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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热点问题典型举例及解析

十二五规划解读内需问题

  十二五规划提出“要加快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新局面”,这一提法与以往强调的“投资、消费和出口”三驾马车有新的变化,更加强调了消费的重要性。

因此广大公务员考生在内需问题上需要更加重视。

  当前内需的主要问题:

内需不旺

  内需不旺是一个长久以来困扰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问题。

在拉动经济复苏和增长的“三驾马车”中,目前的状况是,出口长期低迷,内需“一蹶不振”,只有投资“一支独秀”。

2008年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人全年消费性支出,全国为11242.85元;占10%的最低收入户为4532.88元,占10%的低收入户为6195.32元,占20%的中等偏下户为7993.67元,占20%的中等收入户为10344.70元;占20%的中等偏上户为13316.63元,占10%的高收入户为17888.18元,占10%的最高收入户为26982.13元。

2008年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生活消费支出,全国为3660.68元,低收入户为2144.78元,中低收入户为2652.77元,中等收入户为3286.44元,中高收入户为4191.25元,高收入户为6853.69元。

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到,中等收入户及其以下的家庭均未达到平均消费水平。

  二、内需不旺的主要原因

  

(一)高房价抑制内需

  就目前一线城市的房价来说,早就高于一些发达国家大城市的房价了。

世界通行房价收入之比,一般是3——倍,而在我国,竟然达到十到二十几倍。

现在的楼市,已经彻底把中等以下收入人群赶出购房者之列,成了富人的游戏、资本的工具、财富的吸盘和投机、投资者的赌场。

据中原房产调查,目前购房者60%以上为短线和长线投资客户。

经济学家普遍认为,投资型需求一旦超过了25%,房地产市场将对消费起到抑制作用。

事实也是如此,没有购买房屋之前,谁也不敢消费;有幸成了“房奴”,谁也没有能力消费。

  

(二)现有的收入分配情况下,劳动者报酬的比例相对比较低

  在GDP中,劳动者报酬的份额在逐步下降,比如说从1995年到2007年,劳动者报酬在GDP当中的比例从51%下降到39%。

但是,同时企业盈余从23%上升到31%,从这个数据可以看出,劳动者报酬在分配收入结构中有所下降。

  (三)目前的收入差距比较大

  有两个方面:

一是农村与城市收入的差距比较大;二是高收入人群与低收入人群的差距比较大。

  (四)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善

  我们现在的医疗、卫生、养老、教育等等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健全,群众对未来的消费具有不确定性。

所以,有些人有钱不舍得花,为保证未来长远的支付。

  三、解决内需不旺的措施

  

(1)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

  

(2)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提高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

  (3)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解除人民群众近期消费的后顾之忧,特别是要健全农村养老保险体系的建设。

  (4)要加大刺激农村的消费

  (5)加强市场消费环境的建设,要改善市场消费环境,健全相关的法制,加强监督

农产品涨价

  【背景链接】

  2010年7月1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工商总局三部委通报了对相关企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操纵市场价格的违法行为,并对吉林玉米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等企业处以最高100万元的罚款。

  2010年,我国粳米等粮食品种,大蒜、蔬菜、绿豆等农副产品价格大幅上涨。

3月,各地市场上绿豆价格飙升,上涨最多的从18元/公斤涨到了24元/公斤,涨幅达三成多。

  【标准表述】

  [原因]

  农产品价格上涨的长期原因是供求关系的变化。

一方面,在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过程中,减少了城市郊区农产品种植面积,进而影响供应;另一方面,原来的农民进城打工,从生产者变成了消费者,居民收入提高,吃菜、吃肉的比重也增加了。

此外,蔬菜生产基地从大城市郊区逐步转向外地农村,流通环节增多、运输成本增加和劳动力成本上升也是重要原因。

  短期内农产品价格大幅上涨的原因,一方面是今年以来气候条件不利,西南地区大旱、中东部地区持续低温,蔬菜、大蒜、绿豆的生产、供应受到较大影响;另一方面,也有社会资金利用大蒜、绿豆等农产品产地集中、季节性强、产量下降、市场信息不对称等特点,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因素。

  [影响]

