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反倾销现状及应对措施.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24190904 上传时间:2023-05-25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30.1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我国反倾销现状及应对措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我国反倾销现状及应对措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我国反倾销现状及应对措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我国反倾销现状及应对措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我国反倾销现状及应对措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我国反倾销现状及应对措施.docx

《我国反倾销现状及应对措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我国反倾销现状及应对措施.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我国反倾销现状及应对措施.docx

我国反倾销现状及应对措施

引言

上海证券报9月28日讯欧盟9月24日建议,对产自中国的无缝钢管征收为期5年的正式反倾销税,税率高达39.2%,当地时间10月6日,欧盟部长理事会发布公告称,裁定中国输欧无缝钢管对欧盟产业构成损害威胁,决定征收17.7%-39.2%的最

终反倾销税。

据了解,这是第一个针对中国钢铁产品以“损害威胁”(等同于‘莫须有'的罪名)立案的反倾销案例。

中钢协有关负责人称,欧盟开启了国际钢铁业贸易保护的恶劣先例,对中国钢铁行业和中国无缝管企业造成很大伤害。

与刚刚召开的

G20峰会各国发出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的倡议是背道而驰的。

在欧盟作出裁定后的第二

天,美国商务部紧随其后,宣布对中国碳钢和合金钢材质的无缝标准管、管道管和压力管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进行调查。

要求对从中国进口的无缝钢管施以98.37%的反倾销税,并对中国政府的补贴征收额外的反补贴税。

国庆刚刚过去,欧盟和美国就接连对中国企业扬起了反倾销大棒。

国外对中国出口产品展开的反倾销调查,对我国的进出口贸易构成严重威胁,给国家和企业带来了巨大损失。

作为一个日渐开放的贸易大国,我国面临的反倾销现状十分严峻。

研究如何有效地应对新形势下的国际反倾销,对于促进我国进出口贸易发展极为重要,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倾销与反倾销倾销是指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的行为。

具体是指商品进入一国的市场价格低于其在另一国市场上的价格,或者指在不同国家的市场上以人为的差别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

构成倾销需具备两个基本条件:

一是出口商在国内市场具有一定的垄断地位,而国际市场上该产品的价格弹性大于本国国内;二是存在地理或关税上的壁垒,使得倾销到国外的商品不再低价流入国内市场。

倾销作为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给进口国的经济或生产者利益造成了损害,干扰进口国的市场经济秩序,不利于进口国自身经济的成长和发展。

了解倾销的概念之后,顾名思义反倾销就是指进口国反倾销当局依法对进口国产业造成了损害的倾销行为采取反制措施,以抵消损害后果的法律行为。

最终的反倾销措施就是对倾销企业征收反倾销税,提高进口关税水平。

反倾销作为世界贸易组织认定和许可的贸易保护措施,是国际通行的保护国内产业的手段,也是用来对付不公平竞争的必要工具。

根据WT《反倾销协议》,各国要对某个进口产品征收反倾销税需要证明其存在倾销和其对进口国国内同类产业造成损害,不过该协议没有作出具体判断。

所以,反倾销措施这个WTO允许的保护本国产业的合法手段,就被各国频频用来反对其他国家的“不公平”竞争。

随着各国关税的进一步降低,用关税壁垒保护国内产业已不大可能,而且关税减让是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得任意提高,而反倾销税的实施是单方的,进口国有自由裁量权,反倾销税也普遍高于关税,因此各国普遍采用这种既合法又便利的方法,转嫁经济危机,保护国内工业,甚至扩大本国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将进口产品挤出国内市场。

反倾销是世贸组织允许采取的维护公平贸易和保护国内相关产业的合法手段,中国赞成和支持这一措施,并一贯反对以倾销方式破坏公平贸易竞争的秩序,反对以倾销损害贸易伙伴国相关企业的利益。

但是,中国坚决反对滥用反倾销,把反倾销变成进行贸易保护和歧视性政策的手段。

现在,确实有一些国家利用某些贸易纠纷案件,把反倾销作为贸易保护的工具,人为地夸大对方国家所谓倾销的幅度,并采取相关反倾销措施,给贸易出口国造成不应当的损失,给这些国家出口造成人为的壁垒,给国际贸易公平秩序造成摩擦和动荡。

