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报告注意点.docx
《辞职报告注意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辞职报告注意点.docx(3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辞职报告注意点
辞职报告注意点
篇一:
辞职报告注意事项
篇一:
辞职报告书与注意事项
尊敬的领导:
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公司正式提出辞职。
我自xx年7月23日进入xxx股份有限公司,xx年8月24日调入到筹备组,到现在已经有半年了,正是在这里我开始踏上了社会,完成了自己从一个学生到社会人的转变。
公司的过去半年里,利用公司给予良好学习和锻炼时间,学习了一些新的东西来充实了自己,并增加自己的一些知识和实践经验。
我对于公司半年多的照顾表示真心的感谢!
今天我选择离开并不是我对现在的工作畏惧,承受能力不行。
经过这阵的思考,我觉得离我所追求的目标越来越远。
人如果没有追求,他的生活很乏味,相信公司领导会给予谅解。
我也很清楚这时候向公司辞职于公司于自己都是一个考验,公司正值用人之际,公司项目的开展,所有的前续工作在公司上下极力重视下一步步推进。
也正是考虑到公司今后推进的合理性,本着对公司负责的态度,为了不让公司因我而造成的决策失误,我郑重向公司提出辞职,
望公司给予批准。
祝公司项目顺利推进创造辉煌,祝公司的领导和同事们前程似锦鹏程万里!
此致敬礼
尊敬的***:
您好!
工作近*年来,发现自己在工作、生活中,所学知识还有很多欠缺,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渴望回到校园,继续深造。
经过慎重考虑之后,特此提出申请:
我自愿申请辞去在xxx的一切职务,敬请批准。
在xxx近*年的时间里,我有幸得到了单位历届领导及同事们的倾心指导及热情帮助。
工作上,我学到了许多宝贵的科研经验和实践技能,对科研工作有了大致的了解。
生活上,得到各级领导与同事们的关照与帮助;思想上,得到领导与同事们的指导与帮助,有了更成熟与深刻的人生观。
这近四年多的工作经验将是我今后学习工作中的第一笔宝贵的财富。
在这里,特别感谢yyy(xxx的上级单位)a主任、b主任、c主任在过去的工作、生活中给予的大力扶持与帮助。
尤其感谢xxxz主任在xxx近二年来的关照、指导以及对我的信任和在人生道路上对我的指引。
感谢所有给予过我帮助的同事们。
望领导批准我的申请,并请协助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在正式离开之前我将认真继续做好目前的每一项工作。
祝您身体健康,事业顺心。
并祝yyy、xxx事业蓬勃发展。
***
**年**月**日
辞职书
xx:
您好!
首先,非常感谢您这一年来对我的信任和关照。
这段时间,我认真回顾了这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觉得来xx工作是我的幸运,我一直非常珍惜这份工作,这一年多来公司领导对我的关心和教导,同事们对我的帮助让我感激不尽。
在公司工作的一年多时间中,我学到很多东西,无论是从专业技能还是做人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关心和培养,对于我此刻的离开我只能表示深深的歉意。
非常感激公司给予了我这样的工作和锻炼机会。
但同时,我发觉自己从事xx行业的兴趣也减退了,我不希望自己带着这种情绪工作,对不起您也对不起我自己。
真得该改行了,刚好此时有个机会,我打算试试看,所以我决定辞职,请您支持。
请您谅解我做出的决定,也原谅我采取的暂别方式,我希望我们能再有共事的机会。
我会在上交辞职报告后1-2周后离开公司,以便完成工作交接。
在短短的一年时间我们公司已经发生了巨大可喜的变化,我很遗憾不能为公司辉煌的明天贡
献自己的力量。
我只有衷心祝愿公司的业绩一路飙升!
公司领导及各位同事工作顺利!
