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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方面调研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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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文章】关于发展我县文化旅游业的调查和思考
关于发展我县文化旅游业的调查和思考
政协固安县委员会
文化旅游业是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的现代服务业,其综合性强、关联度高、带动面广,已成为新世纪最具活力的新兴产业。
国内外发展经验证明,文化旅游业可以有效带动多种行业、产业的发展,既是转方式、调结构、促就业、惠民生的着力点,又能在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中发挥重要作用。
近些年来,国内外旅游产业的发展如火如荼,我县周边市县的旅游业也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相比之下,我县旅游业起步晚,进展慢,自身优势尚未得到有效发挥。
为推动我县文化旅游事业快速发展,县政协于近期组成调研组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文化旅游业发展的现状
目前固安的文化旅游业尚处于起步培育阶段,但已初见成效。
“十一五”期间,我县围绕做大做强温泉休闲、会展休闲、文化休闲等相关产业,编制完成了《固安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依托“五乡”品牌优势,着手实施龙头带动战略:
以温泉开发为龙头,结合乡村旅游,打造生态旅游品牌;以刘凌沧郭慕熙艺术馆为龙头,打造人文历史品牌;以屈家营古乐为龙头,打造民间艺术品牌。
目标是实现县域南部以温泉、农业观光、古乐为重点,北部以人文历史、果品采摘、固安工业区景观为重点的旅游整体格局,形成一个以地热资源为基础,以旅游休闲产业为支撑的新经济增长极。
同时,针对北京新机场的选址,正在积极谋划发展以空港为依托的高新技术产业、现代物流业及现代高端服务业。
目前,我县文化旅游业的发展已经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但是,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我县对《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缺乏强有力的组织推动,实施力度小,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文化旅游基本上仍处于自然发展状态。
县内旅游资源空间分布较散,旅游的产业链条和产业体系尚未建立,旅游产品较少。
游客多是周末游、散客游、一日游。
客流量少、时令性强、知名度低,难以形成一定的规模和气候。
以温泉旅游为例。
我县已被命名为“中国温泉之乡”,温泉资源在国内亦属上乘。
但开发利用还仅限于一般的“泡浴模式”,缺少大众化消费服务,温泉文化的独特魅力和养生功效尚未得到充分发掘,缺少固安自己的文化主题和特色招牌。
目前,我县温泉旅游还只限于起步发育阶段。
二、发展文化旅游业的有利条件
(一)发展机遇
党的十七届六中会作出文化强国的战略部署,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高潮正在兴起。
大好形势使固安文化产业的发展以及文化旅游的繁荣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
固安地处环首都绿色经济圈,北京、天津两大经济增长极辐射的叠加地带,环京津休闲产业带的形成,特别是北京城南计划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与我县毗邻的永清县在旅游资源方面远不如我县,但起步早,发展快,收效颇丰。
据报道,永清县今年端午和“十一”黄金周期间共接待各地游客7.43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756.2万元。
永清县已涌现出杨家营等颇有影响的省级旅游示范村。
我县与永清在旅游方面的差距从根本上说是思想认识上的差距。
近年来,我县虽然已制订了《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但推进实施动力不足,在各级领导干部中缺乏把文化旅游业打造成主导产业的共识,全社会关注和支持文化旅游业的氛围尚未形成,大旅游、大格局、大发展的观念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
(二)管理体制不健全
文化旅游业的发展涉及多部门、多领域、多行业,主管部门必须具备统筹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
而目前我县旅游主管部门仅为在文体局的一个挂牌单位,难有作为。
(三)投资机制未建立
文化旅游业的大发展,需要充足的资金来源作保障。
仅仅靠政府财政投入自主开发力量有限。
必须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引进战略投资者参与。
目前我县对促进文化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尚不完备,财政投入较少,吸引社会资本和域外资本的力度较弱,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文化旅游开发机制尚未形成。
(四)旅游产业要素配套不完善
“吃、住、行、游、购、娱”是旅游的六要素,也是旅游业发展的基础条件。
这些条件的优劣,直接影响旅游业的发展。
固安的旅游餐饮颇具特色,但就餐环境档次偏低,规模较小;特色餐饮品牌少,服务不够规范,难以满足各层次旅客的需求。
旅游住宿方面,高端的休闲度假目的地未形成规模,现有的商住饭店、宾馆设施陈旧,分布不均,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旅游交通条件较好,但村镇间公路等级低,景区之间连通性较弱,旅游交通设施有待完善。
