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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

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

台州市实施方案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

目录

前言-1-

一、资源条件与发展现状-1-

(一)海洋资源较为丰富-1-

(二)海洋经济蓬勃发展-3-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5-

二、总体要求与发展目标-5-

(一)指导思想-5-

(二)基本原则-6-

(三)战略定位-7-

(四)发展目标-9-

(五)发展路径-10-

三、构建海洋经济发展新格局-12-

(一)依托“一港”-12-

(二)联动“三湾”-12-

(三)保护和开发利用海岛-14-

(四)促进海陆统筹发展-17-

四、发展现代海洋产业-19-

(一)港航物流业-19-

(二)海洋新兴产业-21-

(三)临港先进制造业-22-

(四)现代海洋服务业-23-

(五)现代渔(农)业-24-

五、完善涉海基础设施建设-26-

(一)综合交通网-26-

(二)水利设施网-27-

(三)能源保障网-28-

(四)高速信息网-28-

(五)生态环保网-29-

(六)防灾减灾网-30-

六、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32-

(一)完善海洋环保制度建设-32-

(二)加强海洋环保能力建设-32-

(三)推进重点港湾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33-

(四)推进重点功能区环境保护与修复-33-

(五)推进海岛生态区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34-

七、实施海洋经济“十大建设”工程-34-

(一)石化基地建设工程-34-

(二)沿海高速建设工程-35-

(三)头门港区建设工程-35-

(四)滨海汽车城建设工程-36-

(五)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工程-37-

(六)海洋新兴产业及临港装备建设工程-37-

(七)海洋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工程-38-

(八)海洋服务业建设工程-39-

(九)滨海旅游建设工程-40-

(十)海洋渔业建设工程-41-

八、保障措施-42-

(一)项目推进,投资拉动-42-

(二)深化改革,推进创新-42-

(三)突出重点,保障要素-44-

(四)加强领导,健全机制-44-

(五)科技兴海,强化支撑-45-

前言

2011年初国务院正式批复《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

“十二五”期间,浙江将充分挖掘丰富的“海洋生产力”,充分发挥海洋资源优势,实施海洋开发战略,加快培育海洋新兴产业,努力打造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成为全国海洋开发和海洋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地,为建设海洋强国发挥先行先试作用。

台州是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台州沿海产业带及其近岸海域属于全省海洋经济发展布局的南翼范畴,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是全省“九区”之一。

为了充分发挥台州海洋资源优势,实现兴海强市,根据全省海洋经济工作安排和浙发改地区〔2010〕1259号文,与《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和《浙江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等相衔接,特制订《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台州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作为指导台州海洋经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实施方案》区域范围,陆域以沿海县市区为核心区,以黄岩、天台、仙居等非沿海区县为联动区,充分体现“举全市之力,使全市受益”要求。

海域面积约6910平方公里,其中海岛的陆域总面积约271.49平方公里。

实施期限为2011至2015年,展望到2020年。

一、资源条件与发展现状

(一)海洋资源较为丰富

台州地处浙江中部沿海,拥有领海和内水面积约6910平方公里,占浙江省的16.3%;大陆海岸线长630.87公里,占浙江省的34.28%。

台州拥有丰富的港、涂、岛、能、渔、景等资源以及特色突出的海洋文化,发展海洋经济具有良好的基础条件。

——港口资源。

台州规划港口岸线156.48公里,其中可建万吨级以上的港口岸线长达91公里。

台州港是国家对外开放一类口岸,蕴藏着健跳、头门岛、大陈岛、龙门、大麦屿等深水良港选址。

健跳港区岸线水深10米以上,可建深水泊位12个。

头门作业区具有建港条件较好的深水岸线,可建大小泊位88个,最大可建造20万吨级泊位。

大陈岛港区30万吨级深水岸线长达4公里,且终年不冻不淤。

龙门港区可建5万吨级以上泊位30个以上。

大麦屿港区南侧改造后可建20-30万吨级码头。

——滩涂资源。

台州20米等深线以内浅海面积约4323平方公里,海涂总面积约100万亩(666.54平方公里),占浙江省的27.3%。

台州沿海列入浙江省2005—2020年滩涂围垦规划的滩涂面积达69.74万亩,其中已围滩涂面积7.5万亩,在围10个滩涂面积共计29万亩(约200平方公里),并且是成片区域。

