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2418927 上传时间:2022-10-29 格式:DOCX 页数:72 大小:55.9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2页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2页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2页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2页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docx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docx(7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docx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法律制度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是国家对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

【提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属于自然人性质的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我国企业所得税采取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相结合的双重管辖权标准,把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一)居民企业

1.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

2.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二)非居民企业

1.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

2.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对象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居民企业

境内、境外的所得

非居民

企业

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1.机构场所取得中国境内的所得

2.境外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

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

中国境内的所得

【例题▪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是()。

A.事业单位

B.合伙企业

C.社会团体

D.民办非企业单位

【答案】B

【解析】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例题▪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非居民企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在境外成立的企业均属于非居民企业

B.在境内成立但有来源于境外所得的企业属于非居民企业

C.依照外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属于非居民企业

D.依照外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属于非居民企业

【答案】D

(二)所得来源的确定

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3.转让财产所得:

(1)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

(2)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3)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权益性投资资产是指进行权益性投资投入的资产。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例题▪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确定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B.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C.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D.转让不动产所得,按照转让不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答案】D

三、企业所得税税率

税率

适用对象

25%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20%

(减按10%)

1.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

2.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优惠

税率

20%

小型微利企业

15%

高新技术企业、西部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

【例题▪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

优惠税率为()。

A.10% 

B.15%

C.20% 

D.25%

【答案】B

【解析】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2.应纳税额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收入总额

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其他收入等9项

不征税收入

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其他

免税收入

国债利息收入、权益性投资收益等3项

扣除项目

基本:

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

特殊:

公益捐赠、招待费、广告费、三项经费等17项

不得扣除项目

税收滞纳金等、罚款、罚金等9项

亏损弥补

最长不超过5年

(一)收入总额

企业的收入总额是指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包括:

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非货币性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1.销售货物收入

(1)收入确认条件

①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企业已对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④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的核算。

会计中还有一条:

很可能流入企业。

(2)收入确认时间

①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提示】增值税、消费税:

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②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提示】

a.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b.纳税人销售货物采取预收货款方式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③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

安装程序比较简单的,可以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④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提示】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3)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4)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的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提示】

a.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金银首饰除外),增值税应当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b.金银首饰以旧换新的,应按照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5)折扣、折让和退回

①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提示】增值税:

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价款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价款中减除。

②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③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提示】增值税不光要冲减收入,还需扣减销项税额。

【例题▪单选题】以下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确认收入实现时间的是()。

A.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签订合同时确认

B.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委托代销的,在销售时确认

C.销售商品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

D.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在商品发出时确认

【答案】C

【解析】选项A,应在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选项B,应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选项D应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完毕时确认收入,安装程序比较简单的,可以在发出商品时确认。

2.劳务收入

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百分比)确认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转让财产收入按照从财产受让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认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5.利息收入

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6.租金收入

提供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提示】

转让专利属于转让财产收入;专利许可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如:

①A公司将一项专利权转让给B公司,转让价格20万,A公司此项收入属于转让财产收入,会计上应确认为资产处置损益;

②A公司将一项专利权授权B公司使用(专利许可),每年的专利使用费为20万,A公司此项收入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会计上应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

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提示】

(1)接受捐赠的货物,增值税视同购入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作为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2)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销售收入。

(3)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以合同约定应付日期确认,接受捐赠收入以实际收到的日期确认。

9.其他收入

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

【提示】包装物押金在增值税和消费税中的处理。

包装物押金

消费税

增值税

收取时

逾期时

收取时

逾期时

一般

不征税

征税

不征税

征税

啤酒、黄酒

不征税

不征税

不征税

征税

其他酒

征税

征税

10.特殊收入

(1)分期收款销售货物:

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

【提示】增值税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提示】增值税:

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3)采取产品分成方式(非货币性收入)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4)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收入确认总结:

收入来源

收入确认

销售商品

托收承付

办妥托收手续

预收款

发出商品

需要安装检验

一般:

购买方接受商品并安装检验完毕

安装程序简单:

发出商品

委托代销

收到代销清单

分期收款

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

售后回购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林牧渔 > 水产渔业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