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学史第十四十五讲 黑格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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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史第十四十五讲黑格尔

西方哲学史课程讲稿

授课题目第三章德国思想家

第十四、十五讲黑格尔

授课方式(请打√)

理论课√讨论课√实验课□习题课□其他□

课时安排

4

教学要求(分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

掌握黑格尔的逻辑学;熟悉黑格尔的精神哲学;了解黑格尔的自然哲学。

教学重点、难点及关键知识点:

重点是黑格尔的逻辑学;难点是绝对精神;关键知识点是存在、本质、概念、精神

方法及手段

结合课堂交互式讨论,教师进行理论讲授。

教学基本内容(教学过程)

改进设想

黑格尔(GeorgWilhelmFriedrichHegel,1770-1831)出身于一个官僚家庭,少年时代是一个表现平庸、循规蹈矩的学生,但后来却焕发出过人的哲学才思。

大学时代正值法国大革命,他为之欢欣鼓舞,曾与谢林、荷尔德林三人一起植“自由树”以示庆祝,并且直到晚年仍坚持肯定法国革命的基本原则。

他与谢林同学,却远不如谢林幸运,大学毕业后整整当了八年家庭教师,直到1801年才以编外讲师的资格走上耶拿大学的讲坛,六年的讲课既没有给他带来财富,也没有给他带来名声。

普法战争后耶拿大学停课,他一贫如洗,经人介绍去班堡当日报编辑,后又任纽伦堡文科中学校长。

八年后才以他发表《精神现象学》和《逻辑学》所获得的名气而受聘为海德堡大学教授。

又过了两年,即1818年,普鲁士国王亲自任命他为柏林大学教授,直到1831年因霍乱病逝世,其间一度当选柏林大学校长。

他的哲学思想在最后这段时期中得到了最广泛的传播,不仅占据了德国大学讲坛的统治地位,成为普鲁士国家的“官方哲学”,而且远播国外。

他的主要著作有《精神现象学》、《逻辑学》、《哲学全书》、《法哲学原理》,以及由后人整理出版的《历史哲学讲演录》、《美学讲演录》、《哲学史讲演录》、《XX哲学讲演录》等等。

一、逻辑学

黑格尔的逻辑学作为他整个哲学的大纲,是黑格尔哲学中最具重要意义的部分,也是黑格尔的方法论即辩证法的集中体现。

但逻辑学在他看来首先是本体论,即关于一切存在之为存在的学说,所以他的逻辑学的第一个作为出发点的范畴就是“存在”,或“纯存在”,由此展开为逻辑学的第一部分“存在论”。

1.存在论

开端即“决心”

存在论的第一个“正、反、合”三段式是“存在、无、变易”。

“存在”(Sein,又译“是”、“有”、“在”等等)是整个体系的起点和开端。

为什么要以“存在”为开端?

黑格尔认为,开端应当没有任何前提(先入之见),没有任何具体的内容,因而必须是最抽象的范畴,才配得上充当“绝对”的开端。

而“纯存在”就是这个最抽象的范畴,它没有任何进一步的规定,可以说什么都还没有说出来,而只是一个“决心”,即决心“去存在”。

但这种决心正因为如此就是最普遍的、涵盖一切的,一切其他哲学范畴都必须首先有这种决心才能发展得出来,才能存在,否则就根本不能存在,也就无从谈起了。

在这种意义上,存在是一切其他范畴的基础和开端。

由此可见,黑格尔的“存在”并非我们通常所以为的意指“存在的东西”(名词),而是本身包含有内在的能动性的“存在活动”(动词)、“存在起来”的活动。

逻辑学中所有其他的范畴都具有这种特点,即自身能动性、自己运动的特点。

逻辑学一开始什么都还没有说,就已经标明了这种特点,这是我们应当牢牢把握的。

整个黑格尔的哲学体系都是由概念的这种自身能动的生命活动建构和发展出来的,而不是拼凑出来的。

存在、无、变

但“存在”既然只是这样一个空洞的“决心”,它还什么都没有规定,所以从内容上看它就是“无”。

或者说,我们对于这样的存在什么都不能说,只能说“存在着一个无”。

所以存在范畴由于其本身的内容(或无内容)的展示,就直接否定自身而过渡到自己的对立面去了,纯存在就成了纯无。

但这个纯无毕竟是依托着纯存在而得以建立(得以存在)起来的,否则它根本就不可能出现(没有“无”),也不可能谈论它。

所以无中本身即已包含着存在的概念了,即无就是一种最基本的存在。

正如存在并非一个现成的什么东西、而是一种活动一样,无也不是一个现成的无(“没有”),而是一种否定的活动即“不”的活动。

既然存在自我否定为无,无也否定自身而为存在,所以这种否定或否定之否定就形成了第三个范畴,即“变易”。

变易是存在和无的动态的统一,也就是产生(从无到存在)和消灭(从存在到无)的统一。

在这种统一中,变易成为了第一个“具体概念”,即有了自己的具体内容,它把存在和无都变成了自身概念内部的两个环节,并由此使存在和无成为了特定的存在(“定在”)和特定的无,从而具有了“质”的规定性。

