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淮学院度校园方责任保险采购服务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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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淮学院度校园方责任保险采购服务项目
黄淮学院2018年度校(园)方责任保险采购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
驻财采购2018-1569号
项目名称:
黄淮学院2018年度校(园)方责任保险采购服
务项目
采购人:
驻马店市黄淮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
驻马店市正诚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七月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招标需求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说明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响应性文件的编制
四.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五.谈判
六.确定中标投标人
七.合同授予
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响应性文件格式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驻马店市正诚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受黄淮学院委托,对黄淮学院2018年度校(园)方责任保险采购服务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谈判。
1.项目编号:
驻财采购2018-1569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主要服务标准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元)
1
黄淮学院2018年度校(园)方责任保险采购服务项目
1
校方责任险
一年
250000
注:
本项目不分标包,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经营范围中须有人身保险、意外保险等各类保险业务;
3.3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
4.1发售时间:
2018年7月12日至2018年7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
30时,下午14;30时至17:
30时。
4.2发售地点:
驻马店市置地大道与骏马路交叉口置地华庭C座五单元二楼东户。
4.3报名时必须携带:
报名时需携带:
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审核原件,另留存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4.4联系电话:
0396-8114080。
4.5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谈判保证金
人民币肆仟元,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17:
00时前(以实际到账为准)递交到驻马店市正诚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驻马店市骏马路与置地大道交叉口置地华庭C座五单元二楼东户)。
代理机构开户名:
驻马店市正诚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驻马店开发区支行
帐号:
258539926134
行号:
104511049079
6.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7月19日下午15:
30时前将响应性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室开标,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谈判时间、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2018年7月19日下午15:
30时在驻马店市公共交易中心309室开始,参见谈判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按时参加。
8.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
张老师联系电话:
0396-2853959
地址:
开源大地西段
代理机构联系人:
魏先生联系电话:
0396-8114080
地址:
驻马店市置地大道与骏马路交叉口置地华庭C座五单元二楼东户
驻马店市正诚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一日
第二章招标需求
项目名称:
黄淮学院2018年度校(园)方责任保险采购服务项目
项目介绍:
黄淮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在原驻马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原职业技术学院、驻马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基础上于2004年合并升格的一所综合性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已有40年的办学历史,由河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省级文明单位、河南省行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占地2145亩,建筑面积53万平方米。
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完善。
学校近邻107国道、京珠高速、京广铁路和京广客运高铁,交通极为便利。
学校所在地——河南省驻马店市,地处中原腹地,古称“天中”,人杰地灵,历史悠久,文化灿烂。
学校占地2460亩,校舍面积57.8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区、体育活动区、师生生活区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已经形成了集数字化、信息化、园林化、生态化于一体的现代大学园区。
学院设有17个院系,45个本科专业,16个专科专业(方向),涵盖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教育学、法学、工学、理学、农学、医学、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全日制普通在校生2.25万人,继续教育在学学生1.3万人。
教职工1100多人。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1.1项目名称:
黄淮学院2018年度校(园)方责任保险采购服务项目
1.2采购人名称:
黄淮学院
1.3项目内容:
校(园)方责任保险
1.4项目编号:
驻财采购2018-1569号
2
合格供应商:
具备竞争性谈判公告第3项规定的条件。
3
谈判报价及费用:
3.1本次谈判应以人民币报价。
3.2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本项目谈判废止。
3.3本项目服务费按3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4
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
无。
5
响应性文件组成:
正本1份;副本3份。
6
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7
谈判时间及地点:
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8
评定办法(含成交供应商和成交候选人数量,不超过3个。
按最后一轮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在后面的报价明显高于排在前面的报价,且明显不合理,可以不推荐或确定为成交候选人):
本次谈判将按照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供应商最后一轮的报价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最终评定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9
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
由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候选人。
谈判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当即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政府采购信息网、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现场领取成交通知书,并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现场缴纳服务费。
10
谈判保证金交纳与退还:
供应商按照竞争性谈判公告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
除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情形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在支付所有服务费并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11
签订合同: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
12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
无。
13
采购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4
付款方式:
双方合同约定
15
响应性文件有效期:
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期结束后60日。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16
解释:
构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仅适用于谈判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谈判公告、供应商须知、响应性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当竞争性谈判文件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合同文件约定或后者明显错误的除外。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谈判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相关服务。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本次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
2.3“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且已经提交本次响应性文件的投标人。
2.4“投标人代表”系指代表投标人参加本次谈判活动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5“竞争性谈判文件有效期”系指本次采购项目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之日起至合同签订之日止的期限。
成交投标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3.采购预算
本次采购预算:
投资额约25万元。
4.投标人应提交的证明文件
4.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经营范围中须有人身保险、意外保险等各类保险业务;
3.3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以上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原件的,原件须装订于响应性文件正本内,其复印件装订于响应性文件副本内;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装订于响应性文件正副本内,原件谈判时必查。
以上有关材料原件因年检、换证等原因在谈判时不能提供的,可以提供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材料,并装订于响应性文件内。
5.谈判费用
不论谈判结果如何,中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6.联合体参加谈判
6.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谈判。
6.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6.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协议原件连同响应性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
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应与其具备的资质条件相一致。
联合体各方签订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谈判,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谈判。
7.转包与分包
7.1本项目不允许采取转包方式履行合同。
7.2本项目不允许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8.特别说明:
8.1投标人参加谈判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8.2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谈判。
8.3投标人在谈判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响应无效,由相关部门查处。
9.质疑和投诉
9.1投标人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日之前提出质疑;投标人对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
出质疑。
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9.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和谈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10.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响应性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1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1.1竞争性谈判公告
11.2采购需求
11.3投标人须知
11.4合同主要条款
11.5响应性文件格式
1. 1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2.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则需延长谈判开始时间,谈判文件发售时间、递交样品截止时间等可以相应延长)前,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政府采购信息网、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谈判文件收受人。
