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第七稿即公开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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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第七稿即公开征求意见稿

 

黑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二〇一一年四月

目  录

一、发展背景………………………………………………………1

二、总体要求………………………………………………………7

(一)指导思想…………………………………………………7

(二)基本原则…………………………………………………8

(三)战略重点…………………………………………………9

三、目标任务………………………………………………………11

(一)德育……………………………………………………13

(二)学前教育………………………………………………16

(三)义务教育………………………………………………18

(四)普通高中教育…………………………………………21

(五)职业教育………………………………………………22

(六)高等教育………………………………………………26

(七)继续教育………………………………………………30

(八)民族教育………………………………………………33

(九)特殊教育………………………………………………35

(十)教育信息化……………………………………………36

(十一)教育国际化…………………………………………38

四、保障措施………………………………………………………40

(一)队伍保障………………………………………………40

(二)投入保障………………………………………………42

(三)体制机制保障…………………………………………45

(四)法制保障………………………………………………50

(五)组织保障………………………………………………51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黑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全面落实优先发展教育的各项部署,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背景

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教育,充分发挥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大力实施“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教育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

特别是“十一五”时期,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发展战略,省委省政府先后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着力实施“科教人才强省富省工程”,全省教育事业发展取得新的重大成就,进一步满足了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需求,为“十二五”时期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十一五”时期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就

教育事业快速发展。

义务教育实现“两基”,政府责任逐步落实,实现城乡免费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渐趋完善,质量提高、均衡发展上升为发展战略重点并逐步向前推进。

高中阶段教育较快发展,瓶颈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结构进一步优化。

以示范性高中建设和课程改革为重点,普通高中办学水平稳步提升;中职实现由低谷徘徊到快速发展的跨越,基础能力建设成为发展的重要主题。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由2005年的47.6%提高到87.66%,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实现大体相当。

高等教育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整体功能充分发挥,进入建设高等教育强省新的历史阶段,毛入学率达到33.97%,基本满足了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

教育信息化建设快速发展,完成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任务,高校万兆校园网建设全面展开,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有力推进。

以对俄为重点的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取得新突破,中外合作办学稳步发展,来华留学和汉语国际推广取得较大成效,教育的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

同时,学前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取得长足发展。

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做出了重大贡献。

教育改革逐步深化。

办学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基本形成了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新格局,民办教育成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

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在国务院领导下,地方政府负责、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得到落实;“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深入实施;“三级办学、两级管理、以省为主”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渐趋完善。

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了分项目、按比例承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学校公用经费得到基本保证;巩固了非义务教育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经费和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的投入机制;建立了省属高校按生均培养经费拨款的增长机制;完善了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各级各类教育助学体系。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入实施,考试评价制度不断完善,稳妥实施了2010年新高考方案,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

高等学校事业单位体制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后勤社会化改革稳步推进。

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围绕黑龙江老工业基地振兴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实施《教育为老工业基地振兴服务计划》和《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规划》,为现代化建设提供人才保障、智力支撑。

通过实施新农村建设服务计划、紧缺人才培养培训服务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培训服务计划,累计培养村村大学生13251人,同时培养了一大批各类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选派3000名师范实习生到农村支教。

引导高校科技人员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建设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创新团队11个,全省高校5年累计承担科研项目37054项,获得国家和省部级科技成果奖1223项。

通过实施校企共建工程研发中心服务计划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计划,推进产学研合作,促进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适应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求,依托哈工大组建服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黑龙江工业技术研究院,组建装备制造、煤电化、优势农产品生产与加工、新药制药和中药制药5个工程技术研发平台,三批筛选259项高科技成果与企业对接。

积极开展新农村建设科技服务,推进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组织东北农大、八一农大等农业院校与20余个县区联合开展农业科技项目合作,选派科技人员到县(区)挂职。

举全省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之力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合力进一步形成。

条件保障更加有力。

教育投入不断增加。

2009年教育总投入347.1亿元,其中,财政性投入275.7亿元,财政预算内投入267.7亿元,分别比2005年的196.4亿元、133.5亿元和123.2亿元增加150.7亿元、142.2亿元和144.5亿元,分别增长77%、107%和117%。

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达到3.12%,比2005年提高了0.7个百分点,预算内教育经费(含附加)占教育经费的比重由62.7%提高到77.1%。

累计投入近50亿元,先后启动实施了高教强省建设规划,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中小学危房改造、初中校舍建设、中小学校舍安全、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改善中小学内部设施设备条件和标准化学校建设等一系列工程与大项目建设,极大地改善了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

法制建设深入开展。

进一步完善了地方教育法规的配套体系建设,颁布实施《黑龙江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及《黑龙江省学校安全条例》。

完成了教育“五.五”普法任务,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

完善了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完善了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及考核目标,健全了教育行政执法层级监督机制,推进了依法行政、依法治校规范化建设工作,巩固和发展了教育法制建设的良好局面。