——海岛资源。

台州共有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海岛687个,占浙江省海岛总数的22.4%。

其中无居民海岛有654个,位居浙江省第二位。

海岛岸线长约913.24公里,占浙江省岛屿岸线总长的19.05%。

玉环岛是全省第二大岛,面积169.51平方公里,是中国第八大岛屿,是《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明确的“综合利用岛”。

台州有11个无居民海岛列入国家公布的第一批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数量居全省首位。

——能源资源。

台州可开发潮汐能理论容量104.81万千瓦,年可发电26.81亿度,沿海和岛屿有效风时高达7000小时/年以上,台州海域还拥有丰富的波浪能和潮流能有待开发。

温岭东海塘4万(20×2MW)千瓦风电和大陈岛2.55万千瓦风力发电已投运。

温岭江厦潮汐电站规模为国内第一、世界第三。

三门健跳2万千瓦潮汐发电正在抓紧开展前期工作。

——渔业资源。

台州近海海域的底质、盐度、温度等较适宜多种海洋生物繁衍、栖息。

潮间带宜养海涂490平方公里,是全国最佳的海水养殖场所之一。

台州湾捕获鉴定共有鱼类200多种,甲壳类56余种,经济价值较高的鱼类和甲壳类分别有30多种,贝类20余种。

沿海拥有著名的渔场——“两湾一岛”(三门湾、乐清湾、大陈岛),是浙江省重要的海水养殖基地和贝类苗种基地,养殖品种有鱼、虾、蟹、贝、藻等五大类30余种。

——旅游资源。

台州滨海和海岛自然风光优美,人文景观荟萃,汇聚着“山、海、岛、城”等多种景观,具有很大的旅游开发价值。

主要有大鹿岛、海洋公园等国家4A级旅游区,国家级红色旅游经典景区解放一江山岛纪念地,桃渚国家地质公园,漩门湾农业观光园区等国家工农业旅游示范点以及海蚀风光等。

——海洋文化。

台州海洋文化发展溯源于史前时代,历经数万年的发展历程,具有明显的时代特点和丰富的文化内涵。

主要有抗倭文化(戚继光抗倭)、红色文化(亭旁起义、解放一江山岛战役)、海塘文化(千里海塘)、海洋民俗文化(“送大暑船”、“大奏鼓”等)、海洋商贸文化(光绪二十四年即1898年,海门港正式立埠通商)等。

(二)海洋经济蓬勃发展

“十一五”以来,全市海洋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增速高于同期国民经济增速,形成了海洋渔业、临港工业、海洋运输、滨海旅游四大海洋主导产业。

2010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2415亿元,其中海洋经济总产出954亿元,海洋经济增加值296亿元。

——海洋渔业。

2010年,全市海洋渔业产值109.8亿元,实现增加值68.1亿元;水产品总产量140.4万吨,渔民人均收入12315元。

——临港工业。

海洋电力能源基地建设步伐加快,三门核电一期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华能玉环电厂建成并网发电,台电五期交工验收,全市沿海火力装机容量达600多万千瓦,实现工业总产值125.3亿元,增加值28.2亿元;船舶工业2010年完成造船237.3万载重吨,实现工业产值258.1亿元,增加值75.6亿元。

台州炼化一体化项目前期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汽车、金属再生、医化等主导行业向沿海布局。

——海洋运输。

全市海洋运力快速发展,从2001年的51.3万载重吨发展到2010年的249万载重吨,列全省第三位,增幅第一位。

海洋运输向大型化、年轻化、智能化、专业化方向发展,船舶年轻化居全省第一位。

2010年台州港完成货物吞吐量4705万吨,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2.2万TEU。

