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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政府职能改革的思考

 

关于深化政府职能改革的思考

(2011秋行管本科,唐鹏学号:

1151001267164)

  [论文关键词]:

市场经济 政府职能

  [论文摘要]:

现代市场经济是市场调节与政府作用有机结合的经济,市场调节的效率,政府作用的优劣,都取决于政府经济职能的准确界定,高效有力的政府管理是市场正常运行的必要保障。

 

  在现代社会经济中,政府不仅承担着保卫国家的主权职能,保障社会安定和谐的社会职能,更重要的是,政府还承担着经济管理职能,或称为政府经济职能。

而且随着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不断健全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这一政府职能将会显得越来越重要。

  ﹙一﹚经济建设中强化政府经济职能的重大意义 

  当市场调剂机能失灵时就要求政府直接参与经济或对经济进行干预,政府在经济中是不可或缺的,并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其政府经济职能将日益增强。

 

  1、政府与市场共同存在于现代社会中,两者已形成不可分离的共生关系。

理想的政府与市场应该是都可以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帕累托最优”的,但社会是复杂的。

在复杂的现代社会中,没有市场的政府和没有政府的市场都是无法想像的。

离开了市场,现代社会将难以持续健康地发展;离开了政府,市场正常运作的制度前提也将无法保障。

现代市场制度得以确立的产权保护、损害赔偿等规则,公平有效的竞争环境,仅仅靠市场交易双方的合同约定和自我保护是远远不够的,具有强制力的政府,是提供相应制度安排的最重要的制度供给者。

当然应该注意,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这种共生关系不应是亲密无间的,而应该保持一定的距离。

政府和市场所涉及的具体社会领域是不完全相同的,它们的原则各异,目标亦不相同。

如果二者界限不清,那么不仅无法相得益彰,而且,反而即会破坏政府的原则,又会破坏市场的原则,有损于公平,无益于效率。

因而,政府与市场应在各自的运作原则和作用范围内,相互促进、共同协调地推动经济的发展。

 

  2、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经济职能在日益加强,这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市场经济以其信息利用的完全和价格机制的激励创造了巨大的机会和持续的物质增长,但这种发展却并不意味着政府职能的削减。

一定社会中共生的市场与政府,并非是一方越有效便可以简单地替代另一方,相反,越发达的市场机制越要求高效率、高素质的政府调节。

因为市场越完善、越有效,其自身历史的现实的所不能采取作用的领域越明确,政府调节的针对性便越强。

特别是随着经济的发展,总会不断提出新的问题,对于这些新问题,已经发育起来的市场总有不适应的方面,因而总会要求不断引入并完善政府调节。

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政府提供的东西更多,而不是更少。

市场经济下的政府不一定就小,而关键在于其执行的职能要高效而有力。

 

   

(二)现代经济对政府政府职能的要求 

  现代市场经济是市场调节与政府作用有机结合的经济,市场调节的效率,政府作用的优劣,都取决于政府职能的准确界定。

高效有力的政府管理是市场正常运行的必要保障。

 

  1、市场经济中的政府调节应着重总量调节。

由于市场竞争的盲目性、分散性以及市场机制的不完备,总供给与总需求之间的不均衡成为一种常态,必须引入政府调节以减少不必要的代价。

另外,对于一些生命周期长,又关系国计民生的产品生产,由于生命周期较长,一旦受到市场经济的严重冲击,在短期内便难以恢复,整个经济将遭受严重打击,因而需要政府采取干预。

对于一些带有战略意义,同时又具有较大风险的领域部门的发展,相当大的成本和不确定的前景,也使这一部门单纯依靠市场难以实现充分发展,引入政府调节也成为必要。

  2、市场经济中的政府调节应是第二次调节。

市场调节是市场经济中第一层次上的调节,市场能够调节的政府就不必干预,而市场无力涉及,在资源配置上低效率时,则由政府再调节。

当然,不是说政府的第二次调节重要性上不如市场调节,它是更高层次的调节,是总体上、全局上的调节。

一般来说,现实中的市场调节以效率优先,而政府通过社会保障等方式进行的第二次调节则更为注重公平环境的营造。

形成市场管效益,政府管公平的良好格局,才有利于现代经济的健康发展。

 

