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研究院薪酬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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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研究院薪酬管理
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薪酬治理规定
为适应院改企建制后的市场竞争与企业进展需要,使院薪酬体系逐步实现与市场接轨,进一步体现各级各类岗位对企业的贡献与酬劳对等的原则,调动全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责任感,推动院整体经济效益快速、稳定进展,特制定此规定,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本次薪酬制定的原则
1、市场公平与内部公平相结合的原则
2、体现贡献与酬劳对等的原则
3、以岗定薪与以能定薪相结合的原则
4、向骨干治理和设计人员倾斜的原则
二、本薪酬规定适用基础
人才市场化,竞聘上岗
三、本薪酬规定适用范围
院全体在岗职工
四、薪酬规定的组织与实施
院成立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成员原则上由主管院领导、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生产经营部、企业进展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要紧负责每年的岗位定级、季度或半年业绩奖金、年效益奖金方案以及专门津贴发放等方面的评定、审议。
办公室设于人力资源部。
五、薪酬结构
职员薪酬分为岗位差不多工资、浮动工资(治理与后勤系列)、年效益奖金、项目奖金(技术系列)、单项奖励、津贴和公司福利。
见附录1。
六、岗位差不多工资系列及标准
1、院岗位差不多工资系列分为行政治理岗位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系列、后勤服务岗位系列,见习生系列。
2、行政治理岗位系列差不多工资分四级:
一级为院级领导,差不多工资幅度为2900--4500元
二级为指中层正职和副职领导,差不多工资幅度为1300--3100元
三级为指业务主管,差不多工资幅度为:
950—2000元
四级为办事员和一般辅助人员(行政工勤人员),
差不多工资幅度为:
450--1000元
3、专业技术系列分为教授级、高级、中级、初级
教授级要紧为教授级高工等,差不多工资幅度为3300—3700元
高级包括:
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等相应的高级职务,
差不多工资幅度为1800--3100元
中级包括:
工程师、助理研究员等相应的中级职务,
差不多工资幅度为1400--2600元
初级包括:
助理工程师等相应初级职务,
差不多工资幅度为1150--1550元
初级以下包括:
技术员等相应初级职务,
差不多工资幅度为850--1050元
4、后勤服务岗位系列为生产岗位和生活岗位上的工作人员,
差不多工资幅度为450--1700元
5、院校毕业生见习岗位系列要紧分职能部门见习岗和生产部门见习岗位
职能部门见习生差不多工资幅度为:
700--900元
设计部门见习生差不多工资幅度为:
850--1450元
6、行政治理系列、专业技术系列、后勤服务系列、见习生系列的各职级岗位差不多工资标准参见附录二。
七、浮动工资
1、浮动工资要紧作为行政治理及后勤系列人员按月考核兑现的差不多额度,为其可能全年平均月收入的10%,计算式为:
岗位浮动工资=差不多工资/差不多工资占全年可能平均月收入的比例×10%
详见附录三《浮动工资计算及效益奖金分配方法》
2、实发浮动工资额要依照该岗位职员的考核等级情况确定,具体兑现方法可参见《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职员绩效考核方法》。
八、项目奖金
1、项目奖金要紧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设计项目给予的奖励,奖励额度能够依照项目的成本情况、专业间分配比例、参加人员的在项目中的考核情况(具体考核与兑现方法可见附录三《浮动工资计算及效益奖金分配方法》和《项目人员考核方法》)。
九、年效益奖金
1、年效益奖金要紧是用于奖励全院职工为完成院全年目标产值所作贡献
2、不同岗位的效益奖金分配系数要紧依照不同岗位的特点及可能未发放的比例确定。
具体各岗位效益奖金分配系数见附录三《浮动工资计算及效益奖金分配方法》
3、各岗位年效益奖金兑现额要紧依照年目标产值完成情况、各岗位分配系数、该岗位职员年度考核得分确定。
计算方法为:
4、
一十、单项奖励
1、单项奖励要紧为鼓舞职员提升自身素养或企业形象,或对院的生产、经营作出专门贡献的职员给予的专门奖励
2、单项奖包括:
项目中标奖、优秀设计奖、科研成果奖、专业论文奖、先进工作者奖励、单项技能竞赛奖、治理贡献奖等
3、单项奖励具体方法由院长办公会议另定。
十一、补(津)贴
院津贴要紧是从院某时期进展及岗位工作实际考虑,对有些岗位或职务人员给予的补贴,其发放对象和方式需要通过院另行讨论通过。
目前建议院发放的补(津)贴项目、对象包括:
1、通讯补贴:
要紧发放对象为中高层治理人员、市场人员,及院长批准的其他人员
2、交通补贴:
要紧发放对象为设计院生活住宅区外人员
3、注册师津贴
4、司机安全津贴
5、夜班补贴
6、出差补贴
7、院长办公会议通过的其它津贴
十二、福利
福利是单位向职工提供共同的物质文化待遇来达到提高和改善职工生活水平和生活条件、解决职工个人困难,提供生活便利,丰富精神和文化生活的一种事业,院福利项目包括:
1、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及福利项目
2、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带薪休假制度
3、院培训、进修、住房补贴、娱乐等其他福利项目由院另行讨论确定
十三、岗位薪酬等级确定依据与方法
岗位薪级确定应以该岗位任职资格要求为基础,依据该岗位的责任大小、任职人员的素养能力(学历、专业、工作经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与该岗位的契合度在该岗位的中位工资(基准工资)上下浮动。
各级岗位薪级确定程序为:
1、院长由董事会提出并通过
2、其他院级领导由院长提出并提交董事会讨论通过
3、中层治理岗位(含所级)由主管领导提出后交薪酬委员会讨论,并由院长审批
4、中层以下治理人员由人力资源部与部门领导协商提出,交院长审批
5、技术人员由所领导提出,交人力资源部审核,院长审批
6、各岗位薪酬确定结果均须交薪酬委员会及人力资源部备案
十四、薪酬发放方法与时刻
1、各岗位差不多工资每月足额发放,治理与后勤人员浮动工资在考核后发放,但考虑到目前的考核周期设置均为季度以上,能够在每月预发90%,待考核后视其业绩表现补发余额或扣发计扣额,技术人员项目奖金发放方法另定
2、年效益工资发放方法与时刻由院另行确定
3、职员津贴、货币性福利按月由财务部发放,各项法定社会保险与公积金由院按月缴纳,职员个人部分按月计扣
4、以上规定按月发放的薪酬部分由财务部于每月 日发放。
十五、岗位薪酬晋级或降级的条件
1、对通过绩效考评证明工作业绩优异(年度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工作能力突出的职员可结合实际情况给予晋级、调岗,但范围不高于全体职员的10%,对有突出贡献的职员能够越级晋升,范围不超过全体职员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