二、我国遭遇反倾销的现状及趋势

(一)我国目前遭受反倾销的现状

近年来,由于中国产品有巨大劳动力和原材料的比较优势,在竞争中往往处于有利地位,中国产品遭受众多国家反倾销调查,情况令人担忧。

据商务部统计,近年来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案件占世界反倾销案件的比例已由20世纪90年代的5%猛增至目前的20%以上,远远超出中国在世界贸易中所占的份额。

尤其在我国2001年加入WTO以后,以美国、欧盟为首的对华反倾销活动甚嚣尘上,全球针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案约450起,涉及金额高达数百亿美元。

反倾销调查国从美国、欧盟、澳大利亚、日本、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到墨西哥、阿根延、巴西、印度、土耳其、印尼、委内瑞拉、哥伦比亚等发展中国家。

这其中,美国,欧盟,印度,阿根廷,土耳其,澳大利亚,南非,墨西哥,加拿大,巴西成为对中国发起贸易反倾销调查的前十位国家。

在裁定倾销立案中,中国占总案件的近20%,位于全球之首,成为反倾销最大的受害国。

表格1:

2001年一2008年世界及我国遭受反倾销调查情况对比表

年份

世界反倾销

调查数

中国遭受到的反倾销调查数

占世界比重

(百分比)

2001

366

54

14.8

2002

312

51

16.3

2003

232

52

22.4

2004

214

49

22.9

2005

200

55

27.5

2006

202

71

35.1

2007

164

66

37.2

2008(上

半年)

85

37

43.5

合计

1775

435

24.5

数据来源:

WTOADInitiations:

ByExportingCountryFrom01/01/95To:

30/06/08。

WTOADMeasuresByExportingCountryFrom01/01/95To:

30/06/08。

上面的表格中我们可以看到,在世界反倾销调查数不断减少的情况下,中国遭受

的反倾销调查却在不断增加,所占比例更是年年增长!

到2007年我国所受反倾销调

查已经占到世界反倾销调查数的1/3以上了。

数据触目惊心,让人不得不为我国产品的出口前景担忧,因此了解我国面临的反倾销现状并研究对策对于我国的外贸出口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国外对华反倾销产品大都集中在低附加值和劳动密集性产品上。

比如:

贱金属及

其制品、化工产品、机电产品,塑料橡胶制品、陶瓷玻璃制品、纺织品和杂制品上。

据统计,自1995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这七类产品按立案数从多到少依次为:

贱金属及其制品146件,化工产品134件,机电产品76件,纺织品54件,塑料橡胶制品46件,杂制品44件,陶瓷玻璃制品36件。

这一排序和世界各产业遭受反倾销案件重轻排序是一致的。

按对华立案数占世界立案数的比例排序依次为:

杂制

品54.3%,陶瓷玻璃制品32.7%,机电产品24.9%,纺织品21.4%,化工产品20.1%,贱金属16.1%,塑料橡胶制品织品10.8%。

其中,贱金属及其制品和塑料橡胶制品低于平均数19.4%。

除了这七类产品外,其他有些产品对华的立案数并不多,但是对华立案数占世界立案数的比例却比较高。

这些产品大部分为低附加值和劳动密集型的,所属行业往往是企业总数多,生产相对过剩的产业,这些产业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比其他产业要大。

由于这些产业产品差异化程度较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了求得生存和发展,这些产业往往会采取低价竞争的经营战略,因此易遭反倾销调查。

遭受国外反倾销的出口商品,涉及到我国大部分的主要出口商品。

这些调查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出口;

近些年来,较为典型的反倾销大案有:

2002年美国对我国宝钢,鞍钢,武钢,安钢,本钢以及莱钢等6家主要钢铁企业提起反倾销诉讼;2005年针对我国纺织品的反倾销案,涉案金额达2亿美元;2005年欧盟对我国产皮鞋的反倾销调查案,涉及涉案企业超过1000家,涉案金额高达6亿美元;2006年欧盟对我国彩电反倾销调查案,涉案企业包括厦华,海尔,海信,长虹,TCL和创维,几乎将我国主要彩电生产企业一网打尽;2009年4月,奥巴马上台后第一次对中国商品下手,“中美轮胎特保案”对中国轮胎行业打击很大,更是开创了一个不好的先例,影响恶劣。

(二)我国遭受反倾销调查呈现趋势

1、反倾销发起国家和地区由最初的发达国家开始向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延伸在对我国产品提出反倾销指控的国家和地区中,欧盟和美国一直是“领头羊”。

我国遭遇的第一起反倾销指控就源自欧盟。

如果说之前对我国商品反倾销的主要集中于欧盟、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西方发达国家,但是进入新时期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巴西、印度、菲律宾、印尼、墨西哥、埃及、阿根廷、秘鲁和土耳其等也加入了对我国出口商品实施反倾销的行列。

据统计,目前己经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进行了反倾销立案和调查,而且在对中国企业发起反倾销的国家构成中,发展中国家的比重已经高达四成,直追欧美发达国家。

另据统计,发达国家对我国反倾销立案数量比例已经从20世纪80年代97%降低到2008年的60%,而发展中国家的立案数量比例则从过去的不到3%快速上升到40%。

如阿根廷对我国大到机电、化工等附加值高的产品和纺织品。

服装、玩具等大宗产品,小到餐具、烟花、挂锁、纸牌等低附加值的产品,宽范围地实施了反倾销措施,使双边贸易受到严重影响。

2、反倾销所涉及的产品范围日益广大、涉案金额不断扩大

一方面,被诉倾销商品的种类不断增多。

近些年来,西方国家只要认为危害或将要危害到本国竞争力差的产品,都可以列为反倾销产品的范围。

我国被实施反倾销的出口商品既包括了低附加值的初级产品,如矿石,基本金属等,也包括技术、资本密集型产品,如机电设备,生物化工产品等,而且还包括非常具有比较优势的纺织、轻工等产品。

这些产品是我国的主要出口产品,不仅量大,而且涉及企业多,就业人数多,一旦遭受反倾销,对我国出口贸易影响非常大,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我国社会的稳定。

另一方面,涉案金额不断扩大。

截至2008年,在所有美国对华反倾销调查中,涉案金额超过1亿美元的大案共有10多起。

如2004年美国对中国彩电开征反倾销税,涉及金额超过3亿美元;最近,“中美轮胎特保案”涉及金额过亿美元,长远统计更是不止这些数字。

金额最高的为木制卧室家具案,达10亿美元,在美国前十大反倾销涉案调查中位居第四位。

3、国外反倾销具有连锁反应效应我国某一出口产品在一个国家遭到反倾销诉讼后,其他国家担心这种中国产品会因此大量涌向他国,因而同样采取反倾销手段进行预防。

可以说一旦哪个国家开了个头中国出口商品的情况就会更加恶化。

如欧盟2006年对我国出口彩电征收高达44.6%的反倾销税,随即,美国商务部紧随其后对中国出口彩电征收高额反倾销关税,几乎使我国彩电退出欧美市场,而这一市场每年进口量为2000多万台。

出口市场日益萎缩,也是后来国内彩电企业大演价格战的一个主要原因。

再如,本年度6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以中国输美轮胎扰乱美国市场为由,请求政府在现行进口关税基础上对中国输美轮胎加征高额特别关税。

9月17日,美国总统奥巴马正式批准这一请求。

美国这一行动立即产生“示范”效应,接着,阿根廷、巴西等国决定对中国输入轮胎实施反倾销。

我国出口的金属镁、鬃刷、钨制品、鞋、硅锰、碳化硅、高锰酸钾、硅铁、钢板等都遭到过这样的厄运。

4、国外对中国产品实施的反倾销税税率不断增大从当初的百分之十几的反倾销关税到现在百分几百乃至上千的水平,如此高的税率也就意味着中国的相关企业将没有在自身产品上再作努力的机会,一旦遭遇反倾销将不得不长期甚至永远退出已经苦心经营多年的国外市场,这种打击是致命的也是令人心痛的。

