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分等技术过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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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分等技术过程
耕地质量分等
二Ο一四年十二月
项目技术方案
一、目的与任务
通过开展基于兴城市土地调查区域的土地调查成果的耕地质量等别成果完善工作,与土地利用现状相衔接,建立耕地质量等别定期调查评价制度、耕地质量等别与产能年度报告制度,为切实加强耕地质量管理和提升耕地资源保障能力提供支撑。
(一)目的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为严格实行耕地补偿制度、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目标、科学核算耕地生产潜力提供依据。
分等成果将运用于兴城市土地调查区域划定粮食主产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农用地产能核算及粮食增产规划等方面。
2.科学量化耕地质量及其分布,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准确、翔实的耕地质量数据,为科学量化农用地数量、质量和分布提供依据。
3.基于国家统一的规和标准进行兴城市土地调查区域耕地质量等别划分评定,分等结果在全国、全省围具有纵向和横向的可比性。
通过对不同地区、不同等别的土地分等系数的修正,可以为耕地占补平衡、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耕地生产潜力核算等提供定量化标准和依据。
4.研究成果客观地反映了农用地自然条件、利用状况和经济价值的优劣差异,为深化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制定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综合地价、促进农村土地流转、解决征地矛盾等提供依据。
(二)任务
根据耕地的自然属性和经济属性,对兴城市土地调查区域的全部耕地(主要指旱田、水田和水浇地,暂不包括自然保护区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划定的林地、牧草地及其他农用地。
)的质量优劣进行综合、定量评定,并划分等别。
耕地分等成果要求在全省和全国围具有可比性。
(三)原则
1.综合分析原则
耕地质量是各种自然因素、社会经济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耕地分等应以造成等别差异的各种相对稳定因素的综合分析为基础。
2.主导因素原则
耕地分等应根据相对稳定的影响因素及其作用的差异,重点考虑对土地质量及土地生产力水平具有重要作用的主导因素,突出主导因素对分等结果的作用。
3.土地收益差异原则
耕地分等应反映不同区域土地自然质量条件、土地利用水平、社会经济水平的差异对区域土地生产力水平的影响,也应反映对区域土地收益水平的影响。
4.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
耕地分等应以定量计算为主。
对现阶段难以定量的自然因素、社会经济因素采用必要的定性分析,定性分析的结果可用于农用地分等成果的调整和确定工作中,提高耕地分等成果的精度。
5.跟踪检验原则
在耕地分等工作中,应对每一步成果进行检验,并进行专家咨询、论证,确保成果与实际情况相符。
6.继承性与相似性原则
在耕地分等工作中,要保证耕地质量年度变化的连续性,即同一图斑年度间质量变化不能过大;相邻近图斑的自然条件、土地利用条件和经济条件的相似度较高,要考虑邻近图斑质量的相似性。
二、工作容
