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田径比赛竞赛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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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田径比赛竞赛规程

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田径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比赛日期:

8月7日至8月10日。

比赛地点:

丰台体育中心田径场。

二、竞赛组别和项目

(一)竞赛组别

甲组(男、女):

1999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出生(18至19岁)。

乙组(男、女):

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16至17岁)。

丙组(男、女):

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14至15岁)。

(二)竞赛项目(见下表)

项目

甲组

乙组

丙组

项目

甲组

乙组

丙组

100米

4×400米接力

200米

跳高

400米

跳远

800米

三级跳远

1500米

铅球

3000米

铁饼

5000米

标枪

100米栏

四项全能

110米栏

五项全能

400米栏

七项全能

4×100米接力

总项数

17

17

17

17

16

16

三、参加办法

(一)以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运动员资格:

按照《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各单位参赛运动员确认:

必须通过市运会田径资格赛身份确认并通过预选赛获得各单项符合参加决赛阶段比赛名次的运动员及接力项目前八名的队伍,方可参加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田径比赛。

1.径赛项目

(1)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00米栏、110米栏、400米栏,预选赛录取前24名可报名参加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田径比赛,决赛阶段分组以预赛成绩为依据。

(2)1500米、3000米预选赛录取前15名,5000米预选赛录取前18名,可报名参加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田径比赛。

(3)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预选赛录取前8队可报名参加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田径比赛。

2.田赛项目

各单项预选赛均录取前12名。

最后名次,如遇成绩相等者,则成绩相等的运动员均可报名参加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田径比赛。

3.全能项目

各全能项目预选赛按成绩录取前16名可报名参加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田径比赛。

4.各单项以上名次以后的运动员(队)按名次依次替补,以此类推。

除此之外,各单位保有4个机动名额,项目不限,参赛资格同上,即必须符合总则及相关规定,通过市运会田径资格赛身份确认及报名参加预选赛者。

使用机动名额报名的运动员应在预选赛后,运动员名单公示前上报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

(四)报名规定按照《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及相关补充通知执行。

报名时应填报运动员报名成绩,报名成绩即预选赛个人最好成绩。

(五)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办理运动专项意外伤害保险,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等事故,由相关保险解决,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和全能查分表(个别部分综合使用规则)。

(二)获得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田径接力比赛资格的队,其所报运动员必须为参加过资格赛且通过资格确认并报名参加预选赛(含接力项目)的运动员,亦可使用机动名额。

(三)录取原则

1.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田径比赛径赛项目:

1500米、3000米、5000米项目直接进行决赛,800米及800米以下项目采用预、决两赛次。

2.已进行预选赛的径赛项目,应以预选赛的最终成绩为报名成绩,按照《田径竞赛规则》的规定进行预赛的分组及决赛的编排、录取。

3.预选赛未进行但涉及预、决两赛次的径赛项目,按照预赛成绩录取名次进入决赛。

4.接力比赛和田赛各单项直接进行决赛。

五、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按照《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六、仲裁和裁判员

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统一选派。

七、竞赛承办单位

丰台区体育局。

八、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体育局,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附表:

1.全能项目比赛秩序表

2.

(1)投掷器材重量表;

(2)栏高与栏距表

3.各单位运动员号码分配表

 

表1:

全能项目比赛秩序表

组别

全能

第一天

第二天

上午

下午

上午

下午

男甲

五项

(1)跳远、

(2)标枪、(3)200米、(4)铁饼、(5)1500米

女甲

七项

(1)100米栏

(2)跳高

(3)铅球

(4)200米

(5)跳远

(6)标枪

(7)800米

男乙

五项

(1)跳远、

(2)标枪、(3)200米、(4)铁饼、(5)1500米

女乙

五项

(1)100米栏

(2)铅球

(3)跳高

(4)跳远

(5)800米

男丙

四项

(1)100米栏

(2)跳高

(3)标枪

(4)1500米

女丙

四项

(1)100米栏

(2)跳高

(3)标枪

(4)800米

 

表2:

(1):

投掷器材重量表

组别

项目

甲组(18—19岁)

乙组(16—17岁)

