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阶段工作内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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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阶段工作内容
1.4.2.1项目实施阶段管理工作的内容
4.1项目勘察阶段管理工作程序
4.1.1审查工程勘察任务书
1、审查勘察范围、勘察具体内容与要求、提交勘察成果内容与时间、各技术指标与作业环境。
2、根据项目总体作业计划拟定工程勘察进度计划。
4.1.2受业主委托,优选勘察单位
1、拟定勘察招标文件。
2、审查勘察单位的资质、信誉、技术水平、经验、设备条件以及对勘察项目的工作方案设想。
3、参与勘察招标优选勘查单位。
4、参与勘察合同谈判。
5、拟定勘察合同。
4.1.3向工程勘察单位提供相关资料
1、以书面形式向勘察单位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规定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2、工程建设单位提供地下埋藏物(如:
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线等)、障碍物、人防等地下设施情况和地上需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等文物资料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3、以书面形式向勘察单位提供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4、向勘察单位提供现场作业环境情况,如:
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及生产生活条件。
5、勘察过程中的变更情况。
6、其他双方规定的文件资料。
7、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以及用地、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
8、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4.1.4审查工程勘察纲要
1、根据勘察工作的进程提前准备好基础资料并审查资料的可靠性。
2、审查勘察纲要是否符合勘察合同规定,能否实现合同要求,大型或复杂的工程勘察纲要会同设计单位予以审核。
3、审查勘察工作方案的合理性、手段的有效性、设备的适应性、试验的必要性。
4、审查勘察工作进度计划。
4.1.5现场工程勘察的监督管理
1、工程勘察的质量监督管理,遵照建设部【建设2000-167号】《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对工程勘察进行全面管理,其内容为:
①监督按时进场,②调查、测绘、勘探项目是否完全;并检查是否按勘察纲要实施,③检查勘察点、线有无偏、错、漏,④操作是否符合规范,⑤检查钻探深度、取样位置及样品保护是否得当,⑥对大型和复杂工程还要对其内业工作进行监控,如:
试验条件、实验项目、操作方法,⑦审查勘察成果报告。
2、工程勘察的进度控制
勘察人员、设备是否按计划进场,根据实际勘察速度预测勘察进度,必要时及时通知勘察单位予以调整。
3、检查勘察报告
检查勘察报告的完整性、合理性、可靠性和实用性,对设计、施工要求的满足程度。
4、审核勘察费
根据勘察进度,按合同规定,经检查质量、进度符合要求,项目管理人员签发工程进度款。
5、审查勘察成果报告
审查勘察成果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满足设计及相关标准的规定,发出补勘指令。
4.1.6签发补勘通知书
设计、施工过程中若需要某种在勘察设计报告中没有反映,在勘察任务书中没有要求的勘察资料时,另行签发补充勘察任务通知书
4.1.7协调勘察工作与设计、施工的配合
及时将勘察报告提交设计或施工单位,作为设计施工的依据,工程勘察的深度应与设施深度相适应。
4.2确定勘察设计内容提出工程勘察设计要求
4.2.1勘察报告的内容
1、拟建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
2、拟建场地的水温地质条件
3、场地及地基的建筑抗震地质条件
4、地基基础方案分析、评价及相关建议
5、地下室开挖和支护方案评价及相关建议
6、降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7、桩基工程设计与施工建议
8、其他合理化建议
4.2.2勘察报告的具体要求
1、对建筑物范围内的地质构造、地层结构及均匀性,以及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和工程特性做出评价。
2、有无影响建筑场地稳定性的不良地质作用,场地不良地质作用的成因、分布、规模、发展趋势,有无暗浜、暗塘、墓穴等,并对其危害程度、建筑场地稳定性做出评价,提出预防措施的建议。
3、地下埋藏情况、类型和水位幅度和规律,以及地下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设计抗渗水位及抗浮水位,提出施工降水方法的建议和有关技术参数。
4、提供抗震设防裂度、分组及有关技术参数,场地土类型和场地类别,并对饱和砂土和粉土进行液化判别,对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场地地震安全性做出初步评价。
5、场地土的标准冻结深度。
6、对可供采用的地基基础设计方案进行论证分析,建议适当的基础形式和基础持力层,并提出经济合理的地基和基础设计方案和建议。
7、采用桩基方案时成桩的可能性分析,施工对周围环境影响分析和评价。
8、提供与设计要求相对应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及变形计算参数,预估基础沉降量,估算的期望差和总基础和桩沉降值,并对设计与施工应主意的问题提出建议。
9、深基坑开挖的边坡稳定计算,支护设计及施工降水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论证其对周围已有建筑物和地下设施的影响。
10、由设计单位提出的具体或特殊的勘察要求。
11、符合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行政要求和审查要求。
12、评价与建议依据明确,结果正确,方案合理可行。
