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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平镇至度

王平镇2015至2016年度

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镇今冬明春预防煤气中毒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门头沟区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历年预防煤气中毒工作的经验教训,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冬季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

此项工作,要形成政府主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组织动员企事业单位、人民群众参与其中,力争实现“进一步减少煤气中毒伤亡人数,不发生群死群伤,不发生责任事故”的工作目标。

工作中,要确立合作、互通、共享理念,充分融合利用各种信息、人力、物力资源;要增强风险意识,注重利用科技手段,注重分析研判,提前消除、减少各类安全隐患;要强化基础性工作,精细管理,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服务人民群众。

二、组织领导

在镇政府领导下,成立王平镇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镇协调小组),由朱凯镇长任组长,主管安全工作领导于振洋任副组长,各村(居)委会、驻镇单位、镇各科室为小组成员单位。

镇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协调办),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张文鹏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预防煤气中毒日常工作。

三、任务分工

镇经济办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预防工作;组织人员开展日常检查、联合检查工作。

镇组宣办负责预防煤气中毒的宣传工作,协调各村居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

镇教课文体办负责指导、协调学校、卫生部门的预防煤气中毒安全管理,开展调查摸底、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

镇农林科负责指导、协调家禽养殖户的煤火取暖使用,加强安全管理、开展调查摸底、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

镇区域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协调镇街对旅游景区和农家乐经营单位的煤火取暖安全,开展调查摸底、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

各村(居)要细化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各项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措施;要成立不少于10名人员的便民服务队,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四、阶段划分和工作重点

2015至2016年度预防煤气中毒工作从2015年11月1日开始至2016年3月31日结束,整体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5年11月1日-2015年11月6日)

本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一是成立镇、村居委会预防煤气中毒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二是组建完成实名制的督导检查队和便民服务队,并开展全员的岗前培训。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5年11月7日-2016年3月20日)

以四次温暖行动为主线,落实宣传检查等各项工作措施。

1.拟定2015年11月7日-12日(具体时间按照区协调办安排执行)组织开展预防煤气中毒“温暖一号”行动,重点完成4项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二是组织开展对煤火取暖户的调查摸底,建立底数台账;三是组织开展村居宣传;四是分片包户开展入户宣传检查工作。

力争通过集中行动,做到入户宣传见面率100%,与取暖户、出租房主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100%,黄色安全贴张贴率100%,报警器和风斗等安全设备安装率100%,隐患整改率100%。

2.拟定2016年1月20日-1月26日,组织开展预防煤气中毒“温暖二号”行动。

比照第一次集中统一行动的组织标准,以存在隐患的重点户为重点,逐户检查,逐个炉具张贴红色安全贴,保障春节期间的煤火取暖安全。

3.拟定2016年2月19日-2月25日,组织开展预防煤气中毒“温暖三号”行动。

比照第一次集中统一行动的组织标准,以新来京或返京的取暖户为重点,逐户检查,逐个炉具张贴橙色安全贴,防止事故反弹。

4.拟定2016年3月10日-3月20日,组织开展预防煤气中毒“温暖四号”行动。

比照第一次集中统一行动的组织标准,针对撤火前事故易发的特点,查缺补漏,逐个炉具张贴绿色安全贴。

(三)总结考核阶段(2016年3月21日-2016年3月31日)

本阶段完成重点工作是完成2015至2016年度取暖季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总结。

五、工作标准和措施

各村居、各单位要按照“六个规定动作”(①每户要签订安全责任书,②炉具上要张贴安全提示,③检查要填写检查记录,④发现隐患要发隐患通知书,⑤通知书下发后要盯问题限期整改,⑥每次入户检查均要留存照像或视频资料)的标准、完成“四个必查”(①查炉具安装使用情况,②查房屋通风情况,③查报警器安装使用情况,④查取暖户安全常识掌握情况),落实属地、村居、单位、个人四方面责任。

并确保三个严禁:

严禁工地、工棚使用明火取暖;严禁学校教室宿舍使用明火取暖;严禁单位集体宿舍使用明火取暖。

(一)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基础底数台账。

一是摸清辖区内使用民用燃煤取暖炉、土暖气、土炕等炉具取暖的户数、人数,建立预防煤气中毒基础台帐和明细表;二是结合往年事故情况和辖区特点确定宣传检查的工作重点,主要包括:

城乡结合部平房区、出租房屋集中区等高发部位以及孤寡老人、流动人口等高发人群情况。

(二)发挥职能作用,关口前移源头治理。

一是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压减燃煤促进空气质量改善的工作方案》(京政发[2012]16号)精神,协助完成治理散煤减少低矮面源污染、清洁能源改造等工作任务;二是通过购买清洁型燃煤、推广合格燃煤炉具等工作,从源头上减少煤气中毒事故发生率;三是根据《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2011年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31号令)和《关于公布我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3]13号)要求,加大对煤火取暖群租房的排查力度。

(三)加强检查维护,确保一氧化碳报警器的正常使用。

一氧化碳报警器的安装,要求覆盖率100%。

一是要组织人员加强对使用报警器用户的提示,提醒用户正确安装,24小时插电使用;二是要做好维修保障,对政府采购和发放的报警器,特别是使用时间超过2年的,要求生产厂家在取暖季开始前进行检测;三是要提醒自购报警器的取暖户定期对报警器进行自检,发现问题及时送厂家维修;四是要确保风斗安装到位。

在炉具放置的房间,特别是放置土暖气的炉火间必须安装风斗等强制通风设备。

(四)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

要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预防煤气中毒工作。

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发动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治保积极分子、流动人口管理员等基层管理力量,落实齐抓共管。

加强对广大群众的宣传引导,鼓励邻里互助,开展群防群治。

(五)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模式,扩大宣传工作覆盖面。

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和渠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

增强宣传的广泛性,采取宣传日集中宣传,利用横幅、标语、展板、等多种手段,确保宣传工作全覆盖、无死角。

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在取暖户集中地区,有针对性地向取暖户进行宣传。

增强媒体宣传的实效性。

一方面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另一方面及时利用发生的典型事故开展宣传,以案说法,用事实教育群众重视取暖安全。

(六)抓实安全检查,规范检查程序、严盯隐患整改。

对煤火取暖户的安全检查工作,务必按照以下要求开展:

一是要做到“四个必查”。

特别是室内通风情况,凡是使用煤火取暖的用户必须安装风斗。

土暖气用户的煤火间、相邻居室及可能串烟的居室必须全部安装风斗,同时还要注意检查穿墙孔密封是否严密,防止因“串烟”导致煤气中毒事故。

二是要规范检查程序,每次检查必须填写《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检查表》,并由取暖户签字。

三是要严盯整改,对发现的隐患,必须填写《预防煤气中毒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由取暖户、出租房主或单位签字。

隐患通知书下发后,要盯问题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

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出租房主,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予以处罚;对拒不整改的取暖户,做好工作记录,留有证明材料,24小时内向领导小组报告。

四是入户宣传检查要留存影像或视频资料,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七)做好预防煤气中毒宣传检查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工作。

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人、财、物等保障工作:

一是要增加人员配备,保障人员到位。

村居要成立基层便民服务队,落实网格化实名制,登门入户,主动服务取暖群众。

二是要保障合格取暖炉具和一氧化碳报警器的供应。

三是要备足宣传材料,保障宣传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要建立预防煤气中毒预警短信平台,强化应急反应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五是要按照要求安排经费,切实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村居要充分认识到做好预防煤气中毒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学习建设部、公安部等十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积极性。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各村居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要根据各自的职责任务,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责任制。

(三)掌握信息,如实上报。

各村居要加强信息掌握,按照阶段部署和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及时上报工作信息。

对发生的煤气中毒事故,工作中的突出情况和疑难问题要随时上报。

附件:

1.预防煤气中毒检查工作规定

2.取暖户、取暖人底数台帐

3.取暖户明细表

4.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宣传检查情况表

5.预防煤气中毒工作统计数据上报时间节点

6.预防煤气中毒安全责任书

7.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检查表

8.预防煤气中毒工作隐患整改通知书

附件1:

预防煤气中毒检查工作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预防煤气中毒检查工作,明确职责任务、检查内容和检查标准,确保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特制定工作规定如下:

一、检查形式

(一)集中检查。

一是由镇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在四次“温暖”行动期间,组织开展全镇范围的集中检查行动。

二是在降雪大风等极端天气前,统一开展预防煤气中毒紧急检查行动。

(二)日常检查

由各村(居)根据本辖区情况,自行组织安排预防煤气中毒检查工作。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炉具安装使用情况,房屋通风情况,报警器安装使用情况和取暖户安全常识掌握情况四大部分。

(一)炉具安装使用情况

一是查是否使用合格的取暖炉具,二是查烟道是否堵塞,三是查炉具烟筒安装使用是否正确,四是查烟筒是否安装弯头或三通,五是查室内是否有乏煤。

(二)房屋通风情况

一是查是否安装风斗,通风是否良好;二是土暖气用户要注意检查煤火间与居室是否做好隔离,穿墙孔是否密闭或存在其他串烟隐患。

(三)报警器安装使用情况

查是否正确安装使用一氧化碳报警器,包括是否安装了报警器,报警器是否存在故障,报警器安装位置是否合理,了解报警器是否全天保持通电连接。

(四)取暖户安全常识掌握情况

查炉具使用人是否懂得预防常识。

三、工作要求

(一)各村居、各必须确定预防煤气中毒检查工作的直接负责人。

便民服务队必须实名制管理,并根据负责区域分片包干负责,确保责任到人。

(二)首次检查必须与用户签订安全责任书,四次集中检查必须分阶段张贴黄红橙绿四色安全提示贴。

(三)对取暖户的检查工作必须逐项填写《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检查表》,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同时要通过摄录像设备进行影像留存。

(四)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填写下发《预防煤气中毒工作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责令被检查人立即整改。

当时无法整改的,要责令其停止使用。

(五)检查单位或者出租房屋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被检查人不配合工作以及被检查人拒不整改隐患的,检查人要立即通知单位负责人或者房屋出租人到场,要求其在《预防煤气中毒工作隐患整改通知书》上签字,并告知其应承担的责任,责令其立即整改。

 

附件2:

取暖户、取暖人底数台帐

区县

取暖户数(户)

取暖人数(人)

重点点位(个)

重点户(户)

报警器是否全覆盖安装

总数

常住居民

流动人口

企事业单位

总数

常住居民

流动人口

使用炉具学校教室

使用炉具集体宿舍

使用土暖气或土炕的小旅馆

使用土暖气的工地工棚

使用炉具的流动人口户

使用煤火的孤老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煤火取暖器具类型(户)

高发部位:

总数

炉具用户

土暖气用户

土炕用户

具体区域:

1

15

16

17

备注:

①高发部位是指城乡结合部平房区、出租房屋集中区或历年事故多发区。

②炉具是指民用燃煤取暖炉。

③使用煤火取暖包括使用民用燃煤取暖炉、土暖气、小锅炉、土炕等器具。

④核对方法1=2+3+4=15+16+17;5=6+7;对家中使用多个取暖器具的取暖户,以其卧室主要使用的取暖器具为准;对使用一个取暖器具供多户取暖,或一户用多个取暖器具的均按一户算,如果常、流混住,按常住户算,但人数分开算;对企事业单位取暖户计算取暖人数时,以实际居住人员算,并按照户籍地分出常住和流动人员。

附件3:

取暖户明细表

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日期:

序号

取暖户地址

房屋性质

户主姓名

使用人姓名

手机号码

取暖人数

器具类型

是否安装报警器

填表说明:

1.取暖户地址要具体,填写到门牌号;2.户主姓名为房屋产权所有人;3.房屋性质包括自住、出租房、企事业单位;4.使用人姓名中,自住不用填写、出租房填主要承租人姓名、单位填安全责任人姓名;5.器具类型包括炉具、土暖气或土炕,选填一种。

对家中使用多个取暖器具的取暖户,以其卧室主要使用的取暖器具为准。

附件4:

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宣传检查情况表

(年月日)

单位

出动力量数

检查情况

总数

常住居民户

流动人口户

学校

企事业单位

工地工棚

其他部位

宣传情况

发放材料数

签订责任书数

板报条幅数

电视宣传次数

电台宣传次数

报纸宣传次数

集中宣传次数

街边大屏幕

其他宣传

受教育群众数

隐患排查情况

隐患总数

不合格炉具

无烟筒

无风斗

无弯头

安装问题

烟道堵塞

其他隐患

整改完成数

 

 

 

 

 

 

 

 

附件5:

预防煤气中毒工作统计数据上报时间节点

一、取暖户、取暖人底数台账和取暖户明细表

每月更新一次底数。

上报时间节点:

11月12日(温暖一号),12月21日,1月26日(温暖二号),2月25日(温暖三号)。

二、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宣传检查情况表

每旬汇总统计一次全市宣传检查情况。

上报时间节点:

11月12日(温暖一号),11月29日,12月9日,12月21日,12月30日,1月9日,1月19日,1月26日(温暖二号),2月5日,2月15日,2月25日(温暖三号),3月7日,3月20日(温暖四号)。

 

附件6:

预防煤气中毒安全责任书

取暖户(签字):

  取暖户地址:

单位负责人或出租房房主(签字):

检查人(单位盖章):

签订时间:

为了防止发生煤气中毒事故,保障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您在提供或者使用煤火取暖时要履行以下责任和义务:

1、不使用不安全炉具,不在室内使用明火取暖,不在室内安装使用土暖气。

2、要了解掌握预防煤气中毒相关知识;安装炉具(含土暖气)时,要检查炉具是否完好,烟筒接口处是否接牢,并安装弯头;室内必须安装风斗,要经常检查风斗是否完好,保持通风;要经常检查烟道是否堵塞,特别是烟筒与炉子的接口处,做到及时清理,防止烟道堵塞。

3、每天晚上睡觉前要检查炉火是否封好,炉盖是否盖严,风门是否打开。

4、出租房房主要向承租人进行预防煤气中毒宣传,不得提供不安全炉具,要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承租人取暖安全。

5、承租人要正确使用煤火取暖,每天清理炉具烟道口积灰,检查风斗是否畅通,防止发生煤气中毒事故。

6、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对单位内人员的人身安全负责,保障员工取暖安全。

附件7:

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检查表

被检查人(签字):

联系电话:

取暖户地址:

检查人(单位盖章):

检查日期:

检查内容

实际情况

1

自住房、出租房屋、集体宿舍、工地工棚、街边门店等

2

取暖户是否了解预防煤气中毒相关知识

 

3

是否有宣传材料、张贴安全提示

4

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

 

5

是否使用安全的取暖炉具(应注明土暖气或燃煤炉)

 

6

是否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

 

7

煤火间或居室是否安装风斗

 

8

炉具烟筒安装是否正确

9

烟筒是否有弯头或三通

10

烟筒管道是否密封严密

 

11

烟道是否畅通

 

检查意见

复查结果

附件8:

预防煤气中毒工作隐患整改通知书

经检查,发现您在使用煤火取暖过程中存在如下安全隐患:

为了预防煤气中毒事故发生,确保您的生命健康安全,请您暂停煤火取暖,并立即按照如下意见进行整改:

请在三天内整改完毕,并及时通知我们。

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复查,合格后方可生火取暖。

如果您不听劝阻,因使用煤火取暖造成煤气中毒,后果自负。

被检查人(签字):

   联系电话:

取暖户地址:

单位负责人(签字):

  出租房房主(签字):

检查人(单位盖章):

检查日期:

注:

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交被检查人,一份由检查人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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