全市海洋运输业产出75.2亿元,增加值27亿元。

——滨海旅游。

相继开发和完善了以桃渚景区、温岭长屿硐天、千年曙光园、椒江解放一江山岛纪念地、玉环大鹿岛、三门蛇蟠岛、漩门湾湿地公园等为代表的一大批鲜明特色和极具历史文化价值的滨海旅游景区(点)。

沿海6个县(市、区)建成星级饭店47家,拥有客房5983间和床位9904张,旅行社90家,其中国际旅行社4家。

2010年实现海洋旅游总收入153.2亿元、增加值46.2亿元。

——海洋新兴产业。

甲壳素及衍生物是台州海洋生物医药产业的重点产品。

2010年产量达787.6吨,实现工业产值4.1亿元,增加值1.2亿元。

其中玉环县有规模以上甲壳素生产企业3家,产值2.82亿元。

玉环华能电厂和鸡山岛海水淡化厂已投入使用。

海洋新能源开发步伐加快。

2010年,全市沿海风能和潮汐能装机容量6.97万千瓦,年发电量13925万千瓦时,实现工业总产值10361.6万元,增加值6606万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海洋经济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不少亟待研究和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主要有:

沿海淡水资源总量不大,时空分布不均衡;海洋资源开发利用过度与利用不足并存;海洋产业结构有待调整,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不快;滩涂等海洋资源开发缺乏综合协调机制,海洋生态压力加大;海洋防灾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海洋开发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等。

二、总体要求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四大战略”,以“主攻沿海、创新转型”为发展主线,构建“一港三湾诸岛”的海洋经济发展格局,搭建大平台,引进大项目,培育大企业,做强大产业,促进大开放,打造循环经济特色,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再创体制机制优势,努力建设全省乃至全国的循环型临港产业示范基地、“三位一体”港航物流重要基地、民营经济促进海陆联动开发开放示范区、海洋海岛海湾生态保护提升发展示范区,为建设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发挥先行先试作用,建成海洋经济强市。

(二)基本原则

——循环引领,持续发展。

突出循环经济发展理念,合理利用海洋资源,以实现资源最大限度的循环利用为目标,注重保护和开发并举,实现严格保护、合理开发、依法管理的相互促进,坚持海洋经济发展规模、速度与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把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放到突出位置,实现海洋资源的有序开发,增强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海陆(岛)统筹,联动发展。

坚持优势互补、联动发展,把台州港口、滩涂等海洋资源和周边区域的产业、科技、人才等优势有机结合,强化海洋经济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台州沿海产业带建设和沿海岛屿开发,构建陆海统筹的港口集疏运、能源供给、水资源保障、信息通信、防灾减灾等网络,实现海陆产业联动、基础设施建设联动、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推动陆域经济新突破与海洋经济新发展。

——协力共建,集聚发展。

以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为核心,协调推进三门湾、乐清湾发展,以沿海产业带各重点区块为主要载体,构建健全的科技、金融、开放等海洋经济开发平台,增进集聚区内不同主体的发展合力,推进功能互补、资源共享,工业化与城市化协调发展。

培育现代海洋产业集群,加快实现从区域性块状经济向国际型产业集群的转变,提高海洋经济集聚效应和核心竞争力。

——创新带动,科学发展。

坚持保护、开发、修复三位一体的科学发展模式,以科技创新作为海洋经济发展的主要手段,协调海洋资源保护、开发及海洋生态环境修复,实现可持续发展。

深入推进行政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等改革创新,促进民营经济改革创新与海洋经济发展有机结合,积极先行先试,创造开放、宽松、进取的发展环境,不断增强台州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的能力和活力。

(三)战略定位

建设中国海洋经济循环发展重要基地,具体内涵是实现“两基地两区”四大目标,即循环型临港产业示范基地、“三位一体”港航物流重要基地、民营经济促进海陆联动开发开放示范区、海洋海岛海湾生态保护提升发展示范区。

