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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流浪乞讨工作汇报

湖南流浪乞讨工作汇报

流浪未成年人教育帮扶工作汇报

根据《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我站积极开展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的原因分析

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的主要原因:

家庭不稳定,父母离异或死亡、遭受家庭暴力而离家出走;外出打工或游玩,流落异乡;厌学或受网吧影响离家出走;受不法分子幕后操控而从事欺骗活动。

二、流浪未成年人教育帮扶工作的重要意义

儿童应该是社会一切福祉的最先享受者,一切灾难的最后蒙受者。

流浪未成年人,他们是儿童中特殊的一群,数量却不容小视,随着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人口流动加速,贫富差距加大,家庭问题凸显,流浪未成年人数量逐年增加。

2013年度我站共救助流浪未成年人280人次。

解决流浪未成年人的问题,生存救助只是基础,以教促安才是关键,才是更深层次和更有效率的治本之策。

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工作内容。

四、积极发挥社工职能、开展专业化救助保护为了更好地帮助流浪未成年人融入社会,防止重复流浪,变“简单护送”为“回归安臵”。

积极探索开展各项新型救助工作,目前已开展流浪未成年人家庭监护与需求评估36例,在开展评估工作的过程中,结合实际工作,合理的调整相关评估量表的设臵,使评估结果专业化、科学化,开展流浪未成年人家庭回访38例,开展收集整理社工个案4列,此外为规范进站流浪未成年人替代教育,社工科组织编写了《受助未成年人入站教育课程》,《未成年人安全辅导教材》,《未成年人法律保护》,《青少年怎样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

2值观》等4门替代教育课程。

通过社会工作的开展,不但在物质上帮助受助人员还在精神上给予他们帮助,从而达到社工上的“助人自助“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五、积极开展心理辅导,引导受助儿童回归社会为了帮助流浪乞讨儿童尽快适应救助站的生活,消除紧张、害怕的情绪,我站制定了完善的救助保护工作程序。

不仅在生活上为他们提供无微不至的照顾,更要从精神上帮助他们树立自强自立的信念,工作人员会经常运用社工方法,与儿童们沟通交流,建立信任关系,通过集体读书、电脑娱乐、手工制作、体育锻炼等丰富活动增长受助儿童知识,帮助他们回归课堂回归家庭回归社会。

为帮助受助未成年人解决各种心理问题,我站专门聘请省五台山医院的心理咨询师与受助儿童沟通交流,对部分养成陋习和不良行为习惯的未成年人开展行为矫治工作,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六、拓展方式,开展源头预防救助保护工作

我们与社区、学校以及扬州市关工委、扬州市妇联、扬州市团委等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各项源头预防流浪活动,截止目前,我站已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校园行以及关爱未成年人社区行六次,“献爱心助春蕾防流浪回校园”1次,为孩子们送去了物质帮助和精神关爱,累计帮扶家庭贫困未成年人235人次,得到未成年人所在社区、学校以及孩子家长的

3一致好评,这些工作的开展有效减少了问题未成年人因未得到家庭社会关爱而导致的流浪情况的发生。

七、搭建网络,形成社会化救助格局

完善救助管理服务网络,开展救助服务工作进乡镇和社区,构建救助网络体系,我站与扬州市45家社区(村)建立了合作关系,依托社区资源建立了社会救助点,将我们的救助范围辐射到基层组织,充分发挥社区(村)的“基层优势”,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能够第一时间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有效帮助。

在依托乡镇、社区建立社会救助点的同时,与扬州市汽车西站、扬州市劳务市场开展合作,在这些人流量大、外来人员多、易产生流浪问题的区域建立社会救助点,目前扬州市汽车西站救助点已挂牌开展救助服务,与扬州市劳务市场的建点商谈工作也取得了一定进展,预计在2014年年初能够挂牌开展救助服务。

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中,我们不断的摸索前进,发现还有很多的不足:

1、要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充分运用社工知识指导实际教育、帮扶工作。

2、要加强与外界单位的沟通协调。

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工作内容;是“和谐民政”的重要支撑,促

4进社会和谐的迫切需要;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扬州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内在要求。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站将继续秉承“为党分忧、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兢兢业业地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扬州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二○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宜都市民政局关于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

工作情况的汇报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和谐安定,关系到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落实。

近年来,我局通过强化求助人员管理,增强主动救助能力,探索多元救助方式,积极协调,部门联动,初步建立了主动救助常态化、救助方式多样化、救助工作协同化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模式。

一、基本情况

我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由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承担,救助站成立八年以来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约9500余人次,其中未成年人209人次。

今年10月,我局按照三级救助管理站标准对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进行了重新选址和设计,目前,正处于积极筹措资金阶段。

二、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建立定期巡查机制,主动救助常态化

针对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我市救助管理站结合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建立了巡查机制,做到主动救助常态化。

定期开展街面巡查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宣传工作,对特定商业区域实施重点监控,并预留救助电话,要求相关商户发现流浪未成年人后及时告知救助管理站,要求社区和志愿者团体发现流浪未成年人后及时施救或护送至救助管理站,广泛发动社会力量主动参与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严寒酷暑及突发事件等情况下,必须开展救助巡查工作,确保流入我市的流浪未成年人在第一时间得到救助。

(二)落实分类施救制度,救助方式多样化

根据流浪未成年人乞讨成因及我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工作实际,我们对流浪未成年人开展分类救助,针对不同的救助对象实施不同的救助管理。

对于由成年人携带流浪乞讨的,救助管理站采取先行施救,然后公安机关跟进,严防拐卖、拐骗和强迫、教唆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如发现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携带流浪乞讨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引导接受救助。

对于突发急病的流浪儿,采取“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及时安排治疗,同时会同公安机关利用信息系统帮其查找父母或在相关媒体为其刊登寻亲公告,及时帮助他们回归家庭。

对于暂时查找不到父母和或监护人的流浪未成年人,我站采取福利机构照顾为主,家庭寄养为辅的方式开展施救工作。

(三)搭建救助联动平台,救助工作协同化

积极搭建救助联动平台,促使政府相关部门协同管理,各施其责,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多样化服务,促进流浪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为他们回归家庭、妥善安置积极创造条件。

一是提请市政府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和提请市政府成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搭建各部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联动体系;二是主动联系城管、公安共同做好街头主动救助工作,与城管、公安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发现救助流浪未成年人;三是大力宣传流浪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文件,引导社会各界及时发现并报告流浪未成年人。

三、存在的问题

我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成立于2003年,按当时标准和工作需要进行设计和建造,针对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的功能设计明显不足,基础设施有待进一步提升;部门联动机制建设尚不健全,相关部门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上协调力度不够,落实不足,需进一步细分责任。

及时有效救助保护流浪未成年人,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一环,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会以建设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为抓手,积极探索,切实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湖南省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学习动员和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汇报

湖南省司法厅

(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湖南省现有公证处131家,公证员409人,公证辅助人员100多人,公证管理人员90余人。

自司法部统一部署开展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以来,我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公证员协会、各公证处以及全体公证人员、公证管理人员以饱满的热情、高度的责任感积极投身于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认真组织动员学习,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取得了阶段性成绩。

现将动员学习和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有力,保障了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的顺利开展全国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动员会后,我省认真贯彻“动员会”精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部署开展全省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

3月30日,省厅党组书记周敦扣同志主持召开厅党组会,专题听取全国动员会议精神及我省贯彻意见的汇报。

厅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了张福森部长和段正坤副部长的重要讲话,并结合我省公证队伍和公证工作就如何贯彻落实司法部会议精神,在我省开展教育规范树形象

1活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后,厅领导及时向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李江同志和副省长许云昭同志汇报了全国动员会议精神及我省的具体贯彻意见,争取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