篇二:
辞职报告格式和注意事项
辞职报告格式和注意事项
辞职报告通常有五部分构成。
(一)标题
在申请书第一行正中写上申请书的名称。
一般辞职报告书由事由和文种名共同构成,即以“辞职申请书”为标题。
标题要醒目,字体稍大。
(二)称呼
要求在标题下一行顶格处写出接受辞职报告的单位组织或领导人的名称或姓名称呼,并在称呼后加冒号。
(三)正文
正文是申请书的主要部分,正文内容一般包括三部分。
首先要提出申请辞职的内容,开门见山让人一看便知。
其次申述提出申请的具体理由。
该项内容要求将自己有关辞职的详细情况一一列举出来,但要注意内容的单一性和完整性,条分缕析使人一看便知。
最后要提出自己提出辞职报告的决心和个人的具体要求,希望领导解决的问题等。
(四)结尾
结尾要求写上表示敬意的话。
如“此致——敬礼”等。
(五)落款
辞职报告的落款要求写上辞职人的姓名及提出辞职报告的具体日期。
辞职报告的注意事项首先要考虑有没有申请的必要。
辞职报告是辞掉工作的一种申请书,申请人一定要事先考虑成熟后再作决定,不可仓促了事,事后后悔不已,造成不必要的烦恼和痛苦。
辞职报告书要将申请的事项和理由写清楚,使对方能透彻了解你的要求和具体情况。
辞职报告书语言要准确,文字要朴实。
篇三:
辞职注意事项
辞职注意事项(XX-08-2715:
12:
20)转载
标签:
杂谈
拿到新公司的offer后,你再提出辞职。
有时你可能拿不到书面聘用函,但是一定要与对方人事部确认。
要注意以下事项:
1面对面提交辞职报告
找老板有空的时候,单独面对面提交辞职报告。
这是对老板的尊重,也有助于了解老板的反应。
你可以由此了解你离开的难度有多大。
如果你特别关键,老板会诚恳地挽留你。
有时你能立即得到批准,但有的老板则更喜欢把你卡一段时间。
2简单阐述理由
要表现出坚决离职的态度,但无需详述离职的理由。
职业发展是最好的理由,有时家庭原因也不错。
不一定需要了解你真正离开的原因。
例如,你的离开就是因为上司不是东西,他当然不希望你把这作为离职原因。
如果薪酬是你离开的主因,这也不是什么好理由,不说为好。
3不要抱怨老板、不要指摘任何人、不要指摘公司
当你提出走人,如果你对公司和老板很重要,老板会真诚地了解你对公司、对他的意见,不要说任何不满。
你都离开了,说有何用?
老板还会很诚恳地问你,有什么抱怨,意见,千万不要说太多,最好什么都不说,反而要赞美和感谢公司和老板为你做的一切。
老板会要你告诉他公司可以在哪些方面如何改进,你不要傻乎乎地讲一堆忠告,也不要谈你对薪酬的不满。
3不要轻易接受老板的允诺
记住:
你与另一家已经签了offer,那么你要是决定留下,等于毁约。
你有了走的打算,就已
经终结了你在这家公司的上升空间。
同事也可能瞧不起你。
4坚持到最后,做好每一件事情
这是职业化的标志。
职业化就是对自己的职业表现和职业操守负责,而不仅仅是对公司和老板负责。
因此,一直兢兢业业地工作到最后工作日,没有任何懈怠,不出任何差错是非常可贵的。
5保持低调,准备淡出公司
不要参与任何长期计划和项目,不要承诺任何会延迟到你离开后才结束的工作项目。
不要到处讲你离开的事,更不要说你得到了多好的offer。
公司最不喜欢的是一个准备离开的人,整天逢人便说自己跳槽的事,影响其他人的情绪。
作为职业工作者,你应把你的辞职对公司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闭门谢客、谨言慎行。
6不要利用公司邮箱发告别信
不少人有这个习惯,但这样做不好。
一是利用公司资源发个人信件,不职业;二是影响其他人的军心。
如果一定要发,建议利用私人信箱,采取匿名的方式发告别信。
三)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管单位是否同意,到期后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即已解除。
行使此解除权需要注意:
1、通知一定要采取书面形式,并保留副本,要求单位签收。
如果单位不签收,则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再向单位邮寄一份。
2、通知期内要正常上班,不可旷工。
3、与单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保留交接清单。
4、这种方式离职仍然是一种违约行为,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须是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培训,且培训须有其他单位的正规发票!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用人单位一次性或者12个月内累计为1名劳动者支出超过本单位上年度平均工资30%的费用进行培训的,视为提供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专项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有支付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以及因培训产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最终仍要向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试用期内辞职,培训费谁埋单
案例一:
新员工入职培训与服务期
a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中规定:
凡新员工试用期的第一个月,均由公司人事部统一安排入职培训,包括公司的企业文化、经营理念、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行为规范、奖惩条例以及生产岗位的操作规程等等。
通过书面考试以及其他各项考核的员工,将正式转正。
XX年3月,a公司刚入职一个月的新员工王某向公司提出辞职。
公司人事部查阅了他的劳动合同,发现他的合同期限是自XX年2月1日到XX年1月31日。