——循环型临港产业示范基地

以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为核心,落实国家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大力发展石化、汽车、装备制造等临港支柱产业,扶持发展海洋生物医药等海洋新兴产业,提升发展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发展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积极争取国家重大产业项目优先在台州布局。

积极推进沿海核电项目,大力推进沿海岛屿、滩涂、近海海域的风能资源开发,建设百万千瓦级近海风电基地,推进潮汐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

积极申报国家新型工业化(海洋)产业基地,积极申报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成为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

——“三位一体”港航物流重要基地

重点加快头门、大陈深水港区和大麦屿港区建设,完善进港航道、疏港公路和金台铁路及支线等港口集疏运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在头门、大麦屿等地构建以石化、再生金属、能源等为主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和重要资源储运基地。

加强与宁波-舟山港等省内以及长三角区域港口合作,积极发展多式联运和港口物流。

引导国内外金融机构参与航运金融服务创新,支持本地商业银行开发航运金融产品,推进金融创新实践,完善台州港口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增强港航物流的服务能力。

积极争取头门港上升为国家对外开放一类口岸,积极争取头门港、大麦屿港在时机成熟的情况下设立保税区。

——民营经济促进海陆联动开发开放示范区

发挥台州民营经济机制灵活和民资丰裕优势,推进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探索海洋综合开发体制改革试点。

加快体制机制创新与政策先行先试,引导民营资本“上山下海”,全面推进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试点工作,强化民营经济促进海陆联动和海洋经济发展的台州特色,促进东部沿海和中西部内陆地区的联动发展。

扩大对台合作交流,开展农渔业、工业、服务业等产业全方位的合作,积极承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台湾产业转移。

推进大麦屿港区至基隆港航线稳定化、市场化,发展对台物流业,积极争取设立对台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

积极推进环三门湾和乐清湾区域经济合作。

——海洋海岛海湾生态保护提升发展示范区

坚持海洋资源保护、开发、修复为一体,推进岸线、滩涂、渔港等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大力发展滨海生态农渔业和滨海生态休闲旅游等海洋生态经济。

加强分类指导,大力推进重要海岛和无居民海岛的保护与开发。

积极争取玉环岛、大陈岛成为全省海岛综合开发试验区,享受省里给予舟山群岛新区的优惠政策。

依托台州湾、三门湾、乐清湾,有效推动陆源入海污染物控制,改善陆域生态系统,加强海洋生态保育,构建生态友好型滨海城市群。

(四)发展目标

至2015年主要目标:

——海洋经济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海洋经济综合实力、辐射带动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在全国、全省的地位进一步提升。

到2015年,力争实现海洋经济增加值750亿元,年均增长达到20%以上,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0%以上。

——港航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基本建立起“层次分明、功能齐全、覆盖面广、辐射力强”的港口物流体系。

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1亿吨,集装箱吞吐量50万TEU。

——循环型临港产业初具规模。

强化培育建设循环产业链,推进各个层面发展循环经济,初步建成石化产业基地、交通运输设备产业基地、海洋能源产业基地、资源再生产业基地、海洋运输和港口物流基地、滨海旅游基地、滨海农渔业基地、海洋新兴产业基地等临港特色产业基地。

——海洋经济管理体制日趋完善。

建立统分结合的管理架构,整合提升管理职能。

完善海洋管理执法体制,形成统一高效的联合执法体制。

加强海洋灾害监测预警,健全海洋灾害应急处理救助体系,建立海洋防灾减灾工作机制,有力保障海洋经济持续、高速发展。

——海洋经济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三门湾、台州湾、乐清湾等海湾及近岸海域水质达到浙江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目标的要求,椒江口、重点养殖区的海洋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推进大陈、披山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建设,修复岛礁性生物资源,实现海洋开发与生态文明并重。

至2020年,构建形成以临港工业为主导,海洋新兴产业、海洋服务业、现代渔(农)业配套发展的循环经济系统,海洋科学开发与综合管理体制基本完善,力争实现海洋经济增加值1800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超过30%,全面建成海洋经济强市。

