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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健身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室内全民健身中心可行性

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

1.1基本情况

茂县(原茂汶羌族自治县)位于四川西北部,隶属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东西长116.62公里,南北宽93.73公里,幅员面积3903.28平方公里,其中耕地21.6%,林地67.5%,草地21.6%,其它用地8.74%。

县境内山峦起伏、沟谷纵横,山势陡、切割深,地势由东南西北逐步抬升,龙门山系尾段和邛崃山系的岷山山脉贯穿全境,最高海拔5230米,最低海拔900米,相对高差4094米,属典型的高山峡谷区。

县城海拔1580米,年均气温11.0℃。

川西高原不仅以高山峡谷相间这一独有的地势特征闻名,更以连接黄河以及长江的重要文化走廊和民族走廊而著称,处于这一重要地带的茂县,自古以来就是羌族的主要聚居区,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很多民族或族群在这里活动迁徙,他们的文化在这里传播、发展,成为中华民族多元文化一体格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沉积了古老民族——羌族的文化精髓,成为了众多学者们关注和研究的热点地区。

1.2编制依据与范围

1.2.1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相关规定;

二、《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国务院令第526号)相关规定;

  三、《国务院关于做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08〕22号)相关规定;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二条、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六章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之规定;

五、《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第(十二)条、(十六)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

六、其他相关文件。

1.2.2编制范围

一、室内全民健身中心建筑面积为:

3000m2;

二、全民健身路径器材,其包括有:

健身路径2套、10张室内乒乓球桌、2付标准篮板和4个告示牌。

1.3项目概况

1.3.1项目名称:

茂县室内全民健身中心

1.3.2项目管理单位:

茂县文化体育局

1.3.3项目责任单位:

茂县文化体育局

1.3.4项目建设地点:

茂县凤仪镇

1.3.5项目总体目标:

一、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牢把握先进体育的前进方向。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发展全局,以建设和谐社会为根本出发点,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发扬羌族人民优秀文化,塑造茂县人民昂扬向上、跨越发展的时代风貌,积极推进观念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使体育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不断提高,体育产业增加值在国民经济总量中所占份额不断增大;

二、努力实现体育与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中华民族的体质与健康水平,基本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

三、依据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的要求,积极发展全民健身事业。

到本世纪末,经济、社会和体育发展程度不同的各类地区,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都应有所增长,人民体质明显增强,群众参加体育活动的时间、体育消费额等逐步加大,群众体育健身活动的环境和条件有较大的改善;

四、依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深化体育改革。

到本世纪末,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全民健身管理体制,初步形成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充满发展活力的运行机制,建立起社会化、科学化、产业化和法制化的全民健身体系的基本框架。

1.3.6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建设规模:

一座占地面积5亩,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的室内全民健身中心。

2、建设内容主要:

篮球、排球、网球、乒乓球、羽毛球场地和健身房、有氧无氧训练器械、国民体质监测等场地。

同时可进行羌族萨朗舞活动以及身路径器材1套、10张室内乒乓球桌、2付标准篮板和4个告示牌。

1.4结论与建议

我县一至以来是阿坝州的体育大县,体育事业取得了很大成就,群众性体育活动蓬勃开展。

如:

羌民族传统舞蹈跳锅庄、打鼓、健美操等都是我县广大群众喜欢的体育运动。

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不断增加,人民体质与健康状况有了很大改善,全民健身工作日益受到社会的重视和支持,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更加丰富多彩,群众体育健身的物质条件逐步得到提高,体育在提高人民整体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方面发挥着越来越显著的作用。

建议:

当前,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民的整体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但是,全民健身工作的现状还不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还不够强,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还不够广泛,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还不够多。

特别是当前,我县很少或是根本没有体育设施满足群众开展体育锻炼的需要方面还有较大差距。

全民健身工作的科学技术和监测管理还比较落后,有关的法规制度还不够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全民健身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还在探索之中。

这些问题,应随着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应逐步加以解决。

 

第二章项目背景及建设的必要性

2.1项目提出的背景

1、茂县未来城市建设中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协调发展,加快茂县政治、经济、文化体育等各方面的同步建设,增强同周边县、区政治、经济、文化、体育的协作交往,适应跨世纪经济增涨的大环境;

2、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机遇,抓住资源优势、区域优势、环境优势,调整产业结构,加速地区经济的发展;

3、城市的建设和城市人口的增长,需要适应新城市所应具备的功能和基础设施建设;

4、文化、经济中心城市的需要;

5、区域优势将给羌民族地区带来各方面长足发展的后劲。

茂县地处九寨沟——黄龙环线的中点,是“九环线”上的中转站,同时又处在213国道线上,成为通向州内汶川、黑水、松潘大草原、九寨沟;州外绵阳地区数县、成都市等地的交通枢纽;

6、境内以九顶山、松坪沟为以依托的自然景观和羌民族文化景区的开发。

有利于民族体育和文化旅游融为一体,加之茂县适应开展体育活动的气温和环境,将成为省、州开展休闲体育活动的理想场所。

2.2建设的必要性

1、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城市吸引力,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可协调发展的需要;

2、发扬和传承本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的需要;

3、全民积极参与体育健身的需要;

4、全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健身、文化娱乐需要;

5、全县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第三章建设地选择及建设条件

3.1建设地选择

一、茂县凤仪镇36米大道侧,便于群众健身、交通方便并且人员较为集中的场所兴建;