量变到质变

与康德从量的范畴过渡到质的范畴不同,黑格尔是从质的范畴中建立起量的范畴的。

质的规定使定在成了与“他物”不同的“某物”,而“某物”的质又总是靠“他物”和“他物的他物”来规定的,但这种外在的规定总是不能对某物的质加以最终的确定,而将陷入“坏的无限”;所以只有回到每个某物本身使之成为“自为的一”,达到“真无限”,才能获得质的确定性(即它把自己规定为一个无限地“可被规定者”)。

而其他的各个“自为的一”则相对它来说成为了“多”,这就从质的规定进到了“量”的规定。

量是对质的扬弃和漠不关心,量的变化通常是渐进积累的,并不影响到质;但是一旦量的变化超过了一定的“度”,事物就会发生质的“飞跃”或质变,即从量变中产生出新的质。

所以从量变到质变是通过“渐进过程的中断”而突然达成的,就像理性在背后玩弄“理性的狡计”,使抱有量的机械论观点的人猝不及防。

但如果我们把握了事物的“度”,我们就能够在质和量的统一中认识质量互变的规律,从而深入到事物的本质。

2.本质论

本质与反思

存在论还只停留于事物的表面外观,在思维层次上属于“知

性”的直接性阶段。

本质论则深入到了事物的本质。

但本质不过是“过去了的存在”,即存在“原先”所是的东西,存在的来由、根据。

“本质”一词(Wesen)在德文中正好是从“存在”(Sein)的过去时(即Gewesen)变来的。

从存在进到本质其实就是对存在本身的深入,追溯其来源和真相,所以本质是存在的“真理”。

但由于本质不可能直接把握,而只能像照镜子一样从它的对方身上(首先是从存在身上)“反映”出来,所以本质论属于“反思”的间接性领域;又由于反映出来的镜像总是颠倒的,所以本质论总要通过对这镜像的再颠倒或否定才能获得正确的观点,它在思维层次上就属于“否定的理性”(或“消极的理性”)阶段。

但正因为本质范畴与它的镜像具有这种互相颠倒的关系,所以这些范畴都是一对一对的(如“同一和差异”、“原因和结果”、“形式和内容”、“全体和部分”、“绝对和相对”、“必然与偶然”等等),理解其一必须理解其他,彼此互为理解的前提,这比起存在论中的单个出现的范畴来具有更为紧密的关系。

后面这种范畴(如“质和量”、“存在和无”等等)的相互不可分的关系是要通过解释才显出来,而不是直接显示在范畴中的。

差异、对立和矛盾

本质论的三个阶段是“本质自身”、“现象”和“现实”。

先看“本质自身”。

本质一开始表现为“同一性”,即在变化的杂多事物中保持同一不变的东西。

但由于这种“保持同一”并不是静止的、“无差别的”同一,而是表明所有的差别都是由同一个东西自身分化出来的,所以同一本身就是差异,它只有在使自己差异化的过程中才能保持自身的同一。

莱布尼茨的“差异律”(万物莫不相异)所表达的其实是真正的、具体的同一律,即万物在使自己差异化这一点上是同一的。

所以同一并不是抽象的同一(A=A),而是具体的能动的同一,它自我否定、自我分化、自我综合,这都是同一个自己所做的,没有加进任何外来的东西。

但正因为如此它同时又是自我差异化。

在这里,同一与差异都要作动词理解(同一化与差异化)。

不过差异最初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同一,它只被理解为杂多,即毫无关联的偶然的差别,与同一处于极端的对立中。

