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激励机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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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激励机制》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激励机制》
1、各护理单元均建立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登记木,由护士长
或指定专人负责每月汇总上报护理部。
2、发生一般护理安全(不良)事件后,当事人或发现者应及时
向护士长汇报发生经过、原因、结果,护士长及时进行核实调查处理。
发生严重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或医疗纠纷后,当事人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医院主管部门报告,不得超过24小时。
主管部门应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并向患者及家属通报解释。
3、发生严重护理安全(不良)事件后,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将差错造成对病人的损害至最低限度。
4、发生严重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或纠纷后,有关该病人的标木、化验结果、药品、血袋、器械、护理记录等应妥善保管,不得销毁和涂改。
5、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进行。
医患双方共同对医疗文件和实物进行封存。
6、严重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或医疗事故发生者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材料,科室积极组织分析议论,坚持“三不放过”原则(问题没有查清不放过;当事人不接受教训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7.院、科二级应根据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的性质、情节、后果、
本人认识态度,依据有关规定做出适当处理,对隐瞒不报,不认真检查者,应予严肃批评,加倍处罚。
8、护理部和科室应定期组织护士长分析不安全因素,并提岀防范措施,确保护理安全。
杜绝“四不准”事故发生:
不准打错青霉素;不准输错血,血制品;不准开错手术部位;不准运错尸体、抱错婴儿。
9、护理部应定期组织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事故管理专家小组分析差错发现的原因,护理部以不通报科室及姓名的方法向全院进行反馈,提出防范及整改措施并进行质量安全教育。
10、护理部将护理不良事件问责制与非惩罚性机制进行结合,鼓励积极上报。
对积极上报且未引起严重后果者不予以处罚,发生缺陷后有意隐瞒不报者,护理部根据情节给予处理。
伽师县人民医院
xx年9月修订xx年3月再次修订
护理不良事件主动报告激励机制
围绕“病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安全理念。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安全为木,以预防为主,建立前瞻性的病人安全护理质量管理体系,变事后批评为事前指引,建立针对系统而非个人,缺陷分享学习而不是批评惩罚的护理安全文化。
通过激励机制,鼓励临床及全院各科室主动积极排查医疗隐患与差错,及时报告影响病人安全的事故隐患或潜在风险,定期分析原因,交流对应措施,使存在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最大限度地避免医务人员因担心差错受到惩罚而瞒报、漏报,采取补救措施不当,致事件扩大、恶化转化成大的医疗纠纷的情况的发生。
实施人性化管理,进行持续质量改进,提高护理质量确保病人安全,从而使护理管理向着高水平发展。
具体如下:
1、鼓励自愿报告,对主动及时上报不良事件的人员或科室给予表扬,并按照报告人的志愿给与报告人保密。
2、对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非责任护士奖励人民币50-100元。
3、对不良事件首先提出建设性意见的科室或个人奖励人民币50-100元。
4、不良事件发生后,不及时报告,虽未形成医疗纠纷,但被职能部门发现的,给予处罚人民币300-500元。
伽师县人民医院护理部
xx年3月
第二篇:
非惩罚性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激励机制(推荐)非惩罚性护理2、不良事件的定义
是指在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在计划内的跌倒、坠床、压疮、用药错误、走失、误吸或室息、烫伤及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非正常的护理意外事件。
2、不良事件报告的意义
通过报告不良事件,及时发现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可有效避免护理差错与纠纷的发生,保障病人安全,不良事件的全而报告,有利于发现医院安全系统存在的不足,提高医院系统安全水平,促进医院及时发现安全事故隐患,不断提髙对错误的识别能力,不良事件报告后的信息共存,可以使相关人员从他人的过失中吸取经验教训,以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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蹈覆辙。
3、护理不良事件的范围
(1)患者在住院期间发生压疮、坠床、跌倒、导管滑脱、用药失误、走失、误吸或室息、烫伤及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的护理意外。
(2)因护理操作失误导致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住院时间延长或住院费用增加等。
(3)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或输血不良反应。
(4)严重院内感染。
4、不良事件报告原则
非惩罚性、主动性报告的原则:
护理部鼓励护理人员主动、自愿报告不良事件,包括木人的或木科室的,也可报告其他人或其他科室的,可以实名报告,也可匿名报告,对主动报告的科室和个人的有关信息,护理部将严格保密。
5、上报内容
包括患者一般资料,不良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不良事件项目分类、
发生的主要原因、采取的措施、患者损害的严重程度及后果和改进措施。
上报形式以个人或科室为上报单位。
6、上报形式
(1)口头报告。
发生严重不良事件时,护理人员立即向护士长、科主任、总值班、护理部口头报告事件情况。
(2)书而报告:
护理人员书面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
(3)网络报告:
护理人员登陆内网,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电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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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告。
7、激励机制
(1)鼓励自愿报告,对主动、及时上报本科室不良事件的人员和科室,将根据不良事件的具体情况给予免责、减轻处罚;
(2)对主动、及时上报木科室或其他科室不良事件的非当事人员,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100-500元奖励。
(3)能对不良事件进行认真分析,并提出具有示范效应的整改建议,起到避免类似不良事件再次发生的个人或科室,给T500-1000元奖励。
(4)对发生不良事件且隐瞒不报的科室和个人,一经查实,与科室当月综合质量考评挂沟,根据事件具体情况给予当事科室和个人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根据三级医院评审标准,要求各科室不良事件上报每年每百张床位大于20起,不良事件报告上报率不达标的科室,年底与科主任综合目标考核挂沟。