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实施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了全员竞聘上岗的用人新机制。

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职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提高教师津贴补贴,建立“教师工资专户”,保证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全面实施。

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实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选派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实施县域优秀教育人才奖励计划。

教师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全省97%以上的教师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各级各类教育专任教师水平普遍提高,其中小学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79.1%,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64.6%,普通高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95%,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79.7%,“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和实习教师总数的44%,普通高校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比例达53%,院士增加到54人(其中,共享32人),“长江学者”增加到47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29人,省属高校“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实现零的突破。

专栏1:

 “十一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成就

2005年

2010年

2010年比2005年提高

学前教育

幼儿在园人数(万人)

37.7

49.2

11.5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44.7

50.56

5.86

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生(万人)

390.8

317.2

-73.6

巩固率(%)

98.3

99.3

1.0

高中阶段教育

在校生(万人)

94.0

111.2

17.2

毛入学率(%)

47.6

87.66

40.06

职业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万人)

32

47

15

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万人)

10.5

23.9

13.4

高等教育

在学总规模(万人)

80.0

101.2

21.2

在校生(万人)

57.8

77.4

19.6

其中:

研究生(万人)

3.7

5.4

1.7

毛入学率(%)

23.2

33.97

10.77

专栏2:

人力资源开发主要指标

2005年

2010年

2010年比2005年提高

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口数(万人)

240

350

110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1.3

13.7

2.4

其中:

受过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的比例(%)

36.5

78

41.5

(二)“十二五”时期教育事业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推进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是“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的提速时期。

实现我省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关键靠人才,基础在教育。

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迎来了新的战略机遇期。

一是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和科教人才强省富省工程,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

二是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

三是实施“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推进老工业基地振兴,着力发展现代装备制造业、资源型城市接续产业和现代农业、高科技产业,对高素质劳动者、各类专门人才、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建设和科技创新提出了更高要求,拓展了新阶段教育发展的广阔空间。

四是人口结构变化特别是各级各类教育学龄人口数量下降趋势,为提高教育质量、优化教育结构、推进素质教育提供了机遇。

五是我省充分发挥区位和地缘优势,面向俄罗斯、融入东北亚,整合开放资源,为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提升教育国际影响力,打造国家面向东北亚教育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奠定了基础。

六是落实国家核定的我省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坚持“三个优先”,实施重大项目,为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提供了有利条件。

但也要清醒认识到,虽然我省教育事业发展已经取得历史性成就,但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接受良好教育的强烈期盼,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有待进一步落实。

一是城乡二元结构没有根本改变,城镇化水平不高,县域经济实力不强,区域、城乡、校际之间教育发展还不平衡,促进教育公平、推进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将继续面临较大压力。

二是教育观念相对落后,教学方法比较陈旧,中小学课业负担依然过重,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素质教育推进困难;学前教育发展相对滞后,继续教育比较薄弱,终身教育体系还不完善;人才培养结构还需优化,创新型、实用型、复合型人才紧缺,教育教学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教育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办学活力亟须增强。

三是优质教育资源不足,适龄儿童“入园难”,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残疾学生就业创业和更好融入社会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保障和改善教育民生任务繁重。

面对新的形势,全省上下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危机感,全面落实优先发展教育的战略部署,主动应对日趋激烈的国际国内人才竞争,更加关注人力资源开发,更加关注人的全面发展,坚定不移地走科教人才强省富省之路。

教育必须按照“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自觉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以育人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改善民生、服务发展为使命,在新起点上实现新跨越,为每个人的终身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黑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部署,优先发展教育,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学习型社会,努力建设人力资源强省。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眼于为每个人的终身发展奠基,坚持育人为本,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着眼于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发挥教育整体功能,推动“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为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智力支持和知识服务。

(二)基本原则

全面贯彻“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紧密围绕《教育规划纲要》的战略部署,坚持以下推进策略:

围绕目标,重点突破。

围绕我省《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率先进入人力资源强省行列的总体目标和战略重点,着力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快缩小教育差距,建设高素质教育人才队伍,以教育信息化促进教育现代化,提升我省教育的国际影响力与竞争力,构建完善的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项目引领,着力实施。

着眼于我省“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部署和《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任务,集中力量组织实施重大发展项目,确保完成阶段性目标,带动教育事业整体发展。

建立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并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长效工作机制,将规划实施纳入全省目标责任制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评估、监测、问责和调整的机制,保证规划顺利实施。

分类指导,分步推进。

针对各级各类教育的主要功能、不同地域发展特点和不同学校的发展定位,明确改革发展的方向、重点和主要任务,加强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服务。

着眼于“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对人力资源的需求和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确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阶段性目标和工作要求,分步骤推进,分阶段实施,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深化改革,增强动力。

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加快人才培养体制、考试招生制度、现代学校制度、管理体制、办学体制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步伐。