其实,并没有人真正用抽象的同一律说话,如说“星球是星球,树叶是树叶”,任何判断总要说出某种差异(如“这星球是发光的”、“树叶是绿的”)。

同样,也没有人满足于用抽象的差异律说话(如说“骆驼不是钢笔”之类),差异总要有一个同一的前提才显出意义(如“橡树不是槐树”)。

而要显现“本质”的意义则必须进到“对立”,或者说对立是一种本质性的差异。

对立的东西(光明和黑暗、正和反、生命和死亡等等)正是表现出本质的东西,因为从双方的对立中反映出了同一性(互相关联、互相渗透、互相转化)。

对立就是从差异向同一的回复。

但真正回复到同一的还是“矛盾”(所以对立面只是“统一”,矛盾才是“同一”)。

矛盾也是一种对立,但不是外在的与他物对立,而是同一个东西自己与自己对立,用形式逻辑的观点看就是“自相矛盾”,但用辩证法的观点看恰好是万物的“根据”。

所以任何一个事物的运动的根据最终在于它的自相矛盾、自我否定,自己与自己不和、自己排斥自己,是自己运动和“内在的不安息”,而不是外来的推动。

这样的根据本身不再有其他根据,所以同时又是“无根据”。

要为万物的根据再找根据是不可能的、荒谬的。

矛盾就是万物的“充分根据”(或“充足理由”)。

对立范畴的转化

但根据总是某物的根据,所以根据作为本质总是要把自己表现为“现象”。

于是本质论进入到了第二个阶段,它要探讨的就是本质所表现出来的现象。

“根据”一旦表现为现象就进入了“实存”(即“产生”),因为凡现象中的事物都被看作是有根据的或从另一现象“产生出来”的,即此现象是彼现象的根据,彼现象又复是另一现象的根据。

一个现象的本质就不再是隐藏在它背后的东西(如康德的“自在之物”),而是另一个现象,对本质的追寻就变成了在现象世界中对现象的不断的追寻。

这种追寻所指向的目标是“物”,但到手的都是物所由以构成的“属性”,即一些飘忽不定的“质料”,它们之所以构成一个特定的物是由于被赋予了某种“形式”。

质料和形式的这种关系看起来似乎是外在的,然而在实存的动态关系中来考察,形式不过是现象事物的自相联系,因而它就是能动的“内容”,所以“内容无非是形式之转化为内容,形式无非是内容之转化为形式”,不可能有无内容的形式和无形式的内容。

由此所派生出来的各种“关系”如“全体和部分”、“力和力的表现”、“内和外”也都是一些相互转化的范畴,它们使现象界具有了“规律”,而规律无非是现象界的“本质的关系”。

在这种本质关系中,现象就成为了“现实”。

这就进入了本质论的第三个阶段。

从必然到自由

“现实”是内在本质和外在现象的统一,因而它具有内在的

“可能性”、外在的“偶然性”和把这两者结合起来的“必然性”三个环节。

在这里,可能性不能理解为形式逻辑的抽象可能性(只要不矛盾,任何事情都是可能的),而是现实的可能性,即要考察各种偶然的具体条件,可能性是在大量偶然性中为自己开辟道路而体现为必然性的。

在这种意义上,“偶然的东西是必然的”。

但从现象的总体上看,这种把一切偶然性都归结为必然的“绝对必然性”却反过来把自身规定为偶然性了,这种绝对必然的偶然性就是“自由”(如上帝的自由意志)。

所以一切必然性的关系如实体关系、因果关系和交互关系都是从必然性向自由的过渡:

实体作为“自因”是对一切偶性的绝对否定(斯宾诺莎:

“一切规定都是否定”),因而体现了绝对必然的“力量”;因果性则把这种力量体现为外部效果;交互作用最终将这种否定的力量提升为唯一的独立的必然关系,它是一切因果性的绝对原因,一切实体的绝对实体,这就是自由。

在交互作用中,实体性和因果性这些必然关系都被当作全体中的不同环节而体现了一种“积极的自由”,它使那种作为绝对偶然性的抽象的“消极自由”得到了充实和必然的实现。

“因此必然性的真理就是自由,而实体的真理就是概念”。

这就由现实性过渡到了逻辑学的第三个大的阶段即“概念论”。

3.概念论

概念是存在和本质的真理,即通过本质而返回到了存在。

概念才是本质的存在、“真正的存在”。

从存在到概念的进展不过是存在本身的自我深入,存在在概念中发现了自己的真正本质,即自由。

黑格尔所理解的概念不是僵硬的形式、现成的框架,而是“自由的原则”,是“独立存在着的实体性的力量”。

回头来看,存在和本质的进展都是由于概念在背后推动,它们都是概念形成的“前史”,概念则明确表现为对历史形成的东西的能动的“抓取”或“综合”(由康德的“本源的综合”而来)。