根据兴城市土地调查区域的农用地的自然属性、经济属性和利用水平,对农用地的质量优劣进行综合性评定,划分出等别。
具体任务如下:
1.根据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农用地分等规程》,结合兴城市土地调查区域实际,研究制订耕地质量等级补充完善体系,分别建立兴城市土地调查区域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的指标体系,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标准化图件数据。
2.设置标准样地。
按《农用地分等定级规程》要求,编绘标准样地分布图,建立标准样地相关因子数据体系。
3.编制兴城市土地调查区域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相关成果图件。
4.提交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技术报告。
5.定等建库
以最新土地利用现状调为基础,通过开展相关补充调查,补充完善有关资料数据,按照《农用地分等规程》及农用地分等工作确定的相关参数,根据补充完善的数据进行计算,确定耕地质量等别,并建立耕地质量等别数据库。
三、准备工作与资料搜集
(一)准备工作
1.编制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程序与工作方法
2.人员培训,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
(二)资料搜集
1.耕地自然条件资料
耕地自然条件资料包括:
a)水文:
水源类型(地表水、地下水)、水量、水质、水文地球化学等;
b)土壤:
土壤类型、土壤表层有机质含量、表层土壤质地、有效土层厚度、土壤盐碱状况、剖面构型、障碍层特征、土壤侵蚀状况、土壤污染状况、土壤保水供水状况、土壤中砾石含量等;
c)地貌:
地貌类型、海拔、坡度、坡向、坡型、地形部位;
d)地质:
岩石产状、岩石类型及其分布,第四系残坡堆积、冲洪沉积物、湖沼沉积物风积物、类型及分布;
e)农田基本建设:
灌溉条件(水源保证率、灌溉保证率)、排水条件、田间道路条件、田块大小、平整度及破碎程度等;
f)农业气候补充资料:
各作物播种和收获日期、月平均降水量。
2.农用地利用资料
标准耕作制度中所涉及指定作物的面积、单产、总产的统计资料,农业生产实测资料,农业技术实验资料,样点土地利用条件等。
3.农用地经济资料
单位面积资金投入、单位面积纯收益、农村道路网分布、道路级别标准、距区域经济中心距离。
4.图件收集
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壤图、地形图、土地利用规划图、水文地质图、区域地质图及其他相关图件。
四、外业补充调查
(一)调查容
1.耕地自然质量影响因素状况
根据指定作物、分等因素指标设置情况及其精度要求,补充调查和检验耕地自然质量分计算所需资料。
2.耕地利用状况
根据土地利用系数等值区划分及其精度要求,调查和检验土地利用系数计算所需资料。
3.耕地经营状况
根据土地经济系数等值区划分及其精度要求,调查和检验土地经济系数计算所需资料。
(二)耕地自然质量影响因素状况调查
1.调查围与对象
a)调查围:
被列入耕地分等工作围,但现有资料不能满足分等工作要求的区域和需要对资料进行准确性校核的区域;
b)调查对象:
因素法中所需要的耕地分等因素,或样地法中需要的分等属性。
2.调查方案设计
a)调查路线
校核调查的路线应穿越所有有疑问的分等区域,补充调查的路线应穿越所有需要补充资料的分等区域。
区域自然条件单一的地区,可采用一纵一横路线;条件复杂的地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和自然条件的空间变化规律,增加调查路线。
b)调查点设置
在选定的路线上,随机设置调查样点,在因素特征变异明显的地带应加密布点。
c)调查单元的定性描述
在调查时,应请当地农民对调查单元的土地质量状况进行定性描述,并按质量排序,作为分等结果检验的依据。
