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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实务》

《商业银行实务》教案

第一章商业银行基本认识

教学目的与要求:

本章是本门课总起,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商业银行的基本知识,商业银行的业务与特点。

第一节商业银行概述

一、商业银行的概念

商业银行是以获取利润为目的,以经营金融资产和负债为对象,综合性多功能的金融中介机构。

二、商业银行的产生和发展

(一)商业银行的形成

现代商业银行是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和发展而建立起来的。

其形成途径基本上有两条:

一是由早期高利贷性质的银行转变而来;二是以股份制形式组建的新型商业银行,而后者更具有代表性。

1694年英国成立的第一家股份制银行--英格兰银行是世界上公认的第一个按股份制原则建立的商业银行,它的建立,标志着资本主义现代银行制度的开始。

现代银行的出现,大大促进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二)商业银行的发展

从商业银行发展的历史来看,大致有两种类型。

1、单一融通短期商业资金--英国型。

优点是能较好地保持银行清偿力,银行经营的安全性较好,缺点是银行业务的发展受到限制。

2、综合融通资金--德国型。

优点是有利于银行展开全方位的业务经营活动,充分发挥商业银行在国民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其缺点是会加大银行经营风险,对银行经营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

三、商业银行的性质、职能及业务经营的特点

(一)商业银行的性质

1、商业银行是企业,它具有一般企业的特征

2、商业银行是一种特殊的企业

3、商业银行是综合性多功能的金融企业

(二)商业银行的职能

商业银行的职能,是指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企业通过其资产负债业务在国民经济中所发挥的功能和作用。

这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金融中介职能。

充当金融中介是商业银行的基本职能之一。

2、支付中介职能。

提供支付的机构,从事货币调拨经营是商业银行重要的基本职能。

3、信用创造职能。

在金融中介和支付中介的基础上,商业银行通过借贷资本的运动能够产生信用创造的功能。

4、金融服务职能。

在现代市场经济竞争环境下,提供多种金融服务成为商业银行的重要职能。

5、调节经济职能。

(三)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的特点

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同一般企业比较有其明显的特点。

从其本身来说,一是负债经营,二是风险经营;从其外部条件来说,一是在激烈的竞争中经营,二是在政府和中央银行的严格管理监督下经营。

1、商业银行是负债经营

2、商业银行是风险经营

3、商业银行是在激烈的竞争中经营

4、商业银行是在严格监管下经营

第二节商业银行制度和组织结构

一、商业银行制度

商业银行制度是一个国家用法律形式所确定的该国商业银行体系、结构及组成这一体系的原则的总和。

而商业银行体系即指一国商业银行分为哪些不同层次或不同类型,然后由这些不同层次或不同类型的商业银行组成该国商业银行整体的结构。

商业银行的类型在各个国家不尽相同,在这里我们主要从商业银行的外在组织形式、资本构成形式和业务经营模式三个方面对商业银行制度进行研究。

(一)商业银行的外在组织形式

所谓商业银行的外部组织形式,就是体现商业银行外部机构设置和地理分布等方面特征的外部存在形式。

从外部组织形式来看,现代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主要有分支银行制和单一银行制两种。

持股公司制和连锁银行是美国特殊银行制度的产物。

1、单一银行制。

单一银行制是指商行不设立或不能设立分支机构,这种银行主要集中在美国。

这种单一银行制的优点是:

(1)可以防止银行垄断,有利于自由竞争,也缓和了竞争的剧烈程度;

(2)有利于银行与地方政府协调,能适合本地区经济发展需要,集中全力地为本地区服务;(3)银行具有独立性和自主性,其业务经营的灵活性较大;(4)银行管理层次少,有利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贯彻执行,有利于提高货币政策效果。

但这种银行制度本身也存在严重的缺陷:

(1)商业银行不设分支机构,与现代经济的横向发展和商品交换范围的不断扩大存在着矛盾,同时,单一银行采用最新技术的单位成本会较高,所以,在电子计算机等高新技术的大量应用条件下,其业务发展和金融创新受到限制;

(2)银行业务多集中于某一地区,某一行业,容易受到经济波动的影响,筹资不易,风险集中;(3)银行规模较小,经营成本高,不易取得规模经济效益。

2、分行制。

分行制是指商行在总行之下,可在本地或外地设有若干分支机构,并都可以从事银行业务,这种商业银行的总部一般都设在大都市,下属所有分支行处须由总行领导指挥。

分行制银行按管理方式不同,又可进一步划分总行制和总管理处制,总行制是指总行除管理、控制各分支行以外,本身也对外营业,办理业务。

而在总管理处制度下,总管理处只负责管理控制各分支行,其本身不对外营业,在总管理处所在地另设分支行对外营业,例如我国的交通银行就是实行总管理处制度的商业银行。

大多数国家都实行分行制,这是因为,和单一银行制相比,实行分行制的优点非常明显:

首先,它有利于银行吸收存款,有利于银行扩大资本总额和经营规模,能取得规模经济效益。

其次,它便于银行使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和设备,提高服务质量,加快资金周转速度。

第三,有利于银行调剂资金、转移、分散和减轻多种风险。

第四,总行家数少,有利于国家控制和管理。

其业务经营受地方政府干预少。

第五,由于资金来源广泛,有利于提高银行的竞争实力。

但容易形成垄断。

3、银行持股公司制。

银行持股公司是指由一个集团成立股权公司,由该公司控制或收购两家以上的银行。

在法律上,这些银行是独立的,但其业务与经营政策,统属于同一股权公司所控制。

这种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在美国最为流行。

银行持股公司制有两种类型,一种是非银行持股公司;一种是银行持股公司。

前者是由主要业务不在银行方面的大企业拥有某一银行股份组织起来的。

后者是由一家大银行组织一个持股公司,其他小银行从属于这家大银行。

4、连锁银行制。

连锁银行制又称为联合银行制,其特点是由某一个人或某一集团购买若干的独立银行的多数股票,这些银行在法律上是独立的,也没有股权公司的形式存在,但其所有权掌握在某一个人或某一集团手中,其业务和经营政策均由一个人或一个决策集团控制。