因而概念的运动方式不是一个范畴到另一个范畴的“过渡”(如“存在论”),也不是两个范畴的互相“反映”(如:

本质论〉,而是三个一组辩证上升的“发展”。

概念论分为“主观性”、“客观性”和“理念”三个阶段。

“主观性”(“主观概念”)

主要是要把形式逻辑的概念、判断、推理深入到其辩证逻辑的根基,使其获得辩证法的理解。

首先,黑格尔认为概念本身不能像形式逻辑那样理解为抽象的形式框架,而应从内容上理解为“具体概念”,即“不同规定的统一”。

任何概念都是由普遍、特殊和个别所构成的内容丰富的概念统一体,其中,“普遍的东西是自由的威力”,它要成为真正普遍的东西就必须把特殊的东西包括在自身之内,否则它就只是和特殊相分离、相对立,不具有涵盖特殊东西的普遍性,而只是与特殊相外在的另一种特殊的东西。

而含有特殊东西的普遍性则具有了把自己实现出来和贯彻下去的手段,因而具有了自我超越并将自己扩展和推广开来的现实力量,所以必然凝聚而体现为个别性、“这一个”。

其中,普遍性和特殊性都成为了个别性的两个环节,个别性则能动地突向外部世界,从而否定自身并跃进到另一个更高的普遍概念。

具体概念由于这种自我分裂而建立起了两个概念的关系,这就是“判断”。

所以在黑格尔看来,判断也并不是形式逻辑所认为的把两个现成的概念外在地联结起来而构成的主词和宾词关系,而是同一个概念的“自我划分”所形成的自身关系,因此即使在判断中被分成了主词和宾词,它们仍然具有内在的同一性。

这种同一性通过判断的四种形式即“质的判断”(“这朵花是红的”)、“反思的判断”(“这朵花是有用的”)、“必然的判断”(“这朵花是植物”)、“概念的判断”(“这朵花是美的”)而越来越加强,越来越显出主词和宾词的客观上必然的联系,表现出认识的内容不断深化的进程。

“判断运动的目的,就是恢复,或不如说,建立概念的这种同一。

”但判断由于只有主词和宾词两个环节,它虽然以概念的同一性的恢复为目标,却总是不能达到完整的同一性,只有在三段论推理中,这种同一性才最终恢复起来。

三段论推理分为“质的推论”、“量的推论”、“反思的推论”、“必然的推论”,这是一个重新建立起来的概念同一关系使自己越来越客观化、实在化、形成“客观概念”的过程,它表明,概念通过判断和推理恢复自己的同一性并不是简单地回到概念,而是在更高层次上返回概念,也就是使“主观概念”成为了客观概念、客观思想,最后向客体过渡。

这种过渡一方面说明主观概念本身具有凭自身的自由本性能动地使自己客观化的力量,而无须借助于外在的帮助来获得自己的客观对象;另一方面也说明一切客观对象其实都是由主观概念建立和形成起来的,其本质无非是“客观概念”。

所以要理解客体,同样要从它们所蕴涵的概念入手才能把握其本质。

在这里,黑格尔虽然借用了形式逻辑的一整套框架,但却巧妙地表达了辩证法的逻辑学、认识论和本体论“三统一”的思想,或者说,使形式逻辑获得了自身的内容上的合法性根据。

“客观性”

由于内部的概念本性的推动而展示为三个阶段,“机械性”、“化学性”、“目的性”。

其中事物从外在的单一的量的关系(机械性)进展到对立面的统一关系(化学性)再进到自行发展的能动关系(目的性),越来越显示出了概念的自由本性。

值得注意的是黑格尔对“目的性”概念的分析。

他认为,目的性已经突出了客体中的主观因素,因为目的一开始是主观的,只是这种主观是指向客观实现的。

主观目的最初与客观性处于外在的对立中,但目的知道它必须寻求自己的手段才能实现出来。

于是它首先利用它所能掌握的第一个外部对象作为手段(如自己的手),并利用这个手段再去掌握另外的手段(如工具),这样间接地与外部对象打交道。

黑格尔把这一过程称为一个“推论”,把目的称为推论的“概念”,而把工具或手段称为这个推论的“中项”。

在这里,目的并不直接与对象发生关系,而是让工具去和对象互相消耗,以达到自己的目的,体现出某种“理性的狡计”。

其中工具似乎只是被利用被消耗者,但从本质上看,工具比它所达到的目的更高贵,“工具保存下来,而直接的享受则会消逝并忘却。

人以他的工具而具有支配外在自然界的威力,尽管就他的目的来说,他倒是要服从自然界的。

”这里面已经包含有后来由马克思所发展出来的历史唯物主义的萌芽思想了。

通过目的的实现而达到的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就是“理念”,即体现在客体上的概念,这就是“真理”。