他提出辞职时,刚刚结束培训,于是公司认定王某违约,要求他支付培训费800元,并称他没有正式上过一天班,还应当返还一个月的试用期工资。
王某拒绝了公司的要求,双方遂发生争议。
法律解析
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不能约定服务期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有些地方性法规也对“服务期”有所规定。
如《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单位为职工提供出资培训的,才能约定服务期,并设立违约金。
这里的“出资培训”是指用人单位有货币支付凭证的培训。
也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员工约定
的服务期才合法有效,员工在服务期内离职或违纪导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都有权向其追究违约责任,要求其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培训费用的损失。
然而,本案的用人单位仅向员工进行了没有出资的入职培训。
这样的入职培训、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规章制度教育等都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不属于“出资培训”的范畴,也不属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因此用人单位设立的服务期无效,员工离职也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其次,试用期的工资不属于培训费用。
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在试用期内为员工提供了培训,都应该按约定向员工支付试用期的工资。
案例二:
出国培训,就应返还培训费
b公司生产精密车床零部件,与新加坡c公司有长期业务关系。
c公司向b公司提供高端成套设备,并提供技术支持,b公司可根据双方的买卖合同的约定,每年安排18名员工到c公司接受为期一个月的专业技术培训。
XX年1月,b公司新招聘技术工人15名,与这15名工人都订立了为期三年的书面劳动合同,其中前6个月为试用期。
在合同约定条款中,公司规定了“服务期条款”,规定该服务期期限与劳动合同完全相同,如果员工在服务期内离职或违约,应当向公司支付违约金3万元。
15名职工XX年1月2日入职后,接受了为期两天的规章制度学习、公司文化介绍,1月4日,他们全部被派往新加坡c公司处进行业务培训。
b公司承担培训的交通、餐饮、住宿等各项费用计18万余元,并按试用期标准给付新员工工资。
2月4日培训结束,新员工全部回沪。
春节过后,2月15日,他们回公司上班。
经生产部和技术部考核,发现职工蒋某表现非常出色,技术精湛,遂提出给他提前转正。
蒋某未作表示,2月29日,蒋某提出辞职,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结清工资。
b公司要求蒋某赔偿培训费,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b公司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法律解析
没有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海外培训也只相当于“入职培训”
b公司为蒋某提供的国外培训是否属于“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虽然b公司共支付了18万余元用以支付培训产生的各项费用,但是该培训本身并不是完整意义上的独立培训。
它只是c公司在买卖合同中提供的附加服务,b公司是不需另行支付费用的。
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首先培训要有出资,培训本身没有出资,当然也就无法认定为培训产生的相关费用了,可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于是,本案例中,b公司为新员工提供的出国培训,也就只能相当于入职培训,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不过是将培训地点改在海外而已。
案例三:
试用期内离职,员工应支付违约金吗
d公司淘汰了一部分过时产品和落后技术,引进了新的生产流水线。
为了让职工的技术水平跟上企业的发展,d公司与某高级技术学校签订了委托培训协议,约定前者可在一年中陆续选拔180名四级以上钳工到该校进行为期半年的技术培训。
d公司共向学校支付了162万元的培训费。
由于d公司当时自有的四级以上技术工人不足150名,于XX年12月又面向社会招聘了30会名新技术人员。
d公司与这些新员工签订了期限自XX年1月1日起的五年劳动合同。
其中规定试用期六个月。
与此同时,d公司还专门签订了与劳动合同期限(5年)相同的服务期协议。
新员工入职后,即进入技术学校进行培训。
在培训的最后一个月,新职工刘某向公司提出辞职。
d公司要求他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即全额培训费用9000元。
刘某不服,遂与公司引发劳动争议。
法律解析
试用期内离职不必支付培训费用
d公司与新员工的劳动合同和服务期约定都是合法的。
但是根据《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
职工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而在XX年以后,根据《劳动合同法》,处于试用期内的职工只要履行提前三天通知的义务便可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部办公厅1995年发布的《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同时它又规定,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支付培训费用的,只能是在试用期满后、合同期满前。