应对反倾销诉讼越来越成为中国企业国际化经营过程不得不迈过的一道槛。

三、我国遭遇国外反倾销的原因及其分析

国外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已经严重威胁到我国的外贸出口,成为中国出口的障碍,而且随着中国出口规模的逐年扩大,这一问题将长期严峻地突显在中国政府和企业面前。

知己知彼,认真分析中国屡遭外国反倾销的原因有利于中国出口的顺利进行。

下面我们就内外多方面的因素来分析一下我国面临严峻反倾销现状背后的一些主导原因。

一)自身存在的问题

1、我国的外贸出口结构不合理从出口产品的结构来看,我国出口产品偏重于劳动密集型的产业。

如纺织工业、轻工产业和农副业,此类产品的附加值相对偏低,人工费用占很大比重,出口产品的最大特点是批量大、价格低。

廉价的劳动力正是此行业的比较优势之所在,这也是我国的国情。

劳动密集型产品威胁了进口国更多的就业职位,因此这些行业成为“反倾销”调查的“重灾区”便不足为奇。

从市场结构看,我国出口中有将近70%是以欧美

为目标市场的,出口市场过于集中,这样必然会增加与这些国家产生贸易冲突的几率,从而使这些国家加大了对我国的反倾销诉讼。

2、出口企业秩序不规范、恶性竞争,政府宏观调控偏向我国企业长期以来,出口受国家宏观调控,一度出现亏本出口以求换汇的目的。

虽然现在进入市场经济体制这种情况已发生改变,但中国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似乎还没有从市场经济中学会调整目标,重新定位自己的企业和产品,一味用从前的经营策略出口产品。

主要表现在出口产品时,采取价格策略,即以低价作为进入市场的方法,将开拓国际市场的希望寄托在低劳动力成本所形成的价格优势上。

在具体产品出口时,部份企业又会恶性竞争,不断压低价格报价,甚至不惜成本地同国内企业或其他国家企业竞争,这种做法不仅造成国外对我国产品质量的质疑,而且使中国产品遭受反倾销的指控。

3、营销策略不当

我国出口企业大多缺乏对国际市场的深入调研和总体把握,相应地仅仅单纯依赖低价战略打入国际市场。

比如,有些出口企业对进口国的社会风俗、消费群体及其心理缺乏了解,忽视出口产品的技术创新和后续改进,而只能以廉价销售;有些出口企业未能把握国际市场和进口国行情,及时调整出口商品的价格和数量,致使某些商品大量涌入进口国,增大了对我国反倾销的概率。

4、我国企业对反倾销诉讼的消极应对

在对我国的反倾销案中,经常出现无人应诉的局面,结果使对方不战而胜。

反倾销案件的国外律师费用较高(一般在10万-50万美元),涉案企业的经营金额相对较小,很多经济领域又没有商会或行业协会,无法形成整体的应诉实力,加之对国际商贸和WT规则不熟悉,所以一些企业宁愿放弃涉案产品的出口也不愿应诉。

企业缺乏反倾销应诉意识并且内部没有建立起高效的反倾销机制,应诉经费不足、反倾销专业

人才匮乏等问题亦导致企业应诉不力。

而且越是如此就越导致国外的变本加厉,久而久之,更加鼓励了国外相关产业的反倾销势头。

(二)中国经济迅速崛起导致中外经贸领域摩擦加剧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获得了飞速发展。

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经济实现了连续的高增长,经济增长的质量也明显提高,这与周边国家金融危机频发、世界经济持续低迷形成了鲜明对比。

加入WTO后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联系更加紧密,对外贸易获得快速发展,我国目前已经成为世界上第2大贸易国,并且对美国、

欧盟几大贸易伙伴始终保持着大量的贸易顺差;每年达到数百亿甚至上千亿美元。

据国际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数据表明:

2008年,我国的外汇储备已经达到一万九千亿美元!