  农产品价格上涨过快,一方面增加了城市居民生活成本;另一方面,农民也不一定能够在涨价过程中得到好处。

  [措施]

  农产品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

保持农产品正常的生产流通和价格秩序,事关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第一,要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

加强对农产品收购、流通等环节市场交易和价格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炒作行为,坚决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是当前管理社会通胀预期,促进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安定人民群众生活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

  第二,政府应当从多个层面遏制当前的农产品涨价潮。

比如在生产领域,有关部门应加大力度查处和打击各种有失公平的承包协议或者是合作协议,维护农民的种植权益;在加工领域,适当降低事关民生物资行业的税收和政府收费,帮助企业降低生产成本;并对不合理的物价波动及时出台抑制措施。

  第三,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完善反映市场波动的价格监测制度。

建立更加灵敏的价格监测预警体系,扩大监测覆盖的广度,增加监测数据的深度。

在广度方面,要完善价格监测的品种和范围,不仅要监测大宗商品价格,还要关注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小品种商品价格。

在深度方面,要丰富、细化价格监测的指标,不仅要监测价格水平,还要监测市场成交量、库存量等。

  第四,要制定完善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

探索建立小品种农产品价格异常波动预警机制,完善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价格工作预案。

  第五,要防范农产品价格短期内不合理上升。

  一是要稳定发展农业生产,政策调控的着力点要放在调动和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增加供给,防止打压农产品价格的合理上升。

  二是在农民和市场之间建立一个有效的中介组织,帮助农民走出价格波动的困境。

由于市场信息掌握在经销商手上,还要谨防一部分人在市场敏感期通过制造概念,渲染涨价氛围。

英国骚乱折射互联网的“双刃剑”效应

  “接受网络自由之利,就要接受其弊。

”脸谱总裁扎克伯格这种看似武断的宣称,却在近期西方社会的一系列动荡事件中成为现实。

挪威惨案发生后,一些团体频繁通过微博、网络聊天室、视频网站等宣传极右翼思想;在英国骚乱中,暴徒和一些年轻人通过社交网站和黑莓手机大肆串联,网络“闪客”风卷残云,短时间内就把“锁定”的商家洗劫完毕……

  当科学家们还徜徉于微博的“蝴蝶效应”——“它神话般地拓展了人们获知信息的渠道,在提高工作与生活效率的同时,甚至会改变当代人的时间感和空间感”,然而转瞬之间,美丽的“蝴蝶”却发生了骇人的变异,扮演了偏见的散播者、暴力的信使、商铺大火的点火器,这正如《华尔街日报》所说,科技为伦敦骚乱中的各个群体都赋予了力量,包括暴徒、民间自警组织、政府,甚至是热情的普通市民。

  其实,这些暴力极端事件与其说是新闻,不如说是互联网时代发出的令人刺痛的警告。

在这些事件中,新技术、新媒体的“双刃剑”效应,展现得淋漓尽致,尤其是一旦被误用、陷入失控的社交网络,竟然有着如此大的破坏力,以致于伤不起的有关国家提出了必要时“断网”的应对办法。

  相对于暴力事件的切肤之痛,我们对于这种“双刃剑”效应的日常感受也很真切。

以微博为代表的新媒体近年来发展迅猛,4.85亿网民,1.95亿微博用户,一个“虚拟社会”正在日益壮大。

在“人人都有麦克风,个个都是评论员”的舆论场中,网络媒体既提供了海量信息、多元表达,也容易使有害信息泛滥、不良情绪传染;既为个人生活提供了各项便利,也对个人隐私造成威胁;既可能是真相的爆料者,也可能是谣言的二传手;既可能是揭黑反贪的正义先锋,也可能成为恶意中伤的工具,等等。

  “双刃剑”的现实,需要辩证的思维、科学的措施。

这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的,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因此,一方面要充分认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社会影响力,另一方面应高度重视互联网的建设、运用、管理,努力使互联网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前沿阵地、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效平台、促进人们精神生活健康发展的广阔空间。

互联网蓬勃发展的潮流已经不可逆转,回到无网时代已经没有任何退路,社会管理者需要在新媒体“双刃剑”效应的倒逼下,适应时代发展,创新管理思维,变革治理手段,“善待、善用、善管”网络媒体和虚拟社会,趋利避害,化挑战为机遇,化机遇为进步。