同日,成立了由厅长周敦扣任组长,副厅长林勇、公管处处长邓耀华任副组长,办公室、政治部、纪检组、公管处和省公证员协会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全省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加强对这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检查、指导和监督。

4月8日,省厅正式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公证队伍中开展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的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了教育规范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责任要求,规定了各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总体安排和刚性要求。

4月22日,省厅在长沙召开了“湖南省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动员会议。

会上,厅长周敦扣同志传达了全国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动员会会议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就如何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进行了具体的动员部署。

副省长许云昭同志到会作了重要讲话,湖南日报、湖南卫视、湖南经视等多家新闻媒体作了全方位的报道,周敦扣厅长还在《湖南日报》上发表了题为《为构建和谐社会搭建公正诚信的公证平台》的专题文章。

全省各市州司法局长、分管公证工作的副局长、公律科长和省公证员协会常务理事参加了动员会议,各市州司法局局长还向省厅厅长周敦扣签订了《责任书》,明确全省各市州司法局长组织开展“树形象”活动的责任目标和奖励、处罚办法,确保“树形象”活动顺利2开展。

省厅动员会议一结束,各市州司法局就迅速召开局党委(组)会议,学习省厅会议精神,分析公证队伍现状,布置开展当地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

14个市州司法局均迅速成立了由局长亲自挂帅,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及时制定下发了具体的活动实施方案和时间表,并分别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作了汇报,争取市领导的重视与支持。

14个市州均有市领导出席当地的动员会议并讲话。

其中郴州市四大家的分管领导全部出席动员会议,株洲市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委常委、副市长,岳阳市委常委、副书记,湘潭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邵阳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等市领导在当地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动员会上对公证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公证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优化经济环境等重要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寄予了很高的期望。

衡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及分管副市长还多次就该市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作出批示,要求务必抓出成效,切实解决问题。

在市州积极开展工作的同时,全省各县市区都在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配备相关成员,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5月12日司法部转段工作会议后,省厅又及时召开了全省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领导小组会议。

会议认真分析了我省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动员学习阶段的形势,也指出了活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5月20日,省厅下发了《关于全省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转入自查自纠阶段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认真组织回头看,全面总3结学习动员阶段的工作,对于达不到要求的地方和单位,一律要求迅速开展查漏补缺,回炉补火。

同时要求全行业进一步深化和端正对教育规范活动的认识,正确对待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通知》还明确了全省公证行业自查自纠的重点是公证质量问题、办证秩序问题、公证处和公证人员违规办证的问题以及公证管理上错位、越位、缺位的问题,强调各地要在调研的基础上,实事求是、有针对性地确定当地自查自纠的内容和重点,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并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督查指导的力度,抽调专人深入公证处参与自查自纠阶段的评查工作,做到目标明确,有的放矢,成效突出,确保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在全省深入、顺利地展开。

二、措施得力,确保了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的依次推进全省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动员会后,各市州司法局按照上级部署,围绕实施方案,采取了集中轮训、严格考试、公布投诉电话、开展多种形式的检查、召开民主生活会、聘请行风监督员、向有关部门发征求意见函,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等一系列方法和措施,确保了活动扎扎实实有序进行。

主要表现在:

一是狠抓学习培训。

省厅及时将部里印制的《全国公证队伍教育规范读本》发给公证员,保证人手一册,加强对学习的指导。

14个市州普遍组织所辖公证人员围绕“三项教育”、“四个规范”以及《读本》进行了40小时的集中学习

二是严格年检注册。

省厅把做好2005年公证机构、公证员年检注册与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结合起来,先后两次下文,对年检注册工作提出严格、具体的要求。

除了进一步规范各公证处的制度建设、硬件建设、业务建设之外,今年对各公证处的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对于只有一名公证员的公证处一律不予年检。

通过年检注册工作,今年全省共清理不符合年检条件的公证处3家,清理不符合注册

5条件的公证员7名,在机构和人员上保证了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的成效,促进了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

省厅专门举办了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的简报,及时反映各地开展活动的情况,各市州也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公证宣传。