通常人们认为“概念与客体的符合”就是真理,但黑格尔认为真正说来,真理应当是“客观性与概念相符合”。

正因为如此,真理有三个主要特点。

一是真理是全体;因为概念本身是一个整体,客观性在没有达到与概念符合之前总是零星的、分散的、片面的,不能视为真理;二是真理的整体性决定了它包含有丰富的内容、层次和矛盾关系,因而是对立统一的、具体的,具有“自己运动”的冲力,抽象的东西不能视为真理;二是这种动力使真理成为一个不断发展运动的历史过程,它在这一过程中必然地一步步把自己实现出来,从“自在”到“自为”并最终抵达“自在自为”,而那静止僵化的东西不能视为真理。

所以对真理必须从其整体性、丰富性和能动性来理解,而不能从字面上抽象地、形式地理解,正如同一句格言,从青年人口里说出来远没有从饱经风霜的老人口里说出来那样具有真实而丰富的含义。

“理念”的三个环节是“生命”、“认识”和“绝对理念”。

生命从目的性而来,它是第一个符合概念的客体,是灵魂与肉体的直接统一;但在死亡中灵与肉开始显出分裂,死亡所涉及的不是灵魂,而是肉体,灵魂则超越个体的死亡而使生命成为了普遍的“类”。

生命的理念通过类而上升到了认识的理念,这就是在有限个体的无限延续中去追求的“真理”的理念。

认识的前提是主体和客体、人和自然的二分,真理的认识就是要达到二者的统一。

它最初是被动地分析现有的客体,然后是能动地综合那分析的结果,但最终却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认识主体把自己分化为客体又回复到自身的过程,认识客体不过是认识主体用来把握自身的手段,客体不过是另一个主体,或是主体的外化。

于是主体就能动地支配了客体而上升为实践主体,成为了“意志”的理念,它要使主体和客体达到现实的统一即“善”的理念。

善的理念不仅是用认识主体去吞并认识客体,而且是使这种吞并了客体的主体成为真正的客体,但这是一个主体通过实践向绝对客体无限接近的过程。

而主体在这个实践中也无限接近于成为绝对主体,这时返回到认识立场,这一无限的实践过程就被理解成了作为绝对客体的绝对主体自我认识的过程。

这个自我认识的绝对主体一客体就是“绝对理念”。

绝对理念是整个逻辑学体系的内在灵魂,即它的“方法”,不过不是外加于对象上的方法,而是客观对象本身(即“概念”本身)的运动方式,同时也是我们认识“绝对”或“绝对”自己认识自己的方式。

三统一

所以在黑格尔看来,唯有“概念论”才是真正的“本体论”(或“存在论”),在此之前的“存在论”和“本质论”只不过是对旧的形而上学本体论的“批判”,或真正的“本体论”的“形成史”即“概念的发生史”而已。

同样,“概念论”也是认识论,是宇宙精神的概念本体经过存在论和本质论在自己身上达到了自我意识的认识。

最后,“概念论”最纯粹地体现了黑格尔哲学的方法即辩证法的实质,即“否定之否定”的三段式或“圆圈式”进展法则。

在此之前,“存在论”中的诸范畴是一个一个地跟进,“本质论”中的诸范畴是一对一对地排开,它们虽然最终都被排列为三个一组的“正反合”结构,但这种排列都还是外在的,并未直接体现于范畴内部,因而这些范畴总是互相遮蔽了它们潜在的辩证本性;到了概念论,范畴本身就体现为具体概念的自身发展,或“否定之否定”的三段式辩证进展,所以一切概念都去掉了杂质而“透明”了,真正形成了一种辩证“逻辑”。

概念论就此成为了本体论、认识论和逻辑学的统一体。

从总体来看,黑格尔逻辑学从“存在论”开始,经过“本质论”的自我深入,在“概念论”中达到了宇宙存在的真正本质即“概念”,或“作为存在的存在”,它同时也是“对思维的思维”。

