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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火基本原理

林火基本原理

1・什么是森林火灾

答:

指发生在除城市市区以外,林地内失去人为控制,自由蔓延和扩展,对森林、森林生态系统和人类带来一定危害和损失的林火行为,是一种突发T生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

森林火灾被联合国列为世界八大自然灾害之一,也是公共突发事件之一。

2•森林火灾有什么危害答:

森林火灾不仅严重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而且会对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产生极大的危害,对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安全造成巨大威胁。

具体危害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烧毁林木;烧毁林下植物资源;危害野生动物;引起水土流失;使下游河流水质下降;引起空气污染;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什么是森林燃烧三要素答:

森林燃烧需要森林可燃物、火源和氧气三者相互作用才能形成,这三者就是森林燃烧三要素,简称“燃烧三角”。

森林可燃物指森林中所有的有机物质,如乔木、灌木、草类、苔薛、地衣、枯枝落叶、腐殖质和泥炭等。

火源分天然火源(如雷击火)和人为火源(如上坟烧纸、烧荒和吸烟等),管好火源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矢键。

4・根据燃烧空间位置,森林火灾的基本种类有哪

答:

一般分为地表火、树冠火和地下火三类。

地表火是指火沿地表蔓延,烧毁地被物,危害幼林、灌木、下木,烧伤大树干基和下部枝叶以及露出地面的树根。

根据其蔓延速度快慢不同可分为急进地表火和稳进地表火。

树冠火是指能引起林冠层燃烧的火。

根据其蔓延情况又可分为急进树冠火或稳进树冠火。

地下火是指在林地腐殖质层或泥炭层燃烧的火。

在地表面一般看不见火焰,只有烟,一直燃烧到矿物层和地下水的上部。

5・引起林火发生的火源有哪几大类答:

引起林火发生的火源,通常可分为两大类,即天然火源和人为火源。

天然火源是在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下产生的热源,主要包括雷击火、火山爆发、陨石降落、滚石火花和泥炭自燃等。

人为火源是指人为野外用火不慎而引起火源,可分为生产性火源(如烧垦、烧荒、烧木炭、机车喷漏火、开lLj崩石、放牧、狩猎和烧防火线等)和非生产性火源(如野外做饭、取暖、用火驱蚊驱兽、吸烟、

小孩玩火等)

6・什么是完全燃烧和不完全燃烧

答:

在森林燃烧过程中,由于氧气供给的程度不同,会产生两种不同的燃烧:

(1)完全燃烧:

在燃烧中氧气供应较充足,能将可燃物烧尽,放出较多热量,但燃烧后的产物不能再次燃烧,燃烧剩余物为白灰;

(2)不完全燃烧:

由于在燃烧中氧气供给不足,可燃物不能烧尽,只烧了部分,放出的热量较少,燃烧后的产物可以再次燃烧,燃烧剩余物存在黑炭。

7・影响森林火灾的主要气象因子有哪些答:

影响森林火灾的主要气象因子有降水、温度、相对湿度、风速、风向等,这些气象因子与森林火灾的发生、发展密切相矢。

森林火险天气等级预测预报主要考虑这些气象因子。

8・什么叫林火强度答:

森林可燃物燃烧时整个火场的热量释放速度称为林火强度,简称火强度。

火强度是林火行为重要标志之一。

实践中,常根据火焰高度判断火强度大小。

火焰高度低于1・5米,为低强度火;火焰高度在1・5米以上,3米以下,为中强度火;火焰高度大于3米,为高强度火。

9・什么叫林火行为

答:

林火行为是森林可燃物点燃后,林火在发展和蔓延直至熄灭的整个过程中所表现的各种特性。

林火行为包括林火蔓延速度、火烈度、火场形状、火焰高度、火强度、对流烟柱、火爆、飞火、火旋风、高温热气流等。

其中林火蔓延速度、火焰高度和火强度是衡量林火行为的三大指标。

10・风对林火的影响有哪些答:

风是影响森林火灾发生和蔓延的重要因素之一。

风能带走林内的水汽,降低林内空气湿度,加速可燃物干燥,增大林火发生的可能性;风还能补充火场的氧气,力Q速燃烧进程,使火烧得更旺;同时,风还能改变热对流,增加热量水平流动,明显增加火头前方的热量,加速火的蔓延。

在风力较大时,还能把火花和余火吹到火头前那些未燃烧的可燃物上,引起飞火。

火灾中风向的改变还是造成扑火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总之,风速越大,火灾次数增加越多,火烧面积越大。

特别是在连旱、高温的天气条件下,风是决定发生森林火灾多少和大小的重要因子。

11・Lb风、谷风对山地森林火灾蔓延有何影响

答:

我国的森林大部分生长在高ill丘陵地带,由于地形起伏,形成山地昼夜风向的不同,湿度、温度也不同,使林火受山谷风的影响较大。

由于热力原因,白天为谷风,空气从谷底沿少坡上升,加速火向上蔓延;夜间为山风,空气从ill坡向山谷吹去,使火向[11下蔓延快。

12・地形对林火影响有哪些答:

对林火影响较大的地形因子有坡度"坡向、坡位、海拔高度等。

(1)坡度对林火的影响。

坡度大小直接影响可燃物含水率变化。

坡度陡,降水易流失,可燃物易干燥;含水率增大。

坡度大小对热传播也有很大影响。

上坡火,可燃物接受到的对流热和辐射热强度增加,因此增加火灾蔓延速度,下坡火则相反。

(2)坡向对林火的影响。

坡向不同,接受阳光的照射不同,温湿度、土壤和植被都有差异。

一般南坡接受的阳光时间长,温度较高,湿度较低,土壤和植被较干燥,容易发生火灾,火灾发生后蔓延速度较快,依次为西坡、东坡和北坡。

(3)坡位对林火的影响。

坡位不同影响水、热再分配。

通常在LU上部和山脊,林地较干燥,可燃物易燃,火蔓延速度较快;在[11坡顶部,火随时间变化较少,火强度彳氐,较易控制。

坡谷地带,一般可燃物数量多,一旦着火,火

强度大,顺坡蔓延加速,不易控制。

(4)海拔高度对林火的影响o海拔高度越高,林内温度越低,相对湿度增大,地被物含水率增高,也就不易燃烧。

当海拔更高,进入亚高山地带或分水岭附近,降水量明显增加,一般不易发生森林火灾。

但海拔高通常风速较大,一旦发生火灾,会加速火的蔓延。

13・昼夜变化对森林火灾蔓延速度有什么影响答:

昼夜气象条件差别明显,必然影响森林火灾的蔓延。

一般地讲,白天尤其是下午气温高、风力大、湿度小,林火蔓延速度快;夜间气温低、风力小、湿度大,火势小,林火蔓延速度减慢,有利于扑救。

14・什么是飞火答:

飞火是由上升气流将正在燃烧的可燃物(如正在燃烧的鸟巢、蚁窝、腐朽木和松球果等)带到空中后位移并飘洒到其他地区的一种火源。

飞火的传播距离一般为几十米到数百米,有时甚至可达数千米或更远。

15・什么是火旋风

答:

通俗而言,火旋风即带火的旋风。

这是高能量火的一

个突出特征之一,也是产生飞火的直接原因O火旋风大小不

一,小的直径仅50厘米左右,大的直径达100多米或更大。

产生火旋风的原因很多,如强烈的对流、地面受热不均、地形差异或突变、风向突变、两个火头相遇等,无论山地或平原,无论大气稳定或不稳定,都能产生火旋风。

一般在Lb地比在平原上发生火旋风多。

在扑火过程中,扑火队员要十分注意火旋风对人身安全的威胁。

二、森林防火管理

16•什么是森林防火

答:

森林防火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活动

17・我国森林防火的方针是什么答:

我国森林防火的方针是“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预防是森林防火的前提和尖键,森林防火必须立足于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是指森林火灾一旦发生,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尖部门必须把握战机,采取各种措施,有效扑救森林火灾,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8・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工作实行怎样的管理体制

答: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本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矢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矢的森林防火工作。

19・什么是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答:

“行政首长负责制”是指重大事务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由行政首长定夺,具体日常行政事务由行政首长决定,行政首长独立承担行政责任的一种行政领导制度。

这是一种适合于中国行政管理的政府工作责任制。

我国森林防火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即是指省长、市长、县长、乡长“四长”负责制,一级抓一级。

各级政府对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

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涵盖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全过程,预防要落实,扑救要措施到位。

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是我国长期以来在与

森林火灾的斗争中总结出的宝贵经验

20・衡量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是否落实到位有哪五条标准

答:

(1)乡(镇)级以上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事机构是否健全稳定,高效精干;

(2)森林防火指挥部是否明确其成员单位的森林防火责任区,签订防火责任状,加强对火灾预防工作的领导,并经常深入责任区督促检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3)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是否纳入同级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当地林业和生态建设发展总体规划;

(4)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是否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5)-旦发生森林火灾,有尖领导是否及时深入现场组织指挥扑救。

2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职责是什么

答:

(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

《森林防火条例》和有尖法规的实施;

(2)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

(3)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4)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

(5)检查本地区森林防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组织有矢单位维护、管理防火设施及设备;

(6)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方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7)配合有矢机矢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8)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