一方面广泛调动和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公证宣传。

岳阳、永州、娄底、衡阳等地广泛运用当地的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对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进行了全方位报道,并向社会公布了投诉电话,引起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株洲、常德等地则积极筹备在当地主要报纸开辟“公证专栏”,宣讲公证法律、法规和办证基本知识,扩大和深化人民群众对公证业务的了解和认识。

另一方面积极组织公证人员开展公证宣传和业务咨询,进一步拉近公证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距离,扩大公证的影响力。

郴州市司法局、邵阳市第二公证处、湘阴县司法局等单位纷纷组织公证员上街开展公证法律知识咨询活动。

据不完全统计,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各地共发放行风意见征求表4000多份,召开行风监督恳谈等形式的座谈会100余次,开展各类公证宣传活动150余次,散发宣传资料2万来份,解答义务咨询近1000人次,大大地方便了群众了解和接受公证法律服务,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好评,为进一步树立公证

6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做了实实在在的工作。

四是强化督查指导。

为了确保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健康、有序、深入开展,根据《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第二阶段开展督查和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厅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第二阶段开展督查工作的通知》,部署在全省开展督查活动,并于6月6日-6月13日组织5个督查组对全省14个市州司法局和市州公证处、19个县市区公证处和省公证处进行了督促检查。

督查组实地检查了各公证管理部门、公证处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公示事项,检查了开展活动第

7突出问题,明确教育学习和自查自纠的方向,对活动提出了“正确处理五种关系,克服五种倾向,做到五不放过”的总体要求,明确了活动的形式、重点和目标要求,并将活动成效纳入了今年对区、县司法局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同时,该局还建立了领导定点联系制度,7名局领导分别联系一个司法局和一家公证处,进行具体的指导协调。

衡阳市司法局在活动转入第二阶段后,针对个别单位工作不够扎实等情况,下发专门通知,对完成学习动员任务、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进一步提出了具体要求。

省公证处在省厅动员部署的基础上,组织全体公证员和辅助人员进行了再学习、再动员,针对多起公证案例进行探讨,对照查找自身工作上的问题和不足,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至6月中旬,全省各市州共组织了35个检查组,采取“听、看、查、评”的方式,对所属各区县市司法局、131家公证处进行了检查验收,对检查情况当场反馈,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查漏补缺。

据统计,对全省公证处的督查面达到了100%,没有留下盲区死角。

三、工作到位,保证了第一二阶段任务的圆满完成通过动员学习和自查自纠,各地各单位在思想认识、制度建设、执业秩序和公证质量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

全省广大公证人员和公证管理人员对开展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有了深刻

8的认识,各单位学习组织严谨,参学人员学习、考试认真,笔记详细,心得体会深刻、自我剖析具体准确。

长沙市各公证处还创造性的采取了“内外结合、上下结合、规定任务与自我创新相结合”这样一种积极、主动的三结合自查自纠方式。

郴州市北湖区主动对公证当事人进行回访,帮助当事人排忧解难,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据不完全统计,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各公证处、公证人员拒请、拒礼300余次,涉及金额近10万元。

二是整章建制到位。

各地在认识提高的基础上,通过完善健全制度来保证和提升活动的效果,使公证处在业绩评估、分配模式、职责分工和质量管理等各个方面更加科学,使公证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衡阳市公证处通过教育学习和自查自纠进一步整章建制,颁布了内部管理规定并在办证大厅予以公示。

长沙市雨花区公证处也在活动中制定完善了规章制度,不但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而且实行了严格的奖罚兑现,使全体公证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进一步提高。

株洲市司法局则印发了《关于建立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有关制度的通知》,制定了领导责任制度、领导定点联系制度、公证处主任责任制度、管理目标、检查督导制度、考核验收制度和奖惩制度等7项制度,以保证活动取得实效。

