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十九中学校园外立面改造招标文件.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24197661 上传时间:2023-05-25 格式:DOCX 页数:66 大小:71.3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定十九中学校园外立面改造招标文件.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6页
定十九中学校园外立面改造招标文件.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6页
定十九中学校园外立面改造招标文件.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6页
定十九中学校园外立面改造招标文件.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6页
定十九中学校园外立面改造招标文件.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定十九中学校园外立面改造招标文件.docx

《定十九中学校园外立面改造招标文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定十九中学校园外立面改造招标文件.docx(6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定十九中学校园外立面改造招标文件.docx

定十九中学校园外立面改造招标文件

Documentnumber:

BGCG-0857-BTDO-0089-2022

 

定十九中学校园外立面改造招标文件

温州市政府(分散)采购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F-GB0124

项目名称:

温州市第十九中学校园外立面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人:

温州市第十九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五月

 

投标保证金办理注意事项

1.为了您的谈判工作顺利进行,银行规定银行票据交换时间为上午11:

00,下午2:

45(北京时间)即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日的下午2:

45以后,银行停止票据交换资金清算入帐。

(为了确保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在谈判前一天能收到谈判保证金,务必请谈判供应商至少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三天(外地谈判供应商还应适当提前)办理谈判保证金汇款手续。

保证金最迟于谈判截止时间前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区结算窗口确认到帐并换取收据,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提交评审)。

2.为了帮助您选择快捷的保证金支付结算方式,请您联系工商银行温州马鞍池支行:

咨询电话:

(0577)营业部李主任

(0577)营业窗口李小姐

支行办公时间(如有变化以银行规定时间为准):

上午:

9:

00—11:

45

下午:

14:

00—16:

30

3.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保证金帐户:

户名: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账号:

052538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

银行地点:

温州市飞霞南路与马鞍池东路交叉口(亚金大酒店旁)

转帐支票:

确认资金到帐后→凭银行进帐回单→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

(同城结算约3天到帐)。

本 票:

先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结算窗口办理背书(盖章)→去银行办理进帐手续→凭银行进帐回单→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同城结算1小时左右到帐,县城除外)。

电 汇:

确认资金到帐后凭银行汇款回单→到公共资源交易结算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异地结算约5天到帐)。

4.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财务部:

2

为使您的谈判工作顺利进行,请您在谈判前一天来中心结算窗口确认保证金到帐情况并办理开户保证金收据手续。

谈判保证金,应从有资质的正式谈判供应商单位银行帐户中汇出,转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不得由其分支机构或第三者汇出。

保证金退付:

未成交的谈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在采购中心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第十九中学委托,就所需的温州市第十九中学校园外立面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我们诚恳地邀请贵公司参加投标,并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按时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

F-GB0124

2.项目名称:

温州市第十九中学校园外立面改造工程

3.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3年5月27日9:

30分起至开标时间前止;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温州市黎明西路国贸中心附属楼4楼401;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壹万玖仟元整。

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认到帐,并换取收据,详见第14页。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3年6月18日9:

30分整;

递交地点: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收标区(一楼)(温州市民航路128号)

7.开标时间:

2013年6月18日9:

30分整;

开标地点: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评标室(温州市民航路128号)

8.采购人:

温州市第十九中学

联系人:

朱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温州市西山南路凯裕花园南区5幢1101室

联系人:

胡先生

电话/传真:

0577—

 

温州市第十九中学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3年5月27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工程名称

温州市第十九中学校园外立面改造工程

联系人

胡先生(采购代理机构)

朱先生(采购人)

建设地点

温州市第十九中学校园内

联系电话

9(采购代理机构)

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内资金

投标有效期

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质量要求

现行标准合格

装修面积

/

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

投标保证金

壹万玖仟元整

购领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资料

时间

2013年5月27日

地点、

电话

温州市西山南路凯裕花园南区5幢1101室

现场踏勘

时间

不组织,如需要,自行前往

地点

温州市第十九中学校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答疑递交

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最迟于2013年5月30日10:

00时前,将招标文件中需澄清的问题以书面正式文件形式并加盖公司印章后传真给采购代理机构9收。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013年5月31日17:

00时前统一以正式书面形式(盖公司印章)传真答复。

投标文件递交

接收

单位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递交

地点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收标区(一楼)(温州市民航路128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6月18日上午9:

30整

开标时间

2013年6月18日上午9:

30整开始

地点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评标室

备注:

采购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工程类规定收取,招标控制价及清单编制费按()的规定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给代理单位。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说明

本次工程招标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第四条等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组织和实施,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温州市第十九中学校园外立面改造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温州市第十九中学校园内。

本工程由温州市长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完成装修施工图设计。

本工程此次发包范围具体以招标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说明为准。

2.合格投标人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主体要求;

具有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质;

无行贿犯罪记录。

供应商投标时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证明复印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3个月,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

3.投标人代表

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

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15)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以下统称“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

2.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或未尽事宜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进行说明或交流,投标人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但质疑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使招标采购单位收到,招标采购单位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问题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投标人或召开答疑会。

如果标书答疑期内未收到有关疑问,视为投标人完全同意招标文件所有条款,且对于招标文件相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如有争议,以招标采购单位解释为准。

3.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期前十五天,招标采购单位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在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该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截止时间前三天,作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决定,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投标人收到澄清和修改的补充文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补充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投标被拒绝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的。

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投标文件由技术资信标和商务(价格)标两部分组成:

3.2.1技术资信标内容包括:

(1)法定代表授权书(附件15)

(2)企业资质证书、“三类”人员A、B、C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项目业绩(提供项目负责人2009年以来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200万(含)以上的装饰工程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岗位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本工程重点、难点、主要节点大样的详细施工方案及措施。

(7)材料规格、型号品牌的选用及进场计划(在技术资信标中详细列出)

(8)施工进度:

明确总工期及各分项工程工期,安排切实可行的各分项工程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并提出保证措施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2.3商务(价格)标内容包括:

(1)投标函(附件1)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附件2)

(3)编制说明(附件3)

(4)投标总价(附件4)

(5)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装饰、安装)(附件5)

(6)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附件6)

(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算表(附件7)

(8)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附件7-1)

(9)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附件7-2)

(10)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附件7-3)

(1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附件7-4)

(1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算表(附件8)

(13)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附件9)

(14)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附件9-1)

(15)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附件10)

(16)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附件11)

(17)暂列金额明细表(附件11-1)

(18)专业工程暂估价表(附件11-2)

(19)计日工报价表(附件11-3)

(20)总承包服务费报价表(附件11-4)

(21)主要工日价格表(附件12)

(22)主要材料价格表(附件13)

(23)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附件14)

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计算表、措施项目费计算表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中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采购实际情况,成交单位在接到成交通知书起的贰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一式拾份盖印原件,作为签订合同、工程施工变更、办理竣工结算的有效依据之一。

技术资信标编制要求:

依照技术规范要求,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和评标标准项目内容,由各投标人内部技术人员编写标书;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填写并按上述顺序要求装订成册。

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

(具体格式见第四部分附件)

4.本项目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财政预算价,财政预算价为198万元。

投标人的最终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报价,并失去中标资格。

报价计价参考依据:

(1)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3)《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4)《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

(5)《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

(6)《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0版);

(7)《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0版);

(8)执行温州市建设局温建建[2010]317号文件《关于实施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的通知》

(9)执行温州市住建局温住建发【2011】21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工市场信息价发布管理的通知》

(10)关于建设工程实施优质优价和职工教育经费专款专用的指导意见温住建发[2012]39号

工程量清单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法。

招标采购单位向各投标人提供统一的全套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变更说明等各种技术资料,各投标人应根据现行预算定额依据和企业内部经济测算,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和市场价格信息、管理技术水平,综合测定自由竞报投标报价,同时提供主要材料及设备明细表所有内容。

