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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黄榆边坡加固方案

蒲黄榆立交主线桥A-17、B-17轴边坡防护方案

1编制依据及编制说明

1.1编制依据

(1).《本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本工程的平面图;

(3).《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120-99);

(4).《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6).《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7).《北京地区建筑地基基础勘察设计规范》(DBJ01-501-92);

1.2编制说明

1、在认真阅读招投标文件,深刻领会和贯彻业主对蒲黄榆立交施工中尽可能减小对四环路道路正常行驶影响的具体要求,充分理解和研究本工程的重点项目的技术、工艺、质量等课题的基础上,结合施工现场的自然环境,周围建筑物及地下管线等条件的约束情况,编制本技术方案,力求方案先进可行,组织科学合理,方法经济适用。

2、在本工程设计方案中严格按照业主及国家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自始至终本着安全、经济和对业主负责的原则,采取了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基坑支护设计及施工方案,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3、在施工组织设计过程中,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而不影响周边环境的安全性和周围居民的生活,实行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严密监控,确保实现业主规定要求的质量、安全、工期目标,通过对施工方案的比选、细化和完善,形成操作性较强、安全可靠的施工组织设计。

4、本工程技术方案中力求积极采用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切实做到精心组织、精心施工,并确保与业主、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密切配合,以保质保量地完成业主交给的工程任务。

2工程概况

2.1现场概况

蒲黄榆快速路位于大兴区和丰台区,是中心城区向东南部地区一条重要交通放射走廊,规划为城市快速路,设计速度80km/h,红线宽度65m。

四环立交桥位于蒲黄榆快速路主线K5+975.137~K7+135.137之间,在现况四环路榴乡桥东侧52米的位置处上跨四环路;主线桥共有桥梁面积40386平米,在四环立交处共设8条定向匝道,实现全互通。

其中四环立交Z1匝道桥位于主线桥东侧167米位置处上跨四环路。

四环立交Z3匝道桥位于主线桥西侧77米位置处上跨四环路。

主线桥A-17、B-17轴、匝道桥Z1-12、Z3-12轴地处南四环道路主辅路之间绿地内,承台投影位置已经侵入四环路50cm(路缘石与油路面边线位置)。

钻孔灌注桩及承台施工过程中,施工作业面要求进行6米深度垂直开挖,对高度密集交通量的四环路行车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需要对该位置进行支护处理。

现况四环路跨越榴乡桥,为高填方路段,四环路昼夜交通流量非常大,无法封路施工,采用混凝土护坡桩占用行车道范围大,施工周期约10天,与交管部门协商未能得到批复,为确保工程施工和四环路道路路基基础稳定安全,需要占用部分四环路外侧行车道,采用打入工字钢进行钢板桩边坡支护施工。

钢板桩施工周期短,占用车道范围小等特点。

主线桥、匝道桥需要进行防护范围共计三处,合计83m,部分侵入四环路边线1.2m,钢板桩平行承台边线,承台底高距离路面约高差6米,施工开挖后的边坡基槽高6m,因此本次垂直边坡设计计算高度支护方案按照6米核算,支护方案必须保证结构施工的顺利进行及周边道路、管线的安全稳定。

 

3、技术方案

3.1、基坑支护设计

本工程采用钢板桩的支护形式,钢板桩采用32a工字钢,钢板桩的间距为0.4米一丁一顺排列,钢板桩的长度为12m,打入深度12米,基坑开挖后的嵌固深度为6m,在钢板桩顶部设置一道通长工字钢,将钢板桩通过点焊连接成一个整体,在地面以下1.5m位置设置一道支撑,支撑的间距为5m,支撑为28a工字钢,在支撑位置设置一道钢腰梁,钢腰梁为一根28a工字钢,钢梁与桩体点焊。

3.2.1、坡体护面施工工艺流程和技术要求

1、施工工艺流程

钢板桩的整理,运输及堆放→放线定位→安装导向装置→履带式高频振动打桩机将钢板桩逐根打入→施工开挖1.5米进行腰梁焊接固定→开挖至施工深度→修整钢板桩并进行施工作业→施工作业完成回填边坡→钢板桩拔桩施工→对钢板桩拔出后空隙进行压浆填充

