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24085218 上传时间:2023-05-24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19.6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docx

《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docx

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

附件:

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达标验收管理,推动各地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考核验收管理。

第三条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达标验收遵循“公开透明、软硬兼顾、分级验收、动态管理”的工作原则。

第四条《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达标验收计分细则》为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达标考核验收评分的依据。

按照《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中对应的等级要求打分,得分达到90分(含的,可认定为相应等级达标单位。

第五条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达标验收实行国家、省两级验收管理。

环境保护部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并对其达标验收工作进行监督抽查。

环境保护部负责组织省级和地市级一级的达标验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负责组织辖区内除地市级一级以外

—3—

的达标验收工作。

第六条负责验收的环保部门成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达标验收工作小组,由环境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担任组长,至少邀请一名环境应急专家参加,成员不少于5人。

环境保护部组织达标验收时,可邀请督查中心有关人员参加,对地市级一级的达标验收应邀请所在省环保部门环境应急管理机构有关人员参加。

第七条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达标验收工作分为网上初审和现场验收两个阶段。

负责验收的上级环境保护部门收到网上初审申请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初审。

第九条申请现场验收的环境应急管理机构由所属环保部门向负责验收的上级环保部门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达标验收申请表、网上初审确认单、网上预评分表、工作报告及配套证明材料。

负责验收的上级环境保护部门接到现场验收书面申请后,应于15个工作日内对书面材料进行确认,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于三个月内组织开展现场验收工作,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复函说明理

—4—

由,由申请验收的环境保护部门整改完善后重新申请。

第十条现场验收时,验收工作小组应现场检查并逐项考核、记分,形成验收意见。

评分达到90分(含的,视为通过现场验收,未达到90分的,申请单位整改后重新提交网上初审和现场验收申请。

第十一条现场验收合格的环境应急管理机构,由组织验收的环保部门进行公示,接收来自公众的监督意见,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对公示中发现的问题应责成申请单位说明情况,确实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两个月,整改后重新进行网上初审和现场验收,评分未达到90分(含的,一年内不再对该单位组织验收。

第十二条通过现场验收及公示的环境应急管理机构,由组织验收的环保部门颁发国家统一样式和规格的标牌。

省级达标机构和地市级一级达标机构,颁发环境保护部监制的标牌;地市级二、三级和县级达标机构,颁发所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监制的标牌。

第十三条环境保护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负责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采用网上复检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

—5—

细则》规定标准的、逾期未提交复检申请的,取消其达标单位称号,并予以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于12月底前将本年度达标验收和复检工作情况上报环境保护部。

第十五条各级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部或省级环境保护厅(局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或者一年检查发现两次或两例违反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要求的,取消达标单位称号。

(一应急装备被其他部门经常性调用的;

(二应急装备或仪器设备管理混乱的;

(三基础工作不能达到能力建设要求的;

(四环境应急人员违反“环保系统六项禁令”的;

(五实际在岗人员数不足编制数的60%的;

(六违反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其他有关规定,屡次指出不改正的。

对于达标验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由环境保护部或省级环境保护厅(局取消达标单位称号,并予通报批评。

第十六条各地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情况,应列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

第十七条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工作力度大、进展快、效果好的地区,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初审推荐,环境保护部通报嘉奖,并在安排环境保护应急能力专项资金时给予优先考虑。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

—6—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一:

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达标验收计分细则(暂行类别指标内容考核计分细则要点说明

14没有专门机构或部门的不能参加达标验收。

以编制部门

批文为准。

一票否

2人员规模4一级:

达标4分;

未达标按比例扣分。

二、三级:

达到标准下限4分;

未达到标准下限的按比例扣分。

以编制部门批文批准人数为准。

3人员学历1未达标按比例扣分。

以学历、学位证书为准。

机构人员(10分

4培训上岗率1未达标按比例扣分。

以环境应急培训证书为准。

5人员经费3人员工资未全额纳入财政预算

不能参加达标验收。

以相关文件

及财务证明

为准。

一票否

业务经费

(6分

63以相关文件

及财务证明

为准。

一票否

7职能到位8能够行使环境应急管理行政职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4个环节,缺1项扣2分。

基础工作制度(30分

85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的规定:

◆编制了本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

◆对部门应急预案进行了评估、备案。

1分

◆每年对部门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并对演练

结果进行评估。

1分

◆部门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

1分

◆指导本辖区内重点企业编制了环境应急

预案并备案。

1分

—7—

—8—

类别指标内容考核计分细则要点说明95严格执行《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和突发环境事件月、季、出现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情况的,一次扣一分,扣完为止。

