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下册政治期末复习资料.docx
《八年级下册政治期末复习资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八年级下册政治期末复习资料.docx(2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八年级下册政治期末复习资料
八年级下册政治复习资料
第一课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
第一框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
1.国家性质P4: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我国现阶段人民的范围:
P4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注意,不属于中国人民的中国公民有:
①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②拥有中国国籍的外国人;③分裂国家的人;④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
3.人民是我们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主人翁地位的表现):
(p4)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平等地享有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
4.公民权利和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P5:
公民权利:
指的是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保护,有物质保障
公民基本权利:
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5.判断中国公民的标准:
(p6)必须要有中国的国籍才能算是中国公民。
6.人民与公民的区别:
P6①人民是区别于敌人的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
②公民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我国宪法规定: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③在我国,公民既包括人民,又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不过,后者不能享有公民的全部权利,也不能履行服兵役的光荣义务。
7.法律保障公民的权利:
P6-7我们享有的权利,需要来自家庭、学校、社会及他人的保障,否则权利就会落空。
其中,最重要、最有效的是法律保障。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我国的权利保障体制:
我国通过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
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8.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在于什么?
---人权能够得到尊重和保障。
P7
第二框我们享有广泛的权力
1.公民权利的广泛性: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涵盖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
2.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见书P9(注:
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
(1)平等权
(2)政治权利和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4)人身自由权利(5)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6)社会经济权利(7)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8)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9)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3.公民如何正确行使权利?
P10-11
(1)公民在享受权利的时候要尊重他人的权利。
(2)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3)公民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4)公民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4.如何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
P11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谁公开发表了有损于他人、有损于公共利益的言论,谁就要对言论后果负责。
第二课我们应尽的义务
第一框公民的义务
1.为什么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14-15
(1)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
我们不能只获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对于法定义务,我们必须履行。
(2)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
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
因此,人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
2.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P16.
(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2)保守国家秘密;(3)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4)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5)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6)依法纳税;等等。
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是我我们的“天职”,也是爱国的重要表现。
3.法定义务的含义:
P14法定义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
4.道德义务的含义:
P17道德义务,是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5.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的关系:
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密切联系。
诸如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等道德义务被国家认可为法律规范,即成为法定义务。
二者也有区别。
法定义务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道德义务是在社会生活中自发形成的;法定义务以国家强制力作后盾确保履行,道德义务靠舆论、习惯和社会成员自觉自愿来履行。
6.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是什么?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P17
第二框忠实履行义务
1.如何忠实履行义务?
P18-20
(1)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
(2)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3)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2.我国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怎样?
P19我国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互相补充。
凡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有许多法律上的义务,同时就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
第三课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第一框生命和健康的权利
1.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身权利。
2.人格权包括:
生命健康权、人生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
3.什么是首要的人格权?
(p25d.2)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
4.人身自由权包括哪些内容?
(P26)
(1)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
(2)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3)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禁闭;(4)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拘禁;
5.法律为什么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权的重要性)人身自由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
没有人身自由,其他的自由也难以享受。
法律赋予我们广泛的行动自由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
6.法律为什么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生命健康权的重要性)生命和健康,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宝贵的。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
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都失去了意义。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
7.法律为什么对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给予特殊保护?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由于年幼、能力欠缺和经验不足,生命健康权较容易受到侵害。
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给予了特殊的保护。
8.我国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有关规定: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1)我国法律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2)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3)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
9.我国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法律:
(p27)《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等。
第二框同样的权利同样的爱护
1.公民行使生命健康权的方式:
(p28)
(1)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
(2)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3)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2.如何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
30-31
(1)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
(2)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既损害了他人的生命与健康,也损害了自己,行为人要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在日常生活中要懂得控制情绪,宽容他人,以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导致伤害事件发生;(3)关爱生灵,关爱他人生命和健康,远离暴力,做一个遵守法律又乐于助人的人。
3.如何评价轻生行为?