2、钢板桩的整理,运输及堆放

钢板桩进入施工现场前均需检查整理,只有完整平直的板桩可运入现场。

钢板桩不直顺不能使用。

检查方法可用小线检查,施工现场需进行安全防护围挡,在坡脚位置整平相应面积,准备工字钢的码放,码放位置应便于施工操作距离。

具备施工条件后,方可进场备料。

3、安装导向装置

设置导向装置是确保施工后的板桩轴线,导向桩或导向梁都可用木材代替,导向梁间的净距即板桩墙宽度。

为保持准确距离,可在导向梁间,每隔一定距离,嵌一临时垫木。

导向装置在用完后,可拆出移至下一段继续使用。

4、打桩

打桩施工采用履带式高频振动打入设备,该设备采用履带式挖掘机改装,行走安全稳定,自提工字钢不需要人员及其他辅助工具,工字钢垂直定位依靠操作机手控制打入过程的下落速度和垂直度,依次将桩一根根地打入土中。

这种施工法速度快,根据现场土层硬度情况每根打入时间大约在3~5分钟。

5、打桩遇到问题及处理

在坚实的砂层或砂砾层中打桩,桩的阻力过大时可降低打入速度同时加大振动频率,不能用锤硬打;当遇到了不明障碍物,孤石或板桩倾斜等情况时,板桩阻力增加,便会把相邻板桩带入。

可以按下列措施处理:

(一)不是一次把板桩打到标高,留一部分在地面,待全部板桩入土后,用屏风法把余下部分打入土中。

(二)把相邻板桩焊牢在围檩上。

(三)数根板桩用型钢连在一起。

(四)在连接锁口上涂以黄油等油脂,减少阻力。

(五)运用特殊塞子,防止土砂进入连接锁口。

6、拔桩

拔桩过程不宜速度过快,容易扰动基础原状土,尤其在路床位置更要放慢速度。

7、注浆

工字钢拔出后在土壤中留有松散土层,为防止路基土方沉降,需要在工字钢拔出后对空隙进行注浆处理,注浆压力和注浆量以地面冒出混凝土浆为准,注浆距离为每4米距离设一道注浆点。

4、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4.1、工程技术力量人员组织分配

本工程项目部组织机构见下图。

 

质量控制网络见下图。

 

4.2、项目机构职责划分

本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见下表。

岗位职责

岗位

名称

人数

岗位责任

质量责任

项目

经理

1

项目经理是公司法人在项目上的授权代理,是项目的质量第一责任人,代表公司履行与业主合同相关的责任。

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负直接责任

执行

经理

1

协助项目经理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行管理。

授权下,行使项目经理一切职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现场生产管理、质量、安全负责。

技术

负责人

1

负责工程的质量管理,负责施工中技术问题的处理、组织质量检查活动、负责工程数据的管理和工程质量验收。

对工程质量、安全负技术责任。

技术员

2

负责工程各工序的质量控制,落实各项技术处理措施。

负责各项施工记录的收集、整理,协助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工程数据的整理和工程验收工作。

对所负责的工程质量工作负直接责任。

质检员

1

具体负责工程技术交底和质量教育活动,负责工程施工质量的检查工作。

对各工序施工质量负主要责任。

安全员

1

具体负责工程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活动,负责工程施工安全的检查工作。

对施工安全负主要责任。

测量员

1

负责工程定位、放线、位移等各项测量工作。

对工程测量质量负直接责任。

施工员

1

负责所负责工序的质量、安全管理。

对所负责工序施工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

材料员

1

协助项目经理制定材料采购计划,负责进出场材料的验收、材料标识和管理,负责制定材料采样、检验计划和送检工作,负责材料检验结果的统计工作。

对施工用材料质量负直接责任。

试验员

1

负责制定材料、试件取样样、检验计划和送检工作,负责件负责检验结果的统计工作。

对材料、试件取样、保护、运输质量负直接责任。

资料员

1

具体负责工程施工数据的编写、报审和收集汇总工作。

对施工数据的质量负直接责任。

5、施工准备

5.1、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

施工前需对方案的可行性和施工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专家论证,专家论证由公司技术安全主管部门组织,聘请北京市桥梁施工专家库6人以上成员,组成专家小组,推举一名组长,对方案的安全性和施工可靠性,施工现场人员技术组织状况落实进行反复讨论,直至专家小组一致通过此方案方可实施。