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将作为签订合同和办理竣工结算的有效依据之一。

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以上等所有风险因素。

本工程量报价包括按照报价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所列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民工工伤保险、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全部费用。

按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报价格式的内容分项填写。

投标报价时每单项均需填写单价和合价,对投标单位没有填写单价或合价的项目费用,应视为已包含或分配到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之中。

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投标报价,否则做废标处理。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的要求

4.5.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时,相关表格中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

4.5.2投标人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并结合市场行情及投标人企业状况,考虑以上各项等所有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自主报价。

措施项目清单报价的要求:

(一)施工技术措施费:

(1)工程垂直运输费:

是指本工程在报价工期内完成全部工作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费用。

投标人可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自行测算报价,该费用一次性包干,今后不予调整。

(2)脚手架费:

是指完成本工程所可能发生的脚手架搭拆费用,各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自行报价,该费用一次性包干,今后不予调整。

(3)其他施工技术措施费:

是指投标人根据本工程各专业、温州市及工程特点补充的技术措施费用项目。

投标人可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自行测算报价,该费用一次性包干,今后不予调整。

(二)施工组织措施费

(1)安全文明施工费:

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执行温住建发〔2012〕190号“关于转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投标报价应当不低于温住建发〔2012〕190号“关于转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下限费率报价。

本工程要求创区级及以上文明标化工地,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计入创文明标化工地增加的费用。

(2)检验试验费:

是指对本工程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不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下限费率报价。

(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是指按照施工及验收规范所规定的冬季施工要求和雨季施工期间,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所需增加的费用,投标人可根据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自行测算所发生的全部费用,该费用一次性包干,今后不予调整。

(4)夜间施工增加费:

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投标人可根据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自行测算所发生的全部费用,该费用一次性包干,今后不予调整。

(5)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的费用,投标人可根据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自行测算所发生的全部费用,该费用一次性包干,今后不予调整。

(6)二次搬运费:

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材料、设备等一次到不了施工现场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投标人可根据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自行测算所发生的全部费用,该费用一次性包干,今后不予调整。

(7)提前竣工增加费:

是指因缩短工期要求发生的施工增加费,包括夜间增加施工费、周转材料加大投入量所增加的费用等。

(8)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

是指边施工边维持通车的市政道路(包括道路绿化)、排水工程受行车、行人干扰影响而增加的费用。

(9)优质工程增加费:

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生产合格建筑产品的基础上,为生产优质工程而增加的费用。

(三)其他措施费

(1)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

是指投标人根据本工程各专业、温州地区及工程特点补充的施工措施费用项目。

投标人可根据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自行测算报价,该费用一次性包干,今后不予调整。

A、现场原有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费:

投标人现场踏勘后,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计算满足施工场地要求所需的施工场地清理及原有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费,该费用一次性包干,今后不予调整。

B、本工程三通一平工作已完成,施工用水电已接入施工现场,但投标单位需安装施工用水、用电专用总表及用于其他配套工程的分水、电表及线路等以供自身和其他配套工程单位施工所需,投标单位可测算相应所需费用计入措施费用中,该费用一次性包干,今后不予调整。

C、施工期间,投标单位每天施工完毕后,均须保证材料运输通道的畅通干净,工程施工完毕后,场地垃圾清运及清洗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该报价,该费用一次性包干,今后不予调整。

措施项目报价时有关表格中的序号、项目名称应按“措施项目”中的相应内容填写。

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增加措施项目,但不得删除不发生的措施项目。

投标人增加的措施项目,应填写在相应的措施项目之后,并在“措施项目计价表”序号栏中以“增╳╳”示之,“╳╳为增加的措施序号,自01起顺序编制。

措施项目计价时,对于不发生的措施项目,金额一律以“0”计价。

除以上提到的费用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或者使用了不同的施工方案,其他措施费用中投标人可以自行增加或减少,如投标人不增加其他费用,则采购人认为报价已综合考虑了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