中国成为世界上外汇储备最多的国家。

贸易收支的持续不平衡以及扩大的趋势使得中外经济摩擦不可避免,另外,从产业发展的角度看,由于受自身国情以及发达国家的产业转移等因素的影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制造业的中心,而市场往往呈现此消彼长形势,价廉物美的中国产品肯定会得到越来越大的市场份额,一方面引起了同类产品竞争国的疑虑;另一方面在进口国造成了同类产品的更剧烈的竞争。

因此,一些国家便会想尽办法来削弱我国在某些行业和领域的比较竞争优势地位。

而征收高额“反倾销税”则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

一旦被调查的我国产品被征以高额反倾销税后,将会失去价格优势,对于缺乏品牌效力的国货来说其竞争力便会大打折扣。

(三)我国“非市场经济国家”的问题长期以来,国外对我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时,均采用“替代国”方法计算倾销幅

度,把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采用“替代国”来对待中国的商品是极不公平的,这本身就带歧视性和不合理性。

这意味着在计算倾销幅度时,反倾销调查部门拒绝使用中国涉案产品在国内的售价来确定正常价值,而改用一个所谓市场经济国家相似产品的国内售价来确定正常价值。

这种做法具有极大的不合理性,并往往导致我国本来没有倾销的产品被裁定存在倾销,或本来只有轻微倾销的产品被裁定高额倾销幅度。

在一个非市场经济国家中,外国企业可以认为其出口产品的国内价格不是真正的市场价格,是一个得到政府补贴了的低价格。

在这种情况下,外国企业就可以用第三国同类产品的国内价格作标准。

相比之下,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产品出口价格就显得低得多,反倾销的必要条件似乎也就具备了。

只要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没有得到认可,进口国的企业就会千方百计地利用这一点来使用反倾销武器以达到保护自己的目的。

(四)世界经济低迷导致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盛行

公布的统计资料显示,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泡沫的破裂,世界经济开始转向低迷,全球外国直接投资(FDI)大幅减少。

从世界范围来看世界经济的发展是处于一种低迷状态的,几场局部战争更使世界经济雪上加霜,全球商品贸易陷入低谷。

反倾销规则的这种软弱性保护性使得反倾销与世界经济形势的起伏紧密相连,每当世界经济形势低迷的时候,反倾销往往成为世界各国实施贸易保护的首选方案。

中国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出口产品种类多,数量大,对较多国家,特别是西方国家贸易多是顺差,自然成了反倾销的主要对象。

一些贸易保护主义者滥用WT协议关于反倾销的规定对中国产品“大打出手”。

(五)反倾销带有很强的政治色彩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一直对中国虎视眈眈,他们不愿意坐视一个社会主义中国强大,在经济上试图压制中国的发展。

另外,反倾销也可以打击中国产品在其国家的市场占有率,减少本国经济以及社会对中国的依赖,限制中国可能在其国家所获得的政治筹码。

这些经济纠纷的背后都有一个终结原因——国家利益。

要想中华民族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努力发展自身的实力是不二途径。

这一点或许也是我们在寻求如何解决反倾销纠纷这一问题上的根本答案。

四、应对策略国外对我国产品实施反倾销,对我国经济来说,必然带来不利的影响。

首先,影响中国产品的出口。

一般来说,只要产品被进口国提起反倾销调查,就会马上影响该产品对该进口国的正常出口,而一旦裁定倾销成立,被征收高额反倾销税,往往会导致出口产品失去进口国市场。

其次,反倾销的示范连锁反应如果一国对我国某种产品实施反倾销,那么其他国家也纷纷对该产品实施反倾销,结果使该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出口都会受阻,影响中国出口市场的多元化与出口产品结构的调整。