除了为正义而献身外,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或抛弃。
因为人的生命具有社会性,生命一旦诞生就具有社会责任。
一个人如果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然会给亲朋好友带来无尽的哀伤、较大的财产损失,还会引发老者无人赡养、幼者无人抚育等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轻生或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合。
第四课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第一框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1.人格尊严权含义:
P35是指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和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
表现为自尊和他尊两个方面。
2.人格尊严权具体表现:
P35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
3.名誉的含义:
对特定的人的品德、才干、信誉方面的客观评价。
良好的名誉取决于个人表现。
4.良好名誉的作用:
使我们获得精神上的满足;获得社会的更多尊重,还可以获得经济利益。
5.侵犯名誉行为的危害性:
践踏了他人的人格尊严,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破坏社会道德、危害社会秩序。
6.名誉权的含义及表现(P38)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主要表现为:
名誉利益支配权(有权利用自己的良好声誉获得更多利益)和名誉维护权(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权遭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7.侵犯名誉权行为表现及后果:
P38-39表现:
公然辱骂他人,大庭广众之下讽刺、嘲笑、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泼脏物等,都属于侮辱行为;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他人等行为,是诽谤行为。
后果: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
这些行为既是不尊重他人、贬低他人人格、使他人名誉受损的侵权行为,又是不尊重自己、损害自己形象的不道德行为,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框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
1.肖像的表现方式:
(p40)肖像是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的再现。
表现方式有:
绘画(自画像)、雕塑、剪纸、照相、摄像等。
肖像的地位:
(p40)肖像也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2.肖像权的含义及内容:
P41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3.侵害肖像权行为:
(p41.d2)
(1)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广告、杂志封面、挂历),就必须取得肖像权本人的同意,否则就构成侵权。
(2)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肖像。
(3)以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
4.姓名的内容及地位:
(p43)(内容)姓名包括正式姓名、曾用名、笔名和艺名。
(地位)姓名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5.什么是姓名权?
P43侵犯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
姓名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盗用、冒用他人姓名,是侵害公民姓名权的两种具体表现。
(盗用、冒用具体见P44)
(注意:
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笔名、艺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
但是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
但是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
盗用、冒用他人姓名,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6.自觉尊重他人,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P42公民的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受法律保护。
当自己的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受到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必要时可提起诉讼以讨还公道。
第五课隐私受保护
第一框隐私和隐私权
1.隐私的含义和内容:
(P46页)隐私是指公民不愿意为人所知或不愿意公开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私生活秘密。
它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私人信息、个人私事、私人空间。
具体包括:
私人信息,如家庭住址、身体缺陷、婚恋情况、家庭关系、财产状况等;个人私事,如日常生活、社会交往等;私人领域,如住宅、个人行李、书包等。
2.保护隐私的必要性:
P46、47、48
(1)是人独立自由的需要
(2)是人们对自身安宁和安全的需要。
当今世界,信息技术和传播媒介越发达,个人隐私被披露的可能性就越大,人们对自身安宁和安全的需要也就越迫切。
(3)是建设以人为本、崇尚人性与个性的现代社会的需要。
3.隐私权的含义:
P48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
4.保护隐私权的意义:
(1)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维护了个人的人格独立和人格自由;
(2)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的安定。
(3)保护公民的隐私权,是道德的期盼,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5.隐私权的内容:
隐私权的真谛是私生活的自由与安宁,保护正常生活不受干扰,内心世界不被侵扰。
(1)私人生活安宁权:
公民的住宅属于公民个人的生活领域,未经本人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侵入或非法监听、监视,执法有员不得无视法定程序非法搜查。
(2)个人信息保密权:
公民有权对个人信息保密。
如依法不公开自己的身体状况、家庭关系、储蓄密码等,并禁止他人非法搜集、传播和利用自己的私人信息。
(3)私人通信保密权:
公民有权对个人通信内容保密,对的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禁止他人擅自查看、刺探或公开。
公民有权自己决定利用自己的个人信息从事有益于社会的活动,如将自己特殊的生活经历写成自传,公开自己的信件等。
(4)任何人不得滥用权利,如果个人的私生活和个人信息与社会公共利益、社会政治生活有关,则不属于隐私,不受隐私权的保护。
6.侵犯隐私权的后果:
侵扰他人隐私的行为,既是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
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第二框尊重和维护隐私权
1.我们应该如何尊重他人隐私?