13、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及强制性条文。
4.3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
4.3.1招标登记,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应选择符合国家建设部(第79号令)颁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规定的组织进行招标代理。
4.3.2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内容: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2、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3、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4、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时间;5、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6、对投标人的资格等级的要求;7、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
4.3.3投标资格预审
1、资格预审程序:
确定目标;编制资格预审文件;评审资格预审申请书;选择投标者;通知申请人。
2、资格预审内容:
①投标申请人的资质及市场准入情况,②投标申请人的技术人员、设备配置及其他情况,③投标申请人的勘察经验,④投标申请人近几年勘察质量事故及处理结果、受到何种奖励和处罚,⑤投标申请人近几年的财政状况
4.3.4项目招标
1、编制招标文件;颁发招标文件;投标者现场考察;投标者质疑(A信函方式、B投标者会议方式);招标文件补疑;投标书提交和接收
2、开标、评标、定标
评标委员会通过对各标书的评审写出综合评标报告,并推选出第一、二、三名候选中标单位,业主根据评标报告可分别与候选中标人进行会谈,就评标时发现的问题探讨、改正或补充原投标方案,最终选定中标单位
4.3.5签订合同
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也应采用书面形式。
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办法和处理原则。
双方协商同意的合同修改文件、补充协议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4确定工程项目设计目标和设计内容
4.4.1确定工程设计目标
根据以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文件等影响条件,协助业主拟定工程项目设计阶段的投资、质量、进度目标,控制项目总投资,确保质量和进度,协助业主审核各项经济指标和多方案比较,使设计即满足业主功能要求,又符合设计的合理性、经济性和可靠性要求。
4.4.2设计内容
一、规划、方案设计管理的内容
1、设计要求的提出
设计任务书的内容为:
(1)项目背景;
(2)项目概论;
(3)设计条件;
(4)设计要求。
2、设计条件的确定
(1)场地条件;
(2)市政条件;
(3)交通条件;
(4)地质条件;
(5)其他条件;
(6)规划条件。
3、相关手续报批
(1)规划设计方案办理;
(2)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其他手续:
人防、园林、交管、消防、环保、文物、水利、卫生、教育。
4、设计文件的确认
(1)对业主要求的满意程度:
功能、规模、标准等方面能否满足业主要求;
(2)对法规的满足程度:
规划条件的满足、有关法规的满足;
(3)对申报要求的满足程度;
(4)对设计深度的满足程度;
(5)方案设计的合理性:
对设计文件的安全、技术、经济进行评审。
应向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比选和优化的要求;
(6)方案设计的可实施性:
技术条件项目所具备的各种技术条件能否保证设计得以实现,进度能否满足建设工期要求,投资控制能否控制在限定的投资额度内。
5、设计管理控制要点
(1)设计任务书所提出的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应符合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要求(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等);
(2)设计任务书所提出的建议标准应与投资标准相适应,并体现技术的先进性、合理性;
(3)设计任务书应充分全面的表达了业主对项目建设的要求;
(4)方案设计文件的深度是否满足有关规定和报审的要求;
(5)应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踏勘,对现状地形图的准确性应进行可是,尤其是在新建建筑物遮挡范围内的现裝建筑的情况;
(6)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指标,应符合规划意见书的要求;
(7)应核实市政是否具备与城市管网的接口条件,是否需要增容;
二、初步设计管理的内容
1、方案经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2、设计要求提出,设计任务书深度
(1)项目概况;
(2)设计依据;
(3)总体设计要求;
(4)建筑设计;
(5)内、外装修工程;
(6)结构设计;
(7)给排水系统;
(8)采暖通风及空调;
(9)电气设计;
(10)设计概算、图纸及文件要求。
3、设计条件确定
(1)土地条件:
用地范围、土地使用性质;
(2)市政条件:
给水、排水、污水、中水、煤气、电力、电信、电视、消防;
(3)规划条件:
用地红线及坐标、建筑退红线要求、建筑高度、容积率等;
(4)交通条件:
道路允许开口的位置;
(5)地质条件:
地形图、勘察报告;
(6)其他条件。
4、设计文件内容:
文字说明、扩初设计各专业图纸、概算。
5、报批手续的办理:
人防、园林、交管、消防、环保、文物、水利、卫生、教育。
6、设计文件确认:
行政主管部门的批文或文件确认材料
(1)设计文件应符合建设部《建筑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的规定;
(2)应满足行政主管部门批审的要求;
(3)设计概算应控制在设计现价范围内;
