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试题 矿处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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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试题矿处级

鹤煤公司安全培训考试题

(采煤专业矿处级)

一、填空题(130题)

1、在煤矿生产中救命三条线是指风管、水管、电话线。

2、现场管理的“三不生产”是:

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消除不生产、防范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3、矿机电管理部门每旬必须对井下使用的钻机进行一次防爆性能检查,并记录在案。

5、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及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检查合格后并签发合格证,方准入井。

6、根据矿井通电负荷的重要性和停电后的影响不同,矿井用电负荷分为三级:

一级负荷、二级负荷、三级负荷。

7、井下矿用防爆型蓄电池电机车的电气设备,必须在车库内打开检修。

8、矿井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

9、井下爆炸材料库的最大贮存量,不得超过该矿井3天的炸药需要量和5天的电雷管需要量。

10、采用电机车运输时,2机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小于100m的距离。

11、井下蓄电池充电室内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测定电压时,可以使用普通电压表,但必须在揭开电池盖10分钟以后进行。

12、立井罐笼进出口应当装设罐门或罐帘,高度不得小于1.2米,罐笼罐门或罐帘下部边缘至罐底的距离不得超过250毫米,罐笼罐帘横杆的间距不得大于200毫米。

13、立井采用罐笼提升时井口、井底、中间运输巷的安全门应当与罐位和提升信号联锁。

14、采用机车运输,列车或单独列车前后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15、电机车有完整的行车记录及设备运行检修事故记录。

16、弯道、井底车场和其它人员密集地点,要使用预报警信号装置。

17、主要运输巷自轨面起不得低于2m,轨道不得使用杂拌道。

18、电机车完好率90%,矿车完好率80%,运输设备综合完好率为90%。

19、蓄电池应有容量指示器,防爆特殊电机车必须装备车载瓦斯报警断电装置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20、采用电机车运输时,列车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1次。

21、煤体注水不仅可以预防煤与瓦斯突出,还可以减少开采过程中粉尘的产生和飞扬。

22、现场检查绞车无准运证,不能使用。

23、人员上、下井乘罐时,必须严格遵守乘罐制度,听从把钩工的指挥。

24、我国煤矿使用的窄轨电机车主要有架线电机车、蓄电池电机车。

25、禁止在井口房周围20米以内不准使用明火、吸烟或火炉取暖

26、采煤工作面超前支柱初撑力不低于50KN。

27、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放炮前靠近迎头10m以内的支护必须进行加固。

28、放炮撤人距离,岩巷掘进工作面直巷不小于100m,拐弯巷道不小于75m。

29、回采工作面最容易发生瓦斯爆炸的地点是工作面上隅角。

30、采空区必须及时封闭,采区开采结束后45天内,全部封闭采区。

31、《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遇到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32.在同一突出煤层正在采掘的工作面应力集中范围内,不得安排其他工作面进行回采或掘进,具体范围有矿技术负责人确定,但不得小于30m。

33.钻孔施工作业人员在钻孔旋工过程中,必须佩带便携式瓦斯报警器和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器。

34、专用回风巷是指在采区巷道内专门用于回风,不得用于运料、安设电器设备的巷道,突出矿井专用回风巷内不得行人。

35、事故形成的四要素是:

环境不安全因素、管理上的缺陷、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

36、危险物品的含义是指:

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37、煤矿企业搞好安全生产,必须坚持的三并重的原则是管理、装备、和培训。

38、现场心肺复苏是由口对口人工呼吸和心肺按压两部分组成。

39、漏电可造成四个方面的危害,即人身触电、瓦斯煤尘爆炸、引爆电雷管和电气火灾。

40、矿井供电系统中,《规程》规定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严禁井下变压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

41、《规程》规定电动机及其开关附近2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待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运转。

42、井下硐室外严禁使用带油电气设备;40KW及以上的起动频繁的低压控制设备,应使用真空电磁起动器。

43、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总标志为Ex;矿用安全标志是MA。

44、电缆在水平巷道内或倾角在30度以下的井巷中应采用电缆钩悬挂,且间距不得超过3米。

45、胶带输送机的胶带必须具有阻燃性和抗静电性性能,且必须经检验合格,方可下井使用。

46、局部接地极若用钢管子制,其截面应不低于35mm2时,其长度应不小于1.5m。

47、辅助接地母线若为裸铜线,其截面积应不小于25mm2;若为钢绞线其截面应不小于50mm2。

48、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拦等防护装置。

49、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高压不超过10000V,低压不超过1140V。

50、照明、信号、手持式电气设备的电压不应超过127V,控制回路的电压不应超过36V。

51、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及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检查合格后并签发合格证,方准入井。

52、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欠压释放保护。

53、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

54、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并有记录。

55、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煤电钻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

每班使用前必须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56、采区变电所内和从硐室出口防火门起5米内的巷道应砌碹或其它不燃性材料支护。