P51-52
(1)尊重他人隐私,就要树立隐私意识,明白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我们不能干涉他人的私事,不打听、不传播别人秘密,矫正不尊重他人隐私的若干陋习。
(2)尊重他人隐私,需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替亲人、朋友、同学保守秘密。
2.保护自己隐私权的方法(p55)
(1)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取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求司法保护等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若因此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赔偿。
(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把锁。
3.侵犯隐私权的行为表现有哪些?
P53侵扰他人私生活、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既是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
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刺探他人的秘密,道听途说传播他人的隐私,非法利用他人的个人信息等,都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4.维护隐私不等于自我封闭:
保护隐私不等于自我封闭、与世隔绝。
当自己遇到麻烦、产生困惑、出现烦恼时,应学会与值得信任的人沟通和交流,以获得成长所需的理解和帮助。
第六课终身受益的权利
第一框知识助我成长
1.教育的含义:
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
教育是人类文化的一种传承和催化活动,是连接过去和未来的中介。
2.教育的(对国家及个人)重要作用和意义:
P59
(1)对个人来讲,它对于一个人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①教育是每个人生活的准备。
它通过向个人传递文化帮助人超越一己之见去掌握前人的经验,分享人类世代积累的知识财富,获得独立的必要前提。
②它又唤起人的潜能,不断提高和革新自己,从而开辟人性发展的道路,奠定走向未来的基础。
③教育能为人们的幸福生活奠定基础,只有通过教育才能摆脱愚昧,增长才干,享受现代文明。
对一个人的成败至为关键,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
(2)对国家来说,教育能提高整个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能成就我们的未来。
3.什么是受教育权?
P60
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4.什么是义务教育?
P61
所谓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5.义务教育的三个特征是什么?
P61①强制性;②公益性;③统一性。
第二框珍惜学习机会
1.宪法规定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受教育是法律赋予我们的基本权利,是我们成长和发展的基础。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享有的受教育权。
2.当我们的受教育权被他人剥夺或受到侵害时,我们应该怎么办?
P63(我们应该怎样维护受教育权?
)
当我们的受教育权被他剥夺或受到侵犯时,我们可以采用非诉讼方式或诉讼方式予以维护。
3我们为什么要珍惜受教育的机会?
P64
在我们这个发展中的大国办教育、普及义务教育很不容易,父母辛勤劳动供子女读书不容易。
作为中学生,为了自己的发展,更为了国家的富强、社会的进步我们一定要珍惜受教育的机会,履行受教育的义务,为中华民族的腾飞而努力学习。
4.如何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P64
中学生珍惜受教育权利,认真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最主要的有:
①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
②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
③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师敬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5.在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初中学生该如何珍惜学习的机会?
(1)明确学习的目的和意义:
要生存,要发展,要满足时代的需求,必须接受教育,勤于学习,更新知识,提升能力、学会学习。
(2)注意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习能力,积极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
(3)初中阶段是人的身心和智能发展最为迅速、最为明显的时期,是我们掌握知识、塑造自我的黄金时期,要抓住时机学习。
在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我们要树立远大志向,珍惜在校学习的机会,自己履行受教育的义务,以勤奋和智慧去撷取成功之果,使自己的生命放射光彩,为祖国的繁荣富强建功立业。
第七课拥有财产的权利
第一框财产属于谁
1.财产分为哪几类:
按照归属划分,包括国家所有、集体所有、个人所有。
2.公民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哪些?