3.精度要求
a)对缺乏土壤资料的补充调查点,应补充土壤剖面,以便准确诊断分等因素;
b)同一分等单元设置若干调查点,实测分等因素值,取其平均数。
4.资料整理
a)外业调查原始记录的文字、表格、图件、剖面照片及其说明、环境照片及其说明,必须整理成册,列入基础资料汇编、存入档案。
b)外业补充调查的表格样式参见表A.1(农用地分等规程(TD-T1004-2003))。
(三)耕地利用状况与农用地经营状况调查
1.产出数据调查
a)以村为基本调查单位,采用实测、评估和历史资料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调查;
b)按标准耕作制度中所确定的基准作物和指定作物的实物产出量计算,以单位面积产量表示;
c)调查结果应满足第6.3.3条(农用地分等规程(TD-T1004-2003))的精度要求;
d)产出数据调查表样式参见表A.2(农用地分等规程(TD-T1004-2003))。
2.投入数据调查
a)以村为基本调查单位,采用实测、评估和历史资料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调查;
b)按标准耕作制度中所确定的基准作物和指定作物的实际投入量计算,以单位面积投入量表示;
c)物质投入包括种子、化肥、农药、地膜、水电、农机具等,根据国家市场指导价计算,农家肥按当地平均价格计算;
d)活劳动投入包括各生产环节的劳动力投入和必要的农田维护劳动力投入,按当地平均劳动力价格计算;
3.精度要求
兴城市土地调查区域的调查精度按照甲级精度进行,个别因素如果有难度,按照乙级精度完成。
五、技术路线与工作流程
(一)技术路线
依据全国统一制定的标准耕作制度,以指定作物的光温(气候)生产潜力为基础,通过对土地自然质量、土地利用水平、土地经济水平逐级订正,综合评定耕地等别。
(二)工作流程
a)资料收集整理与外业调查;
b)划分指标区、确定指标区分等因素及权重;
c)划分分等单元并计算耕地自然质量分;
d)查指定作物的光温(气候)生产潜力指数表,计算耕地自然质量等指数;
e)计算土地利用系数及农用地利用等指数、土地经济系数;
f)计算耕地等指数;
g)划分与校验耕地自然等别、利用等别、耕地等别;
h)整理、验收成果。
图1兴城市土地调查区域耕地质量更新分等工作流程图
方、工作方法
(一)确定标准耕作制度、指标区、分等因素及权重
1.确定标准耕作制度、指定作物、基准作物
标准耕作制度为一年一熟。
同时规定旱田和水浇地的指定作物为玉米,水田的指定作物为水稻。
其中,为了满足成果在全国的可比性要求,选择玉米作为评价过程中使用的基准作物。
2.确定指标区
根据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农用地分等规程》,省耕地分等指标控制区采用国家的划分标准。
在全国标准耕作制度分区中,省所处的一级指标区为东北区,二级分为平原区(I4),兴城市划分两个三级指标区,即兴城市东南部沿海平原区(I4-1),指定作物为玉米、水稻,兴城市西北部低山丘陵区(I4-2),指定作物为玉米。
3.确定分等因素及权重
选用的分等因素及权重通过咨询熟悉省农业生产、农业土地利用及其影响因素的农业、土壤、气象、土地管理等领域的专家,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分等因素的权重。
兴城市土地调查区域的因素权重在此基础上根据本地情况进行微调,兴城市东南部沿海平原区和兴城市西北部低山丘陵区分等因素及其权重如表6.1和表6.2。
表6.1省兴城市东南部沿海平原区耕地分等因素及其权重表
分等因素
障碍层距
地表深度
剖面
构型
表层土壤
质地
土壤有机质含量
土壤pH值
盐渍化
程度
灌溉保证率
灌溉水源
排水
条件
权重
0.04
0.06
0.11
0.06
0.06
0.13
0.23
0.04
0.27
表6.2省兴城市西北部低山丘陵区耕地分等因素及其权重表
分等因素
地形坡度
地表岩石露头度
有效土层厚度
表层土壤
质地
土壤有机质含量
土壤pH值
灌溉保证率
权重