旅游景区景点无亮点,特色不明显。
我县绿色生态环境虽好,但深受城里人喜爱的“农家院”项目,尚未得到有效开发。
研究价值极高的屈家营古乐属于“阳春白雪”,没有多姿多彩的民俗游乐项目相匹配,难以形成大众游客群体。
温泉资源,还处于初级开发阶段。
文化娱乐资源众多,但缺乏整合和开发,规模和品位都有待提高。
县内旅行社数目少,规模小,接待能力弱,缺乏特色旅游产品及线路。
(五)旅游资源的优势有待发挥
我县的地热矿泉水资源、花木及绿色生态资源、人文资源、民间工艺及非物质文化资源十分丰富,但开发利用程度不够。
如历史文化资源是我县固有的天然优势,但一直未受到应有的重视。
其他如柳编、脸谱、纸雕、内画等均可打造成特色鲜明的名牌旅游产品,但目前仅限于个别家庭的小作坊生产,生产规模小、效率低,难以形成旅游主导产品。
我县虽有京白梨、门村小枣等地方特产,但产量有限,缺乏宣传,没有形成知名品牌。
四、几点建议
为加快我县文化旅游业的发展,特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如下建议:
(一)转变观念,加强领导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文化强国战略,我县应增强文化自觉,把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从强化宣传教育入手,重点抓好党政领导干部的培训,提高他们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认知水平和能力。
充分理解国务院要求“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战略性支柱产业”的重要意义,针对我县文化旅游资源丰富的现实,充分认识发展文化旅游、以一业带百业对于实现“顶级发展,富民强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要彻底扭转我县没山没水、缺资金、少人才就难以发展文化旅游的错误认识。
确立“文化旅游兴县”的发展新理念,建立完善的文化旅游管理体制。
建议由县政府牵头建立固安县发展文化旅游业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和副主任,成员由县旅游局、规划局、发改委、文体局、交通局、乡镇、园区等相关部门领导组成。
具体工作按照课题式设计、项目式管理、工程式推进、台账式督查、绩效式考核的“五式工作法”,实现创业联动,形成合力效应。
(二)多元投入,统筹开发
建议县政府制订促进文化旅游开发的优惠政策,完善多元投入机制,优化招商环境,鼓励和吸引域外资金、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资开发兴办文化旅游项目。
注重引进大集团、大公司等旅游战略投资者,深化合作,整体推进。
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企业化管理的开发工作格局。
必须坚决按照规划指导开发建设,实行分步实施,有序开发,高品位建设。
严禁走入各自为战、低品位、滥开发的误区,坚决杜绝借文化旅游开发之名,行房地产开发之实或其它违规行为。
(三)整合资源,打造品牌
旅游的吸引力在于地区之间旅游体验的差异性。
发展我县文化旅游产业,必须突出固安特色,树立精品意识,打造知名品牌。
建议以温泉资源为龙头,以历史文化和良好生态为两翼,构建温泉休闲、生态休闲、文化休闲为主体的产品体系。
对现有旅游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突出挖掘文化内涵,彰显文化魅力,使我县人文资源丰富多彩的优势转化为经济价值。
充分利用我县“产业之区、休闲之地、空港之都、宜居之城”的建设成果和“五乡”品牌优势,做足开发文章。
在文化旅游建设方面,立足于京津冀区域和大北京经济圈,“规划同城一体、产业协调发展、设施全面融入”,突出独特性、体现互补性、凸显前瞻性,与周边地区一体发展,无缝对接,打造出“新、奇、特”的文化旅游新亮点。
(四)健全机制,强化保障
立足于大运作、大发展,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不断优化软环境,构建有利于固安文化旅游产业良性发展的运行机制。
建立宣传咨询机制。
建议聘请国内外关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专家,成立文化旅游咨询服务委员会,为固安文化旅游发展出谋划策,提供决策咨询,提高决策和发展的科学性。
大力引入现代营销理念,对我县文化旅游资源进行充分整合,整体包装,精心设计,树立固安文化旅游的整体形象和品牌。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借助外力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我县文化旅游产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建立资金保障机制。
建议由政府先期划拨一定资金作为文化旅游发展专项基金,用于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创造旅游发展的基础条件。
同时按照“自主开发与招商引资并重”的思路,实行边开发边招商,实施投资主体多元化,扩大外资的引进,拓宽筹资渠道。
通过设立投融资基金、减免或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等办法,强化资金保障。
建立人力资源及法制保障机制。
建议编制《固安县旅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建立多层次的文化旅游教育与培训体系,采取多种方式引进文化旅游人才。
建立健全文化旅游法规体系和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制定政策措施和行业规范,在旅游执法、旅游安全、规范管理、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建章立制,强化保障,促进我县以坚实的步伐向设施完备、特色鲜明、产业繁荣、极具竞争力的文化旅游强县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