  而对于网络媒体、网民和公众来说,迎接和融入互联网时代,分享其发展和梦想,有赖于每一个人的参与和努力。

英国作家萧伯纳说过,自由意味着责任。

用好新媒体,远不只是灌水、转帖、拍砖、围观那么简单,更需要坚守社会文明底线,积极理性地思考和发声,担当应尽的社会责任,提升网络参与的能力和水平,等等。

近期,在微博屡现谣言之后,出现了“谣言粉碎机”、“辟谣联盟”之类反谣言专区,就体现了网友对“双刃剑”效应的认识,折射了公众网络能力的增强。

类似这样的新变化,对新媒体来说,无疑是走向更成熟、更文明的新起点,也是持续和健康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热点时评:

微博时代我们怎样辟谣?

  只要微博用户始终坚守理性、客观、温和的立场,微博管理者始终坚守“善待善用善管”的原则,它就一定能够在推动社会进步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成立不到3个月的微博“辟谣联盟”,撩动了新媒体舆论场里最敏感的那根神经。

  这群“自带干粮”的网友,高举“为真相服务”的旗帜,揪出了关于今年6月北京暴雨的若干张移花接木的照片,验证了“卖淫女裸体受审照”的子虚乌有,澄清了“出血性大肠杆菌已入侵北京”等不实信息。

他们力图“为净化微博舆论生态贡献力量”,却与堪称严厉的质疑和嘲讽不期而遇。

  这恐怕是辟谣联盟成立之时所未曾逆料的窘境。

而这种窘境的背后,潜藏着至少三个层面的疑虑和争议。

  首先,怎样对微博进行定位?

它究竟是严格意义上的媒体还是街谈巷议?

能否用对媒体的标准来要求它?

  其次,怎样区分传言、质疑和谣言?

辟谣者对真相的追问,应该秉持怎样的原则?

  再次,辟谣会不会片面放大微博生态的不足和缺陷,对微博的生存发展带来负面的后果?

  尽管有人认为,微博只是一个引车卖浆者云集的大茶坊,但客观地讲,这个有着1.95亿用户的言论平台带有鲜明的媒体特征,也确实已经成为其他媒体的重要新闻源。

在这样的背景下,探讨“微博的伦理底线在哪里”并非多此一举。

不只是媒体从业者在使用微博信息时需要审慎严谨,一般的信息发布者也应该诚实守信,对自己的言论负责。

  个体的自律并非全然可靠,好在开放环境下的网络舆论场有着良好的自净机制。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再高明的骗子,也别想在所有时候欺骗所有人。

无论是“周老虎”还是“盐恐慌”,真相都在广大网友自发的证伪中大白于天下。

正因如此,我们对尊重公民表达权、对维护互联网言论秩序始终抱有坚定的信心。

也正因如此,辟谣联盟的举动作为舆论自净的一种尝试,有利于推动民众的理性表达和有序参与,体现了公民的社会责任,有它存在的正面意义。

  然而任何话语都有它的语境。

“辟谣”这个词之所以让一部分人心生反感,是因为此前在一些地方一些人那里,它成了对抗监督、文过饰非、压制不同意见的挡箭牌。

那些朝三暮四的“辟谣”本身就经不起推敲,甚至造成“越辟谣,越信谣”的恶果。

  这就涉及一个怎样辟谣的问题。

是抓住一点不及其余,揪住一些传言和质疑中的瑕疵不放,进而将其全部斥为谣言;还是不预设立场、不戴有色眼镜,以“言者无过,闻者足戒”的包容心对待批评和监督?

是像某些辟谣者那样标榜自己“骑着自行车替某一方说话”;还是不偏不倚,一切以客观公正、力求真相为皈依?