0.23
0.12
0.30
0.10
0.08
0.05
0.12
(三)分等单元的确定
分等单元采用叠加法确定,将在兴城市土地调查后经处理后土地利用数据库提供的1:
1万土地利用图斑与土壤图叠加形成分等单元。
保证该数据库每个图斑具有所属行政村、地类名称、地类代码以及扣除零星地物、线状地物等的地类图斑面积,并且其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确定分等单元后,分别为每个分等单元(图斑)输入计算等别所需要的分等因素指标值及其分值、光温(气候)生产潜力、指定作物产量比系数、经济系数和利用系数。
(四)分等因素分级的划分及量化
1)土壤有机质含量
土壤有机质含量是反映土壤肥力大小的一项重要指标,省土壤有机质含量分为5个级别,根据这5个级别按照省的实际情况赋予不同的量化分值:
表6.3省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指标分级及分值表
分值
指标分级
因素指标值
100
1级
大于等于4%
80
2级
3%--4%
60
3级
2%--3%
40
4级
1%--2%
20
5级
小于1%
2)表层土壤质地
省采用国家等分级标准及分值,经本省耕地分等表层土壤质地分为4级:
表6.4省耕地表层土壤质地指标分级及分值表
分值
指标分级
因素指标值
100
1级
壤土
80
2级
粘土
60
3级
砂土
30
4级
砾质土
3)土壤PH值
根据省的实际情况,按照其对作物生长的影响程度分为6个等级并赋予不同的量化分值:
表6.5省耕地土壤PH值指标分级及分值表
分值
指标分级
因素指标值
100
1级
6.0-7.8
90
2级
5.5-5.9或7.9-8.4
70
3级
5.0-5.4或8.5-8.9
50
4级
4.5-4.9
30
5级
<4.5或9.0-9.5
10
6级
>9.5
4)障碍层距地表深度
根据土壤中出现的障碍层距离地表的深度距离分为6个级别:
表6.6省耕地障碍层距地表深度指标分级及分值表
分值
指标分级
因素指标值(厘米)
100
1级
≥60
80
2级
50-60
60
3级
40-50
40
4级
30-40
20
5级
20-30
10
6级
0-20
5)剖面构型
剖面构型设置土壤剖面中不同质地土层的排列次序,省的剖面构型分为7个级别:
表6.7省耕地剖面构型指标分级及分值表
分值
指标分级
指标属性1
指标属性2
100
1级
壤质
通体壤、壤砂壤
80
2级
轻粘壤、壤粘土
壤粘壤
70
3级
粘壤质
粘壤粘
60
4级
壤粘质
壤粘粘、壤砂砂、砂粘砂
50
5级
砂粘质
砂粘粘
40
6级
粘土
通体粘、粘砂粘、粘砂砂
30
7级
砂土
通体砂、通体砾
6)排水条件
根据省的实际情况,将排水条件分为4个等级并赋分值:
表6.8省耕地排水条件指标分级及分值表
分值
指标分级
因素指标值
100
1级
有健全的排水体系,无洪涝灾害
90
2级
排水体系基本健全,丰水年暴雨后有短期洪涝发生,田间积水1-2天
70
3级
排水体系一般,丰水年大雨后有洪涝发生,田间积水2-3天
30
4级
无排水体系,一般年份大雨后发生洪涝,田间积水大于3天
7)盐渍化程度
根据省的实际情况,将盐渍化程度分为4个等级并赋分值。
表6.9省耕盐渍化程度指标分级及分值表
分值
指标分级
因素指标值
100
1级
无盐化,作物没有因盐渍化引起的缺苗断垄现象,表层土壤含盐量<0.1%(易溶盐以打为主),或<0.2%(易溶盐以氯化物为主),或<0.3%(易溶盐以硫酸盐为主)
90
2级
轻度盐化,由盐渍化造成的作物缺苗2-3成,表层土壤含盐量0.1%-0.3%(易溶盐以打为主),或0.2%-0.4%(易溶盐以氯化物为主),或0.3%-0.5%(易溶盐以硫酸盐为主)
70
3级
中度盐化,由盐渍化造成的作物缺苗3-5成,表层土壤含盐量0.3%-0.5%(易溶盐以打为主),或0.4%-0.6%(易溶盐以氯化物为主),或0.5%-0.7%(易溶盐以硫酸盐为主)
30
4级
重度盐化,由盐渍化造成的作物缺苗≥5成,表层土壤含盐量≥0.5%(易溶盐以打为主),或≥0.6%(易溶盐以氯化物为主),或≥0.7%(易溶盐以硫酸盐为主)