22・我国将森林火灾划分为几个等级答: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1)-般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I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2)较大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3)重大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4)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以上表述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

23・怎样理解森林火灾“分级响应”原则答:

森林火灾发生后,基层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和较大森林火灾,由县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分别由市级、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

24・森林火灾发生后,各有尖地方和部门根据工作

需要,应组织采取哪些响应措施

答:

主要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扑救火灾;

(2)转移安置人员;

(3)救治伤员;

(4)善后处置;

(5)保护重要目标;

(6)维护社会治安;

(7)发布信息;

(8)火场清理;

(9)终止应急响应。

25•发生森林火灾应如何报警答:

发现森林火灾后及时报警,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

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通全国统一的森林火警专用报警电话“12119”报警。

报警时要注意做到:

报告火情发生地所在的县、乡、村及具体地名、山名;讲清火势大

小或危险程度;报告报警人的姓名、身份、联系方式等信息。

26・在森林防火期内,森林防火区特殊需要用火时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

森林防火朝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

因防止病虫鼠害、冻害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因处置突发事件和执行其他紧急任务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应当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27•什么是森林防火联防机制答:

我国《森林防火条例》第7条规定,森林防火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有尖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确定联防区域,建立联防制度,实行信息共享,并加强监督检查。

森林防火联防机制包括建立森林防火组织,商定牵头单位,确定联防区域,规定联防制度和措施,检查、督促联防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o森林防火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如省与省之间、市与市之间、县与县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有尖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在森林火灾预防上,互相监督,在森林火灾扑救上,互相支援。

为做好毗邻地区的森林防火工作,有尖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确定联防区域和成员单位,组织成立森林防火联防组织机构,商定牵头单位及轮值顺序,制定联防制度,落实联防措施,实行火情通报和定期对话工作制度,强化联防协作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火情监测、火源管理、火情报告、防火检查等各项工作,共同负责联防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

谁先发现火情,由谁先组织扑救,其他联防单位的扑火队伍也要迅速赶赴火场,共同处置火情,确保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遇有火情互相观望'坐视不理,接到命令行动迟缓、贻误战机的,必须追究联防单位的责任。

28・为什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答:

森林防火工作是社会公益事业,各级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予以经费保障,列入公共财政。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物质保障。

按照以地方为主、国家适当补助的原则,目前国家每年用于补助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逐年增加。

我国森林防火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相比,我国森林防火工作的发展远远不能满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主要表现在:

林区道路等基础设施落后,难以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扑灭”。

因此,各级政府要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同级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林业和生态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逐步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投入。

29・如何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答:

我国森林火灾大部分都是人为因素引发的,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增强森林防火意识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首要任务。

各级人民政府、有矢部门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切实有效地行动,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把宣传森林防火重大意义、森林防火基本知识、法律法规、扑火安全常识等送到课堂、林区、农户中,作为林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对群众安全用火和紧急避险技能的培训,林区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用火知识培训等。

在宣传教育、普及森林防火知识的过程中,不仅各级政府、林业部门要起带头作用,各有尖部门也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努力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如铁路、交通、旅游等部门要提醒进入林区人员注意防火;教育、劳动等部门应在教材编制、劳动技能培训等方面增加森林防火宣传和普及森林防火知识的相矢内容。

通过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使每个公民都认识到森林防火的重要性,了解和掌握报警、避险及预防森林火灾,懂得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知识,并能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0•什么是森林火灾保险答:

森林火灾保险是指森林的所有者或经营者依约按一定的比例缴纳保险费(简称保费),当森林遭受灾害时,由保险企业依约提供经济补偿,这种投保与承保行为以契约的方式而成立,并受法律的保护。

投保人可以是全民所有制单位(如林场、采育场、农场),也町以是集体所有制单位及联营、个体的生产经营者。

国家鼓励通过保险形式转移森林火灾风险,提高林业防灾减灾能力和灾后自我救助能力。

31・什么是森林火灾隐患

答:

森林火灾隐患是指潜在的能够引发森林火灾发生,以及直接影响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一般森林火灾隐患是指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有引发森林火灾的可能性,并且一旦发生火灾就会有一定的危害后果,但危害后果不至于很大。

重大森林火灾隐患是指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由此可能造成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后果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

32・什么是森林火灾隐患整改答:

森林火灾隐患整改是指县级以上森林防火机构应当组织有矢部门对森林防火区内有矢单位的森林防火组织建设、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森林防火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对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或整改不到位的,由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森林防火条例》第49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33・如何进行森林火灾信息报送

答:

⑴森林火灾信息实行归口分级报告制度。

信息报送应当及时、准确、详细、规范。

凡需要向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的火情,由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归□管理,并按规定上报。