范畴的全部进程在最后阶段又回到了起点,形成了一个首尾相接的大圆圈,实现了“思维和存在”的同一。

不过黑格尔强调,这个终点对起点的返回并不是简单的回复,而是在更高的层次上的回复,是把整个过程的内容都包容在内的回复,终点因而就比起点要无比地丰富,整个过程就展示为一个“从抽象到具体”的越来越丰富的过程。

“因此不应当把进程看作是从一个他物到一个他物的流动。

……普遍的东西在以后规定的每一阶段,都提高了

它以前的全部内容,它不仅没有因它的辩证的前进而丧失什么,丢下什么,而且还带着一切收获和自己一起,使自己更丰富、更密实。

”这样一种逻辑进程,虽然每一个后面的范畴都取代了前一个范畴,但这种取代并不是单纯的取消,而是“扬弃”,意即既取消同时又保留。

逻辑学经过全部发展的历程,它所返回到的存在就不再只是存在的一个单纯“范畴”了,而是一种凝聚着全部逻辑力量的理性的直观能力(相当于康德归之于上帝的“知性直观”),它能够“外化”出丰富多彩的现实的客观存在即“自然界”。

如果说,黑格尔把他的逻辑学看作“上帝在创造世界之前是怎样想的”,那么他的“自然哲学”就是描述上帝在考虑成熟之后所创造出来的现实世界。

如果说,逻辑学的第一个范畴“存在”还只是一种空洞的“决心”的话,那么逻辑学的最后一个范畴“绝对理念”则是一种掌握了具体方法的现实的“决心”:

它“以其自身的绝对真理性,决意把自己的特殊性或最初的规定活动和异在的环节,把作为自己的反照的直接理念,自由地从自身外化为自然。

”这就一方面以思辨的语言表达了基督教的上帝创世说,另一方面则曲折地表达了主体对客体h思维对存在的能动的创造作用和实践作用。

二、应用逻辑学

逻辑学从自身中“外化”出自然哲学,虽然表现了逻辑理念本身的自由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但所外化出来的东西毕竟不可与纯粹的逻辑理念同日而语,就本身而言是一种在层次上降低了的东西(或理念的“堕落”),只有着眼于它们所包含的逻辑理念才有其不可缺少的价值。

但自然界的这种缺陷正好给其中所潜藏的逻辑理念自由地展示其威力提供了一个新的现实的舞台,它推动自然界一步步向前发展,提高其层次,以至于从中产生出具有自我意识的人和人的历史来,并在一个返回到绝对精神的历程中使自然界和人的精神都获得了最终的拯救。

所以这种“应用逻辑学”可以看作一种“理性神学”,这整个过程实际上相当于基督教中的创世、原罪、堕落和拯救等一套神学教义的思辨形式。

1.自然哲学

机械论、物理论、有机论

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就是上帝,上帝的本质就是逻辑理念。

但上帝并不满足于仅仅是逻辑理念,他不但全知,而且全能、全在,所以他还要外化出整个自然界。

黑格尔的“自然哲学”就是要在自然界里揭示出上帝或逻辑理念的身影来,并阐明上帝在他的这个“异在”里暗中所做的工作。

自然界的产生虽然显示了上帝(逻辑理念)的大能,但这还不够,上帝还要能够扬弃自然界的“异在性”,让自然界自己从自身中发展出精神来。

所以我们看待自然界就必须有双重的眼光,即一方面,从自然界的自然物质来看,“太阳底下无新事”,自然本身是不变的、僵死的存在,它将它自身中所隐含的逻辑理念死死地遮蔽住,成为精神的沉重的榈锁。

物质是惰性的,它里面的一切运动变化似乎都不是它自身所固有的,而是外来的推动。

但尽管如此,另一方面,物质不过是绝对精神的外壳,它里面有能动的精神在自由地冲突,终有一天会冲出重围。

“上帝永远不会僵死,而是僵硬冰冷的石头会呼喊起来,使自己超升为精神。

”这样一个超升过程在自然界中经历了三个阶段,即机械论(力学)、物理论(除机械力学外的广义的物理学,包括光学、热学、地学、天文学、电磁学、化学等等,但也包括古代的气水土火“四无素”理论)、有机论。

它们分别与《逻辑学》中的存在论、本质论和概念论相对应。

在有机论的顶点即人和人的精神身上,自然界意识到了自身,意识到自己实际上不过是精神这样一种本质,因而就否定自己而向精神哲学过渡。

“精神是从自然界发展出来的,自然界的目标就是自己毁灭自己,并打破自己的直接的东西与感性的东西的外壳,像芬尼克斯那样焚毁自己,以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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