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邑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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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邑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方案

临邑县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方案

为规范学生小饭桌餐饮服务行为,保障就餐学生饮食安全,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1〕13号)、《山东省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鲁食药监餐〔2011〕23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监督管理范围和目标

对全县专为中小学学生提供校外餐饮服务活动的学生小饭桌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通过督导规范对达到条件和要求的进行登记和公示,通过实行对学生小饭桌登记制度,树立学生小饭桌开办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改善加工经营条件,预防控制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进一步提高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水平,确保学生校外饮食安全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二、监督管理内容

(一)学生小饭桌开办条件

(1)有独立的厨房,加工经营面积应与就餐学生人数相适应(参考食堂规定不少于1.1㎡/座)。

(2)食品加工场所与就餐场所应分别设置。

(3)加工场所有上下水设施,加工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规定,并设有学生洗手设施。

(4)设有正常运转的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

(5)加工场所地面应使用不透水、不易积垢、易清洗、防滑的材料铺设,墙壁有1.5m以上瓷砖制成的墙裙,天花板采用防霉、防水材料涂覆,设有防蝇设施。

(6)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7)有进货查验、清洗消毒、健康查体、饭菜留样、应急处置等制度。

(二)学生小饭桌从业要求

(1)加工食品的工具、容器必须做到生熟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用后洗净,保持清洁,定期消毒。

(2)学生供餐一律实行分餐制。

(3)学生餐具、饮具每餐前必须进行清洗、消毒,消毒方法提倡使用热力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饮具,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4)不得经营凉菜,不得加工发芽土豆、韭菜、芸豆等诱发食物中毒高风险的食品,不得使用亚硝酸盐。

(5)食品必须当餐加工,不得使用隔餐的剩余食品,严禁提供未经烧熟煮透的食品,严禁向学生提供《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6)学生小饭桌开办者要建立完善的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把进货关,采购食品和食品原料要专人负责、到有资质的单位定点采购,做好采购记录和索要凭证,定期检查贮存的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

(7)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和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为学生提供餐饮服务的工作;从业人员有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经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8)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在食品加工经营时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分餐时佩戴口罩,每年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9)应设留样冰箱,或在冰箱内设立留样专区,每餐各种主副食留样量不少于100克,按要求留样48小时,并做好留样记录,以备查验。

(10)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学生小饭桌开办者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立即将中毒学生送往医疗机构及时救治,把事故损失减到最低;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县教育局报告,并告知学校和学生监护人;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留样和样品;落实相关部门整改要求,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三、登记事项

(1)学生小饭桌开办者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以下相关文件、证明性材料,并对其登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培训证明;经营场所的房屋所有权证明(开办者不是房屋业主的还需要提供租赁证明);其他有关服务对象所在学校以及与餐饮安全相关的制度等信息。

学生小饭桌实行登记制度。

(2)学生小饭桌开办者要到政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领取登记表提交有关材料,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窗口审查材料齐全合格,抽取2名执法人员5日内实地现场核查验收。

核查验收合格,在政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登记、建档。

将登记、建档的小饭桌名单向县教育局通报。

将登记、建档的小饭桌名单反馈到各稽查队,由各稽查队负责在各校门前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

四、时间安排

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从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5月30日,具体安排如下:

1.摸底排查阶段(4月1日-4月10日)监管人员开展全面摸底调查,划片包干,逐户督导规范。

转达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告知经营小饭桌应符合的条件和标准。

2.自查整改阶段(4月11日-5月10日)针对调查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组织学生小饭桌有针对性进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小饭桌经营者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相关硬件设施。

3.登记和公示阶段(5月11日-5月30日)对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小饭桌予以登记,向县教育局通报,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符合开办条件的小饭桌以及监督举报电话。

方便学生家长选择达到标准已登记的小饭桌,自然淘汰达不到标准的小饭桌。

五、工作要求

(1)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稽查队应按照职责分工,对辖区内学生小饭桌监督检查,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及时查处,督促整改,建立学生小饭桌监督检查档案。

应督促学生小饭桌建立进货记录、清洗消毒、健康查体、饭菜留样等制度,规范其经营管理。

(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应加强餐饮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每年应对学生小饭桌开办者、厨师等从业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培训,提高其餐饮安全实际保障能力。