(五)发展路径

——以推动头门港、新机场、沿海高速、金台铁路等建设为重点,在跻身全省港航物流体系重要节点方面取得突破。

加快临海头门港区开发步伐,推进码头泊位、仓储堆场等设施建设,重点发展原油、煤炭、矿产、粮食等物资储运。

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台州新机场、沿海高速、金台铁路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加快构建立体化综合交通网络体系。

构建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海陆联动集疏运网络、金融和信息支撑系统“三位一体”的港航物流服务体系,跻身全省“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重要战略节点。

——以建设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为核心,在构筑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方面取得突破。

在产业导向上,重点构建以大石化、大静脉、大装备、大医化四大产业为支撑的主导循环产业链,培育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海洋生物、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配套发展现代服务业和生态农渔业。

在建设路径上,按照实现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原则,加快形成内部纵向闭合的企业小循环、纵横向耦合的产业中循环和开放式的区域大循环的良性互动体系。

在空间布局上,以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为核心区,以沿海产业发展带为主攻区,以台州市全境为拓展区,推动循环经济在各领域、多层次、全方位发展,争创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

——以发展石化、汽车等产业为支柱,以培育海洋新兴产业为重点,在现代海洋产业发展方面取得突破。

推进台州炼化一体化项目,争取在“十二五”末、“十三五”初,形成炼油能力2000万吨/年、乙烯生产能力120万吨/年,成为东南沿海石化产业核心区、世界级石化基地。

优化提升塑料、化工、橡胶等石化下游产业,培育和拓展石化衍生产业。

建设台州滨海汽车城,发展高端整车及配套项目,核心零部件研发生产等产业,形成年生产100万辆整车能力,打造成为我国临港汽车产业重要基地。

大力培育发展海洋医药和生物制品、海洋清洁能源、海洋工程设备和高端船舶、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等海洋新兴产业。

——以海洋特色旅游产业为重点,在推动滨海旅游业发展方面取得突破。

发挥台州旅游资源特色,加快滨海旅游配套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以蛇蟠、桃渚、大陈、石塘、漩门湾湿地公园、大鹿岛等为布局重点,突出海洋风光和海岛风情,大力发展以“游海岛、观海景、吃海鲜、购海货、住海滨”为特色的滨海旅游。

——以推进港城联动为重点,在创建新型城市化先行区方面取得突破。

依托台州港,建设港湾型城市群。

坚持走新型城市化道路,发挥中心城市区域经济中心的带动作用,形成合理的空间布局。

强化大台州理念,整体规划、统筹发展、共建共享,促进空间布局层级化、产业分工合理化、基础设施网络化、公共服务一体化,着力构建以中心城市为龙头,副中心城市、县域城市为依托,中心镇为支点的台州城市群。

——以弘扬台州山海文化为重点,在凝聚干劲推进工作方面取得突破。

台州“山的硬气、海的大气、水的灵气”铸就了台州人大度沉稳、勤劳灵便的性格特质和敢想、敢冒、敢闯、敢拼的创业精神,在海洋经济发展中,更需要培育和弘扬台州海洋文化,激发创业激情,凝聚工作干劲,勇于冒险,敢于挑战,善于创新,引领潮流,把台州人的文化特质和精神风貌化为推动台州新一轮发展的强大动力和智力支持。

三、构建海洋经济发展新格局

以台州丰富的海洋资源为依托,全力主攻沿海,加快推进海洋综合开发体制改革,推进构建完善“一港三湾诸岛”海洋经济发展格局,促进沿海各县(市、区)协同发展,实现海陆统筹,建设海洋经济强市,推动台州向沿海时代迈进。

(一)依托“一港”

“一港”即台州港。

重点开发头门港区,大陈、黄礁、西廊岛、牛头颈作业区,加快发展大麦屿港区,逐步形成以台州湾为核心,大麦屿为重点港区,健跳、温岭为远景发展港域的“一核一区两域”港口格局。