答案不言自明。

  作为一个新兴传播平台,微博的发展刚刚起步。

迄今为止,虽然微博言论存在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的一面,但总体而言,它在促进公民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方面功不可没。

追求真相,捍卫真相,是新兴媒体繁荣发展的基本条件和价值取向。

只要微博用户始终坚守理性、客观、温和的立场,微博管理者始终坚守“善待善用善管”的原则,它就一定能够在推动社会进步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热点时评:

公开透明才能赢得“募捐市场”

  一旦公众成为选择的主体,就会以“用脚投票”的方式,倒逼整个慈善事业的成熟

  中国红十字总会“捐赠信息发布平台”上线试运行了。

虽然信息发布面还不广、线还太粗,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还很多,但至少迈出了可喜的第一步,表明了红十字会希望以公开透明重拾信任。

特别是,考虑到红十字会规模大、“欠账”多、技术能力不足等因素,公众也需给予一定的宽容和空间。

  在某种程度上,这一平台的上线,正是公众倒逼的结果。

而中国红十字会身上所背负的质疑和期许,也是整个公益界困境的缩影。

  民政部2006年颁布的《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规定,“公募基金会组织募捐活动的信息”等应该公开。

实际情况却是,全国慈善基金会超过2000家,许多连官网都没有,有些地方基金会甚至不公布年度报告,更遑论财务报告了。

  长期的不透明,耗损着慈善组织的公信力,更伤害了公众的公益热情。

从最近曝出的几起事件,可以看出公益界与社会的“对立困局”:

一边是公众慈善意识、权利意识的提升,另一边却是慈善组织公开透明的缺席;一边是社会慈善需求的扩大,另一边却是公众不信任感的增加。

  在这个意义上,中国红十字会迈出的这一步,也可被视作中国公益界未来的方向性选择。

  公开透明是为了接受监督。

只有将善款的募集使用放到阳光下,逼捐诈捐、暗箱操作等霉变才会消除,捐赠者才会安心,信任才能重建,慈善文化也才能形成。

何况,这也是对慈善机构的一种自我保护。

否则,就将如香港红十字会秘书长所说,“一次意外,足以致命。

  更重要的是,随着时代发展,“垄断型募捐”的模式也必然要走向竞争性的“募捐市场”。

透明度将直接影响公众、企业家乃至政府“购买”执行者的信任度,也将直接决定善款涌入的数量。

一旦公众成为选择的主体,就会以“用脚投票”的方式,倒逼整个慈善事业的成熟。

  这样的市场选择,已切实地摆在了慈善机构面前。

福耀玻璃董事长曹德旺在挑选2亿元善款执行机构时,把透明度、执行力作为首要标准;中国扶贫基金会的“爱心包裹”项目,依靠捐款发票与受助人反馈,以透明互动撬动逾1.8亿元善款。

  在这个市场中,透明度也须有“质量保证”。

信息披露需要制定统一的标准,区分层级,厘清强制披露与自愿披露的界限;信息披露的真实性、权威性需要引入独立第三方进行审计。

因此,中国红十字会乃至整个公益界的信息披露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中国公众从不缺少慈善的热情。

当网友以微博为平台给山区孩子送上“免费的午餐”,当团购形式的“聚蕉行动”10天销出500多吨滞销香蕉,我们能看到这种热情的激活和释放。

只有全方位的公开透明,慈善机构才能重树形象、重建信任,否则必将为这种热情所抛弃。

热点时评:

食品添加剂公众心中的痛

  【背景材料】

  上海可口可乐公司生产的零度可口可乐原液在台湾被检出含3种防腐剂,其中一种在台被禁用,另2种含量超标。

可口可乐台湾分公司称,该批原液并非台湾采购,是不小心误送到台湾,该配料在中国内地属于合法食品添加剂。

食品安全专家和可口可乐公司均称该防腐剂安全。

  【相关评论】

  在食品添加剂面前,我们早已成了惊弓之鸟。

不是我们杯弓蛇影地自己吓唬自己,实因食品添加剂动物凶猛,羸弱不堪的监管难堪大任,而公众自己又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

在这种情况下,稍有风吹草动,公众那颗伤不起的心就隐隐作痛。

  【热点评述】

  一、一种防腐剂,两种迥然不同的身份。

  事情总是怕比较。

我们想不通,为什么同样的防腐剂,在台湾视为非法,在大陆却是合法?

同样的身体,我们为什么要承受更危险的安全系数?

纵然“完全安全”,但两相对照下的心态失衡,显然比防腐剂造成的危害更锐利,我们无法容忍自己陷入“卑贱”的境遇。

  二、食品添加剂标准还有多少公信力?