在报价表中,承包人必须单独列项,如没有此项费用,金额一律以“0”计价。

各投标人应考虑在施工期间措施费用范围内可能变动的因素,各自估计风险计入报价,今后不论费用如何变动,成交造价均不再调整。

其他项目费(清单)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建设工程施工前的施工预备和施工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完成零星项目等的费用,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等,其他项目费应按规定计价。

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按下列要求报价:

根据“关于转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温住建发〔2012〕190号】文件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计算基数为工程税前造价,建筑安装工程费率下限%,投标报价时不得低于费率下限。

以上费率已包括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调整2010版计价依据规费计算规定,“民工工伤保险费”按下表费率计入规费。

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费率(%)

民工工伤保险费

人工费+机械费

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按%计入,规费中的民工工伤保险费执行以上文件,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税金应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规定的费率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职工教育经费:

根据温住建发[2012]39号规定,按本工程【(人工费+机械费)×2%】计算,在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中单独列项,专款专用,为不可竞争费用,计入总造价。

合同价的调整

本工程合同价格调整按以下内容进行调整,其他将不再进行调整,按报价时的报价执行:

4.10.1工程量误差的调整:

本工程报价前,投标人不得对采购人统一提供清单中的项目或数量进行改动。

确定成交侯选人后,第一成交侯选人应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及《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中的有关规定,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对采购人提供清单中的工程量进行核对。

若有工程量误差,单项工程量差异绝对值≥5%的且各差异部分工程造价之和的绝对值≥成交造价1%的,在报价后的30个工作日内必须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正式书面核对要求(即《工程量清单核对反馈表》),双方对工程量进行核对,按报价时的所报项目综合单价,进行项目工程量和合同造价的调整;经认定后的工程量将作为签订合同和办理结算的有效依据之一,并报温州市财政部门备案。

若中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核对要求,或核对理由不充分,或经双方复核后,项目工程量单项差异绝对值小于5%且各差异部分工程造价之和的绝对值小于成交造价1%,则工程合同价格将不作调整。

4.10.2分部分项工程量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

(1)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项目,或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项目有漏项,其相应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为:

A、合同中有类似项目综合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

B、合同中没有类似项目综合单价的,按4.11.3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计算后结合成交下浮率计算。

(2)由于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

4.10.3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与有关造价政策的规定,经审定本工程取费标准为建筑装饰工程三类取费,安装部分按三类工程取费;工程量清单中未提供的新增项目的工程造价按上述规定计算后,再按供应商的中标造价相对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中标造价)÷招标控制价*100%}进行结算。

4.10.4主要价格波动引起的合同价格的调整

所有暂定价材料中的材料均须由成交施工单位按采购人提供的“材料询价单”提出并填写材料样品、品质、色彩、型号、规格、单价等详细数据签字盖印后交由采购人询价确认,经采购单位询价确认签证的由成交人组织解决的材料,按采购人提供的材料询价单上的签字盖印签证认可的询定内容进行调整;暂定价子目调整由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和可以通过采购或委托成交人组织解决。

委托成交人组织解决的,经采购人和监理单位签字盖印签证确认同意使用,竣工结算时按采购人签字盖印签证认可的询定内容进行结算。

4.10.5其他项目中“报价人部分”的零星工作项目费,按承包人实际完成并经采购人和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工程师共同签证的数量进行结算调整,综合单价不变。

4.10.6由于分部分项工程量项目或工程数量的调整,引起措施项目或其他方面费用的损失,措施项目在报价文件中明确一次性包死的将不再调整,其他方面费用的损失由报价人在风险费用中考虑,不再进行调整。

材料、设备供应办法

4.11.1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等原则上由成交人组织采购供应,成交人须按采购人提供的“材料询价单”提出并填写材料样品、品质、色彩、型号、规格、单价等详细数据签字盖印后交由采购人询价确认后由成交人按采购人询定内容组织采购供货、运输并办理竣工结算,所供设备材料均须为国家规定的最高等级(材料设备等的消防等级须符合温州市消防部门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工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