正确处理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着力破解制约教育发展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搞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大胆探索,改革试验,推进整体改革,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加强领导,强化保障。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统筹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各级各类教育之间、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之间的关系,强化教育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与沟通。

统筹各方力量,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积极性,共同推进教育发展任务的落实。

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切实加大教育投入,维护教育和谐稳定。

(三)战略重点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

要坚持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坚持能力为重,着力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坚持全面发展,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

要更新教育观念,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

要着力推进人才培养体制改革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创造良好条件。

努力促进教育公平。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

要以加强农村教育为重点,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努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推进薄弱高中改造。

重视和支持民族教育,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积极扶持弱势群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保证教育公平政策有效实施。

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有一流的教师,才有一流的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是教育工作永恒的战略重点。

要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健全和完善教师管理制度,提高教师地位,维护教师权益,改善教师待遇,使教师成为受人尊重的职业,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结构优化、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具有革命性影响。

要主动适应信息化社会发展趋势,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逐步建成人人享有、人人利用、人人贡献的现代化学习平台,促进教育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现代化,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

努力加快教育国际化进程。

教育国际化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世界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

要充分发挥地缘、历史、文化和资源优势,构建主要面向俄罗斯和日本、韩国等东北亚国家及欧美发达国家的教育对外开放格局。

培养和吸引更多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的国际化人才,提升教育的国际影响力与竞争力,打造我国面向东北亚教育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

加快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构建完备的终身教育体系是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必然要求。

要建立广覆盖、多形式、更便捷的社会教育体系,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家庭教育、农村教育和老年教育,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构建开放式继续教育培训体系。

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提供多次选择机会,满足个人多样化学习和发展需求。

着力提升教育服务能力。

服务经济社会是教育发展的重要价值取向。

要积极调整人才培养结构和学科专业结构,着力提升人力资源开发水平,努力培养适应“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需要的大批高素质人才。

完善知识创新和知识服务体系,推进教育与科研、产业的紧密结合,促进高校自主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不断提高教育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三、目标任务

“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目标:

到2015年,教育发展的主要指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教育体制机制创新有所突破,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教育公平明显体现,教育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初步形成,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率先进入人力资源强省行列”奠定基础。

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5%。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8%。

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率达到95%,其他类别残疾儿童入学率明显提高。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招生比例大体相当;职业教育基础能力不断提升,初步建立具有龙江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提高,科技创新实力、知识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公民接受终身教育普及率和学习型组织创建率实现较大幅度提高。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数、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大幅提高,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18%左右,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7年,其中受过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的比例达到90.4%。

专栏3:

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2010年

2012年

2015年

学前教育

幼儿在园人数(万人)

49.2

50

65

学前一年毛入园率(%)

93.0

95.0

96.0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50.56

58.0

65.0

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生(万人)

317.2

300.9

315

巩固率(%)

99.3

99.0

99.0

高中阶段教育

在校生(万人)

111.2

97.7

85

毛入学率(%)

87.66

89.6

90.0

职业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万人)

47

40

38

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万人)

23.9

19

19.5

高等教育

在学总规模(万人)

101.2

103.6

95

全日制在校生(万人)

77.4

81.3

83

其中:

研究生(万人)

5.4

6.3

6.6

毛入学率(%)

33.97

40.8

50.0

继续教育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万人次)

540

720

840

专栏4:

人力资源开发主要目标

 

2010年

2012年

2015年

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数(万人)

350

400

480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9.7

9.9

10.5

其中:

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

12.8

14

18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3.7

14.2

14.7

其中:

受过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比例(%)

78

83

90.4

(一)德育

主要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首要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把德育渗透到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丰富德育内容、创新德育方法,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感染力,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加强德育工作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要有负责德育工作的机构和专职人员,切实做好德育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主要任务:

1.构建有机衔接的德育内容体系。

根据不同阶段学生的认知特点和成长规律,分别突出行为养成、情感体验、道德认知和理想信念的教育重点,形成循序渐进、有机衔接的德育内容体系。

小学教育阶段重点培养学生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情感,树立基本的是非观念、法律意识和集体意识,养成孝敬父母、团结同学、讲究卫生、勤俭节约、遵守纪律、文明礼貌的良好行为习惯,形成良好的意志品质和乐观向上的性格。

中学教育阶段重点教育帮助学生初步形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努力学习的理想,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逐步形成公民意识、法律意识、科学意识以及诚实正直、积极进取、自立自强、坚毅勇敢等心理品质,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

中等职业学校还要帮助学生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和正确的职业理想。

大学教育阶段主要是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深入进行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

以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深入进行公民道德教育。

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深入进行素质教育,引导大学生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2.强化德育工作关键环节。

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增强德育课程的针对性和实效。

把大中小学德育工作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大学专业教育紧密结合,强化学科教学的育人功能;指导和帮助教师加强学科德育渗透,使学生在学习知识中受到良好道德教育;规范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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