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创建和谐企业考评细则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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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创建和谐企业考评细则试行

福建省创建和谐企业考评细则(试行)

考评内容

考评点

考评标准

标准分

得分标准

考评责任单位

企业自评分

设区市考评分

省考

评分

备注

劳动关系和谐(40分)

劳动

合同、

集体

合同

(6分)

1.企业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

劳动合同内容合法,程序规范。

企业认真履行劳动合同,无违约现象发生。

3

①劳动合同签订率100%的,2分;签订率95%以上未达100%的,1.5分;签订率90%以上未达95%的,1分。

②企业劳动合同依法履行的,1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

总工会

2.依法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3

开展集体协商并签订集体合同,内容合法、程序规范的,3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

总工会

 

工资

工时

(6分)

 

3.依法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3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协议或纪要的,3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

总工会

4.依法执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1

企业依法执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的,1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

总工会

5.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

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2

①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的,1分。

②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的,1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

6.企业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2

工伤参保率:

100%的,2分;80%以上未达100%的,1.5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

社会

保险

(8分)

7.企业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

2

养老保险参保率:

100%的,2分;80%以上未达100%的,1.5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

8.企业依法参加医疗保险,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金。

2

医疗保险参保率:

100%的,2分;80%以上未达100%的,1.5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

9.企业依法参加生育保险,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金。

1

生育保险参保率:

100%的,1分;80%以上未达100%的,0.5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

10.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

1

失业保险参保率:

100%的,1分;80%以上未达100%的,0.5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

安全

生产

劳动

保护

(12分)

11.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

①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企业中,属A级企业的,1分;属B级企业的,0.5分。

②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0.5分。

③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各部门、车间、班组等单位安全生产职责明确的,0.5分。

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主要设备、主要工序有操作规程的,0.5分。

⑤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的,1分;持证上岗率80%以上未达100%的,0.5分。

⑥制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且定期进行演练的,0.5分。

安监局

质监局

总工会

12.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加强职业卫生安全教育,认真开展各项宣传教育活动。

3

①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0.5分。

②开展“安康杯”竞赛的,0.5分。

③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经过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且持证上岗的,0.5分。

④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相关人员进行转岗、复工教育,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的“四新”安全教育培训及全员安全技能教育,1分。

⑤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开展职业卫生教育的,0.5分。

安监局

总工会

卫生厅(局)

13.依法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

组织职工健康检查。

2

①做到女职工“四期”保护和未成年工权益保护的,0.5分。

②签订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0.5分。

③有职业危害因素企业,建立职业卫生台帐的,0.5分。

④职工年度健康体检数占企业职工总数80%以上的,0.5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

总工会

卫生厅(局)

14.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3

①建立“一法三卡”制度,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成效明显的,1分。

②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检查制度,经常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和消防专项检查,及时整改隐患,无“三合一”现象的,0.5分。

③企业执行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并审查备案的,0.5分。

④企业新、改、扩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安全专篇》并通过审查备案的,0.5分。

⑤企业新、改、扩建设项目竣工后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并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0.5分。

安监局

卫生厅(局)

公安厅(局)

总工会

民主

管理

权益

保障

(8分)

15.党组织、工会组织健全,能发挥有效作用。

企业厂务公开、民主制度完善。

开展平安企业活动。

6

①建立健全党组织、工会组织,活动经费按时足额拨缴到位,作用发挥好的,2分。

②建立职代会制度、厂务公开制度,并发挥作用的,1分。

③创建职工之家,国家级的1分;省级的0.5分。

④开展“平安企业”建设活动,建立综治机构,健全完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措施、防范设施,建立保卫机构,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的,2分。

党委组织部

综治办

总工会

经贸委

安监局

公安厅(局)

16.依法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立健全调解工作制度,依法调处劳动争议。

2

①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健全调解制度,且劳动争议100%经过企业调解组织调解处理的,1分。

②向上信息沟通及时,无投诉举报或仲裁申诉的,1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司法厅(局)、信访局

法院、综治办

环境关系和谐(30分)

环境

保护

(23分)