10案例管理制度2未制定制度不得分。

11专家库管理制度

2未制定制度不得分。

12应急调查制度

2未制定制度不得分。

13培训演练制度

2未制定制度不得分。

14物资调用制度

2未制定制度不得分。

基础工作制度

(30分15部门联动机制

2未制定制度不得分。

以制度文件为准。

16应急指挥平台、综

合应用系统的服务器和网络设备1.5未按标准配备不得分。

固定

指挥

(3分17视频会议系统和视

频指挥调度系统1.5未按标准配备不得分。

以固定资产18车载应急指挥移

动系统及数据采集传输系统

1未按标准数量配备不得分。

环境

应急指挥(5分移动指挥通信(2分19便携式移动通信

终端

1未按标准数量配备不得分。

以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名下登记的固定资产数量为准。

20应急指挥车

1未按标准数量配备不得分。

21应急车辆3未达标按比例扣分。

221未按标准配备不得分。

应急交通

工具(5选配指标+1分

23

多功能水上快艇0未配备不扣分;配备加1分。

以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名下登记的固

定资产数量

为准。

选配

指标

24气体致密型化学

防护服1

25液体致密型化学

防护服或粉尘致密型化学防护服

2

26应急现场工作服3

27易燃易爆气体报警装置

2

28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2

29辐射报警装置1.530医用急救箱

1应急防护装备(15分31

应急供电、照明设备

1

未按标准数量配备不得分。

以环境应急

管理机构名下登记的固定资产数量为准。

—9—

类别指标内容考核计分细则要点说明32睡袋0.533帐篷0.5

34防寒保暖、给氧等生命保障装备0.5

35高精度GPS卫星定位仪

0.5

36激光测距望远镜0.5

37应急摄像器材

2.538应急照相器材

2.539应急录音设备140防爆对讲机1

未按标准数量配备不得分。

应急调查取证设备(8分,选配指标+1分41

无人驾驶飞机及航拍数据分析系统0未配备不扣分;配备加1分。

以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名下登记的固定资产数量为准。

选配指标42台式电脑2

43固定电话2

44打印机

245传真机

246复印机

147

无线上网笔记本电脑

1办公设备(11分48

便携式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

1

未按标准配备不得分。

以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名下登记的固定资产数量为准。

办公用房

(5分

49日常行政办公室

5未到相应标准按比例扣分。

501.551环境应急会商室152环境应急值班室

1.5

特殊业务用房

(5分53辅助用房1

未达到相应标准按比例扣分。

以及实际使用合计

100考核得分达到90分(含的,可定为达到

相应的等级标准。

备注:

1、“一票否决指标”是指申请达标验收时必须满足的指标,该指标缺失,不能进行达标验收;2、表中涉及《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中“自定”项的,有明确要求的按要求得分、扣分,无明确要求的未配备不扣分;3、“选配”指标项是指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中短期内未要求配备到位的指标,未配备不扣分,配备加1分。

4、《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中按照人员数量配备的项目,人员基数指编制部门批准人数。

附二:

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达标验收申请表

申请编号:

申请验收单位:

申请验收时间

验收联系人:

联系方式:

—10—

环境保护部制

—11—

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达标验收申请表

机构名称

联系人联系电话

申请达标等级验收时间

验收提交的相关材料(按顺序装订

1、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达标验收申请表

2、网上初审确认单

3、网上预评分表

4、工作报告(包括工作措施、标准化建设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内容

5、配套证明材料(包含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证明材料、业务经费与业务用房情况说明、硬件装备配置统计材料及固定资产登记证明等资料。

申请单位意见

盖章:

时间:

年月日验收单位意见

盖章:

时间:

年月日

—12—

附三:

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工作报告大纲一、背景与目标包含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工作的背景介绍、原有情况简介、建设后达到的目标等内容。

二、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安排、调研情况、方案敲定、争取支持、经费落实、组织实施、自我评估等方面的措施。

三、建设取得的成效和经验通过阶段性建设,在机构、人员、基础工作、硬件装备及业务用房等方面取得的进展,工作开展的经验总结与特色之处等。

四、存在问题列明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目前达到的级别是否符合环境应急形势需求,在具体建设指标方面还存在哪些不足之处,哪些指标短期内难以解决等。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结合环境应急工作需求,有针对性解决短期存在的问题,逐步推动长期性问题的解决等。

—13—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 物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