 3、政府的主要作用在于公共物品的提供上。

在社会物品一定的情况下,政府提供物品的增加,就是市场生产物品的减少,政府提供物品的多少是衡量政府参与经济活动的重要指标。

公共物品是人们生活享受与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内容,作为外部性的极端例子,市场往往体现出提供的不足,这就需要政府发挥作用。

国防、司法以及公共设施等纯粹公共物品由政府提供以增进国民福利。

而对于准公共物品,特别是无排他性,但却有竞争性的准公共物品的存在,因竞争性使得在对此类物品消费的增加必然使得其他人的消费减少,影响其效率的实现。

此外,由政府提供此类物品,效用最大化驱动下的个人可能对其漠不关心,过度使用,从而引发对公共物品的损害。

因而,生产力尚不充分发达期间,政府提供“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定义下的纯粹公共物品为宜。

 

  4、“知识时代”的政府其意义更为重大。

世纪之交,以人工智能产品为支撑的知识经济已见端倪。

它的出现引发了人类整个社会结构、思维结构、经济结构的根本变化。

在知识经济时代,由于知识分工和知识分散在广阔的背景下交互影响,政府作用在一些新的领域必会加强。

由于知识本身信息化的要求,其在传播中可能会发生扭曲,一些特殊利益集团出于个别的目的,在决策中迟缓而保守,在知识分工深化的时代,这将使信息越发的不对称、不完善,信息在播种中失真,利益集团则会因拥有“垄断”优势达到超额利润。

这时则需政府加强其追求扩大公共利益的倾向,推动共同利益群体的产生。

另外,政府也有必要建立激励体系,最大可能地将信息转化为一种公共物品,以此减少信息不全带来的损失,尽可能实现“帕累托最优”的理想状态。

(三)政府不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表现

我国的各级政府是沿用苏联社会主义模式,建立在高度计划经济的基础之上的,加之中国几千年的“官贵民贱”的落后文化的影响,政府职能越位错位的现象突出,表现出许多不适应现代经济的东西。

1、政府直接参与具体的经济活动,导致“政企不分”,既严重影响了市场的调解作用,又严重影响社会的公平,既削弱了市场的效益又阻碍了政府的公平。

2、政府对公共事业管的过多,导致“政事不分”,一些应该交给市场调解的事业也高度控制在政府手中,一些该有政府行使的职权也委托给事业单位,导致执法错位,严重影响社会的公平正义。

3、执法不严,政府履职缺位。

政府是执法主体,政府调节经济,主要是通过严格执法来实现的,但政府参与到具体的经济事务中去,执法不严,执法缺位,严重地影响正常的经济发展。

4、政府调节经济的能力不强,服务功能有待强化。

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对国有资源、资本的管理权,从事生产要素的宏观配置和宏观调控生产要素的一次分配。

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现代经济中,政府应该进一步完善生产要素的配置体系,健全收入分配制度,调节过高收入,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提高中等收入者的比重,使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

(四)深化政府体制改革,促进经济良性发展 

    胡锦涛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

“建设服务型政府,首先要创新行政管理体制。

要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把政府主要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把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在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的情况下,特别是我们面临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繁重任务,这就对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很多新的更高的要求。

当前,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仍然是转变政府职能。

       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就是抓住了治本之策。

这既是改革的主题,又是改革的总体要求。

要通过改革,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无论是机构调整整合,还是部门职责界定,都要有利于政府全面履行职能,切实解决缺位、错位、越位和权责脱节、职能交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更好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检验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成效,既要看政府机构调整是否科学合理,更要看政府职能是否真正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了。

    政府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履行好经济调节的职能。

政府对经济运行实施宏观调控,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是一项重要职能,同时又是重要特征。

单纯依靠行政力量直接配置资源,和完全听任市场配置资源,都有其种种局限性,政府应该制定对经济运行实施宏观调控的制度安排,调节的程度和范围应由市场失灵的程度和范围来决定。

一是制定全国经济发展战略,主要包括经济增长目标、结构优化目标、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目标等。

二是保证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和计划目标的实现,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对经济运行实施有效调节。