5.2、临时设施

施工前需与交通主管部门申请并批复四环主路及辅路的交通导改事宜,对主路批复方案下进行施工围挡,设置导改标志、信号灯及提示标牌。

辅路围挡应与场区材料及设备进出口处设置交通指挥人员,随时保证材料设备进出场与辅路交通的安全保障,边坡支护现场不设生活区,不设钢筋加工区,桩基及承台、墩柱施工参照相关方案实施。

5.3、临时用水用电

本工程施工用电约60千瓦,提供两台电焊机及照明作业,在现场四周设置1~2个配电箱。

施工平面布置图

5.4、工字钢打入准备

工字钢打入部分占用道路结构层,由于道路结构层坚硬,不利于打入桩施工,需要在道路围挡完成后用切缝机整齐切开油路面,用风镐将道路结构层破坏掉,待施工完成后予以修复。

5.5、现场平面布置及说明

参照施工平面布置图。

5.6、测量放线

5.5.1、定位放线工作是施工准备工作中的一项极重要的技术工作,它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定位,定位放线是准备工作中的首要工作之一,是控制工程质量的第一个特殊工序。

测量放线工作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和组织,必须由持有资质证书的专业测量人员实施。

工程定位控制点精确放出后,做好控制点的保护,并做好定位放线记录。

定位放线成果经项目部检验合格后,必须报工程监理单位或甲方复验,未经监理单位或甲方指定的专业测量单位签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5.2、工程测量:

是在定位放线测量的基础上对具体工程的轴线、标高等进行细部测量工作,工程测量的依据是定位控制测量点,其工作由现场测量员和专业施工员配合进行。

5.7、技术准备

开工前现场内业技术应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1)、工作计划安排、图表的绘制;

2)、工程施工图纸的审阅、审查和会审;

3)、熟悉并整理相关技术资料;

4)、修订施工组织设计;

5)、编制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按规定程序进行交底。

6、工程保障措施

6.1、质量目标及保障措施

6.1.1、质量目标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将按照我公司的质量方针,始终站在业主的角度,树立工程全局观念,通过优秀的人才、科学的管理、先进的技术和设备、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和工艺、科学的策划和部署、有效的组织、管理、协调和控制,以不断创新的科研成果和一流的质量管理持续改进产品的质量,为顾客提供满意的产品,对顾客真诚、负责,敬业守信。

本工程的质量目标为:

符合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保证使用功能,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对施工各个步骤、各个环节的施工质量进行质量评定,以过程合格来保证工程质量的合格。

6.1.2、质量保障措施

本工程实行全员全过程的控制管理,确保各项工序都保质保量的完成,具体措施如下:

6.1.2.1、人员控制

项目各岗位人员由项目经理按本公司《人力资源控制程序》、《施工项目持证上岗管理细则》要求确定。

对所有进场的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工人的能力进行验证、评审,合格后方可上岗。

对上岗人员的岗位、职责和能力逐一进行评估并作好记录;项目经理、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和电工、电焊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做到持证上岗。

6.1.2.2、材料控制

项目部负责施工材料的采购。

主要施工材料(A类材料)的采购,项目部应在公司《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材料供方。

其它材料由项目部自行采购。

项目部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提出的材料需求计划组织进货并确保所用材料质量合格、品种齐全、供货及时。

材料控制执行公司《采购程序》,并建立《材料台账》。

进场的材料应有合格证、检验报告、材质单等的质量证明材料并按有关规定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现场材料应标识,注明材料名称、规格、产地、用处、使用部位和状态,材料的贮存、防护、应符合规定要求。

不合格材料按公司《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进行退货和更换,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

6.1.2.3、施工设备控制

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设备使用计划,如需外租设备,应从公司《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设备供方。

如所选供方未在公司《合格供方名录》内,项目部应首先对其进行评价,经公司批准后方可使用。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必须经过项目部检查验收,并在《设备验收单》中记录,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准投入使用。

施工设备的标识、使用、保养和维修按公司《设备设施控制程序》执行。

6.1.2.4、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

施工中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装置,按《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程序》的规定,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送检或校准,并保持检定或校准状态的标识和记录,确保在施工过程中计量、定位、检测设备的工作状态和环境符合要求。

测量、检验和试验仪器设备应指定专人保管、使用。

使用前应对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验证并记录,合格后方可使用。

在使用中如发现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要及时送具备资质的计量检验部门检修和校准。