丙组(14—15岁)

铅球

6kg

4kg

5kg

3kg

4kg

3kg

铁饼

1.75kg

1kg

1.5kg

1kg

1kg

1kg

标枪

800g

600g

700g

500g

600g

500g

表2

(2):

栏高与栏距表

项目

组别

栏高

起点至第一栏

栏间距离

100米栏

女子甲组

84cm

13m

8.50m

女子乙组

76.2cm

13m

8.50m

女子丙组

76.2cm

13m

8.00m

110米栏

男子甲组

99cm

13.72m

9.14m

男子乙组

91.4cm

13.72m

9.14m

男子丙组

91.4cm

13.72m

8.70m

400米栏

男子甲组

91.4cm

45m

35m

男子乙组

84cm

45m

35m

女子甲组

76.2cm

45m

35m

女子乙组

76.2cm

45m

35m

 

表3:

各单位运动员号码分配表

单位

甲组

乙组

丙组

东城

1-200

西城

201-400

朝阳

401-600

海淀

601-800

丰台

801-1000

石景山

1001-1200

门头沟

1201-1400

房山

1401-1600

通州

1601-1800

顺义

1801-2000

昌平

2001-2200

大兴

2201-2400

平谷

2401-2600

怀柔

2601-2800

密云

2801-3000

延庆

3001-3200

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比赛日期:

7月14日至7月16日。

比赛地点:

英东游泳馆。

二、竞赛组别和项目

(一)竞赛组别

甲组(男、女):

20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14岁)。

乙组(男、女):

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13岁)。

丙组(男、女):

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12岁)。

丁组(男、女):

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11岁)。

(二)竞赛项目

1.单项: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200米仰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100米蝶泳、2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

2.接力:

4×100米自由泳、4×100米混合泳。

三、参加办法

(一)以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运动员资格:

按照《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各单位获得市运会预选赛各子项前16名的运动员参加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游泳比赛预、决赛,第16名以后替补,以此类推。

(四)报名规定按照《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及相关补充通知执行。

(五)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办理运动专项意外伤害保险,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等事故,由相关保险解决,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二)必须通过市运会游泳资格赛身份确认并通过第二次资格赛(预赛)获得各单项前十六名的运动员,方可参加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游泳比赛。

(三)为鼓励各单位参加接力项目比赛,可以申请已具备参加市运会资格但未进入前16名的该组别运动员补报参赛,每区4个名额,并应在资格赛后运动员名单公示前上报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

(四)接力项目竞赛办法视报名情况确定。

五、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按照《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六、仲裁和裁判员

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统一选派。

七、竞赛承办单位

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英东游泳馆。

八、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体育局,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足球比赛竞赛规程

1、比赛日期及地点

比赛日期:

8月1日至8月15日。

比赛地点:

待定。

2、参赛组别

(一)男子甲组:

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

(二)男子乙组:

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2004年出生队员人数不少于6人)。

(三)男子丙组:

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

(四)女子甲组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

(五)女子乙组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

(六)女子丙组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

三、参赛办法

(一)以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球队资格:

男女甲组只有参加2016年、2017年北京市青少年足球锦标赛的球队方具备参加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足球比赛资格;男女乙组丙组为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必报项目,必须参加2016年、2017年北京市青少年足球锦标赛。

(三)球员资格

1.男女各组别球员必须是在北京市足球运动协会注册的球员,其中甲、乙组需连续注册三年,丙组需连续注册两年,注册截止时间为每年的6月15日。

2.必须是参加过2017年北京市青少年足球锦标赛的球员。

3.男女各组别球员注册后,球员骨龄须符合中国足协规定的骨龄检测标准,超出规定标准的球员,可参加上一组别的比赛。

4.男女甲组报名球员应有不少于3名具备北京市正式户口(以下简称“京籍队员”),并且全场比赛时间内确保场上参赛京籍队员不少于3名;乙组报名球员应有不少于4名京籍队员,并且全场比赛时间内确保场上参赛京籍队员不少于4名;丙组报名球员应有不少于5名京籍队员,并且全场比赛时间内确保场上参赛京籍队员不少于5名,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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