有些人对劳动部这个《复函》提出质疑,认为既然单位出资在先,就应当受到保护。
其实,员工在试用期内享有的法定解除权的效力是高于服务期的约定权利的。
因此这个规定在法理上是有充分依据的。
由于此规定依然有效,所以,即使公司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亦有培训的出资凭证,但由于员工是在试用期内提出的离职,所以后者仍不必支付培训费用或违约金。
给hr管理者的建议
当新员工的试用期在合同中规定为服务期的一个阶段,服务期很可能因职工享有在试用期内的法定合同解除权而不能得到保护。
因此,试用期内对员工进行培训,企业就要格外谨慎。
建议如下:
第一,在培训之前应全面考察员工的基本素质,避免造成企业培训费的浪费。
第二,培训结束的时间紧扣试用期结束的时间,以免员工在试用期内离职而让用人单位处于被动。
第三,如果试用期内一定要进行某种培训,可以在培训之前先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和服务期协议。
培训结束的时间,要晚于试用期结束的时间。
这样,在培训期间或结束时,员工已经进入正式合同期内,如果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便有权要求劳动者赔偿培训费用。
关于培训费赔偿的具体支付办法,劳办发【1995】264号《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明确规定:
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篇二:
辞职注意事项
辞职注意事项(XX-08-2715:
12:
20)转载
标签:
杂谈
拿到新公司的Offer后,你再提出辞职。
有时你可能拿不到书面聘用函,但是一定要与对方人事部确认。
要注意以下事项:
1面对面提交辞职报告
找老板有空的时候,单独面对面提交辞职报告。
这是对老板的尊重,也有助于了解老板的反应。
你可以由此了解你离开的难度有多大。
如果你特别关键,老板会诚恳地挽留你。
有时你能立即得到批准,但有的老板则更喜欢把你卡一段时间。
2简单阐述理由
要表现出坚决离职的态度,但无需详述离职的理由。
职业发展是最好的理由,有时家庭原因也不错。
不一定需要了解你真正离开的原因。
例如,你的离开就是因为上司不是东西,他当然不希望你把这作为离职原因。
如果薪酬是你离开的主因,这也不是什么好理由,不说为好。
3不要抱怨老板、不要指摘任何人、不要指摘公司
当你提出走人,如果你对公司和老板很重要,老板会真诚地了解你对公司、对他的意见,不要说任何不满。
你都离开了,说有何用?
老板还会很诚恳地问你,有什么抱怨,意见,千万不要说太多,最好什么都不说,反而要赞美和感谢公司和老板为你做的一切。
老板会要你告诉他公司可以在哪些方面如何改进,你不要傻乎乎地讲一堆忠告,也不要谈你对薪酬的不满。
3不要轻易接受老板的允诺
记住:
你与另一家已经签了Offer,那么你要是决定留下,等于毁约。
你有了走的打算,就已经终结了你在这家公司的上升空间。
同事也可能瞧不起你。
4坚持到最后,做好每一件事情
这是职业化的标志。
职业化就是对自己的职业表现和职业操守负责,而不仅仅是对公司和老板负责。
因此,一直兢兢业业地工作到最后工作日,没有任何懈怠,不出任何差错是非常可贵的。
5保持低调,准备淡出公司
不要参与任何长期计划和项目,不要承诺任何会延迟到你离开后才结束的工作项目。
不要到处讲你离开的事,更不要说你得到了多好的Offer。
公司最不喜欢的是一个准备离开的人,整天逢人便说自己跳槽的事,影响其他人的情绪。
作为职业工作者,你应把你的辞职对公司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闭门谢客、谨言慎行。
6不要利用公司邮箱发告别信
不少人有这个习惯,但这样做不好。
一是利用公司资源发个人信件,不职业;二是影响其他人的军心。
如果一定要发,建议利用私人信箱,采取匿名的方式发告别信。
三)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管单位是否同意,到期后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即已解除。
行使此解除权需要注意:
1、通知一定要采取书面形式,并保留副本,要求单位签收。
如果单位不签收,则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再向单位邮寄一份。
2、通知期内要正常上班,不可旷工。
3、与单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保留交接清单。
4、这种方式离职仍然是一种违约行为,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须是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培训,且培训须有其他单位的正规发票!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用人单位一次性或者12个月内累计为1名劳动者支出超过本单位上年度平均工资30%的费用进行培训的,视为提供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专项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有支付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以及因培训产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最终仍要向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5到期后,离职就是你的法定权利!