P69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
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3.什么是财产所有权?
P71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要学会区分)。
它是财产归谁所有在法律上的表现,是一种直接与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民事权利。
在我国,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4.法律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意义:
①直接关系到公民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衣、食、住、行,是实现公民其他权利的物质基础。
②对于维护公民的正常生活,激励其积累财富、创造财富,具有重要意义。
5.保护合法财产的所有权的方式有那些?
P72-73-74
①法律:
宪法;民事法律(民法通则和物权法)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重要武器;刑事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锐利武器。
②方式:
请求确认财产所有权、强令非法占有人返还原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等。
(详见74)
6.当我们的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
P75应及时寻求法律救助,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二框财产留给谁
1.被继承人、继承人的含义、遗产含义及其三个条件:
P76
①被继承人:
法律上将遗留财产的死者称为被继承人
②继承人:
法律上将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人称为继承人。
③遗产含义:
法律上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称为遗产。
④作为遗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其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其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其三,必须是合法的财产。
2.继承权:
继承权,指的是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3.继承方式: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P78
4.什么叫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怎样划分的?
(P77)
(1)法定继承是指既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又由法律直接规定遗产份额分配原则的继承方式。
(2)法定继承的顺序:
①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
配偶、子女、父母;
②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③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人的范围是根据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和抚养关系确立的。
5.什么叫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有什么优点?
(p78)
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方式。
其最大的优点是被继承人能够充分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6.什么是遗赠?
P79
公民将自己的财产待死后不留给亲属,而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是法律所允许的,称为遗赠。
遗赠并不属于遗嘱继承。
7.当遗产(财产继承权)发生争议时,我们应该怎么办?
P80
①我们在遗产继承中,除了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外,还要大力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道德。
②当我们的财产继承权受到侵犯时,不要忍气吞声,要增强维权意识,要学会依靠社会力量,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8.有效遗嘱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p79相关链接)
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其意思表示必须真实,遗嘱内容必须合法,遗嘱形式必须合法,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一人或数人
9.理解继承法第45条规定:
继承法第4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
第三框无形的财产
1.什么是智力成果?
P81是指依靠人类脑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
表现为科学技术成就、发明创造以及文学艺术作品等。
2.智力成果权包括哪些?
P82智力成果权也称知识产权,通常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以及反不正当竞争中的商业秘密等。
3.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受法律保护:
①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荣誉权不受侵犯。
而且,对有特殊天赋或有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国家、社会、家庭和学校还应为他们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②如果未成年的智力成果权遭到非法侵害,可以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求有关机关予以法律保护,要求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
4.当自己的智力成果权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
P84
①当自己的智力成果权受到侵害时,要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②我们还要积极参与社会对智力成果的保护,尊重他人的脑力劳动,不做侵害他人智力成果的事情。
第八课消费者的权益
第一框我们享有“上帝”的权利
1.消费、消费者:
①消费:
我们的生活离不开消费,为既包括吃饭、穿衣、住房以及合作日用品等物质方面的消费,也包括满足精神文明需要的消费,如看电影、唱卡拉OK、旅游等。
②消费者:
当我们购买商品或享受服务时,我们便成了消费者。
2.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
对于经营者来说,顾客就是“上帝”,消费者决定着商品及其经营者能否被认可。
3.消费者处于不利地位的原因:
在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中,经营者处于有利地位。
在现代社会,商品生产规模扩大,花色品种繁多,构造日益复杂,这便利消费者难以从直观上了解商品的性能和质量,从而在选购上处于袪地位,相对于有组织和强大实力的经营者来说,消费者往往势单力孤,容易发生“店大欺客”的现象,这些都使消费者处于不利的地位。
4.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种类及现象:
假冒伪劣产品欺骗消费者;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轻视消费者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在服务领域,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日趋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