(4)主要设备、材料选型应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并应进行性能、价格比选。
三、施工图设计管理内容
1、方案经行政主管部门确认
2、初步设计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3、设计要求提出设计任务书深度
(1)项目概况;
(2)设计依据;
(3)总体设计要求;
(4)建筑设计;
(5)内、外装修工程;
(6)结构设计;
(7)给排水系统;
(8)采暖通风及空调;
(9)电气设计;
(10)设计概算、图纸及文件要求。
4、设计条件确定
(1)土地条件:
用地范围、土地使用性质;
(2)市政条件:
给水、排水、污水、中水、煤气、电力、电信、电视、消防;
(3)规划条件:
用地红线及坐标、建筑退红线要求、建筑高度、容积率等;
(4)交通条件:
道路允许开口的位置;
(5)地质条件:
地形图、勘察报告;
(6)其他条件。
5、设计文件内容
文字说明、扩初设计各专业图纸、概算、图纸及文件要求。
6、报批手续办理
(1)人防施工图审批;
(2)消防施工图审批;
(3)规划许可证。
7、设计文件的确认:
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图的批准文件及审图单位
(1)施工图文件确认的主要依据为《施工图审查意见》,要求设计单位按照施工图审查意见进行图纸修改;
(2)设计文件深度应符合《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8、施工图设计管理工作的要点
(1)审核设计文件是否满足施工图审查意见要求,是否有未确定的内容和结论;
(2)审核设计文件是否符合设计合同中的质量要求;
(3)审核设计文件的签章是否齐全;
(4)协助业主进行正式设计文件的存档工作。
4.5设计方案优化及技术经济比选
4.5.1工程设计成果的审查
1、审核设计方案
(1)总体方案的审核
(2)专业设计方案的审核
●建筑设计方案;
●结构设计方案;
●给排水工程设计方案;
●通风空调设计方案;
●动力、供热工程设计方案;
●通信工程设计方案;
●场内运输、三废治理工程设计方案。
2、审核主要设备和材料清单
审核设备、材料的型号、质量要求、数量、产地的合适性
3、审核概、预算
审核工程量计算、取费标准、费率及计算方法的正确性、合理性
4、审核图纸的专业性
(1)初步设计图纸
(2)技术设计图纸
(3)施工图
5、检查设计文件的通病
4.5.2设计方案优化
1、设计自身优化:
在给定结构类型、材料等因素条件下优化各个组成构件的截面尺寸,使结构经济合理。
2、考虑全寿命优选最合理的设计标准,对特定的工程确定一个合适的设计标准,使得工程既能满足功能、质量和安全的要求,又能使得预期的工程全寿命期的费用最低,采用优化的方法:
(1)直觉优化
●直觉选择性优化;
●直觉判断性优化;
(2)试验优化
(3)经济分析比较优化
(4)数值计算优化
3、限额设计
(1)设置目标。
(2)初步设计必须依据可行性报告进行多方案选择。
(3)施工图预算严格控制在批准的概算以内。
(4)重视设计变更管理。
(5)设计单位要建立内部限额设计责任制。
否
否
否
是
限额设计流程
4.5.3技术经济方案比选
1、多指标综合评价方法
2、单指标评价方法
4.6审查概预算
4.6.1审查概预算编制的依据
1、审查编制依据的合法性;
2、审查编制依据的时效性;
3、审查编制依据的适用范围;
4、审查概预算编制采用的《概算指标》的特征。
4.6.2审查概算的步骤
1、掌握有关情况,熟悉设计概算的组成内容、编制依据和编制方法及概算所列的工程项目费用的构成。
2、进行分析对比,利用规定的概算定额或指标以及有关技术经济指标与设计概算进行分析对比。
3、处理概算中的问题,在审查概算中对遇到的问题,要在技术经济指标分析找出差距的基础上,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根据调查资料按照国家规定的核实概算投资。
4、研究、定案、调整概算,对概算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分步骤进行整理,经过会审决定及时调整概算,并经原批准单位下达文件。
4.6.3审查概算内容
1、审查设计文件所包括的设计内容是否完整
2、审查工程量
3、审查材料价格
4、审查其他各项费用
5、审查概算文件的组成
6、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的审查
7、对价值大的工程全面审查
8、审查概算单位造价和技术经济指标
9、对定额单价和取费标准进行逐项审查
10、审查内容的归类
4.6.4对各类概算书审查的重点
1、单位工程设计概算书审查;
2、单项工程综合概算书审查;
3、建设项目总概算书审查。
4.7组织评审方案、签订合同
4.7.1设计方案的评审
1、总体方案
(1)设计依据;
(2)设计规模;
(3)工艺流程及设施配套;
(4)项目组成及占地面积;
(5)协作条件;
(6)环境保护及三废治理;
(7)防灾抗灾;
(8)项目的投资及建设期限;
(9)方案的技术先进性、功能全面性、结构的合理性、安全可靠性;
(10)决策的质量、目标和水平。
2、专业设计方案评审
(1)建筑设计方案;
(2)结构设计方案;
(3)给排水工程设计方案;
(4)通风空调设计方案;
(5)动力工程设计方案;
(6)供热工程设计方案;
(7)通讯工程设计方案;
(8)三废治理工程设计方案。
4.7.2签订合同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
(1)总述:
包括建设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合同双方的简单介绍等方面内容。
(2)委托人提供有关基础资料或文件的内容、技术要求及期限
(3)委托人应明确承包人工作的范围、进度和质量等方面的要求
(4)勘察设计取费依据、取费标准及付费方法、付费的期限等
(5)合同双方违约的责任
(6)其他约定条款等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订立
(1)签约前对当事人资格和资信审查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订立的形式和程序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管理
(1)根据设计任务书等有关批示和资料编制“设计要求文件”或者“方案竞赛文件”
(2)组织设计方案竞赛、招投标,组织评选设计方案或评标
(3)选择勘察设计单位或者提出评标意见及中标单位候选名单
(4)起草勘察设计合同条款
(5)监督勘察设计合同的履行情况
(6)审查勘察设计阶段的方案和设计效果
(7)审查项目的概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