(5)每年由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对不良事件报告中的突出个人和集体提出专项奖励、评先评优建议并报请院办公会通过。
(6)若医疗不良事件隐瞒不报,最终引发医院赔款,对当事人在医院医疗纠纷赔款责任人承担部分标准基础上酌情上浮。
第三篇:
医疗不良事件主动报告激励机制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医院医疗不良事件主动报告激励机制
一、主动报告原则
1、主动报告制度依据保密性、自愿性和非处罚性为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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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医务人员主动报告。
2、报告者可以报告自己发生的问题,也可以报告所见他人发生的问题。
如原报告系统采取了匿名的形式,对报告人应严格保密。
3、主动报告者应遵循真实、木人亲身经历的原则陈述事件,不得故意编造虚假情况,不得诽谤他人,否则将根据其造成的后果和影响,承担相关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4、报告中违反相关规定和制度的行为,属于非主观故意,未造成后果的免于处罚。
5、主动报告人员为消除医疗、护理安全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对保障医疗、护理安全有贡献的,经医务处或护理部讨论决定将给予适当奖励。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程序
当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应立即报告科主任和医务处或护理部,填写书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一般不良事件要求24〜48小时内报告,重大事件,情况紧急者
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上报告医务处或护理部,医务处或护理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并制定改进措施。
针对科室报告的不良事件,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制定对策,及时消除不良事件造成的影响,尽量将医疗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每月在医护质量通报上公布分析处理结果,并跟踪处理及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落实情况列入每月的考评内容。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内容
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我院划分为18类,内容涵盖医疗,护理,医技等部门。
1、病人辨识事件。
诊疗过程中的病人或身体部位错误。
2、治疗、检查或手术后异物留路体内。
3、手术事件。
麻醉手术过程中的不良事件。
4、呼吸机事件。
呼吸机使用相关不良事件。
5、药物事件。
医嘱,处方,调剂,给药,药物不良反应等相关的不良事件。
6、特殊药品管理事件。
病人在院内自行服用或注射管制药品。
7、跌倒事件。
因意外跌至地面或其它平面。
8、院内感染相关事件。
可疑特殊感染事件。
9、医疗沟通事件。
因医疗信息沟通过程或沟通信息失真导致的不良事件,包括检验,检查结果判读错误或沟通不良。
10、医疗处路事件。
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引起的不良事件。
11>检查,治疗或手术后神经受损。
12、输血事件。
医嘱开立、备血、传送及输血相关不良事件。
23、医疗设备事件。
设备故障导致的不良事件。
24、伤害事件。
言语冲突、身体攻击、自伤等事件。
25、病人不满。
病人或家属对工作人员不满。
26、针扎事件。
包括针刺、锐器刺伤等。
17、医疗器械事件。
内固定断裂、松动。
18、其它事件。
非上列之异常事件。
四、医疗不良事件奖惩机制
1•每年由医务处和护理部对不良事件报告中的突出个人和集体提出奖励建议并报请院办公会通过。
2.定期对收集到的不良报告进行分析,公示有关的好建议给予表扬,并纳入积分制管理,每上报一例奖励积分10分。
3•医疗安全不良事件隐瞒不报,与科室当月综合质量考评挂沟,不良事件报告落实差的科室,年底与科主任综合目标考核挂沟。
4.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隐瞒不报,最终引发医院赔款,在医院医疗纠纷赔款标准基础上酌情上浮。
5•当不良事件发生时,当事者应主动上报,若应报告而未报告(48小时内应完成书而报告),经发现后将追究相关责任。
6•不良事件的当事者若未主动报告,他人亦可报告,经查证确认后,报告者给子表彰或表扬。
7•对个人报告者保密的前提下给予奖励,并给予不具名的公开表彰,定期对及时整改和持续改进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扬。
XX年一月十日
第四篇: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激励机制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激励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管理,不断提升全院职工主动报告意识和行为,从而通过报告不良事件,及时发现潜在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同时也可使相关人员能从他人的过失中吸取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有效避免医疗差错与纠纷的发生,确保医院安全。
1、全院各科室要按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范围,将发生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通过口头、书面报告及院内网络直报三种形式,及时上报给相应的接收报告职能部门。
2、科室设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记录本,详细记录不良事件相关信息,并进行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3、党委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药剂科、器械科、后勤服务科、保卫科接到各科室上报所属范围内的不良事件后,要进行调查、核实、整理、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改正,进行追踪反馈。
4、每月30日前,上述接收报告的部门按照质控办下发的“不良事件登记表”,以书面形式上报不良事件相关信息。
5、质控办接到相关部门不良事件上报登记表后,将上报的数据统一整理、分类、审核、汇总,并进行“卫生部医院质量监测系统”网络直报,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实现医院质量与安全持续改进。
6、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较好的科室,按照医院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未能按时上报、漏报、瞒报的科室,将按照医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对不良事件上报实行非惩罚制度,鼓励医院职工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对及时主动上报1【1级、IV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科室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并每报告1件奖励20元,当月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