6.1.2.5、不合格品控制

对不合格品按公司《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实施控制。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产品的轻微不合格品,采取返修的方式进行纠正。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产品的一般不合格品,采取返工或返修后让步通过的方式进行纠正。

让步通过必须取得顾客、监理等相关方的书面同意。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产品及实现过程中的严重不合格品,应报废、返工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使其不影响产品整体质量,采取的措施应得到顾客、监理等相关方的书面同意。

不合格品的识别及其进行的纠正和处理措施除在《施工日志》中详细记载外,还应在《不合格品台帐》和《不合格品处理单》中记录。

6.1.2.6、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

1)、对施工中和施工验收后的产品进行标识,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保护。

2)、施工时应保护好测量控制桩。

3)、土方开挖时,挖土机械严禁碰撞已经完成的钢板桩支护结构等。

4)、做好基槽周边及基槽内的排水工作,及时对雨水、施工用水、生活用水等进行排放,防止明水对基坑护坡的冲刷和浸泡。

6.2、安全文明目标及保障措施

6.2.1、安全目标

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火灾事故和人员中毒事故的发生,轻伤率控制在千分之五以内

按“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进行现场管理,使该工程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和CI形象方面成为我企业的样板工程。

6.2.2、安全保证措施

6.2.2.1、安全管理机构

1)、施工现场设置安全生产、消防、保卫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员、工长等组成,安全员具体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工程项目部应根据本工程特点、施工工艺、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制定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方案和检查方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6.2.2.2、安全管理措施

1)、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

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工艺、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对施工全过程安全生产做出预测,提出具有可行性、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2)、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到现场,将工程概况、施工工艺、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项目管理人员交底。

3)、项目安全员应针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写出书面具体要求,并在工程开工前向全体施工人员交底。

4)、各班组每天要根据施工工艺要求和作业环境及人员状况进行班前交底,并做好记录。

5)、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施工方法以及各工序间的转移都应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全操作要求,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

6)、对新工人要进行公司、项目、班组三个层次的安全教育,否则不许上岗。

7)、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进行改进。

8)、进入施工区域的所有人员必须系安全帽;凡从事两米以上、无法采取可靠防护措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佩带相应的劳保用品;严禁酒后上岗。

9)、施工现场内要有安全标志,危险地区要设示警牌,且不得随意移动。

障碍物、井设置明显标志,孔口、井口要加盖,槽边设护栏。

施工作业面严禁住人,严禁吸烟和随地大小便。

10)、施工现场的道路、上下水及采暖管道、电气线路、材料堆放、临时和附属设施等平面布置,都应符合安全、卫生、防火要求,并要加强管理,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11)、施工人员应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机具,严禁违章操作,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拆卸和修理设备、机具。

因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公司根据规定处以行政、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者,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设备、机具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2)、要遵守本地区、本工地有关安全、场容、消防、环卫、市容管理等有关规定。

材料运输车辆要符合北京市有关规定。

机械挖土现场出入口要设安全岗,配备专人指挥车辆,汽车驶出现场要配备专人关好车槽,拍实车槽内土方。

汽车司机要遵守交通法规和有关规定,按指定路线行驶,到指定地点卸土。

13)、在施工现场的劳务队,应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明确劳务队的安全负责人,并服从现场安全技术部门人员的管理。

14)、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后,工程项目部应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

同时立即上报公司质量安全部,严禁故意破坏现场、拖延上报、谎报或隐瞒不报。

15)、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后,任何涉及安全的设施和措施不得擅自更改,如需要更改,必须报公司主管部门重新审批。

6.2.2.3、用电管理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符合现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对现场的线路、设施的定期检查制度,并将检查检验记录存盘备查。

2)、现场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各类配电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内电器必须完好可靠,无杂物。

施工现场及临时设施照明灯线路的敷设,除带护套缆线外,应分开设置或穿管敷设。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电气设备连接的的金属架,必须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4)、施工现场使用的移动式机械设备及掌上型电动工具,均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维修应按《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3787-83)中相关规定进行。

5)、任何部门、任何个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执照人员进行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等工作。