加快港区集疏运体系建设,整体提升台州港综合运输能力。

合理利用港区深水岸线资源,有序开发、错位发展,建设一批万吨级以上深水泊位和集装箱泊位区。

推进进港航道整治工程,提高海门、大麦屿、健跳等港区通航能力。

加快完善台州口岸大麦屿港查验设施,健全口岸便捷通关模式,继续推进电子口岸和“大通关”建设。

力争2015年实现台州港港口货物吞吐能力达亿吨。

(二)联动“三湾”

“三湾”即台州湾、三门湾、乐清湾。

以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为龙头,以三门湾、乐清湾为两翼,建设海洋经济发展大平台,实现海洋经济发展的三湾联动。

全力推进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建设。

按照“循环引领、陆海联动、集群集聚、创新带动、协力共建、重点突破”六大原则,把集聚区建设成为中国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区、长三角民营经济创新示范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带重点区和台州转型发展核心引领区。

按照“一轴一港一核三区”的总体布局,重点建设台州湾组合式中心港区、台州市区东部组团核心区和临海东部组团、台州石化工业基地、温岭东部组团三个片区。

适度超前建设交通、供水、供电、排污、环卫等基础设施,加强各区块联系,实现融合联动发展。

重点构建以石化、资源再生、装备制造、医药化工四大产业为支撑的主导循环产业链,培育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协调发展现代服务业和生态渔农业,构建以循环经济为特征、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

“十二五”期间,重点开发建设46.26平方公里,工业总产值力争达到2500亿元。

在现有基础上实现经济总量逐步扩张、基础设施加快推进、产业结构明显优化、集群效应初步显现、生态建设同步推进,产业集聚区大规模开发建设的基础条件基本形成。

环三门湾地区要充分发挥后发优势,创新跨区域合作机制,促进区域优势互补,推动区域开发建设。

依托三门湾地区的港口、滩涂、岸线等优势资源,承接全省的大产业、大项目,加快发展海洋特色优势产业,推进核电、火电、风电、潮汐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科学划分功能分区,努力建成华东地区新兴的能源基地、全省海洋经济发展带的重要节点和现代化滨海生态宜居城市。

环乐清湾地区要把握国家推进海西经济区发展的有利机遇,发挥对台经济优势,建设全省对台合作先行区。

加快沿海产业带开发建设,着力发展临港工业,发展集装箱、大宗散货和杂货运输,推动产业、城市、生态融合发展,把玉环县建成海岛特色的城乡一体化综合试验区、海岛新型工业化示范区和浙东南重要的生态海岛城市。

(三)保护和开发利用海岛

在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修复海洋生物资源的前提下,根据各海岛的自然条件,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海岛及周边海域资源,发展陆岛、岛间交通,改善基础设施。

加强分类指导,积极推进头门、大陈等重要海岛开发利用和保护,加强无居民海岛管理、保护和开发,发展成为全省海岛开发开放的先导地区。

——综合利用岛。

是指陆域腹地较大、资源禀赋较好、人口分布集中、城市(镇)依托较强、主导功能较为综合、产业门类较多、对周边具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海岛,主要是玉环岛。

以大麦屿港区为依托,重点发展外贸集装箱、煤炭、石化中转运输;以滨港工业区块、漩门工业区块、经济开发区为重点,加快家具、汽摩配、水泵阀门等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依托县城,发展金融、商贸、休闲、居住等生活配套服务。

——港口物流岛。

是指具有优越的地理区位条件、深水岸线资源和一定陆域腹地空间,以集装箱或大宗商品储运、中转等港口物流功能为主,辅以国际贸易、金融与信息服务、分拨配送、增值加工、博览展示等功能的海岛,主要是上大陈岛、头门岛和龙山岛。

上大陈岛以石油战略储备、中转为主,头门岛以液体化工、件杂货和临港型工业原材料运输为主,兼备临港工业功能,龙山岛以液体化工和件杂货运输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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