表6.10省耕地地表坡度指标分级及分值表
分值
指标分级
因素指标值
100
1级
<2°
90
2级
2°~5°
70
3级
5°~8°
50
4级
8°~15°
10
5级
≥15
表6.11省灌溉保证率指标分级及分值表
分值
指标分级
因素指标值
100
1级
充分满足
90
2级
基本满足
70
3级
一般满足
50
4级
无灌溉条件
表6.12省岩石露头度指标分级及分值表
分值
指标分级
因素指标值
100
1级
岩石露头<2%
90
2级
岩石露头2%~10%
70
3级
岩石露头10%~25%
40
4级
≥25%
表6.13省灌溉水源指标分级及分值表
分值
指标分级
因素指标值
100
1级
用地表水灌溉
90
2级
用浅层地下水灌溉
80
3级
用深层地下水灌溉
表6.14省有效土层厚度指标分级及分值表
分值
指标分级
因素指标值
100
1级
≥150
90
2级
100~150
70
3级
60~100
40
4级
30~60
10
5级
<30
(五)光温(气候)生产潜力
结合省农作物生产的实际情况综合确定兴城市土地调查区域的光温生产潜力指数。
表6.15省耕地分等各县、市、区指定作物光温生产潜力指数表
地区
县、市、区
玉米
水稻
市
兴城市
2625
1806
(六)指定作物产量比系数
省与国家技术组有关专家对省指定作物的产量比系数进行测算,获得省耕地分等工作兴城市指定作物产量比系数。
经调查得知玉米的最高单产为11250kg/公顷,水稻的最高单产为12700kg/公顷。
(七)利用系数和经济系数
本次工作根据继承性和邻近性原则,2014年耕地图斑与2012年耕地图斑位置一致或相邻的,采用2012年相邻等值区的利用系数和经济系数。
如果有新增的耕地其利用系数与经济系数通过调查后采用下列方法进行计算。
但是要注意,新计算出来的利用系数与经济系数与现有的利用系数、经济系数的差异不能过大。
1.土地利用系数
依据《农用地分等规程》,省耕地土地利用系数的计算采用综合计算法,其计算过程如下:
1)依据标准耕作制度和产量比系数,计算样点的标准粮实际产量:
式中:
Y—样点的标准粮实际产量;
Yj—第j种指定作物的实际产量;
βj—第j种指定作物的产量比系数。
2)根据指定作物的最高单产,依据标准耕作制度和产量比系数,计算最大标准粮单产:
式中:
Ymax—最大标准粮单产;
Yj,max—第j种指定作物的最大单产;
βj—第j种指定作物的产量比系数。
注意:
省指定作物的最大单产主要通过试验田法、实地调查法以及参考国家和省相关研究的统计成果等综合确定:
玉米的最大单产为13000千克/公顷,水稻为11000千克/公顷。
3)计算样点的综合土地利用系数:
式中:
KL—样点的综合土地利用系数;
Y—样点的标准粮实际产量;
Ymax—最大标准粮单产。
2.土地经济系数
依据《农用地分等规程》,省耕地土地经济系数的计算采用综合计算法,其计算过程如下:
1)确定标准耕作制度和产量比系数,计算样点的标准粮实际产量:
Y=∑(Yj•βj)
计算标准粮实际成本C=∑Cj,再计算出样点的综合“产量—成本”指数
;
2)确定各省分区的最大产量成本指数A:
由于省各个地市州耕地经济水平差异较大,为了使省的最大“产量-成本”指数能够真实反映省耕地经济水平,省最大“产量-成本”指数应用调查法和试验田法综合确定为:
水稻的最大“产量-成本”指数是3.50kg/元;玉米的最大“产量-成本”指数是4.00kg/元。
3)计算样点的综合土地经济系数
式中:
KC—样点综合土地经济系数;
a—样点综合“产量—成本”指数;
A—各省分区的综合最大“产量—成本”指数。
(八)计算自然质量分
根据《农用地分等规程》的要求,省耕地分等采用因素法计算耕地自然质量分。
由于省耕地自然条件复杂,各项自然因素对耕地质量影响程度差异较大,当某个分等因素取值过小时,若采用简单算术平均法火几何平均法计算自然质量分,将导致计算得出的分等单元自然质量分值太小,结果不符合实际情况。
因此省各个县、市、区自然质量分的计算采用加权平均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CLij—分等单元指定作物的耕地自然质量分;