必须严格执行现场用电的有关规章制度,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动用机电设备。

要经常检查用电线路、设备的完好性和绝缘情况,供电线路要架空或埋入地下,防止机械碰扎。

对电器系统要有专人负责并配备电器保护措施,进场后与甲方电器负责人联系交接。

6)、各操作人员使用各种电气设备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电工的安全技术指导。

6.2.2.4、消防管理

1)、因施工需要搭设的临时建筑、临时生活设施,应符合消防要求。

2)、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器材和设施,设置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不得埋压、圈占或挪作它用。

3)、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与要求,严格防火措施,确保安全,禁止违章作业。

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作业。

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的时间内有效。

4)、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必须专库储存;化学易燃物品和压缩可燃性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中的有关规定。

使用后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清除。

施工场地内不准堆放大量易燃材料。

5)、安装电器设备,进行电、气切割等作业,必须由合格的焊工、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操作,禁止在建筑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6)、施工中使用化学易燃物品时,应限额领料,禁止交叉作业,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

7)、非经现场保卫部门批准,不得在在建建筑工程内住宿。

8)、违反现场防火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2.2.5、安全保卫

1)、现场施工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防止出现第三者安全事故。

2)、施工期间,应派专人看管工地材料、物品。

长期休工时,由工地负责人安排人员看管工地。

3)、禁止非本单位人员进入工地住所。

对进入现场可疑人员应及时询查,出现外来偷盗或破坏分子时,要尽快通知现场负责人,并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

4)、重点严查进出的材料运输车辆,防其夹带物品。

5)、建立联系电话薄,便于及时联系。

6.2.2.6、环境管理

由于四周建筑物比较多,扰民问题和民扰问题为施工中需要解决的重点。

6.3、工期目标保障措施

6.3.1、加强组织管理,公司成立由公司各施工管理部门组成的工程指挥部实施全面协调和控制,确保按计划工期完成。

6.3.2、对工程施工实行分阶段控制,制定阶段目标,每周定时召开工程例会,将实际进度与周、旬、月计划对比,及时发现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对策,保证施工按计划顺利进行。

6.3.3、组织人员对施工图纸进行仔细审核,如发现施工图纸设计存在不完善之处,尽早提交可行性建议和方案,并及时与设计协商,避免施工中因图纸问题影响施工。

6.3.4、加大施工投入,配备足够数量的机械和材料,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

6.3.5、实行流水施工,对工序进行合理搭接、穿插。

6.3.6、开展劳动竞赛,每月进行一次评比,对形象进度完成较好的实行物质奖励,充分调动参施队伍的积极性,加快施工进度。

6.3.7、充分考虑到现场具体情况对施工可能造成的影响,土方开挖过程中遇到的地下情况与甲方介绍的不同,施工时间特别是晚上施工时间无法保证等,对以上可能出现的情况我方将予以充分考虑并制定专门措施,随时对工期进行调整,以保证工期。

6.4、设备配置保障措施

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设备使用计划,如需外租设备,应从公司《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设备供方。

如所选供方未在公司《合格供方名录》内,项目部应首先对其进行评价,经公司批准后方可使用。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必须经过项目部检查验收,并在《设备验收单》中记录,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准投入使用。

施工设备的标识、使用、保养和维修按公司《设备设施控制程序》执行。

施工中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装置,按《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程序》的规定,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送检或校准,并保持检定或校准状态的标识和记录,确保在施工过程中计量、定位、检测设备的工作状态和环境符合要求。

测量、检验和试验仪器设备应指定专人保管、使用。

使用前应对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验证并记录,合格后方可使用。

在使用中如发现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要及时送具备资质的计量检验部门检修和校准。

7、施工进度计划及劳动力安排

7.1、施工阶段划分及施工程序

主要包括施工准备及施工两个阶段。

7.1.1、施工准备

7.1.1.1、测量放线

放出基槽上口开挖线,并在场区内作永久性标记和阶段性标记,以便开挖后测放边线。

7.1.1.2、施工机械和材料准备

施工打桩机提前2天进入现场,工字钢等主要材料、工具提前3天进场。

7.1.2、施工安排

首先进行清理、平整场地的工作,施工钢板桩,在土方挖运的同时进行支护施工。

7.2、总工期及进度计划安排

钢板桩打入施工时间为2天,拔出作业时间为2天,其余时间控制按照B-17桩基、承台、墩柱施工安排进行。

7.3、劳动力安排

7.3.1、分包计划安排

本工程均由我公司负责管理,委托专业分包负责施工。

7.3.2、劳动力计划

本工程劳动力安排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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