第三,冲击国内市场。

我国出口产品被征收反倾销税后,受阻于国外市场,势必返销国内市场。

这会对国内市场造成冲击,引发供求失衡,价格波动和国内产品积压等后果,不利于经济平稳发展。

因此,我们必须采取适当的应对策略,减小损失。

(一)从政府角度分析

1、增强本国利用反倾销手段的能力反倾销策略不仅具有防御性特征,其进攻性对抗性对保护国内市场也很有效率。

现今,国外对中国提出的反倾销也多是以反倾销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

我国政府应当认清反倾销的本质,不应总是在遇到反倾销指控时,对我国的倾销行为作自我检讨,而应主动参与、利用好反倾销诉讼,争取我国企业的合法权益,保证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受到普遍的尊重和公正的待遇。

一味的妥协退让只会让别国更加肆无忌惮。

外国产品在华倾销也由来已久,但是好像并没有引起我们应有的重视。

值得注意的是,最近美国宣布对中国出口轮胎进行反倾销调查后不久,我国即宣布将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汽车产品和肉鸡产品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审查程序。

商务部明确表示,近期已收到国内产业申请,反映上述产品以倾销、补贴等不公平贸易方式进入我国市场,对我国内产业造成冲击,要求商务部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2、完善我国反倾销立法运用法律手段和国际通行规则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是外经贸行业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的需要,也是推进进出口市场多元化、整顿外贸经营秩序的需要。

尽管中国己于2001年制定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并于2004年大量参照了国际惯例,特别是重点遵守了1994年“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守则”进行了修订。

但是,由于时间仓促,缺乏实践,许多内容简单、抽象、模糊,操作性和透明度都不强。

因此,我们首先应当借鉴和吸收国外和国际的成功经验,如反规避调查、维护整体利益原则、简单多数通过机制、倾销和损害幅度的计算、反吸收条款等,并按照世界贸易组织承诺的义务,对外贸易政策统一由一个部门颁布,不用内部文件对有关规则进行补充和说明。

除了出台专门的反倾销条例,还应该考虑到法规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影响的关系。

另外,应该注意反倾销立法中的因果关系及附加条件。

GATT《1994年反倾

销协议》对与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采取了列举式和排除式相互结合的做法,即应当审查提交给当局的所有相关证据,并排除倾销产品外的、同时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其他因素,如非倾销价格出口的进口产品的数量和价格、国内需求的减少或消费模式的变化等。

这些都是值得在修改我国反倾销法中予以借鉴的。

还有就是,应该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反倾销调查程序以及建立完善我国的反倾销诉讼体制。

3、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力争“市场经济地位”

改革开放20多年,我国已基本上实现了大部分行业的市场化运营,然而有些国家却无视客观现实,妄加臆断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以不确定的“替代国”标准对中国提起反倾销诉讼。

市场经济地位这个先决条件不解决,中国多数出口企业就将仍旧处于被动地位。

因此,中国政府应利用国内外媒体加强宣传攻势,大力宣传我国市场化进程,并可以委托国内外有关专家或权威机构对我国市场经济转轨程度进行鉴定,增强说服力,避免歧视性待遇。

2004年,新西兰率先承认了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随后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相继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但主要的几个贸易大国如美国、欧盟、日本等却一直没有松口。

要想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得到普遍的承认,必须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尽早完成经济转型。

4、加强宏观调控指引企业开辟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政府应当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对出口产品总量和产品结构进行宏观调控,鼓励和发展知识密集型产业和互补型产业,在巩固原有市场的基础上开拓新市场。

目前我国出口贸易的地区主要集中于韩国、日本、美国和欧盟,这种过分集中的市场结构消弱了我国对外贸易的灵活性和竞争力。

我们应加强对发展中国家市场的开拓,逐步实现市场结构多元化,提高外贸抵抗外来风险的能力。

5、利用WT(多边争端解决机制,反击各国对我的歧视待遇

由于我国已是WTO成员国,尽管入世后并不会立即改变中国屡遭外国反倾销投诉的现状,但入世后,我国一方面可以利用在多边贸易体系中的发言权来维护我国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挑战这些歧视做法,我国应加大对欧美等国在反倾销投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对我国的歧视政策放在WTO规则中加以评判的力

度,以便尽早通过WTO这一多边贸易体制来维护我国应得的正常待遇。

2002年3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范文 > 行政公文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