17.企业环保组织与能力建设。

3

①企业设立环保职能部门并挂牌,配有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人员的,1分。

②企业制定明确的环保职责和管理制度,定有年度环保目标,相关工作台帐、档案齐全的,1.5分。

③企业具有自我监测能力,建有实验室、配有实验员、制定工作制度、有监测记录的,0.5分。

说明:

环评审批未要求配套实验室的,该项自然得分。

环保厅(局)

18.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3

①企业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获审批的,1.5分。

②企业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1.5分。

环保厅(局)

19.企业污染治理。

废水

3

①按环保要求规范污水管网及排污口的,1分。

②建有配套的治污设施并运行正常的,1分;建有配套的治污设施,但不能正常运行的,0.5分。

③能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的,1分。

说明:

“环评”审批没有要求建废水治理设施的企业,该项自然得分。

环保厅(局)

废气

2

①按环保要求建成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1分。

②能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的,1分。

说明:

“环评”审批没有要求的企业,该项自然得分。

噪声

1

有有效的隔音措施,厂界噪声达到相应区域的国家排放标准的,1分。

固体废物

2

①企业按有关标准设置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分类贮存间的,1分。

②企业能按有关规范贮存利用处置的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1分。

20.企业环境行为与管理。

排污许可

2

①企业如实进行排污申报登记的,0.5分。

②企业领取排污许可证的,0.5分;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证核定情况依法排污的,0.5分。

③企业按时缴纳排污费的,0.5分。

环保厅(局)

在线监测监控

1

重点排污单位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并能正常维护使用的,1分(其中,重点排污单位只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并通过验收的,0.5分;能正常维护使用,并通过数据有效性审核的,0.5分)。

应急预案

1

企业有预防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0.5分;企业有开展应急演练的,0.5分。

清洁生产审核

2

①企业能按要求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评估的,2分(其中,未按时完成但通过评估的,1分)。

②企业能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评估的,2分。

污染减排

2

①减排重点企业能按要求完成下达的减排任务并保证减排设施稳定运行,符合减排要求的,1.5分。

非减排重点企业按减排要求稳定运行治理设施并确保达标排放的,1.5分。

②在完成减排任务前提下,继续主动减排并取得成效的,0.5分。

环保厅(局)

宣传教肓

1

①企业每年组织环保知识培训3次以上的,0.5分。

②有环保志愿者队伍并开展环保公益活动,0.5分。

资源利用效率(3分)

21.增加技改投入,节能降耗,加强资源综合利用。

3

①万元产值综合能耗降低率达到全省平均值的,2分。

②工业增加值率高于全省平均值的,1分。

经贸委

统计局

职工

生产

环境

(4分)

22.改善员工生产条件,企业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有职业危害因素企业生产环境符合国家标准。

4

①增加资金投入,通过技术改造降低工人劳动强度的,1分;

②改善车间劳动环境,清洁无污染的,1分;

③落实劳动保护有关规定,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的,1分;

④企业及时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有职业危害因素企业对生产环境职业危害因素有监测评价资料,且生产环境符合国家标准的,1分。

卫生厅(局)

安监局

社会关系和谐(30

分)

合法

经营

(3分)

23.企业依法设立、建设,守法经营。

2

①企业依法设立,守法经营,依法通过年检的,1分。

②按依法批准的土地用途进行建设,办理厂房建设“一书两证”的,1分。

工商局

发改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

外经贸厅(委)

24.依法纳税。

1

企业纳税信用等级A级的,1分;企业纳税信用等级B级的,0.5分。

国税局

地税局

企业发展潜力

(4分)

25.企业效益和抗风险能力。

4

①企业资产总额年增幅15%以上或净资产增幅10%以上的,1分;

②产品年销售收入进入全省10强,并增幅在15%以上的,1分;年销售进入全省50强,并增幅在15%以上的,0.8分;年销售进入全省100强,并增幅在15%以上的,0.5分。

③销售收入达到全省平均增幅的,0.5分。

④劳动生产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的,0.5分。

⑤销售利润率:

达到8%以上的,0.5分;5%—8%的,0.4分;3%—5%的,0.3分。

⑥企业资产负债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0.5分。

经贸委

统计局

自主创新能力(4分)