对整改不到位、发生食物中毒、或达不到开办条件的,应取消其登记资格,并及时向周边学校公告。

附件1:

学生小饭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

附件2:

学生小饭桌登记表

附件3:

学生小饭桌登记检查表

附件1:

学生小饭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

为确保学生小饭桌就餐人员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作出如下食品安全承诺:

一、对用餐人员的餐饮安全负责。

(一)在登记的场所内经营;

(二)有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洗涤、消毒、防腐保鲜、防蝇、防尘、防鼠以及处理废水和存放废弃物的设备设施。

(三)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四)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五)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用具、容器、餐饮具应当无毒、无害、清洗消毒,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洗涤剂、消毒剂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当索证、索票,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台账和使用记录台账;不得使用、存放亚硝酸盐。

(七)建立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及清洗消毒、健康查体、饭菜留样、应急处置等制度。

二、厨师应身体健康合格,工作期间穿戴工作衣帽,食品加工备餐时,做好个人卫生工作。

三、不使用腐败变质食品,不采购非定点屠宰或未经检疫检验的猪肉,不使用病死畜禽。

四、备餐使用的工具清洁、卫生,餐具(碗筷)等器具按规定要求进行消毒,并放到干净的容器内保洁备用。

五、洗碗、洗菜、切菜等备餐人员若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治愈前不得上岗。

六、食品原料及配料从正规渠道采购,并索取购货票据留存备查。

七、厨房内外环境整洁、卫生,食品加工备餐过程中,做到生食与熟食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加工好的食品冷藏留样24小时。

 

学生小饭桌开办单位责任承诺人

签名:

年月日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

一份在小饭桌用餐场所张贴,一份由学生小饭桌开办人留存,一份由所在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存档。

 

附件2:

学生小饭桌登记表

登记编号:

开办人

性别

年龄

职业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加工场所地址

房屋性质

□网点□住宅□其他

加工场所面积

就餐场所面积

供餐人数

学生来源

□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厨房平面图□开办人身份证明

□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用水证明□其他-

卫生设施:

□消毒设施__,□保洁橱__,□吸排油烟机__,□通风排风设施(换气扇)__,

□纱窗(门)__,□冷冻(藏)设施_,□清洗用水池__,□洗手池__,

□所用水源__,□其他(具体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声明

开办人保证:

本表中所填内容及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

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开办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委会)意见(盖章):

经办人:

年月日

现场检查意见:

经办人:

年月日

陪检人(签字):

年月日

负责人意见:

年月日

登记日期:

有效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登记办理人:

注:

每学期开学15日前持本登记表和提交材料到原登记机关重新办理

卫生设施一栏由现场检查人员现场填写

附件3:

学生小饭桌登记检查表

被检查小饭桌名称:

地址:

开办人:

检查结论:

检查项目

审查内容

检查情况

证件

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及培训记录

制度

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选址

远离垃圾场(站)等污染源25米以上

有给排水条件,加工用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建筑布局与卫生

建筑材料

与结构

有独立的厨房,厨房地面应平整、不渗水。

厨房墙壁采用浅色、不渗水材料覆涂,有1.5米以上的墙裙

加工过程生熟食品无交叉污染

面积

厨房面积及就餐场所面积最大就餐人数、加工和供应品种及数量相适应

烹调场所

加工过程工具容器设施要标识明确,生熟分开,卫生良好

洗消场所

学生使用的餐具要有餐具消毒设施和相应的餐用具保洁设施,

就餐场所

要有供用餐者使用的专用洗手设施

热藏、冷藏(冻)设施

要有相应的冷藏(冷冻)设施,满足生熟分开存放的要求

辅助卫生设施

(6分)

“三防”设施

厨房和就餐场所内设有符合要求的防蝇设施

卫生间

要有厕所,厕所内有洗手设施,且为水冲式

其它

卫生要求

有符合要求的采光、照明和通风排烟设施,

可能产生废弃物的场所应设置密闭的废弃物盛放容器

检查时间:

年月日

单位陪同检查人:

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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