三是保证经济系统正常、高效运行,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政府要加大力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现在市场秩序已经有所好转,但是在某些方面和领域依然存在着很多问题。

例如,偷税、骗税、商业欺诈、财务失真、违反财经纪律等行为时有发生,假冒伪劣商品、文化市场混乱、工程质量低劣等问题比较突出,影响正常的市场秩序。

这些都表明政府的市场监管力度不够,政府市场监管的职能还不到位。

    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社会管理职能。

在现代社会中,随着民主政治的发展和公民素质的提高,政府社会管理职能要与充分发挥公民自我管理和社区自治有机结合起来。

良好的社会管理不仅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促进经济增长、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

    政府要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

提供公共产品,如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社会保障、科学技术、体育休闲、基础设施、环境保护、发布公共信息等,既是为市场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又是使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措施。

政府要把更多的资源投入到公共服务领域,以使社会发展更加均衡。

    转变政府职能要着力处理好五个关系。

    一是要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社会事业发展的关系。

当前,我们必须高度关注社会事业发展,尤其是要重点关注并优先发展那些促进经济运行质量提高的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的公共事业,努力增加公共产品数量,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并形成全方位公共服务体系。

从总体上看,目前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还比较薄弱,要切实调整政府工作绩效评估标准,使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在绩效评估体系和行政问责制度中得到体现,为政府职能转变发挥导向和监督作用。

    二是要处理好“管理”和“服务”的关系。

服务型政府不是不要加强管理,而是要使政府的管理职能更多地实现向服务的方向转变。

服务型政府的本质,是政府在履行自身职能时坚持以人为本,充分体现“社会本位、民众本位”精神,在决定政府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时,首先要看社会和人民是否需要,并以此作为确定政府职责和功能的依据。

政府在制定政策、实施管理、提供服务中,都应从公共性角度来考虑。

政府是最重要的公共权力载体,它理应成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和社会秩序的维护者,并通过提供公共产品来行使行政权力,实施积极的公共管理,以公众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导向,以公众满意程度和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力度作为衡量其履行职能水平和成效的重要评判标准,确定提供公共物品及其优先顺序。

以优质服务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需求。

    三是要处理好改革体制与创新机制的关系。

要规范行政审批制度,创新管理制度和方式。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

一方面,要继续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该取消的应当坚决取消,能下放的要尽快下放;对能由一个政府部门审批的项目,尽量由一个政府部门审批,减少“多头审批”现象。

另一方面,对暂予保留的审批项目,应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减少行政审批项目和审批环节,既符合经济社会运行规律,也符合当代行政发展规律。

当然,减少行政审批项目,决不是政府撒手不管,而是要苦练内功,大力创新管理制度和方式,探索出一套适应发展、推进发展、保护发展的管理制度和行政管理方式,提升政府引领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处理好政府职能与其他社会主体职能之间的关系。

政府职能在转变过程中还应发挥社会的作用。

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引导市场主体、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自的职能履行到位,避免政府角色从有关领域退出后,出现职能缺位,以确保政府职能转变取得成效。

    五是要处理好职能改革与依法行政的关系。

依法治国是我们基本的治国方略,政府职能的法定性是现代行政的基本要求,依法行政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根本保障。

政府职能转变要坚持“职能法定”原则,依法界定和科学规范政府职能,防止政府职能改革中的随意性。

在履行政府职能时,必须把不断创新、勇于探索和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结合起来

  结束语 

  在现代经济社会中,经济不再是纯粹的市场与政府的选择,而常常是两者不同组合的选择。

在历史的发展进程中,人类选择了市场,但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却必然以高效的政府管理为依托,政府作用的加强成为了现代经济的显著特征。

竞争有序的市场建立,大量基础设施的提供,科技发展的推动,政策计划的制定,还有市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这一切都必须有赖于政府积极有效的调节和干预。

 

   

  参考文献:

 

  1、刘伟:

《经济学导论》,中国发展出版社2002年版。

 

  2、陆丁:

《看得见的手――市场经济中的政府职能》,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3、厉以宁:

《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4、王澜明《加强行政管理研究推动政府体制改革》,2011年11月15日在江苏,昆山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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