  所有的怨愤,都直接指向了目前的食品添加剂标准。

这种既幽怨又愤懑的心情,显然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桩桩件件的食品添加剂丑闻,以不绝如缕的方式日复一日地增加着公众对于食品安全的忧惧之情。

目前的食品添加剂标准还有多少公信力,在现实中还有多少指导性和执行力?

不客气地说,它俨然成为了一个装饰性标准。

  三、食品监管部门需要“见贤思齐”。

  在食品添加剂成为公众心结的时候,我们看不到添加剂标准自我净化和自我提升的能力。

食品监管部门总是事前迟钝,事后惊慌,很多时候它急不可待地为自己辩护,证明了其从心底里缺乏见贤思齐的品质。

它永远羞于解释,为什么人家的标准那么严厉,而我们的却是那么宽松?

  

  【一句话点评】

  在标准本身权威不彰的情况下,可口可乐公司连同专家的说辞,绝难在公众那里赢得说服力;人们自然而然地会想,这个千疮百孔的食品添加剂标准,又一次让我们失望,让我们变得卑贱。

热点时评:

规范烟包标识须有控烟执行力

  今年年内工信部将修改烟包标识的规定,烟包警示标识或将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采取图文并用的形式,扭转现有警示标识控烟效果有限的现状。

专家表示,现有的警示语冲击力不够强,建议烟草包装向国际看齐。

(7月24日《北京晨报》)

  早在2006年4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的《关于规范境内销售卷烟包装标识的规定》就明确指出,香烟外包装必须标注一氧化碳含量,否则将不得上市销售。

按照这个规定,一氧化碳的含量将被标示清楚,烟的有害成分将一目了然。

该规定还要求卷烟标识用语要规范,不得使用“淡味”、“超淡味”、“柔和”等卷烟品质说明用语等。

  在第二十二个世界无烟日,《2009年中国控制吸烟报告》在京发布。

报告阐明了当年无烟日的主题是“烟草健康警示”,口号是“图形警示揭露烟害真相”。

对此,中国疾控中心副主任、国家控烟办主任杨功焕曾表示,“揭露烟草危害有多种方法,其中带有图形加文字方式的烟草包装警示是一种最具有成本效益的手段。

  显然,让警示性信息上烟包,支持带有图片的烟草健康警示,让人们更加清楚香烟所含有的有害成分,减少烟草的诱惑已经成为全民呼吁。

但这么些年过去了,香烟包装上的警示性信息依然不太起眼,甚至很多烟草包装上还在使用“保健”、“疗效”、“安全”、“低危害”等功效说明用语和“极品”、“最佳”、“金牌”等。

  实际上,方寸烟盒已经成为烟草公司和公共卫生控烟的“博弈场”。

一边是公共卫生方面想通过醒目的警示内容告知烟民烟草的危害,让其主动拒绝香烟,以达到控烟的目的;一边是烟草公司将烟盒包装作为一种重要的广告形式进行产品宣传和扩大影响。

  这样的经验告诉我们,烟草控制既是政府的事情,也是老百姓自己的事情。

出于常识,只有让老百姓走出烟草文化的困扰和桎梏,充分意识到烟草对健康的危害,控烟才可能成功。

但反过来说,老调要弹出新意,政府方面更应该勇于承担责任。

  政府的责任,首先在于不断规范烟包标识,更重要的还体现在控烟方面良好的执行力,对于违反控烟相关规定的烟草企业须进行有力的问责和处罚,让法律监督硬起来。

时政热点:

什么样的“催熟剂”才能催熟监管者

  【背景材料】

  这几天关于催熟剂的话题再热。

连日来在山东、安徽、江苏等地记者调查发现,外表红彤彤的西红柿,碧绿带刺的黄瓜等,很多蔬菜是在还没有成熟时被抹上催熟剂提前上市,进入百姓餐桌的。

而在山西太原的农药市场,这种没有标注成分构成和用途的催熟剂行情极好,“都快卖断货了”。

  【相关评论】

  催熟剂不是一个新鲜话题。

从最初的生产新技术,到如今“谁家大棚不用这个?