57、变电硐室超过6米时,必须在硐室两端各设1个出口。

58、硐室内各种设备与墙壁之间应留出0.5米以上的通道,各种设备相互之间,应留出0.8米以上的通道。

59、采区变电所应设专人值班;无人值班变电所必须关门加锁,并有值班人员巡回检查。

60、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

61、

62、电缆与压风管、供水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的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63、常用的人工呼吸方法有口对口、仰卧压胸、俯卧压背三种。

64、防爆电气设备不传爆的三要素是指隔爆面的间隙、长度、粗糙度。

65、井下漏电有集中性漏电和分散性漏电。

66、突出矿井的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

67、“一通三防”是指:

通风、防瓦斯、防火、防尘。

68、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硐室不得超过30℃;当采掘工作面超过30℃、机电硐室超过34℃,必须停止作业。

69、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叫局部瓦斯积聚。

70、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都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1、炮眼深度小于0.6m,不得装药、爆破;特殊情况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封满炮泥。

在放炮地点附近30米以内,有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阻塞巷道断面达1/3以上时,都不准装药、放炮。

72、突出煤层的任何区域的任何工作面进行揭煤和采掘作业前,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73、放炮必须认真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74、采煤工作面底板松软时,支柱要穿柱鞋,其钻底要小于100mm。

75、采煤工作面液压支架顶梁与顶板要平行支护,其最大仰角要小于70。

76、液压支架之间不能有明显错架,架间空隙不得大于200mm。

77、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

78、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应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

79、机采工作面遇有坚硬夹矸或黄铁矿结核时,应采取松动爆破措施处理。

80、采煤工作面刮板运输机必须安设能发出停止和启动信号的装置,发出信号点的间距不得超过15米。

81、普采工作面和综采工作面泵站压力分别不得低于18MPa和30MPa。

82、过滤式自救器适应于O2浓度不低于18%,CO浓度不大于1.5%和无其它有害气体的环境中。

83、在电绞道内行走时,应遵守“行人不开车,开车不行人”的规定,不得与车辆同行。

84、单体液压支柱在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或使用时间超过8个月后,必须进行检修。

85、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

86、综采工作面的端面距应控制在340mm之内。

87、井下空气中出现煤油、汽油等异常气味时,表明井下存在煤炭自然发火隐患。

88、风门前后5米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

89、直径100mm的单体液压支柱在工作面初撑力应不小于为90kN、在两道的初撑力应不小于50kN。

90、综采工作面两道超前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m,行人宽度不得小于0.8m。

91、工作面倾角大于25℃时,必须有防止煤(矸)窜出刮板输送机伤人的措施。

92、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能风,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可采用串联通风,但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1次。

并必须在进入被串联工作面的风流中装设甲烷断电仪,且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

93、《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爆破。

94、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95、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

96、矿井主要运输巷道、采掘工作面必须有完善的洒水系统;开采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必须有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

97、矿井突出分为喷出和突出两大类。

98、矿井发生火灾时,控制风流的主要方法有正常通风、增减风量、短路风流、反风和停止主扇运转等。

99、矿井主要通风机反风时,应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

100、采煤工作面管理要做到“三直一平、两畅通、浮煤净”,含义是:

三直指煤壁直、运输机直、支架直,一平指运输机平稳,两畅通指上、下出口畅通,浮煤净指2m2范围内浮煤平均厚度不超过30mm。

101、综采面歪架扶架时,扶架作业区内禁止行人与停留,扶架人员应躲在安全处操作,安全可靠时方可扶架。

102、处理倒架拉不动时,不准强行操作,应及时处理,防止损坏设备。

103、支柱的活柱升出量不得小于150mm,且严禁超高。

104、回柱与装药、放炮严禁平行作业。

与其它工序平行作业距离不得小于15m、大倾角、完整顶板应适当增加。

105、从工作面装面回采开始到老顶第一次大规模来压,这段时间叫工作面初次放顶期间。

106、位于煤层或伪顶上面,有一定强度,并随回柱放顶而冒落的岩层称为直接顶。

107、炮采工作面,平行与煤壁的一排支架内两棵相邻支柱之间的距离为柱距。

108、炮采工作面,垂直于煤壁的一架支架内两棵相邻支柱之间的距离排距。

109、从煤壁到采空区顶梁末端的距离为控顶距。

110、当工作面推进一次或两次之后,工作空间达到所允许的最大宽度控顶距为最大控顶距。

111、为进行采煤工作所必须的最小工作空间的宽度为最小控顶距。

112、最大控顶距与最小控顶距之差为放顶步距。

113、煤层按构造分类有简单构造、中等构造、复杂构造和极复杂构造构造。

114、综采工艺的特点是落煤、装煤、运输、支护、采空区处理等工序全部实现了自动化。

115、我国试验表明,煤尘爆炸下限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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