夕卜交、公安、交通、铁路、农业、新闻、气象、民航以及总参、武警总部等部门发现和掌握的森林火灾信息,应当及时通报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森林火灾实行有火必报制度。

森林火灾发生后,省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当迅速了解和掌握情况,立即按照规范要求向国家防火办报送火灾及处置信息。

(3)卫星林火监测热点核查实行零报告制度。

省级防火办对国家防火办通报的卫星监测热点,应当迅速核查,无论是否为森林火灾,都应当按规定及时反馈。

(4)防火紧要期、重点时期和国家森防指指定时段实行森林防火调度日报制度。

省级防火办,国家林业局北方、南方航空护林总站和武警森林指挥部需每日按规定的内容报告国家防火办。

34・如何进行森林火灾信息发布

答:

《森林防火条例》第43条对森林火灾信息发布的主体和分级发布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

即:

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信息的发布机尖是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一般和较大森林火灾信息的发布机矢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或者林业主管部门。

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发布森林火灾信息。

35•什么是森林消防专用车辆

答:

森林消防专用车辆是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林业主管部门在执行森林防火任务、抢救人民生命财产时所使用的专用车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5条规定中的“消防车”范围,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其他有尖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如“森林消防”字样,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以与其他社会车辆区别开来,从而有利于执行森林防火任务,及时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

36・什么是森林火险区划答:

森林火险区划就是根据时间和空间上相对稳定的森林火险指标,相同的森林火险区域采取相同的林火管理手段,进行合理规划,采取相同的预防措施,合理科学管理林火。

1992年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LYI063—1992)《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该标准已于2008年修订(LY/T1063-2008)。

该标准规定了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及其区划方法,将森林火险等级分为三级:

I级火险区森林火灾危险性大,II级火险区森林火灾危险性中,皿级火险区森林火灾危险性小。

37・什么是森林防火区和森林防火期答:

由于地理环境和森

林分布的特点,有些野外用火的具体地点是在森林区域一定距离以外,这样的火对森林不能构成直接威胁。

为此,有必要依据森林资源状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科学合理地划定森林防火范围,这一范围称之为“森林防火区”。

一般把森林容易发生火灾的季节,规定为森林防火期。

森林防火期应该是一个相对稳定的期限。

如果每年都变,每年都要对下一年的防火期进行预测,虽然更能揭示自然规律,但却为生产管理部门带来许多不便。

大范围内采用同一个防火期,虽然比较保险而又便于管理,但从效益上看并不经济。

为此,《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规定“森林防火期”。

38・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应由什么机构批准

答:

《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活动,并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39・《全国森林防火中长期发展规划》(2009・2015)中的主要建设内容和目标是什么

答:

在建设内容上,提出了全面加强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保障三大体系,建设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程、森林火险预警、火情了望监测、森林防火阻隔、森林防火通信和信息指挥、森林航空消防、专业队伍装备能力、物资储备库、火灾损失评估和火案勘查系统、科技支撑系统、培训基地、武警森林部队装

备等十二方面的建设内容o

在目标定位上,到规划期末,实现卫星监测成果30分钟内发布,重点治理区域林火了望监测覆盖率达到90%;以上,森林防火通信覆盖率达到95%以上,当日火灾扑灭率达到98%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以下。

40・森林防火基本建设项目指哪些

答:

是指由中央或地方各级发改委、财政部门安排的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项目,包括:

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森林火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国家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建设项目・国家森林防火储备库建设项目、森林防火通信和信息指挥系统建设项目、森林航空消防建设项目、防火通道和阻隔系统建设项目等,省级林业基本建设森林防火项目、国家林业项目均纳入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

41・森林防火工作的“五率”指的是什么

答:

(1)森林火灾发生率:

每10万公顷森林面积发生森林火灾的次数。

(2)森林火灾受害率:

某一地区森林火灾中受害森林面积同森林总面积的比率,用千分比表示。

(3)森林火灾控制率:

平均每次森林火灾的受害面积,计量单位为公顷/次。

(4)森林火灾查处率:

已查处火案占发案总数的百分比(已查明火灾发生原因,但尚未处理的,不能视为已查处)。

(5)林火当日扑灭率:

24小时内明火扑灭起数占森林火灾总数的百分比。

42・什么是责任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答:

责任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是指: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矢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

43・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应承担的森林防火责任是什么

答:

森林防火工作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既需要各级人民政府承担重要责任,同时也需要森林、林木和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责任。

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5并配备森林防火设施和设备。

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配备的兼职或者专职护林员负责巡护森林,管理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协助有尖机矢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并对进入其经营范围的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等。

44・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

责任的,怎样处罚

答: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48条,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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