二、茂县室内全民健身中心作为我县重点的体育基础设施,是地区经济、社会进步的标志。

室内全民健身中心的选址关系到我县全民健身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后能否很好的发挥全民健身,文化娱乐等职能及社会效益与全县总体环境效益等问题。

因此,我县室内全民健身中心选址应在区位、环境、交通(是否便于广大群众进行身体锻炼)、发展等方面综合考虑。

根据茂县灾后重建规划总体布局的要求,从实际出发,将选址中的诸因素综合分析比较,妥善作出决策。

3.2地理区位

为提高室内全民健身中心工程的使用率和安全性,要将该工程选择在方便群众使用,且便于管理的凤仪镇辖区内修建。

要与周边环境相配套,与城市绿化、美化相协调,既方便群众健身,又不扰民、不损绿,既成为群众健身的场所,又成为城乡建设的一道亮丽景观。

3.3社会经济条件

1、茂县是中国羌文化体育的核心区,是全国羌族的主要聚居县。

随着灾后重建和“一市三区”步伐的加快,必将加速茂县的城镇化建设进程;

2、经过数十年的不懈奋斗,茂县已发展成为阿坝州著名的体育强县和体育大县;

3、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越练越重视体育锻炼。

3.4自然条件

茂县又处在213国道线上,成为通向州内汶川、黑水、松潘大草原、九寨沟;州外绵阳地区数县、成都市等地的交通枢纽。

年接待游客达96万人次,已成为我州九寨、黄龙旅游环线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这不光为茂县为中心的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带来优势,同时更有利于发展以茂县为中心的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带来优势,同时更有利于发展以茂县为中心的羌民族地区与外地的联系。

境内以九顶山、松坪沟为以依托的自然景观和羌民族文化景区的开发。

有利于民族体育和文化旅游融为一体,加之茂县适应开展体育活动的气温和环境,将成为省、州开展体育活动的理想场所。

3.5基础设施条件

交通:

通达

供电:

通达

给水:

通达

通讯:

通达

第四章实施方案

4.1规模

一座占地面积5亩,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的全塑胶室内全民健身中心。

总投资800万元。

4.2方式

向国家申请灾后重建专项资金800万元。

茂县是我国最大的羌文化中心城市,是阿坝州的人口大县和文化、体育大县。

常住人口11万人。

已建成的3个全民健身路径在5.12大地震中全部受到损坏。

为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需求,我县必需在灾后恢复重建我县室内全民健身中心,这也是必需的。

4.4进度安排

拟于2008年底开工,2010年底交付使用。

 

第五章工程建设内容

5.1房屋及附属设施工程

5.1.1室内全民健身中心主体工程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和《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的规定我县灾后所修建建筑必需9度设防。

5.1.2工程建设内容:

一、室内全民健身中心建筑面积为:

3000m2;

二、全民健身路径器材1套。

其包括有:

蹬腿训练器、单位漫步机、梅花桩、摸高器、水车、跷跷板、压腿训练器、仰卧板、骑马机、手攀云梯、天梯、组合训练器、肋木架、太空漫步机、太极揉推器、伸腰训练器、椭圆机、三位扭腰器、单杠等;

三、10张套室内乒乓球桌;

四、2付标准篮板;

五、4个告示牌;

六、网球场设施、排球场设施等。

5.2节能

茂县室内全民健身中心是一座具有羌文化特色和现代设施齐全的大型公共建筑,消耗巨大,因此在建设开始阶段重视并做好节能工作。

5.2.1建筑节能

在满足室内全民健身中心防火、防震、防水、防盗、防潮、防雷、防干、防噪声、防光、防污染以及隔音效果要求的基础上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

应针对茂县当地气候特点,在建筑造型、功能分布、维护结构、构造设计、保温材料。

设备选型等方面,充分考虑建筑节能,以实现未来低能耗运行,最大幅度降低运营成本。

5.2.2设备、设施节能

1、在室内选用符合体育活动要求的节能照明;

2、广泛采用节水型器具,节约用水。

5.2.3管理节能

采用建筑智能化管理系统,根据茂县季节气候等变化快的因素,调整空调系统运行负荷,对公用照明以及取暖设备进行节能化管理。

 

第六章环境保护

6.1环境现状

1、由于是人员较为集中的地区,此地应环境条件优越,附近无污染源,风景优美,与周边环境协调;

2、在生态环境方面应满足环境评估的要求;

3、交通便捷,利于人群集散往来,满足消防等条件。

6.2项目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控制水污染,保护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质的良好状态,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和城乡建设的发展。

6.3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室内全民健身中心是占地不多、简单易建、投资不大,美观实用,方便群众、老少皆宜而且具有科学性、趣味性、健身性的群众公共体育设施。

室内全民健身中心是一种绿色的健身活动,本身要求有良好的环境条件,要求选址环境条件良好,便于广大群众提供一个便捷、休闲的运动空间。

因此该项目实施后对周边环境无任何影响。

6.4环境保护

一、室内全民健身中心设有公共卫生间和洗手间,各处排出的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道;

二、在室内和室外分别配置分类垃圾箱,方以便于人们处理锻炼后时留下的垃圾,由环保部门统一清扫运到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废气

卫生间、机电设备等的废气由强制抽风系统将气体排出。

四、施工期间的污染处理

施工期间的污染主要集中在施工扬尘、噪声扰民和建材废料垃圾方面,应加强多方面综合治理,最大限度防止和减少污染。

五、消防及安全

(一)、建筑耐火等级

茂县室内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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