26.重视研发、技术改造、技术改进及技术推广等科技创新活动,实施技术标准和知识产权战略。

4

①企业主导产品符合国家、省产业导向鼓励类目录的,0.5分。

②属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或试点企业、省级以上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省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四种企业类型其中之一的,0.5分。

③企业拥有1项以上有效发明专利或3项以上有效实用新型专利的,0.5分。

④企业执行产品标准组织生产的,0.5分。

⑤企业实施名牌战略,获中国名牌产品的,1分,获福建省名牌产品的,0.5分。

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获省政府质量奖的,1分,获设区市政府质量奖或市长质量奖的,0.5分。

经贸委

科技厅(局)

统计局

工商局

质监局

信用

评价

(5分)

27.公平有序竞争。

2

①企业产品持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生产,产品质量符合标准的,0.5分。

②同行企业之间公平竞争,无相关部门行政处罚记录的,0.5分;

③遵守工商法律法规,无发生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的,1分。

质监局

工商局

28.认证体系。

1

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质量认证的,1分。

质监局

29.工商信用等级评价。

1

企业获国家级“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的,1分;企业获省级“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的,0.5分。

工商局

30.银行信用信息记录评价。

1

无银行负面信息记录的,1分。

中国人民银行省内各中心支行

企业

社会

义务

(14分)

31.调动职工积极性、创造性,开展“工人先锋号”劳动竞赛。

2

开展“工人先锋号”劳动竞赛,对岗位能手、优秀员工等实行激励政策的,2分。

总工会

32.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加强企业文化和职工文化建设,做好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7

①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的,2分;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的,1分。

②加强企业文化和职工文化建设。

法人代表重视企业文化和职工文化工作的,1分;企业有文体活动场地并经常性开展活动的,1分;有自己的报纸(刊物)或有宣传文化园地(宣传栏)的,1分;有职工书屋的,1分。

③建立职工培训制度,教育经费落实,一线职工年培训面达100%的,1分;80%以上未达100%的,0.5分。

党委宣传部

党委文明办

总工会

公务员局

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

工商联

33.职工生活后勤保障规范

4

①企业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1分。

②企业职工疗休养制度健全的,1分。

③企业建立职工食堂,食堂持有效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1分。

④企业建有职工宿舍,职工入住率达到员工总数的20%以上的,1分。

卫生厅(局)

经贸委

总工会

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

工商联

34.公益事业

1

积极参与“金秋助学”、困难职工帮扶等慈善、公益事业的,1分。

总工会

注:

1、本考评细则总分100分,自评90分以上的企业可申请认定省级和谐企业;

2、企业出现一票否决项目的,不得申请认定省级和谐企业;

3、本考评细则所称的以上、以下,包括本数。

福建省创建和谐企业考评细则

一票否决项目(试行)

1、企业未建立工会组织或未签订集体合同未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考评责任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

2、发生一次一般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考评责任单位:

安监局)

3、发生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或受到环保行政处罚的;(考评责任单位:

环保厅(局))

4、企业非法使用童工或发生拖欠1个月以上工资行为的;(考评责任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

5、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无证生产被省级以上媒体曝光或被省级以上有关部门通报并经核实的,或者涉及重大商标侵权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考评责任单位:

工商局、质监局)

6、因企业责任引发职工大规模进京或到省集体上访,或者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考评责任单位:

信访局)

7、企业法人代表或高级管理层主要成员违法犯罪的,或者企业内部发生杀人、伤害、抢劫、强奸、爆炸、投毒、放火、绑架等8类暴力犯罪案件的,或者企业因单位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考评责任单位:

公安厅(局))

8、企业发生重大食物中毒或重大及以上职业病危害事件的;(考评责任单位:

卫生厅(局))

9、企业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考评责任单位:

法院)

10、对综治维稳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考评责任单位:

综治办)

11、企业有“偷、逃、骗、抗税”行为被税务机关立案处理或正在处理的,或未经税务机关批准缓交税款造成欠税的。

(考评责任单位:

国税局、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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