制,健全完善监督约束机制,体现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原则,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面提高我处的经济效益,处决定对全处所有签定《经营承包责任状》或《项目目标管理经济责任书》的责任人员实行经营风险考核。

现制定具体考核办法。

望遵照执行。

一、缴纳风险经营抵押金的人员范围。

1、矿、土、安三类工程项目部班子成员(含技术主管);

2、峰峰和岭北两个基地的班子成员;

二、经营风险抵押金的缴纳标准。

1、矿建项目部:

按其承包工程项目在承包期内的营业收入数额分档缴纳,清包工程项目可按年折算产值参照执行,其缴纳标准如下:

档次

承包期内营业收入(万元)

正职缴纳标准(元)

1

1500万元以下(含1500万元)

10000

2

1500-3000万元(含3000万元)

15000

3

3000万元以上

20000

注:

项目部副职及技术主管按乘以0.8系数缴纳。

2、建筑安装项目部、机电安装项目部、钻机队按年缴纳,缴纳金额为:

党政正职15000元,副职12000元;

3、机电制修厂按年缴钠,缴纳金额为:

党政正职8000元,副职6400元;

4、峰峰物业公司和岭北基地办公室按年缴纳,缴纳金额为:

党政正职4000元,副职3200元;

三、考核处罚

1、矿建项目部原则上是按工程项目考核,即一个合同段内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总考核,为了加强监督控制力度,在项目施工期内增加季度和半年过程考核,季度考核时出现了亏损,扣罚其缴纳风险抵押金的50%,并提出警告;半年考核时出现亏损,要对其造成的原因进行详细的分析,并向处党政汇报做出处罚意见。

项目工程竣工后总考核,如项目成本累计不亏损,以前罚款全部退回,并按处当年经营承包相关文件规定计提绩效薪酬,项目考核结束按原缴纳风险抵押金全部退还本人,如果亏损用风险抵押金弥补所在项目的亏损数额,弥补后有剩余的差额按剩余差额退还本人。

2、矿建清包项目,建筑安装项目部、机电安装项目部、钻机队、峰峰物业公司、岭北基地办公室等单位的承包人员按年度承包兑现考核,承包过程中进行季度考核,季度考核时出现亏损扣罚其缴纳风险抵押金的50%,并提出警告,半年考核时出现亏损要对其造成亏损的原因进行详细的分析,并向处党政汇报做出处罚意见,年考核时不亏损以前罚款全部退回,并按处相关文件规定计提绩效薪酬,年终考核结束按原缴纳风险抵押金全部退还本人,如果亏损用风险抵押金弥补所在单位的亏损数额,弥补后有剩余差额的按剩余差额退还本人。

四、缴纳方式。

1、处属所有经营承包单位的人员,在签定《经营承包责任状》或《项目目标管理经济责任书》后,由签订人按本办法规定到处经营管理部核定缴纳人数和应缴金额,并按核定后的金额到处财务管理部缴纳,未按本办法规定缴纳风险抵押金的就离岗。

2、自本办法生效之日起,所有签订经济责任书的项目部未缴纳风险抵押金的,均按本办法规定应缴风险抵押金数额经处经营管理部核定后到处财务管理部缴纳.

3、风险抵押金缴纳人员,如在考核期内由于职务变更、调动、退休等,按其实际变动时点的当时考核情况,重新核定风险抵押金缴纳或退还金额。

五、本办法解释权属中煤第一建设公司第六十三工程处经营管理部。

六、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以前文件与本考核办法不相符的,以本考核办法为准。

 

中煤第一建设公司第六十三工程处

二〇〇八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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