不必等单位的同意,可写下工作物品交接清单!
并拍照片留下证据!
试用期内辞职,培训费谁埋单
案例一:
新员工入职培训与服务期
A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中规定:
凡新员工试用期的第一个月,均由公司人事部统一安排入职培训,包括公司的企业文化、经营理念、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行为规范、奖惩条例以及生产岗位的操作规程等等。
通过书面考试以及其他各项考核的员工,将正式转正。
XX年3月,A公司刚入职一个月的新员工王某向公司提出辞职。
公司人事部查阅了他的劳动合同,发现他的合同期限是自XX年2月1日到XX年1月31日。
他提出辞职时,刚刚结束培训,于是公司认定王某违约,要求他支付培训费800元,并称他没有正式上过一天班,还应当返还一个月的试用期工资。
王某拒绝了公司的要求,双方遂发生争议。
法律解析
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不能约定服务期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有些地方性法规也对“服务期”有所规定。
如《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单位为职工提供出资培训的,才能约定服务期,并设立违约金。
这里的“出资培训”是指用人单位有货币支付凭证的培训。
也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员工约定的服务期才合法有效,员工在服务期内离职或违纪导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都有权向其追究违约责任,要求其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培训费用的损失。
然而,本案的用人单位仅向员工进行了没有出资的入职培训。
这样的入职培训、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规章制度教育等都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不属于“出资培训”的范畴,也不属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因此用人
单位设立的服务期无效,员工离职也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其次,试用期的工资不属于培训费用。
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在试用期内为员工提供了培训,都应该按约定向员工支付试用期的工资。
案例二:
出国培训,就应返还培训费
B公司生产精密车床零部件,与新加坡C公司有长期业务关系。
C公司向B公司提供高端成套设备,并提供技术支持,B公司可根据双方的买卖合同的约定,每年安排18名员工到C公司接受为期一个月的专业技术培训。
XX年1月,B公司新招聘技术工人15名,与这15名工人都订立了为期三年的书面劳动合同,其中前6个月为试用期。
在合同约定条款中,公司规定了“服务期条款”,规定该服务期期限与劳动合同完全相同,如果员工在服务期内离职或违约,应当向公司支付违约金3万元。
15名职工XX年1月2日入职后,接受了为期两天的规章制度学习、公司文化介绍,1月4日,他们全部被派往新加坡C公司处进行业务培训。
B公司承担培训的交通、餐饮、住宿等各项费用计18万余元,并按试用期标准给付新员工工资。
2月4日培训结束,新员工全部回沪。
春节过后,2月15日,他们回公司上班。
经生产部和技术部考核,发现职工蒋某表现非常出色,技术精湛,遂提出给他提前转正。
蒋某未作表示,2月29日,蒋某提出辞职,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结清工资。
B公司要求蒋某赔偿培训费,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B公司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法律解析
没有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海外培训也只相当于“入职培训”
B公司为蒋某提供的国外培训是否属于“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虽然B公司共支付了18万余元用以支付培训产生的各项费用,但是该培训本身并不是完整意义上的独立培训。
它只是C公司在买卖合同中提供的附加服务,B公司是不需另行支付费用的。
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首先培训要有出资,培训本身没有出资,当然也就无法认定为培训产生的相关费用了,可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于是,本案例中,B公司为新员工提供的出国培训,也就只能相当于入职培训,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不过是将培训地点改在海外而已。
案例三:
试用期内离职,员工应支付违约金吗
D公司淘汰了一部分过时产品和落后技术,引进了新的生产流水线。
为了让职工的技术水平跟上企业的发展,D公司与某高级技术学校签订了委托培训协议,约定前者可在一年中陆续选拔180名四级以上钳工到该校进行为期半年的技术培训。
D公司共向学校支付了162万元的培训费。
由于D公司当时自有的四级以上技术工人不足150名,于XX年12月又面向社会招聘了30会名新技术人员。
D公司与这些新员工签订了期限自XX年1月1日起的五年劳动合同。
其中规定试用期六个月。
与此同时,D公司还专门签订了与劳动合同期限(5年)相同的服务期协议。
新员工入职后,即进入技术学校进行培训。
在培训的最后一个月,新职工刘某向公司提出辞职。
D公司要求他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即全额培训费用9000元。
刘某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