几乎是100%用”的漫长历程,关于催熟剂的话题就从来没有消停过。

有害说、无害说、外国也用说、应当取缔说、安全使用说、不干不净吃了没病说等,听得人耳朵都起茧了,但催熟剂产业、使用催熟剂的果蔬生产者,则对于众说纷纭无动于衷,也在不断发展壮大之余,显示出了“走自己的路,让人家去说吧”的超然风度。

  【热点评述】

  一、催熟剂监管的现状。

  夹在其中貌似比较尴尬的恐怕仍是监管部门。

联系到眼下关于催熟剂监管现状,就不乏专家直陈监管困境的存在:

催熟剂的使用标准不健全,相关监管部门很难也很少去监控菜农是否规范使用这玩意,“催熟蔬菜”是否安全本身一直是一大“谜团”。

既无法确定相关催熟剂产品的安全性能,又无法做好此类药物实际使用的检测和控制,相关部门一再坦承监管没有办法或者“不关我的事”,到底传递出了什么信号呢。

  二、催熟剂监管的两个层面。

  还是回到催熟剂监管的正题上来。

这种监管至少应包括两个层面:

一是对催熟剂产品自身无毒性和合法性的监管;二是催熟剂在果蔬上使用情况的监管。

催熟剂也不是天外来客,从生产到市场到田间地头的广泛应用,明眼人应该不难在相关监管部门的大盖帽上找到对应的职责光环。

  三、完善监管追责制才是解决催熟剂的根本。

  看来催熟这些不成熟的催熟剂监管部门,才是当务之急。

不敲打难成人,无监管不成熟。

正如催熟剂之施之于果蔬一样,没有外力的催熟,监管部门也不可能自动成熟起来。

从这样的意义上讲,对失职的监管追责,应该不失为一种最有效的“催熟剂”。

  【一句话点评】

  比催熟剂广泛使用更可怕的是,相关部门干脆破罐子破摔,面对泛滥的催熟剂举手投降、放弃监管。

热点时评:

微博时代,不必过敏宜善待

  近日,中国社科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中国社科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在北京联合发布《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2011)》蓝皮书。

该蓝皮书认为,中国已成为世界新媒体用户第一大国,网络舆论在近七成的事件中起到了推动政府解决问题的正面积极作用,且已经成为中国社会中的一股重要的“主流”积极力量。

  按照传播学者诺依曼的理论,舆论是我们的社会皮肤——它不仅是个人感知社会“意见气候”变化、调整自己环境适应行为的皮肤,又在维护社会整合方面起着重要作用,防止由于意见过度分裂而引起社会危机。

随着网络时代向纵深发展,尤其当微博成为公众表情达意的新通道之后,中国社会的舆论格局已经出现了一些新形势和新变化。

  最突出变化体现在,微博时代的传播生态中,信息的生产、传播和反馈机制渐趋多元,人人手中都有一个“麦克风”。

当一个社会热点在微博江湖中风生水起之时,如果传统媒体和事件相关各方仍和以往一样“失明”、“失语”,甚至仍然坚持一种“捂盖子”的习惯做法,很容易陷入被动,错失转危为机的良机。

对于媒体来说,漠视网络舆论会增加自我边缘化的风险;对于地方政府来说,若不能适应微博时代的传播新语境,轻则会因为Out(过时)而损害形象,重则有可能因公信力流失而“贫血”。

  我们不否认,网络传播的低门槛确实可能导致一些混乱出现,比如谣言的传播和大量负面情绪的发泄,这些都为社会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

但是,理性地看,社会不能只有一种声音。

各种利益群体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正常的利益博弈,表达合理的利益诉求,首先应该持肯定态度而不是稍有不适便对网络舆论进行打压。

  在一定意义上,网络舆论充当了社会减压阀的作用。

通过网络这个开放平台,公众将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与大家分享,也为相关职能部门化解矛盾提供有益线索,这种良性的互动,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功不可没。

反之,如果社会情绪总是找不到制度化表达途径,如果公众的正当诉求总是得不到倾听,恐怕会给社会危机埋下祸根。

  今年年初,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

”这里所说的“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显然不能简单地等同于管理网络,而应该放到执政智慧的高度加以理解。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间,有少数地方的领导干部因为网友举报、网络监督而落马,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一些人惧怕和排斥网络舆论。

去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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