(二)商业银行的资本构成形式

由于各国政治经济体制和法律制度存在着较大差异,因而各国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也不尽相同,但就其共性,按商业银行的资本构成形式不同,可以将商业银行分为股份制银行、国有制银行和私人银行三种。

1、股份制银行。

所谓股份制银行是指按股份公司的形式组建的商业银行。

股份制银行是商业银行中最具代表性的一种,目前,世界各国的商业银行大都按照股份制的组织形式设立的。

股份制银行的特点是:

以发行股票的方式筹措银行资本金;股东是银行在法律上的所有者,并可按照其持有股票份额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股东大会是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银行内部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

2、国有制银行。

所谓国有制银行是指国家出资或控股兴办,其业务服务于行业、地区或全国的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

国有制银行的一般特点是:

由国家出资兴办或由国家控股,其资本直接为国家所有,其董事和总经理由政府指定,或由中央银行批准。

国有银行经营规模大,分支机构多,业务覆盖面较广。

3、私人银行。

所谓私人银行一般是指由个人投资兴办的银行,此类银行多存在于西方国家。

此类银行的特点是:

由个人投资,经营活动范围受到限制,资金力量相对薄弱,经营风险较大,在各国银行体系中,一般处于附属地位,对大银行起拾遗补缺作用。

按照我国银行法的有关规定,我国不允许私人开办银行。

但作为金融体制改革的试点,我国组建了主要以民营企业为主要股东的中国民生银行,作为私人股份制银行进行运作,为民营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我国的商业银行体系如下: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工、农、中、建)、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交)、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广发、深发、福建兴业、招商等)、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哈市商行等)。

(三)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模式

考察世界上实行市场经济制度的国家,从其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的种类和范围上看,可归纳为两种基本制度模式:

业务单一型经营模式和业务全能型的经营模式。

1.业务单一型经营模式。

业务单一性经营模式是指在一国内,通过法律限定金融机构必须分门别类、各司其职,有专营长期资金的,有专营短期资金的,有专营有价证券的,有专营信托业务的。

在这种模式下商业银行主要经营短期存放款业务,采取这种模式的国家以美国、英国、日本为代表,我国也实行此种经营模式。

2、业务全能型经营模式。

是指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一切银行业务,包括各种期限和种类的存款与贷款以及全面的证券业务,还从事外汇、信托、保管、租赁、保险和咨询等业务。

采取全能型经营模式的国家以德国为典型,包括瑞士、卢森堡、奥地利、荷兰等国家。

在英、美、日等国家实行业务单一型经营模式的时候,欧洲大陆国家,尤其是德国一直坚持全能银行制度。

全能银行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可以为客户提供最完善的服务即全面的金融服务。

第二,有利于发挥银行规模经济的效应。

银行可以利用商业银行的存、贷业务来发展证券、基金等投资银行业务,反过来,利用投资银行业务巩固和支持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

第三,有利于分散风险。

由于银行混业经营,业务多样化,银行的一部分亏损可以由其他经营活动的盈利来补偿,降低银行经营风险,使银行经营更加稳健。

二、商业银行组织结构

(一)商业银行设立的原则

在当代推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发达国家,其金融管理当局在考虑是否批准设立或合并商业银行时,通常有以下三条原则:

一是竞争与效率原则。

二是安全与稳健原则。

三是规模适度原则。

(二)商业银行设立的必备条件

一是必须具备一定数量的资本。

这是最基本的条件。

我国规定,设立商业银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

城市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农村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

二是必须拥有独立的机构。

三是必须具备一定数量的合乎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商业银行内部组织结构

商业银行内部组织结构是指就单个银行而言,银行内部各部门及各部门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组织管理系统。

商业银行的内部组织结构,以股份制形式为例,可分为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三个层次。

决策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董事会下设的各个委员会;执行机构包括总经理(行长)以及总经理领导下的各种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监督机构包括监事会和各种检查委员会。

第三节商业银行经营原则

商业银行经营原则,是商业银行进行各项经营活动的准则.商业银行的重要经营目标是实现盈利,在实现盈利过程中面临着各种风险,因而商业银行就必须考虑如何保持其资财的安全和流动性.这样,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就构成了商业银行经营的基本原则,并做好三者之间的协调配合.

一、安全性原则

(一)安全性的含义

所谓安全性是指商业银行在资产负债经营过程免遭经营风险,保证资金安全的能力。

安全性包括两个方面:

一类是负债的安全,包括资本的安全、存款的安全、各项借入资金的安全等;另一类是资产的安全,包括现金资产、贷款资产和证券资产的安全等。

(二)风险防范

1、提高风险意识,健全贷款规章制度;

2、选择适当贷款方式;

3、合理安排贷款的规模和期限结构;

4、加强对客户的资信调查和经营预测;

5、健全依法管贷制度。

二、流动性原则

(一)流动性原则的含义

所谓流动性,是指银行随时能够应付客户提款和满足客户借款需求的能力。

银行的流动性包括两重含义:

一是负债的流动性,即负债清偿的需求,也就是银行以较低的筹资成本,随时获得所需资金的能力;二是资产流动性,即资产不发生损失的情况下迅速变现的能力。

(二)商业银行保持流动性的主要方法

商业银行保持流动性要从资产和负债两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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