三是边整边改到位。

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开展以来,全

9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认真查摆自身工作中存在的缺位、错位、越位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公证服务秩序和执业行为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省厅针对隆回县公证处公证员刘银堂私刻涉外公证员签名章办理涉外公证和安仁县公证处错办涉台继承公证等个案在全省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地结合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组织全体公证人员认真学习,切实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联系实际开展自查自纠,严防违纪违规事件和错假证的发生。

开展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以来,全省各地结合学习教育和自查自纠,抱着对当事人负责,对公证质量负责,对行业声誉负责的态度,加大了对公证投诉的处理力度。

长沙、湘潭、怀化、郴州、永州、自治州等地热情接待当事人,依法依规从速处理公证投诉,并挑选典型投诉案例开展学习讨论,在全体公证员中开展警示教育。

今年全省各地共受理20件公证投诉,其中1件经查不实,1件当事人已主动息诉,1件经法院判决胜诉,2件已由公证处主动撤证,其余投诉也已得到妥善的处理。

长沙、株洲、益阳、邵阳、怀化、郴州、自治州、娄底等市州司法局继续巩固近两年来规范公证法律服务市场所取得的成绩,对当前公证行业普遍存在的乱设办证点、给付回扣、压价竞争、公证员私自收费、公证员助理以公证员名义办证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清理。

长沙市司法局受省厅委托,正在

10着手研究制定省会城市公证行业规范执业公约,省市两级公证管理部门计划从制度上和源头上规范和遏制省会城市不同层级公证处之间无序和不正当竞争的问题。

衡阳市司法局通过清查,发现衡南县公证处擅自在市房产交易中心设办证点,在调查了解具体情况后已责令限期整改。

邵阳市司法局针对市公证处、北塔区公证处乱设办证点的行为,责令立即撤销,并亲自摘牌。

据统计,此次活动以来,全省各地共清查出乱设办证点21个,查出公证员助理以公证员名义办证26起,查出私自办证、收费1起,查出有给付回扣现象的公证处7个,查处违纪公证员2人,有力地规范和净化了我省的公证法律服务市场。

四是质量检查到位。

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各地、各公证处集中精力对近三年的公证案卷进行了大面积抽查,共查出并纠正错证2件,进一步增强了公证质量意识,促进了公证质量的提高。

部分市州与县市区签订了公证质量责任状,建立了以错、假证责任追究制度、公证质量定期检查制度为核心的质量保证机制。

益阳市司法局统一制作了公证事项办理流程图示,发放到每个公证处。

湘潭、益阳、娄底、衡阳等地方在活动中逐步统一了公证文书格式,规范了公证办证程序,提高了公证质量。

从整体上看,我省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学习动

11员、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与兄弟省份比也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地方活动进度较慢,个别单位工作力度不够;二是仍有极个别人认识不高,应付了事,学习时间不够,笔记不齐全,体会不深刻,自查不深刻,存在走过场的现象;三是少数公证管理人员和公证辅助人员的学习抓得不够得力;四是个别公证管理部门指导、督促、检查的时间不足,力度不够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势必影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的深入开展。

接下来的工作还很多,任务还很重,我们将通过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措施手段,严化督促检查,继续认真深入地开展好自查自纠,实实在在地做好阶段评定,严格按照司法部巡查组的要求,全面整改完善,狠抓落实,扎扎实实把我省的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推向深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

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关于进一步加强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

市民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81号)和民政部等5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通知》(民发〔2009〕10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齐抓共管,加强领导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既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救助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城市管理工作,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各司其职的原则,共同做好我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要进一步充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力量,并完善工作职责。

二、明确任务,落实职责

(一)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是做好本区域内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

要合理安排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经费,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工作人员。

要结合本辖区实际,规划重点救助管理区域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市民政局备案。

加大对重点救助管理区域内流浪乞讨人员的发现、处置、协调等救助管理工作力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要在当地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专席,由当地民政部门派员值守。

加强街头巡查、督查力度。

指导督促街道(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好分类处置工作,对街头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传染病人,应及时通知当地卫生部门予以救治;对街头流浪未成年人,应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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