竞争性谈判文件公示期间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或补充不受上述限制。
12.2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12.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都应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
采购人未通过本代理机构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无效,谈判时不予认可。
12.4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始谈判时间,但至少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性文件的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竞争性谈判文件收受人,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政府采购信息网、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三响应性文件的编制
13.要求
13.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性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
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格式的按格式填列,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拟定。
响应性文件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包括供应商资格要求、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和响应性文件中对响应的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13.2投标人应完整签署响应性文件格式附件中《竞争性谈判响应书》和《抵制商业贿赂承诺》,不得随意增减或修改内容。
否则视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
14.响应性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4.1响应性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
14.2关于计量单位,竞争性谈判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竞争性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否则视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
14.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必要时谈判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15.响应性文件的组成。
响应性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5.1竞争性谈判响应书
15.2初次报价一览表
15.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5.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5.5证明文件
15.6抵制商业贿赂承诺
15.7谈判保证金
16.响应性文件有效期
16.1响应性文件从竞争性谈判公告所规定的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性文件被拒绝。
中标人的响应性文件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16.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性文件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谈判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
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
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性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谈判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在响应性文件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7.谈判报价
17.1所有谈判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17.2投标人要按初次报价一览表、初次报价明细表的内容填写。
17.3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初次报价表。
18.谈判保证金
18.1谈判保证金为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用于保护本次谈判活动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8.2投标人应按照竞争性谈判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的要求交纳和退还谈判保证金。
联合体参加谈判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
以一方名义提交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8.3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8.3.1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18.3.2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18.3.3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期后,递交响应性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性文件的。
18.3.4成交投标人未按规定领取成交通知书的。
18.3.5成交投标人未按规定缴纳服务费的。
18.3.6成交投标人未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的。
18.3.7投标人以他人名义参加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18.3.9投标人影响或干预谈判活动的。
18.3.10投标人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和其他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况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19.响应性文件的签署
19.1投标人应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性文件。
除了响应性文件封面以外,每个页面都要在明显位置编制页码,按流水顺序填写,字迹必须清晰可认,响应性文件的目录必须编序。
响应性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负责。
19.2响应性文件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19.3响应性文件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签字、盖公章。
19.4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19.5响应性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
19.6全套响应性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为改正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
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投标人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公章,但非投标人出具的材料,投标人改动无效。
19.7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响应性文件或响应性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导致谈判小组无法认定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响应性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性文件。
四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20.响应性文件的密封、标记
20.1参加谈判时,投标人应将响应性文件所有正、副本全部密封递交。
20.2所有密封包装均应符合以下要求:
20.2.1清楚标明递交至竞争性谈判公告中指明的地址。
20.2.2注明竞争性谈判公告中指明的项目名称、编号、包号和“在年月日时(谈判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20.2.3在密封包装的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20.2.4所有密封包装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21.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21.1投标人应在竞争性谈判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响应性文件递交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地点为竞争性谈判公告中规定的地址。
21.2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接受响应性文件时核查谈判保证金。
21.3在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下,由投标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检查响应性文件的密封情况。
经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送达谈判小组。
22.响应性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投标人在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性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补充、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投标人在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响应性文件。
投标人在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后修改响应性文件的,将被拒绝接受。
22.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响应性文件:
22.3.1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的。
22.3.2响应性文件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密封的。
22.3.3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参加谈判的。
22.3.4未提交谈判保证金的。
22.3.5一个投标人不只递交一套响应性文件的。
五谈判
23.组建谈判小组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3人(成员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
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而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成员人数应为5人以上单数。
采购数额在3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成员人数应为7人以上单数。
其中:
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能少于谈判小组成员的2/3。
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谈判小组组长)。
24.响应性文件的初审
24.1谈判小组会将对响应性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响应性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已正确签署等。
响应性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报价一览表的内容与报价明细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除非谈判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性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性文件的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性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
24.2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4.2.1资格性检查。
谈判小组将依据响应性文件按竞争性谈判公告第3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如果投标人不具备资格、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会有权要求投标人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以供审查。
投标人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限内提供。
投标人拒不提供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的,视为其不具备该资格条件。
24.2.2符合性检查。
谈判小组将从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采购人可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质性要求作特别的具体规定)。
实质性偏离是指:
(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
(2)实质性违背竞争性谈判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
(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
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谈判。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性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
(1)响应性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
(2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