i—分等单元编号;
j—指定作物编号;
k—分等因素编号;
m—分等因素的数目;
fijk—第i个分等单元第j种指定作物第k个分等因素的指标分值,取值为[10-100];
wk—第k个分等因素的权重。
依据该公式计算工作区全部分等单元的自然质量分,计算结果保存在数据库中。
注意:
该自然质量分的计算结果的分值区间为0-1。
(九)自然质量等别的确定
1.计算耕地自然质量等指数
根据《农用地分等规程》的要求,应用前面已经输入的光温(气候)生产潜力、分等因素和分等因素权重,通过下列公式计算耕地自然质量等指数:
式中:
Rij—第i个分等单元第j种指定作物的自然质量等指数;
αtj—第j种作物的光温(气候)生产潜力指数;
CLij—第i个分等单元第j种指定作物的农用地自然质量分;
βj—第j种作物的产量比系数。
应用该公式计算分等单元的自然质量等指数并保存到数据库中。
2.计算耕地自然质量等别
根据《农用地分等规程》的要求,省耕地自然质量等别的划分采用等间距法,以分等单元的自然质量等指数为依据,以200分为一个等别间距。
在等别的划分过程中,为了使等别取整,采用了小数位只进不舍的取值方法。
自然质量等别计算公式如下:
自然质量等别=Int(自然质量等指数/200)+1
应用该公式计算分等单元的自然质量等别并保存于数据库中。
注意:
自然质量等别的计算结果必须为整数,并且耕地质量越好,等别越高。
(十)利用等别的确定
根据《农用地分等规程》的要求,采用综合计算法计算耕地利用等指数,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Yij—第i个分等单元第j种指定作物的利用等指数;
Rij—第i个分等单元第j种指定作物的自然质量等指数;
KLj—分等单元所在等值区的第j种指定作物的土地利用系数。
应用该公式计算分等单元的利用等指数并保存到数据库中。
省耕地利用等别的划分采用等间距法,以分等单元的利用等指数为依据,以100分为一个等别间距。
在等别的划分过程中,为了是等别取整,采用了小数位只进不舍的取值方法。
利用等别计算公式如下:
利用等别=Int(利用等指数/100)+1
应用该公式计算分等单元的利用等别并保存于数据库中。
注意:
利用等别的计算结果必须为整数,并且耕地质量越好,利用等指数越大,利用等别越高。
(十一)经济等别的确定
根据《农用地分等规程》的要求,采用综合计算法计算耕地经济等指数,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Gij—第i个分等单元第j种指定作物的农用地等指数;
Yij—第i个分等单元第j种指定作物的农用地利用等指数;
KCj—分等单元所在等值区的第j种指定作物的土地经济系数。
应用该公式计算分等单元的经济等指数并保存到数据库中。
省耕地经济等别的划分采用等间距法,以分等单元的经济等指数为依据,以100分为一个等别间距。
在等别的划分过程中,为了是等别取整,采用了小数位只进不舍的取值方法。
利用等别计算公式如下:
经济等别=Int(经济等指数/100)+1
应用该公式计算分等单元的经济等别并保存于数据库中。
注意:
经济等别的计算结果必须为整数,并且耕地质量越好,经济等指数越大,经济等别越高。
经济等指数和经济等别也称为等指数和等别。
(十二)国家等等指数和等别的确定
1.国家等等指数的确定
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相关专家运用相关分析的方法,研究了省省级耕地自然质量等指数、利用等指数、经济等指数与实际标准粮产量的回归关系,在此基础上确定了省省级等指数向国家级等指数平衡转换的规则,转换结果在全国围具有可比性。
其转换方程如下:
国家级自然质量等指数=省级自然质量等指数*2.088-110.836
国家级利用等指数=省级利用等指数*1.0742+243.82
国家级经济等指数=省级经济等指数*1.3116+374.44
应用这三个转换公式计算分等单元的国家级自然质量等指数、国家级经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